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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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法官】
找出本案争议的焦点。 “人肉搜索”与网络隐私权 的平衡点在哪里? 凌云公司是否对王某的个人 隐私权构成了侵犯,如果你是 法官该如何审理此案?
法律讲堂
7.1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概述 7.2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 7.3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名誉权保护
7.4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
互联网固有的 结构特性
• 互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网的开放性 • 网络cookie
电子商务发展 导致的利益驱 动
网络中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形式
擅自在网上宣扬、公开他人的隐 私
•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在网上宣扬公开 他人的隐私的途径主要有发送电子邮 件、聊天室、新闻组等形式,严重侵 害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黑客篡改、监看他人电子邮件或 者恶意攻击
• 即一切足以区分或确定主体身份的数据
• 即权利人信息不为公众所知
• 指数据主体采取了不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积极作为或不作 为 • 即个人数据是主体独立的精神性要素,一旦处于公开状态或 被他人窥视利用,则会给主体带来精神上的不利性 • 即所有的数据都是在网络环境中运行的
网络 性
电子商务中侵犯用户隐私权事件 发生的原因
第7 章
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学习要点
1
网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概述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名誉权保护
2
3
4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索赔权的保护
5
6
垃圾邮件的法律问题
【现在开庭】
【基本案情】
“反人肉搜索”第一案――王 某诉大旗网侵犯名誉权案
见课本
• 一是经营者在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时,可能受到多个国家法律的管辖,而世界各 国对经营活动的法律规定差别很大,当出现了这种情况时应如何解决 • 二是消费者进行在线消费时,可能丧失本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保护,由于缺乏有 效的国际性执行措施,若销售者所在地政府不能有效地执行其本国的消费者保 护法,消费者所在国几乎没有任何有效的救济措施
• 主要包括利用跟踪功能的Cookie工具 测定并跟踪用户,利用提供免费电子 邮件信箱或者免费奖品方式非法收集 个人信息,利用寄送垃圾邮件的方式 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网络黑客非法侵 入他人系统而获取个人隐私
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在网络隐 私权保护中的责任
• 在用户申清或开始使用服务时,告知使用因特网可能带来的对个人权利的危害 • 告知用户其可以合法使用的降低风险的技术方法 • 采取适当的步骤和技术保护个人的权利,特别是保证数据的统一性和秘密性, 以及网络和基于网络提供的服务的物理和逻辑上的安全 • 告知用户匿名访问因特网及参加一些活动的权利 • 不修改或删除用户传送的信息 • 仅仅为必要的准确、特定和合法的目的收集、处理和存储用户的数据 • 不为促销目的而使用数据,除非得到用户的许可 • 对适当使用数据负有责任,必须向用户明确个人权利保护措施 • 在用户开始使用服务或访问ISP站点时告知其所采集、处理、存储的信息内容、 方式、目的和使用期限 • 根据用户的要求更正不准确的数据或删除多余的、过时的或不再需要的信息, 避免隐蔽地使用数据 • 向用户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及时予以更新 • 在网上公布数据应谨慎
从权利的内容分可以有
• • • • 个人特质的隐私权(姓名、身份、肖像、声音等) 主要体现在用户的个人特质、个人 个人资料的隐私权 资料等不得在非经许可的状态下被 个人行为的隐私权 利用上 通讯内容的隐私权和匿名的隐私权
网络隐私权
• 网络隐私权是指在互联网中,任何人对自己的个人数据依法享有不 受他人侵犯,使用、支配的权利。 • 个人数据是由有关一个人的信息组成的数据,对这个人,可以通过 该信息(或者通过数据用户拥有该信息的其他信息)识别出来,该 信息包括对有关该个人的评价,但不包括对个人数据表示的意图。 • 当个人数据是在网上传递的,则属于网上隐私权调整的范围。 • 具体分为:
7.2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
权的保护
隐私权 网络中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形式 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在网络隐私权保护 中的责任 消费者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权
隐私
• 亦称个人生活秘密,是指公民 个人生活中不愿公开或为他人 知悉的秘密,如个人日记、个 人私生活、财产状况等
隐私权
• 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社会公 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 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 种人格权
• 黑客通过非授权的登陆攻击他人计算 机的私人信息并予以修改,另外ISP把 客户的邮件转移或关闭也容易造成邮 件丢失,隐私权被侵害
垃圾邮件泛滥侵犯隐私权
• 互联网上最为普遍侵害隐私权的现象 是垃圾邮件,信息大多是各种各样的 广告,广告的发送者未经用户同意把 将信息强行送入个人邮箱
利用不同形式非法搜集他人隐私
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益的威胁
由于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和开放性,这就使得网上产品或广告信息的真 实性、有效性难以得到保障,滋生了网上欺诈行为,同时消费者的信赖 不实或无效信息也容易产生交易纠纷 因特网具有强大的信息整理与分析能力,这就为人们获取、传递、复制 信息提供了方便,在线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随时都存在被非法收集或扩散 的危险,从而对传统的隐私价值产生了潜在的威胁 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国界性,一些在传统的交易活动中并不常见的问题, 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变得越来越突出
7.5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索赔权的保护
7.6 垃圾邮件的法律问题
7.1电子商务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的概述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益的威胁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 或接受服务的个人。 • 消费者的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 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等。 • 《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 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办法》等 • 目前,网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我国还是一个 “盲点”。
人类的隐私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伴随着人们对 自身的尊严、权利、价值的产生而出现的,人们要求在 社会生活中和在人际关系中,尊重、保护隐私权。
从权利形态来分有隐私
• • • • 不被窥视的权利 主要体现在用户的个人信箱、网上 不被侵入的权利 账户、信用记录的安全保密性上 主要体现在用户使用信箱、交流信 不被干扰的权利 息及从事交易活动的安全保密性上 不被非法收集利用的权利
身体秘密,如身高、缺 陷等 私人空间,如个人主页、 E-mail地址等
个人事实,消费者申请 邮箱、注册会员时,填 写的性格、爱好、学历、 社会关系、婚姻状况、 家庭住址等
私人生活,指与社会公 共生活无关的个人生活, 访问的网站、次数、查 询的内容等
网络隐私的特征
可识 别性 秘密 性 保密 性 精神 利益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