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有偿服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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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部有偿服务管理规
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物业部有偿服务管理办法
一、物业工程人员现场维修及维护要求
1、工程人员进入现场须着工装、肩工袋、佩戴工号牌,工具与材料须摆
放整齐、规范。
2、靠右行走,礼让顾客。
3、保持楼面与柜台的清洁整齐。
4、如遇顾客购物,应立即停止工作,待顾客离开后继续。
5、维修完毕后,必须在维修单上签下工作人、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材
料使用量,由柜台营业员与楼面督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二、维修材料、配件的领取使用与现场维修费用收取的规定
1、安装及维修时所需才来,由维修人员写清名称、型号,由客户自行提
供。
2、物业部不提供维修材料,物业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提供、代买。
3、所维修设备物业部提供3个月免费保修,超过3个月不予保修。
4、维修工作前应将有偿服务单填写清楚,明示价格,交由营业员及楼面
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5、维修工作完毕,工作人员在有偿服务单上签名确认后将客户联交与客
户,剩余联交由工程班主管处保管。
6、物业有偿服务单由工程主管月底制表统一交由财务部。
7、物业维修人员不得与商户进行维修现金交易,一经查出立即给予警
告处分,并给予20-200元罚款,如再次发现,调离工作岗位。
三、有偿服务收费形式及相关规定
1、可实行包月服务,由商管部与供应商签合同时,需要商场维修、维护
的柜组,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的柜组,每月收取代维费300元,100平方以下的每月收取代维费200元。餐饮商户不提供包月服务。
2、包月服务所提供的维修服务项目参见《物业部有偿服务价目表》,其
余维修原则上不予受理。
3、不进行包月服务的柜组参照《物业部有偿服务价目表》中收费标准按
次数收取服务费用。
4、包月服务所需缴纳费用及按次数收费所需缴纳费用月底均由财务部统
一扣帐。
商场有偿服务流程图
备注:(特约有偿服务是指业主、商户入户门以内自有部位设施日常的维修服务)
1、以上维修项目均不包含材料费,材料由业主自行提供(胶布、生料带等辅料由物业提供),可据市场价格调整;
2、以上维修服务均为1人1工时之内的价格,超出1工时者按每人/每工时元加收费用;
3、如出现《《价目表》》中未列出的项目需要维修的,由主管预算价格,并由总监审核执行。
有偿服务维修单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