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校就业率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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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就业率的理性思考论文导读:胡锦涛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有过这样的指示:“就业是民生之本。各高等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高职院校、新办学校。1999年我国首次公布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关键词:就业率,高等学校,毕业生,理性思考

过去大学生想的是如何发展,现在考虑的是怎样生存,生存问题就是就业问题。我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是明确的,大众化时代的大学生不再是社会的精英,要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与就业选择和就业竞争。胡锦涛总书记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有过这样的指示:“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毕业生及其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政治稳定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全局。”教育部则要求,要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高校内部就业工作体系。各高等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高职院校、新办学校,要将就业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好“一把手”工程,完善“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就业工作体系。总书记的指示和教育部的要求揭示了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也说明了研究高校就业政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中与就业率有关的政策

1999年我国首次公布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依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总人数-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

生总人数×100%,高校对就业率的确定主要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为准。

近些年来,教育部逐步将高校学生就业率与高校发展、招生计划、新增设专业、高校评估等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挂钩,并将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2003年教育部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规定,高校发展要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2004年国务院有关文件进一步强调要把就业率作为评估高职院校的“核心指标”;在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周济部长公开表示,对连续2年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要严格控制招生,就业率连续3年不足3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对于统计就业率的原因,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给出的解释是“要将市场机制引入招生办学,公布就业率就是对各高校办学质量的督促”。

目前我国公布的初次就业率的统计数字是由各高校自身收集信息,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整个统计过程基本上没有得到监督和评估,自然也就缺乏公正性和可比性。而美国统计毕业生就业率的机构主要有政府专职部门、职业界(社会组织)和高等院校自身三方,为了确保较高的信息反馈率,尽量减少统计误差,多采用问卷、电子邮件和电话访谈。而英国就业方式的调查由高等教育署和高校共同完成,设计统一的问卷调查,由学校负责组织学生填写和回收。各国十分注意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后续跟踪调查,一般将毕业若干时间的就业状况作为调查对象,与我国强调初次就业率相比,更加真实、灵活地反映了

毕业生就业的实际就业情况。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几点理性思考

1.采用就业率进行指标管理是否必要?

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制度经历了由“统包统分”――“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几个发展阶段,本来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指标管理已被证明有它的弊端。大学生毕业,从“包分配”走向“双向选择”,本身就说明了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决定本应由市场调节的就业。教育行政部门对高校做出就业率的指标要求,将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状况的重要指标,实际上是倒退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有关部门公布的高校就业率和专业就业率一般都是平均数,单从一个就业率指标看不出学生的就业层次、就业流向,无法说明关键性的问题。而香港科技大学等许多国际知名高校的招生简章中就绝口不提就业前景,更不必说什么就业率,这是国际一贯作法,但其结果却是求学者众多,毕业后就业大都根本不成问题,很多毕业生成为国际名流、社会英才。可见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才是保障就业的根本,我国就业工作的管理模式已与国际脱节。何况,大学生就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学校的努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大学生能否实现就业主要取决于毕业生的个人素质和对未来工作的期望以及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的数量及用人单位的意愿,这些因素并不是高校能左右的。因此,教育管理部门对高校提出就业率的要求实在是勉为其难,将社会性的责任强加到高校一个单位头上难免不公。

2.采用就业率指导高校工作管理是否合理?

(1)就业率对高校专业设置的影响。论文参考。根据教育部政策,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要与年度招生计划适度硬挂钩,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要缩减其招生名额。这直接导致高校办学的急功近利,各高校纷纷开设就业率较高的专业而撤消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各高校的专业设置趋于雷同,日益缺乏个性,追求高就业率,追求短期效应,导致相同专业的毕业生越来越多,也会造成供需关系逆转,反过来导致就业率下降,这实际上是不顾发展的短视行为,不符合科学发展观。(2)就业率对高校教学工作的影响。为了专心于就业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率指标,有些高校最后一学年必修的专业课程很少,整个一年时间被用于开展就业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大好的教学资源被浪费,学生过早地被“发配”到单位,美其名曰顶岗实践,学生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找到一个工资高、待遇好的单位,想方设法把就业协议签下来,这样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皆大欢喜,也不必总是被学校催着签协议。长此以往,许多高校在最后一年基本丧失了教学的功能,变成了就业的“推进器”。

(3)关于先就业再就业的思考。为了使学生尽快找到工作,提高就业率,许多高校在就业指导时,都提出了先“就业”后“择业”的指导思想,即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擅长不擅长,先找份工作再说,这种做法无疑损害了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利益。对用人单位来说,学生不是出于对单位和岗位的喜欢而勉强就业,找一个自己不愿做也不擅长做的工作做,必定不会全身心地投入,既耽误用人单位的工作,也浪费自己的青春大好时光。高校的这种就业指导思想和做法是“短视”和不负责

任的。

3.道德层面上的思考

(1)关于虚假就业率的思考。论文参考。就业率高低不仅关系到高校专业的生死存亡,而且还关系到各学校的“脸面”,各高校都不敢掉以轻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完成这项工作。高校内部院系之间互相攀比就业率,搞排名,并对就业率高的班级、有关教师进行奖励。一些高校为完成就业率指标,通过各种手段弄虚作假,如假就业协议、“零报酬”就业、学校将学生档案转至人才交流中心以换取报到证、学校内部公司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或学校直接虚报数据等手段,个别高校为提高就业率,对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就不发毕业证,动员学生想办法挂靠,往往只签协议不报到,实际上并没有就业。甚至有些高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人为制造出就业的假象,使学生“被就业”。以上不规范的做法造成大学生就业率统计失真,反而影响到国家就业政策的宏观决策,而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步入歧途。

现在国内普遍以签就业协议认定就业的方法存在漏洞,有的毕业生实际已就业,但只是想暂时工作一段时间,不愿转入人事关系,由于不符合发放派遣证的条件,被列入就业之外。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并不急于在毕业前找工作,这并不说明他水平不如人,一时找不到工作,反而说明他手中有挑选工作的资本,选择余地大。我国对初次就业率太关注了,而在美国,统计就业率要跟踪3年,包括总在业时间、工资水平等。在英国,则以《教育法案》等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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