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层文学文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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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层文学文学性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文坛出现了一种新的文学思潮和文学现象,这就是底层文学的崛起。以曹征路的《那儿》和陈应松的《马嘶岭血案》的发表为标志,底层文学风起云涌,方兴未艾。许多作家把关注的目光投向社会底层,以自己的道德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真实地呈现了底层百姓艰难困苦的生活境遇和生存状态,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注意。这样一种文学现象,自然也在批评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李云雷、贺绍俊、孟繁华、蔡翔、刘继明、陈应松等学者、作家纷纷撰文,对底层文学予以了充分的肯定,誉之为“新世纪的先锋文学”,是“一种新的美学原则”[1]。但与此同时,对底层文学质疑的声音也时时出现,有人认为底层文学只是堆积苦难,以题材取胜;是抢占道德制高点,以道德审判代替了美学追求;更有人直陈底层文学是粗粝的,缺乏文学性的,甚至连一些对底层文学持肯定态度的学者也对底层文学的文学性存有疑虑。这就给我们提出了怎样评价底层文学的文学性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毋庸讳言,底层文学作品对百姓苦难的叙写是详尽细致的。在某些人眼里,确有“堆积苦难”之嫌。但是,我们必须指出,文学作为对现实生活的反映,真实性应该是它的生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在一方面造就了
一个个人财富以百亿计的富豪阶层的同时,另一方面则是形成了一个以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为主体的庞大的底层世界。因此,莺歌燕舞、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另一面,便是无数底层百姓的重重苦难。老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可是在当下中国,底层百姓连不幸都是相似的:失去土地,失去工作,要不来工资,房子被强拆,上不起学,看不起病,留守老人和儿童的无依,随时都会降临的各种“难”等等。应该说,文学作品中所写苦难,与人们每天从媒体中得知的情形相比,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如果在百姓的痛苦哀号面前无动于衷,在百姓的苦难不幸面前闭上眼睛,继续写一些粉饰太平的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作品,那简直就是作家良知的失落和道德的堕落。文学的文学性在中国的历史语境中,并不是一个需要加以讨论或争论的问题。早在曹丕的《典论•论文》里,就已经明确提出“诗赋欲丽”的主张,把诗赋的语言形式美提到了首位;陆机的《文赋》里,更是对诗的语言风格有着明确的界定———诗缘情而绮靡。自魏晋以来的中国文学,可以说,对文学性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只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强调文学性的目的主要还是更巧妙地彰显其政治道德内蕴,用前些年流行的话,就是“形式为内容服务”。
文学性作为一个文论术语,受到人们特别的关注,是在形式主义文论渐成气候以后的事。形式主义文论认为,文学
的本质在于文学的形式,文学研究的真正对象应是作品的形式价值即“文学性”,就是使一部作品成为文学的东西,主要包括文学的语言、结构和形式[2]。这里,我们也与时俱进一回,就用这种理论来关照一下尽管成绩卓著但仍颇受指责的底层文学,以为底层文学辩诬。因为事实上,底层文学尽管以底层生活为题材,书写弱势群体的喜怒哀乐,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但同时在文学性上,也苦心孤诣,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我们仅从底层文学的语言、结构、人物形象等方面稍作分析,文学语言对于文学作品之意义,无疑是太重要了。文学是语言艺术,语言是文学的建筑材料,是构成文学的第一要素,这些老生常谈的文学常识,明白无误地启示着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时时刻刻都不会轻视语言的运用。就拿有人以语言粗粝来诟病底层文学来说,事实上正是这样一种粗粝的语言,才能本色地反映出底层社会那种粗粝的生存状态。我们很难设想,用张爱玲、沈从文等高雅作家的精致语言,能反映出当下这个社会中庞大的弱势群体一点也不高雅的生活来。四川作家曾平的小说《大伯》,高妙之处便在于,写出了生活的复杂性。而这篇小说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作品非常本色化的语言运用。小说中有一段叙写:“那天村长李乘龙到他家来的时候,大伯才刚刚吃过早饭。对于村长的亲自到来,大伯很有些受宠若惊。平常,除了陪乡干部来收农税提留村统筹、计划生育罚款、打狗费、灭鼠款,还有
就是杀了年猪或者有了酒席请他过来喝酒,村长是难得到他这样的人家来的。大伯和李乘龙在一个社,按族谱排,李乘龙还该叫大伯叔。大伯从来没敢奢望村长叫他叔。李乘龙当然也不会叫大伯叔。……大伯非常迅速地扯开喉咙喊婆娘,给李村长上茶,打开水蛋(荷包蛋)!这是老鹰嘴招待客人的最高礼节。村长李乘龙到老鹰嘴的家家户户,都要享受打开水蛋的待遇,包括去收粮收款,催计划生育。”有过农村生活经验的读者会立即感觉到这段文字的真切、自然、本色。
我们再来看一下底层文学的叙述视角,因为这也是关乎到作品的文学性的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我们不难发现,绝大多数作品采用的是零聚焦叙述,即无固定视角的全知叙述,作者通常是从与故事无关的旁观者立场进行叙述。叙述者如同无所不知的上帝,可以了解过去、预知未来,还可以随意进入任何一个人物的心灵深处挖掘隐私。如吴克敬的《状元羊》,就是以这种叙述视角把一个残疾人冯来财大起大落看似偶然实则有其必然性的人生遭遇勾勒了出来;陈应松的《马嘶岭血案》也以同样的叙述视角反映出了九财叔是怎样由一个被社会侮辱和损害的弱者走上杀人劫财的不归路的复杂的心路历程;刘继明的《茶鸡蛋》,以冷峻的笔调,不动声色地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社会底层人物蒋婆因为想挣地主后代黄老三的高价茶鸡蛋钱而被黄老三羞辱,在悲愤交加中悬梁自尽的悲惨的故事,其鲜明的阶级意识并没有被客
观写实的叙述策略所遮掩。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作品采用内聚焦叙述,即第一人称叙述,叙述者通常是故事中的一个角色,他既可以参与事件过程,又可以离开作品环境面向读者进行描述和评价。这种叙述视角的最大好处,是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逼真感觉,同时也便于作者随时借人物之口,抒发自己难以压抑的情绪情感,叙述的主观性使作品更容易打动读者。罗伟章的《大嫂谣》和《我们的路》就都是这样的内聚焦叙述。在《大嫂谣》中,“我”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大嫂的坎坷境遇,大嫂的美好品德,大嫂的善良贤惠,都是借“我”的眼睛看到、又借“我”的口述说出来的;同时作为故事的参与者,在结构设置上,“我”不仅成就了小说的又一重叙事格局,而且将小说的主题更深入地推进了。
“我”连接起了大嫂的梦想和这个梦想实现之后的另一种现实:挣扎于“城里”的“底层”,不但不能改善父母兄弟们的处境,而且连自己的妻儿都难以养活。在大嫂的心目中,读了大学的“我”显然是她正为之流血流汗的儿子清华的“未来”,这也可能是大多心中存有一道“遥远的光”的农人们的愿望。但比照“我”在城里的处境,如果“我”的今天成为清华们的明天,大嫂们为心中“一道遥远的光”所付出的艰辛是否还有意义?这显然是需要再度质疑的问题。《我们的路》中的“我”,虽然不同于《大嫂谣》中的“我”,因为后者虽说生活也很拮据,毕竟是读书读到城里的知识分子,但到底也是高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