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选择使用和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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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选择使用和操作要求
农药使用效果受农药本身性质、作用对象、环境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要做到合理使用农药,提高农药使用效果,达到安全、经济、有效的目的,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有针对性地选择农药
各种病菌、害虫、杂草,其机体构造,生理机能,生活习性不同,对药剂的敏感性或抵抗力差异很大。同一种药剂对不同防治对象的药效不同;同一种防治对象对不同的药剂也表现出不同的抵抗力。此外,同一种病菌、害虫、杂草的不同发育阶段,其形态结构、生理机能、生活习性并不完全一样,对药剂的抵抗力也有显著差异。因此,要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和作物,选择适宜的农药品种。在选择农药时,一定要弄清防治对象的生理机制和危害特点,农作物的品种及生育期,做到“对症下药”。然而在现实生产中,有些由于选择药剂不当,误将除草剂或杀菌剂作杀虫剂使用,结果不仅增加了成本,达不到施药的目的,而且往往造成作物药害,严重时全部毁灭。
2、做好病虫害调查,掌握最佳的防治期
适期用药是提高施药效果的关键所在。因为,施药过早,不仅起不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而且增加成本,污染环境;施药过迟,事倍功半,同样也达不到施药的目的。为了保证防治效果和避免滥用农药,应采取“两查两定”原则,即对虫害,一般是查虫口密度,定防治对象田;查害虫发育进度,定防治适期。而对病害,通常是查发病率,定防治对象田;查发病程度,定防治适期。
3、确定农药用量
施药时要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确定适宜的施药浓度和用药量。因为,浓度低、用量小,达不到应有的防治效果;浓度高,用量大,不仅浪费农药,还容易对作物产生药害。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农药使用说明进行。禁止使用无标签说明的农药。在农药与水配对使用时,要注意搅拌均匀,否则不仅不能保证药效,而且还会造成局部药害。如使用三环唑粉剂,要求先配成母液,再按稀释倍数稀释,其使用效果明显高于直接配对稀释的药液。
4、选择适当的施药方法
农药的剂型有多种,其施用方法也不尽相同。生产上必须根据病虫的为害特点和分布情况选择适当的施药方法,否则就难以控制病虫的危害。如防治土传病菌、萌动的杂草种子、地下害虫,采取药剂处理土壤、开沟撒施等方法效果较好,而防治在植株上为害的病虫,就应选用喷雾法或喷粉法。防治种传性病害,采用药剂浸种或拌种法处理效果较好。颗粒剂农药是根据农艺要求制成的,有利于发挥药效,防止人畜中毒,故不宜作喷雾使用。
5、合理交替及搭配使用农药
一种农药在同一种病虫上反复连续使用,经过一定时间后,就会使病虫产生抗药性,使农药防治效果降低,甚至不再有效,因此,要合理交替、混合使用农药。选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交替使用,或者根据农药的理化性质合理地混配使用,不但能扩大防治范围,提高防治效果,还能延缓病虫抗药性的产生。
注:混配农药时需注意的事项
(1).农药混合后药效提高的或效果互不影响的可以混用。若混合后效果没有提高,原有的单一农药应有的效果也不能各自发挥出来,这几种农药就不能混合使用。
(2).农药混合后药效迅速降低的或失效的坚决不能混合使用。混合后经过一段时间药效降低的可随配随用。
(3).农药混合后对作物产生药害的不能混用。
(4).混用的品种不宜太多,以3种为限。
6、选择用药时间和改善施药条件
环境条件的改变,能影响病菌、害虫、杂草的生理活动和药剂的理化性状,从而影响药效。环境条件主要是指温度、湿度、光照、风、土壤和植物等。此外,土壤的质地、有机质含量、植物表面的蜡质层、茸毛等对药效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要从病虫与环境条件的关系中找出其数量变化及危害程度轻重的原因,根据植保工作方针,抓住主导因素,针对病虫发生发展的薄弱环节,制定适宜的防治措施,造成不利于病虫害的环境条件,达到控制其发生危害的目的。这是提高用药效果的重要方面。如防治日出性害虫应安排在上午8~9时,因为此时露水已干,温度也不太高,是日出性害虫取食、活动最旺盛的时候,这时用药不会因为有露水而冲淡药液或因温度过高而使农药分解,降低药效,有利于害虫增加食药和触药的机会。防治夜出性害虫应安排在下午5~6时,因
为此时可以避开强光、高温时段,害虫即将开始活动时用药有利于杀死害虫。又如杀虫剂辛硫磷、除草剂氟乐灵见光易分解,应贮于避光阴凉处,施药应在傍晚或阴天进行,土壤处理后要拌土,以延长其药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