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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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管理规定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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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及其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为加强管理,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现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制度。

1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2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需要合理设计,统筹规划。

1)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2)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3)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防范;4)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5)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要促使企业强化内部管理,落实措施,自主保安,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6)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7)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8)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9)建立和完善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法规和政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3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监控、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大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4年某矿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2024年某矿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2024年某矿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概述重大危险源的检测与监控是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关键环节。

本制度旨在规范某矿矿山重大危险源的检测与监控,确保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和矿区环境的安全。

二、检测与监控范围1. 检测范围:(1)矿山内的所有设备、工艺系统以及建筑物等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所有可能产生重大危险源的环境因素,如气象条件、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等。

(3)所有可能导致重大危险源的人为因素,如操作不当、人为疏忽等。

2. 监控范围:(1)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通过风险监控、视频监控、声音监控等方式对矿山内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2)监控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状况,包括设备运行状况、工艺操作参数、环境条件等。

(3)监控矿工的安全行为,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等。

三、检测与监控措施1. 检测措施:(1)定期对矿山内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测,包括设备状态检测、工艺参数检测、环境因素检测等。

(2)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根据检测指标的变化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危害。

2. 监控措施:(1)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声音监控、传感器监控等,实现对矿山内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

(2)建立监控中心,对监控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异常情况,以保证矿山的安全运营。

(3)设立报警机制,对监控系统中的异常情况进行报警处理,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四、检测与监控管理1. 各级管理岗位负责人要做到:(1)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流程,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2)测绘和更新矿区的危险源平面图,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

(3)做好危险源的标识和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准确、完整。

(4)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测技能。

2. 操作工作人员要做到:(1)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一、重大危险源监测制度1.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根据重大危险源特点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应该具有代表性和可测性,监测点位应该设置在重要的工艺节点和关键装置上。

2.确定监测方法和频次:根据监测指标确定监测方法,包括实地检查、实验室分析、仪表监测等。

同时,根据危险程度和重要程度确定监测频次,高危、重要的危险源应加大监测频次。

3.建立监测设备和系统:根据监测指标和方法配置相应的监测设备和系统,确保监测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建立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系统。

4.数据分析和报告:收集监测数据后,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危险。

制定相应的报告,向相关人员提供监测结果和建议,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1.确定监控措施和参数限值:根据重大危险源特点确定监控措施和参数限值,监控措施可以包括操作限制、自动控制、应急预案等。

2.建立监控装置和系统:根据监控措施配置相应的监控装置和系统,确保装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建立实时监控和报警系统。

3.监控数据分析和报告:收集监控数据并通过实时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危险。

制定相应的报告,向相关人员提供监控结果和建议,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4.持续改进:根据监控结果,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同时,对监控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确定安全管理责任和权限: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2.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维护、维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标准,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

3.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措施,培训相关人员并开展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4.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推行安全文化。

综上所述,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制度是确保其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可通过建立监测制度、监控制度和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潜在风险,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个性重大事故的;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每一年至少对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安全评价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的结果负责。

安全评价报告应包孕以下资料:1、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8、评价结论与对策举荐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用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

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1、一级重大危险源务必建立有用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革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状况。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用于与重大危险源无关区域的监控.
2.监控系统日常运行中,必须由行政部对设备进行调试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监控数据和录像至少保存15天,不得随意删除录像资料。

对异常情况下的录像进行刻录保存,并注明起讫日期。

4.各监控点所在单位应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具完好,发现灯光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5.各监控点维护保养单位对发生故障的监控设备能够及时维修,对有污物的摄像头镜头应及时擦拭,保证图像清晰。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企业自主管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第五条单位应当对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的危险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认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应当立即进行评估。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物品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使用状况等;(二)可能引发事故的类型、概率、影响范围和程度等;(三)现有安全措施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善程度等;(四)事故应急预案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完善程度等。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检测、报警、应急等职责和分工。

