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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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七年十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甘孜州、宜宾市、泸州市3个地市(州),石渠县、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纳溪区、龙马潭区、合江县等7个区县。

工程通过新建、加固堤防和护岸等措施达到防洪减灾、整治河岸、改善交通、美化环境的目的。

工程区域分布在长江、金沙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永宁河、赤水河河口段,整治岸线总长33.444km,其中:金沙江、长江干流工程共计10处,总长29.653km,其它支流河口段工程2处,总长3.791km;按7个区县划分:石渠县1处4.362km;翠屏区4处14.497km,南溪区1处1.399km,江安县1处2.242km;纳溪区3处7.882km,龙马潭区1处2.044km,合江县1处1.018km。

各工程段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1。

工程永久征地1817.00亩,其中:耕地365.99亩,园地4.57亩,林地357.15亩,住宅用地4.56亩,交通、工矿仓储等用地156.49亩,草地128.89亩,其他土地122.4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76.89亩;临时用地880.68亩,其中:耕地590.74亩,林地146.70亩,草地26.42亩,交通、工矿仓储等用地30.36亩,其他土地79.6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81亩。

本工程需拆迁居民杂房631.06m2,不涉及人口搬迁。

影响四级公路0.26km,排污管道3.02km等专业项目。

工程总投资121932.2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长江流域综合规划》、《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四川省甘孜州、宜宾市、泸州市防洪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相符。

表1-1 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汇总表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15年5月15日—5月21日(宜宾市、泸州市)、2015年5月25日—5月31日(甘孜州)连续7天的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数据,甘孜州石渠县、宜宾市、泸州市各监测点环境空气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工程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各工程段监测断面(甘孜州2015年5月30日—5月31日、宜宾及泸州市2015年5月18日—5月21日)的水质监测数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甘孜州工程区)、Ⅲ类(宜宾市、泸州市工程区)标准进行评价。

其中,甘孜州石渠县金沙江的水质均能达到Ⅱ类标准,粪大肠菌群达到Ⅰ类标准,水质优良。

宜宾市金沙江除马鸣溪大桥断面因靠近排污口水质不达标以外,总体水质良好;长江的9个断面中,除3个断面(位于排污口下游1个断面、受岷江汇入影响1个断面、农村面源污染1个断面)水质为Ⅳ类以外(超标项目为总磷),其余6个断面均能达到Ⅲ类标准;长宁河口断面因位于排污口下游,水质劣于Ⅴ类,
;宜宾段粪大肠菌群指标多为Ⅰ、Ⅱ类。

主要超标项目为BOD
5
泸州市长江共布设6个断面,除2个断面(位于排污口下游1个断面、农村面源污染1个断面)水质为Ⅳ类以外(超标项目为总磷),其余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永宁河河口段布设2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赤水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良好;泸州段粪大肠菌群指标多为Ⅰ类。

3)地下水环境
根据2015年5月21日宜宾市李庄镇地下水采样点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宜宾市李庄镇地下水水质为Ⅳ类,超过Ⅲ类标准的指标为氨氮。

4)环境噪声
根据各工程区连续两天的噪声监测数据,宜宾市、泸州市工程区各噪声点的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甘孜州石渠县的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1类标准。

5)陆生植物
长江上游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评价区位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工程各河段跨川东盆地及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地带和川西北高原灌丛草甸地带,植被水平地带性变化明显。

宜宾市和泸州市各江河段工程评价区位于川东盆地及川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带内。

形成以喜温暖湿润的樟科、山毛榉科、山茶科等种属为主的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以杉木为主的亚热带针叶林和多种大茎竹为主的亚热带竹林等。

以上评价区主要为沿河河滩荒地以及部分低山丘陵,有较多居民点和农田,受人类干扰较大,群系主要有刺桐林、细叶桉林、慈竹林、楠竹林和粉单竹林等,在部分丘陵的顶端才生长有少量马尾松林和杉木林。

