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2002年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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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2002年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

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法规类别】涉外专利专利代理

【发文字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2002年第83号

【失效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2.12.3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2002年第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隆天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高博隆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华和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金之桥专利事务所

6.北京元中专利事务所

7.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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