第九条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测,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档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重大危险源登记、公示及监控制度

重大危险源登记、公示及监控制度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公示及监掌控度1. 前言为了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公示及监掌控度》。

2.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管理2.1 基本概念•重点不安全源:指具有较大破坏力和危害性,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资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设备、物质或工艺。

•重点不安全源登记:指对企业内部存在的重点不安全源进行全面登记和分类管理的过程。

2.2 登记责任部门•企业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工作。

•相关部门和岗位应乐观搭配,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助。

2.3 登记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基本信息:包含名称、位置、不安全性等级、不安全源类型等。

•设备、物质、工艺参数:包含设计参数、使用参数、运行参数等。

•安全管理措施:包含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相关资质证照:包含安全许可证、验收合格证等。

2.4 登记流程1.梳理企业内部重点不安全源,并依据不安全性等级进行分类。

2.建立重点不安全源登记台账,将登记信息录入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3.相关部门和岗位依据职责,搭配供应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设备、物质、工艺进行登记,确保登记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5.通过内部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更新不安全源信息,并在发生重点变动时及时调整。

3. 重点不安全源公示3.1 公示范围•企业内部:通过公示栏、电子公告等形式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公示于企业内部,以确保员工了解不安全源的位置、不安全性等级和相应的应急措施。

•对外公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公示于社会,以提示公众关注不安全源。

3.2 公示内容•重点不安全源基本信息:包含名称、位置、不安全性等级、不安全源类型等。

•安全注意事项:包含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设施等。

•重点不安全源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3 公示流程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将重点不安全源登记信息整理并制作公示料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防范和化解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存储、生产、使用、运输、销售等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个人。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界定1. 具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特殊属性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可能形成易燃、易爆、剧毒、有害气体或者有毒物质的危险源。

2. 存储、生产、使用、运输、销售过程中,可能引发人员伤亡、生态破坏、财产损失等具有重大危险性的危险源。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1. 建立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专责人员,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营。

2. 实施事故隐患排查和评估。

定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以及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

严格按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4. 加强现场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指南,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实施应急预案。

制定和实施危险源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的快速应对和处置。

同时,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破坏或者财产损失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五、附则本规定实施后,原有的管理文件和标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部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4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制定本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重大危险源,旨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防控能力,减少潜在风险。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设备、工艺、物质或其他因素。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层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重大危险源的责任部门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方法1.采取定期巡查的方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工艺参数、物料储存情况等。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实时监控的方法,确保及时掌握其运行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措施1.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记录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监控方法和监控结果。

2.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计划,明确监控频次、监控内容和监控责任人。

3.对于监控结果存在异常情况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排除隐患。

4.对于监控结果存在严重问题的重大危险源,应立即采取停产、停工等紧急措施,并报告企业领导层。

六、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记录1.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内容、监控结果等。

2.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3.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七、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1.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措施和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对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4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龙滩水力发电厂(下称龙滩电厂)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____〕____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三)龙滩电厂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在龙滩电厂组织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中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如升船机等;(四)重大危险源界定范围见附表1、2、3。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龙滩电厂。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龙滩电厂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二)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许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并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及时进行整改;(三)保证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四)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五)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第五条安全监察部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及龙滩电厂相关规章制度;(二)定期组织各部门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判定并控制不可容许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根据评价结果,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实施标准;(三)组织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四)监督检查各类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五)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六)参加公司组织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七)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根据《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可能引发重大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的危险源。

该暂行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根据这个规定,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要求如下:1. 重大危险源的登记:企业和单位需要将其拥有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包括危险源的名称、类型、规模、储存数量等信息。

登记信息需要定期更新。

2.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企业和单位需要对其拥有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包括风险评估、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

评估结果需要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3.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监管部门有权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检查其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危险源的储存使用情况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部门。

4. 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准备:企业和单位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应急预案需要包括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方案、紧急救援等。