草本群系主要以河滩洼地及荒地常见草本植物构成,如接骨草和刚莠竹等。

石渠县洛须镇金沙江段位于川西北高原灌丛草甸地带,植被以适应干旱的草甸和灌丛为主,由于该区沿金沙江有大片居民点和牦牛牧场分布,所以受人为干扰较大,植被简单,草本群系如马蹄黄草甸、嵩草草甸、高山野决明草甸等,灌丛相对较少,有矮生栒子、水柏枝、川滇柳等。

乔木林现场仅见到人工栽培的响叶杨林。

评价区内应有野大豆和金荞麦2种野生国家II级植物生长,但在本次现场调查中,工程影响范围内目前尚未发现以上两种野生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根据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调查,工程评价范围内目前尚未发现有古树名木。

通过遥感、资料分析和现场调查发现,本工程不占用公益林。

评价区内存在14种外来入侵植物。

6)陆生动物
根据实地调查及相关资料,评价区两栖动物有1目3科5种,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两栖类。

爬行动物共有2目7科9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爬行类,有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乌龟、鳖。

鸟类共有59种,隶属于14目33科。

其中,以雀形目鸟类最多,共35种,占评价区鸟类总种数的59.32%。

未发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5种,为雀鹰、普通鵟、红隼、灰背隼和斑头鸺鹠;四川省重点保护鸟类4种,为小䴙䴘、凤头䴙䴘、普通鸬鹚和黑水鸡。

兽类共有5目7科11种。

未发现重点保护兽类。

7)鱼类
①宜宾市工程区
A、长江干流宜宾段鱼类
长江干流宜宾段水域共有鱼类135种,分别隶属7目18科76属,鲤形目和鲇形目鱼类占绝大多数。

长江宜宾段鱼类属我国淡水一、二级保护鱼类有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3种。

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有和窑滩间吸鳅、小眼薄鳅、鯮、鳡、长体鲂、裸体鳅鮀、岩原鲤、四川吻虾虎鱼共7种。

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有白鲟、达氏鲟、短体副鳅、宽体沙鳅、双斑副沙鳅、长薄鳅、小眼薄鳅、红唇薄鳅、四川鲴、峨眉鱊等35种。

B、金沙江鱼类
天池防洪护岸工程至金沙江与岷江汇合处江段水域共有鱼类131种和亚种,隶属于7目18科76属,该江段鱼类中鲤科鱼类最多,金沙江有国家级保护鱼类3种:国家Ⅰ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白鲟和达氏鲟,国家Ⅱ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胭脂鱼及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8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达氏鲟等34种。

②泸州市工程区
A、长江干流泸州段鱼类
长江泸州段调查水域共有鱼类119种,隶属7目18科73属。

其中鲤形目为主要类群,调查江段分布有国家级I级保护鱼类白鲟和达氏鲟,国家II级保护鱼类胭脂鱼。

调查江段有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8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30种。

B、赤水河鱼类
从赤水河青树窝至赤水河河口所在长江江段共有鱼类114种,鲤形目共84种,占总数的73.68%;有国家Ⅰ级保护鱼类有白鲟和达氏鲟2种,国家Ⅱ级保护鱼类有胭脂鱼1种;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有鯮、鳡、鲈鲤、细鳞裂腹鱼、岩原鲤、粘皮鲻鰕鯱鱼共6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27种。

C、永宁河鱼类
永宁河下游段共有鱼类73种,隶属于5目14科56属,鲤形目为主要类群,调查水域鱼类属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有岩原鲤1种,属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的有岩原鲤、华鲮、高体近红鲌、厚颌鲂、方氏鲴、钝吻棒花鱼等12种。

③甘孜州金沙江洛须段
金沙江洛须段分布有鱼类15种,隶属2目3科7属。

其中长丝裂腹鱼和中华鮡为四川省级保护物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9种,分别为戴氏山鳅、安氏高原鳅、姚氏高原鳅、长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软刺裸裂尻鱼、黄石爬鮡和中华鮡。

