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要区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要区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要区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肇庆市高要区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根据《广东省春运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18〕61号)和《肇庆市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2019年春运组织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

二、工作任务

春运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实践,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以下春运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期间运输安全。强化道路水路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着力优化运输衔接,保障旅客出行顺畅。提前开展运力调查和客流量预测,合理调配运力,加强上下联动和跨区域、跨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综合运输组织和衔接,落实应急运力,保障群众春运出行以及物资的运输。

三是落实疏堵保畅措施,保障道路畅通。抓好公路的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及时掌握并实时公布高速公路、国省道通行状况,加大春运期间执勤值守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引导车辆有序出行,确保不出现长时间拥堵和长时间旅客滞留的现象。

四是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增强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各部门要创新服务模式和手段,加强服务质量监督,增加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出行更加舒适、温馨。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我区2019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2019年肇庆市高要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志刚(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苏汉青(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根和(肇庆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副局长)

成员:李国勇(区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彭亦才(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副局长)

周显帮(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小清(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国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

邓少强(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顺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陆信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叶玉辉(市公安局高要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邵国清(市公路局高要分局总工程师)

梁冠恒(团区委副书记)

曹明会(区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简称区春运办),具体负责春运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少强同志兼任。(区春运办联系电话:8392276,传真:8393038,邮箱:goyojiotong@163.om)。

四、明确春运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

(一)区交通运输局

1.承担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负责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春运开始前牵头有关单位负责道路水路系统春运工作,春运期间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道路水路运输组织、服务和应急保障;加强春运值班,跟踪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做好新闻宣传,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及时传达省、市相关文件精神;

3.提前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编制应急运力保障预案,密切关注客流的变化,做好运力调配,落实应急运力,把应急运力任务分解到相关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信息落实到位,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有序;

4.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强化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两客一危重点运输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和运输站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船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船参与春运;督促车站、码头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密切关注网络预约出租车、巡游车的市场动态,杜绝出现不稳定情况的发生;

5.加强水路运输和港口秩序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乡镇渡口现场管理;

6.督促管养单位加强所属公路和航道巡查养护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以及对公路、标志标线、航标、船闸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杜绝因相关安全设施不完善印发安全事故;

7.督促公路部门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落实雨雪冰冻灾害应对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应对不良天气的能力。

8.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免费通行政策的落实,并加强对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服务单位的监督,提高故障车辆应急处置效率;

9.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单位制定合理疏导方案,避免高速公路服务区因车辆、旅客较多导致拥堵;

10.督促港航部门做好春运期间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技术状况,规范船舶通航秩序,打击船舶超载航行、非客运船舶载客等违法行为;

11.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运服务,主动公开动力、班次、加班、售票等春运信息,及时处理旅客投诉。

(二)市公安局高要分局

1.公安部门加强会同武警、交通、公路、航道、港口等部门开展安全保卫防范和治安防控工作,保障交通行业重点目标、重点设施、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安全。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公路部门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加强路面监控,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大道路主干线交通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以及客运站场周边道路的指挥疏导力度,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并将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区春运办,保障春运道路安全畅通。

3.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

4.掌握各种社会治安动态情况,负责交通沿线、车站周边的治安管理,防止发生司机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罢驶等情况。

5.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暖流行动,为开摩托车途经我区境内的异地务工人员提供各种志愿服务,确保他们安全、顺畅地返乡回城。

(三)市公路局高要分局

1.确保辖管内国省道干线公路畅通,管养桥梁安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发现路障及时清理,危险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对目前管辖的公路桥梁建设和养护工程,在春运期间确实不能停工的,要做好应急保障措施,要做好辖管内国省道公路干线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标识的检查和整修工作。

2.春运期间每天向区春运办报送管辖公路的路况,出现影响公路正常通行的情况立即报送区春运办,并及时组织抢修和路况恢复,保障春运期间公路畅通。

(四)区委宣传部

协调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加强与区春运办、各专业组的沟通,广泛宣传春运政策和工作措施,及时报道和发布春运期间相关信息,正面引导旅客有序出行。

(五)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和收费公路业主等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价格政策,加强春运期间客票价格监测,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加强春运期间成品油供应监测,协调保障成品油供应。

(七)区教育局

配合做好假期学生流的春运工作,做好学生安全出行知识及春运政策的教育宣传。

(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我区外来务工人员返乡返岗预测工作,协助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春运订票,组织开展

外来务工人员的慰问、文化娱乐等活动。积极协调和指导有关企业相互错开放假时间,避免春运客流高峰。

(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将各部门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阶段性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按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要求,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指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加强春运期间重点传染病风险评估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传染病风险隐患,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码头等重点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

(十一)团区委

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积极参与各项春运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集体依托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做好旅客引导、宣传和帮扶等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春运服务活动,为广大群众春运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十二)区气象局

加强与周边市、县(区)气象部门的春运天气会商,做好春运期间全市和周边县(区)气象监测和通报工作,遇到暴雨、雾霾、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十三)各运输企业、站场(码头)

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对司乘人员安全行车的教育与监督,认真做好车船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投入春运的运输车船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旅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的乘坐环境;各客运站、码头要提高服务质量,按有关部门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船环境,同时做好三品查堵工作,提高车船的始发正点率。