5.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和单位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6. 重大危险源的报告和信息公开:企业和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事故和污染事件,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

根据《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同时,监管部门也有权利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重大危险源的危险,保障公众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二)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发展的迅猛,各类危险源也日益增加,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制定了《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职责和措施。

以下是对该规定的全文解析。

一、总则《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0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0篇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0篇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部。

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

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4.1 、重大危险源辩识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

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咳嗽敝辽倜恐苎布煲淮危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

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

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2024年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有效监控重大危险源,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控制,是做好危险源监控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全体员工必须强化危险源监控的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章管理架构第四条成立以经理为组长,重大危险源所在工长为副组长、安全员及部分运行、检修人员为组员的危险源监控领导小组。

第五条监控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小组,即锅炉组、沼气组和放射源组,锅炉、污水及电仪工段工长任组长。

第三章各级人员危险源监控职责第六条部门经理监控职责经理是危险源监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监控工作。

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报公司备案后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组织部门级危险源培训,检查工段危险源培训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

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工长监控职责工长是本工段危险源监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段危险源监控工作。

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2.负责建立本工段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制定应急预案。

3.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组织工段级危险源监控培训,检查危险源监控记录情况。

5.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第八条部门安全员监控职责1.在部门经理及分管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监控工作,同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业务指导。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3.参加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4.定期组织危险源监控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5.参加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运行人员监控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危险源监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规定概述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防范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及其相关工作。

定义1.危险化学品:具有燃烧、爆炸、助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对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以及环境构成威胁的物质。

2.重大危险源:指能够引发爆炸、火灾、泄漏等事故的设备、管线、配件、工艺以及其它关键部位。

监控要求1.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2.视频监控:对设备、管线等重要部位进行视频监控,实时监测、记录运行状态。

3.报警监控:建立危险源联网报警系统,对报警信号及时响应,组织应急处置。

4.技术措施:采用自动化控制、紧急停机、抽取废气等技术手段,稳定设备运行。

管理措施1.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机构,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及相关工作。

2.管理人员培训: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3.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危险化学品装置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危险化学品装置进行实时监控。

处罚措施1.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造成事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据相关责任方的职业安全责任如实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危险化学品装置不可不慎,只有严格监控和管理,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的实施,将更加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三篇)

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一、概述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是指针对企业或场所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的一套完整的监测监控系统和措施,旨在实时监测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状况,预警和防范可能产生的事故和灾害,确保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测监控的目标1. 实时监测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状况,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2. 实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和环境指标,确保操作过程的合理控制;3. 预警并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害,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生产设施的完整性;4. 提高预警和应急响应的能力,降低事故和灾害造成的损失;5.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管理,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监测监控的内容1.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录入和管理;2. 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点位布置及监测设备的选型和安装;3. 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模式和方法的确定;4. 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存储;5. 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处理;6. 重大危险源的报警设备和系统的建设和管理;7. 重大危险源的监测措施和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8.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和安全监督的执行;9. 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四、监测监控的方法和技术1. 实时监控技术:通过安装传感器和监控设备,采集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参数和环境指标,实时监测其运行状态;2. 远程监控技术:通过网络和通信技术,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远程监控和控制;3. 数据分析技术:利用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供预警和应急响应的依据;4. 视频监控技术:通过安装摄像头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和记录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5. 声光报警技术:通过设置报警设备和系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发出报警信号,提醒人员进行紧急处理;6. GPS定位技术:通过安装GPS设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位和追踪,提供紧急救援的依据。

五、监测监控的具体措施1. 始终保持监测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设施;2. 确保监测设备和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定期校准和检测;3. 制定监测计划和检测程序,按时进行监测和检测;4. 定期分析和评估监测数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5.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存档,便于查询和分析;6. 做好监测记录和报表的编制和归档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7. 加强对监测设备和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8. 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启动应急预案;9. 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5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第一条项目施工生产现场危险、危害辨识评价小组确认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将识别时间、源点属性、源点位置、风险等级、所处时态、消减措施与相应要求报送质量安全环保部。