8)生态敏感区
工程涉及的生态敏感区主要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位于金沙江下游向家坝至重庆的马桑溪江段,赤水河云南境内干支流、赤水河贵州境内干流、赤水河四川境内干流、岷江下游及越溪河河口区域、长江支流南广河、永宁河、沱江和长宁河的河口区,保护区河流总长度1162.61km,总面积33174.213hm2。

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70种珍稀特有鱼类,以及大鲵和水獭及其生存的重要生境。

属于珍稀鱼类有21种。

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种类2种、二级保护种类1种,列入IUCN红色目录(1996)3种,列入CITES附录二(Ⅱ)2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1998)9种,列入保护区相关省市保护鱼类名录15种。

保护区主要保护目标为补偿三峡工程和金沙江水电梯级开发带来的对珍稀、特有鱼类种群结构及其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珍稀、特有鱼类的种群数量,使珍稀、特有鱼类资源衰退趋势得以遏制,种群数量有所增加,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存长江上游河流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环境,合理持续利用鱼类资源。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经调查,工程评价范围内生态敏感目标见表2-1,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见表2-2,水环境敏感目标见表2-3。

表2-1 生态敏感目标一览表
表2-2 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续表2-2 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表2-3 水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生态环境
①工程影响区
陆生生态工程影响区评价范围:结合本工程区域环境及生态完整性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确定陆生生态评价范围为各防洪治理工程在施工一侧外扩300m 作为评价范围,无工程一侧,以江堤为界;若工程区施工一侧有山,江堤至第一道山脊距离小于300m时,则以第一道山脊为界;同时工程区两段沿上游延伸500 m,沿下游延伸1 km。

工程影响区总面积为3559.32 hm2。

水生生态工程影响区评价范围:根据工程特点,将工程上、下游约10km河段作为主要评价范围。

②生态敏感区
本工程涉及的生态敏感区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水环境
各工程治理河段上游500m至下游1km范围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长江干流及其支流共约59.6km。

3)大气环境
根据工程区周围地形、风向、敏感点分布等特征,评价范围以工程施工区、弃渣回填区为边界,侧面向陆地延伸200m,纵向向前后延伸200m的范围,重点是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弃渣回填区附近居民点和现场施工人员;施工道路两侧各200m范围。

4)声环境
评价范围以工程施工区、弃渣回填区及施工道路两侧各200m的范围内,重点是防洪堤、料场等开挖工作面以及料场、弃渣回填区、施工公路沿线和工程区附近的居民点。

5)人群健康
评价对象为施工人员,评价范围为工程占地。

6)社会环境
评价范围为项目防洪堤工程防洪保护区范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水污染源
①含泥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间含泥废水主要来源于基坑排水及水下抛石、疏浚清淤及围堰施工扰动引起的SS浓度增加、土方开挖引起的雨水冲刷。

A、基坑排水
施工期间基坑排水分为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悬浮物浓度相对较低;基坑经常性排水主要来自混凝土养护用水、围堰渗水及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废水呈弱碱性。

本工程需设置施工临时围堰的堤段有甘孜石渠洛须镇段、宜宾天池段、李庄段、坎上房子段、江安老城区段及泸州罗汉镇段,基坑排水主要集中发生在以上堤段。

本工程采用小型水泵抽排基坑废水,基坑经常性排水的悬浮物浓度为2000mg/L左右。

B、施工导流扰动
围堰建筑和拆除时对河床有扰动,造成江段局部悬浮物含量短时增加,对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导流在枯水期进行,各段围堰施工悬浮物产生源强类比同类工程情况取为0.33kg/s左右。

C、土方开挖
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326.03万m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降雨,开挖面因雨水冲刷流入近岸水域短期悬浮物浓度增加。

土料堆放等与土方开挖类似,遇降雨易使近岸水域SS浓度升高。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均安排在枯水期,降水量较小,坡面水流汇流面积小,近岸水域的SS浓度升高不明显。

②碱性废水
A、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
本工程甘孜、宜宾、泸州段分别布置混凝土拌合站3个、18个、5个,共布置混凝土拌和站26个,均采用0.4m3搅拌机,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