五、提前做好春运期间应急运力准备

随着高铁和城际轻轨的投入使用以及网约车的不断普及,我区道路客运分担率总体有所下降,但考虑到春运期间铁路运输票源少,购票难等问题,公路客运尤其是中短途的旅客运输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为充分做好运输组织工作,统筹运力安排,同时,为应对突发事件,我区准备了10辆客运车辆和5辆货运车辆作为春运应急运力,必要时承担突发疏运任务。

区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要重点抓好肇庆火车站、城际轻轨肇庆站等交通枢纽的集散衔接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根据我区各乡镇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开收班时间,缩短发车间距,方便旅客出行。

区港航管理所要做好我区春运期间渡运运力的准备工作。

六、抓住重点,强化落实,有力保障春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完善组织机构,做好动员部署

春运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围绕春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能,负责好本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科学制定春运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强化春运安全保障

1.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具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明晰各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2.加强安全管理,彻查安全隐患。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大对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特别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等运输工具的技术状态,以及公路、桥梁、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尤其对全区安全事故多发路段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各相关公路管理机构及业主管理单位要对所管辖的路段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保障安全,力求做好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紧抓重点薄弱环节,保障春运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旅客乘车实名制规定和长途客车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船舶带病营运、非法营运。并切实加强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要严格查处各类道路水路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危及运输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客运站场附近道路的指挥疏导,做好春运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联合交通等部门加强路警联动,强化源头治超,严厉打击营转非、外省籍车辆在省内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同时要做好春运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加强对春运车、船以及大型交通基础设施的防爆反恐和巡逻防控,指导客运站场、码头做好安检工作。公安部门应根据全区路面的车流量和通行情况,全面排查易拥堵路段和时段,实施勘察,分析掌握拥堵原因、拥堵时段和持续时长,及早研究疏导措施。同时制定应对拥堵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制定可行的分流绕行以及应急疏散方案。

气象部门做好气象预测和通报工作。相关部门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的通行保障工作,加强重点路段防冰、破冰、排水的防范和物资储备。完善道路拥堵应急措施,研究制定详细的分流绕行、应急疏散方案,有必要的进行实操演练。

(三)强化协作联动,千方百计保畅通

1.做好应急演练,确保春运畅通。各单位要继续将保畅通作为春运重点,细化完善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等各类应急预案,做好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监督检查,确保预案可执行、有成效,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公路部门制定完善高速公路、国省道的疏堵保畅措施,制定详细的车辆分流绕行方案并提前公布,确保拥堵苗头一旦出现,就能及时有效化解。同时,做好事故处置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关单位人员要按照职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采取有效救援措施,有序疏导人流、车流,防止聚集滞留,降低路面交通突发情况对后续交通流造成的影响。区公路部门要在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2.提前落实疏堵保畅措施。区公安交警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区道路保畅工作,建立道路保畅通联动机制,加强执勤值守,提高路面见警率,保障道路通畅。区公安交警部门、公路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提高沟通协作效率,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建立信息共享,交通管控事前会商和路警联动机制,协调做好车流疏导、事故快速处理,交通救援和交通引导等工作,降低路面交通突发情况对后续交通流造成的影响。

3.强化交通信息引导。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公司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交通信息引导和疏导工作区域联动,出现交通拥堵且预计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要立即形成疏导工作区域联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车主发布拥堵和绕行信息,并在拥堵点周边各高速公路入口、交叉路段发布交通引导信息,降低车流加塞影响。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道路拥堵处置进度信息,并通过客服专线提供路况信息查询和投诉服务。

(四)提升服务,打造温馨春运

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和春运氛围。一是要优化运输衔接。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列车运行班次、运行时刻等信息,衔接落实铁路与公共交通接续接驳相关安排,确保旅客出行接续顺畅。二是要创新售票方式,各站场、港口、码头及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订票服务,及时更新发布客票信息,让旅客购票更加便捷。三是有条件的运输企业要深入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单位,开展团体票预订、送票上门、上门包车等服务,方便旅客出行,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四是改善旅客候车环境,重点场站设立母婴、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专区、医疗服务点和咨询服务台,依托厕所革命,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和整治。五是积极推动军人出行依法优先,落实行业服务规范和文明服务用语,主动热情服务旅客。六是积极开展情满旅途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等主题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加大春运宣传,弘扬春运正能量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综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及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宣传画、微视频等多种形式,用好相关站场、交通工具等载体,突出宣传春运工

作的亮点闪光点。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保证春运期间投诉热线畅通,对社会反应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努力化解矛盾,争取社会各界对春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春运值班,做好信息统计报送

一是加强春运值班制度。春运期间,区春运办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成员单位联络员通信设备要保持在线,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二是做好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春运动态信息,积极采编投稿,及时将相关行业春运服务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等宣传素材报市春运办。区春运办每日1000前将前一日的旅客发送情况、春运安全情况、主要工作动态和突发应急保障等信息报市春运办,确保数据的的准时准确性。三是及时互通信息。为做好信息的及时全面掌握,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春运工作动态报区春运办,特别是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将春运期间交通疏堵和分流方案,以及本区每天主要干道(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车流量或拥堵情况及时通报;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公路部门要每天通报管辖范围的路口;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气象预报。

(七)做好春运总结

区春运办要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春运总结汇报工作,2019年3月2日前报送春运工作总结至市春运办。(本资料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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