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由公司施工项目部编制重大危险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审核,适时实施演练以验证救援预案的可行性。

由公司工程采办部配备基本的应急救援器材、物资。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审议项目单位所报的重大危险源有关情况与动态,确定消减措施的有效性,指导项目现场落实方案措施。

项目现场安全员和安全监督要按方案和措施要求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动态进行检测、监控,保持检测、监控记录。

遇险情扩大迹象,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恰当的避险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四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收集、分析和保存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式方法,并保留必要的监测结果。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危急动态随时保持与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的联络,有效进行应急处置。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和控制。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的框架:1. 目的和范围- 确定本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相关标准。

2. 安全检测要求- 确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测的要求。

- 包括检测的内容、检测频率、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等。

3. 安全监控要求- 确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定期的安全监控的要求。

- 包括监控设备的配置、监控措施的实施、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

4. 安全检测、监控机构与人员- 确定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 包括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等。

5. 应急管理- 确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时的应急管理措施和流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检测制度1.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设施和重点部位应进行日常巡检,每日不得少于一次。

2.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设施和重点部位定期进行专业检测,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二、监控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2.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及时掌握危险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状况。

3.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分析处理监控数据,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应急管理制度1.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救援方案和应急人员。

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四、培训与演练制度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对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完善应急预案。

五、设备维护检修制度1.制定设备维护检修计划,确保重大危险源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转。

2.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3.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人工操作风险。

六、记录与报告制度1.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和管理活动进行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2.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管理工作情况。

3.对记录和报告的内容进行分析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七、事故处理与奖惩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对在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员工进行惩处。

八、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最新)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最新)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最新)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源;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单人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危险源;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轻伤或轻微财产损失的危险源;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引起轻微伤害或无财产损失的危险源。

2.9对于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10对于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11对于发现的重大危险源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12对于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上报相关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3对于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是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工作制度,并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此外,公司还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预案应包括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辩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培训与演练等内容。

各项目部应根据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两次模拟演练。

这些措施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危险源的缺陷和隐患,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生产安全。

致重大事故的原因有两种,一是固有的危险物质或能量的多少,二是出现明显缺陷,如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

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监控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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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
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
制度
1.项目部应在基础、主体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工程进行事先分析和策划,凡存在一定危险程度的施工,均应列入动态危险源管理,并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2.所指重大危险源工程是在集团公司“三合一”危险源调查分析基础上,集团公司作为重点监控的工程,主要指:
(1)5m(含5m)以上深基坑开挖或支护与降水。

(2)大型机械设备安、拆。

(3)起重吊装工程。

(4)大体积模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以上,同时跨度10m(含10m)以上、层高8m(含8m)以上)
(5)脚手架(40m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等)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及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3.经调查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各施工项目部要在工地大门口内醒目处悬挂“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措施牌”进行公告,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重大危险源每周识别、监督告知牌”。

(1)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措施牌:内容应明确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类型、影响程度、存在时效、控制措施、责任人等有关内容。

(2)重大危险源每周识别、监督告知牌:内容应明确当周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类型、作业部位、责任人等有关内容。

4.项目部安全员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调查识别后及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请表》,及时报上一级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直属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并到现场进行核对,提出初审意见,经复核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统一归并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部备案。

5.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必须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
材与工具,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在重大危险源监控时效阶段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6.各单位(项目部)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日常巡检制度,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暂时不能排除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要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7.集团公司不定期抽查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方案实施情况,直属单位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对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指定专人每天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情况、安全状况、应急救援预案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安全状态,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场予以纠正;对已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排除或限期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并责令暂时停工或停止使用。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开工或使用。

8.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本单位所属工程项目部制订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或责
任人,督促落实整改,同时,项目部要落实资金和防护技术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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