混凝土拌合站均为两班制生产,按每班冲洗一次,每座拌合站一次冲洗量约4m3,则高峰期甘孜、宜宾、泸州段废水日产生量分别约24m3、144m3、40m3。

废水pH值约为9~11,废水中悬浮物浓度约5000mg/L。

B、混凝土养护废水
本工程甘孜、宜宾、泸州段混凝土系统高峰月浇筑强度分别为0.54万m3、4.7万m3、6.86万m3,按养护1m3混凝土产生0.35m3碱性废水估算,甘孜、宜宾、泸州段混凝土系统碱性废水量分别约为63m3/d、548.3m3/d、800.3m3/d,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

③含油废水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等施工活动中使用的大量施工机械和载重汽车在运行和维修保养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冲洗废水,含少量油污,主要产生地是机械汽车停放场。

工程施工期间涉及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1186台,其中甘孜、宜宾、泸州段分别约136、606、448台。

以平均每台冲洗废水60L计算,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每天冲洗约50%的车辆机械,则高峰期甘孜、宜宾、泸州段废水日产生量分别约3.26m3、14.54 m3、10.75m3,分散在16个工区。

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SS,浓度约为20mg/L、1000mg/L。

④生活污水
本工程施工高峰期劳动力约7129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平均以120L/d·人计,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约为684.4m3/d,其中甘孜、宜宾、泸州段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分别为33.6m3/d、326.3m3/d、324.5m3/d,分散于16个工区。

2)大气污染源
本工程施工活动对区域大气的影响主要源自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回填和堆放,混凝土拌合,水泥等多尘物料的装卸等活动及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运行时排放的燃油机械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TSP、NOx等。

扬尘和粉尘是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

3)噪声
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有挖掘机、砼拌和机、打夯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运行噪声,自卸汽车产生运输噪声。

其中,挖掘机、装载机、打夯机具有声源强、声级大、连续性特点;运输车辆噪声来自车辆引擎声和喇叭声,具有源强大、流动性特点。

4)固废
根据可研报告,本工程将拆迁居民房屋、商铺、企业等共计3695.19m2,会
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按 2000t/104m2计,约产生建筑垃圾739t。

施工人数高峰期约有7129人,按人均日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高峰期间施工人员每天将产生3564.5kg生活垃圾,分散在16个工区。

(2)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陆生生态
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源于工程施工占地,施工占地将导致工程占地区内陆生植被面积直接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的植被破坏,生物量降低,影响范围主要为堤防两侧区域。

工程永久占用植被面积57.11 hm2,临时占用植被面积50.92 hm2,工程占用植被面积总计108.03 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比例较小(3.04%),因此,工程占地对陆生植物的影响较小。

评价区陆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适应能力较强,都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食物来源多样,受施工干扰影响会主动向周边适宜生境迁移。

工程建设仅暂时改变这些动物在施工区及外围地带的分布及种群数量,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影响总体较小。

2)水生生态
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排放可能对局部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围堰施工过程中扰动悬浮物增加对附近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工程规模较小,且分期分段施工,对水生生物的总体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有限。

本工程多为岸上施工,枯水期近岸水域无大型鱼类及珍稀水生动物分布,对水生生物及生境影响较小。

部分涉水施工可能对沿岸带鱼类产生惊扰,但影响范围有限,总体影响很小。

3)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有11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宜宾市金沙江天池段、长江黄桷坪段、瞌睡坝段、李庄段和坎上房子段、赤水河合江县城区段等6段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宜宾市长江江安老城区段和泸州市长江罗汉镇段等2段位于保护区缓冲区;泸州纳溪区长江大渡口镇段、纳溪城区东段和永宁河纳溪区城区段等3段位于保护区实验区。

目前,工程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均已获得农业部批复。

防洪护岸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水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均进行了必要的处理,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对鱼类生存无明显影响。

施工期间需要对部分河段进行临时围堰,将占用和破坏部分河岸浅滩,加上施工机械噪音等,将使原来栖息于工程区域的鱼类逃离。

但工程主要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对鱼类的影响较小,且将随施工的结束迅速消失。

但工程对河滩的占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水文情势改变,将对工程所在河段沿岸带的鱼类索饵生境造成破坏,进而影响这些局部范围内鱼类的多样性和分布。

不过,工程的建设不会对相应区域鱼类多样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不至引起鱼类多样性的降低。

堤防工程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是临时性的,通过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可将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工程对水生生态系统初级生产力和次级生产力的影响有限。

工程建成后,河流水质基本不会发生变化,对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但是,原有自然河岸被硬化,部分河滩被占用,河道缩窄,水文情势局部变化,水生维管束植物、底栖动物和鱼类的栖息生境将受到一定的破坏,因而水生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力和次级生产力均会由于防洪堤的建成运营而受到一定的影响。

本工程各段防洪护岸工程占保护区河道面积或河滩地面积共计59.957hm2,占用面积比例小,对保护区生态系统影响有限。

工程所在的宜宾长江江段近年来发现有国家II级保护鱼类胭脂鱼误捕的情况,而国家I级保护鱼类白鲟已经近10年不见踪迹,达氏鲟偶有误捕记录。

工程江段没有白鲟的产卵、索饵、越冬等重要生境,仅为白鲟、达氏鲟的洄游通道,工程施工和建成运营均不会对其“三场”产生直接影响。

胭脂鱼的产卵场主要分布岷江下游和长江干流,部分防洪护岸工程江段对岸的狗屎碛,如李庄防洪护岸工程下游的黄家坝均为胭脂鱼的产卵场。

工程的施工不会直接影响这两处产卵场,也不会导致其水质改变,工程建成后也不会对这两处生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因此,防洪工程对胭脂鱼的活动和资源影响不明显。

金沙江温拖村以上河段产卵场位于防洪工程上游,工程建设基本不对其产生影响。

赤水河河口、永宁河河口段的鱼类索饵场会受到一定程度扰动。

4)水环境
土方开挖因雨水冲刷引起的含泥废水具有单位面积产生量小、浓度相对较低的特点,工程施工主要安排在枯水期,降水量较小,坡面水流汇流面积小,对近岸水域的SS浓度影响小。

本工程混凝土养护废水具有悬浮物浓度高、水量较小,
间歇集中排放的特点,养护废水基本汇流入基坑,其它部位的养护废水基本不形成汇流。

工程涉及的取水口有宜宾市金沙江雪滩(四水厂)取水口、李庄镇长江取水口、顺河水站、南溪区长江西门水源地取水口及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小水厂取水口。

其中,宜宾市天池段位于金沙江雪滩(四水厂)水源地的二级及准保护区内;李庄段位于新建长江取水口的一级保护区(目前尚未划分,此处参照《翠屏区建制乡镇场镇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其他地表水类型取水口的保护区划分情况)和顺河水站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南溪区坎上房子段位于长江西门水源地的准保护区内;江安老城区段的长江干流整体位于牛角坝水源地保护区以下,不涉及保护区,但距离保护区下边界较近;长江纳溪城区东段位于泸天化小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目前尚未划分,此处参照泸州市其他集中式地表水取水口的保护区划分情况)。

本工程属公益性防洪保安工程,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的活动。

同时,本工程实施后,岸坡得到加固稳定,有利于水源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并可防止陆域污染物进入水体,对保护水源保护区水质较为有利;工程建成后河势更加稳定,有利于保护取水建筑物的安全,对保障供水安全意义重大。

因此,从长远效果来看,工程的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是有利的。

只要严格落实施工废污水处理,处理后回用,做到施工废污水不排入保护区水域,工程施工将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产生影响。

同时,还必须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做好与水厂的沟通工作,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则工程施工对取水口取水水质的不利影响较小。

5)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和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将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

但施工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虽然填筑和运输,水泥及土石料装卸,混凝土拌和等活动等会产生粉尘污染,但污染区域呈条带状,平均每千米施工排放的污染物量较少,总体上工程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但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粉尘和废气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粉尘、废气排放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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