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险中介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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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涉及金额达百亿《中国质量万里行》发布2019年度保险行业投诉分析报告

投诉涉及金额达百亿《中国质量万里行》发布2019年度保险行业投诉分析报告

2020年3-4月22真相Cover story投诉涉及金额达百亿的数据、技术和储备人才团队,通过自主研发或与其他科技公司合作的方式迈上客户服务新台阶。

以平安人寿为例。

凭借招牌“95511”客服热线运行20多年来积累的数据和场景优势,平安人寿于2017年推出“智慧客服”,将大数据、云计算、生物识别等多项A I 技术融入保险业务场景,形成业务甄别、风险定位、在线自助、空中门店四大能力。

目前,平安人寿的A I 客服实现了智能语音导航、批量质数据来看,绝大多数的投诉金额均低于该均值。

其中,中国平安、众安保险和中华财险位列前三名,涉及金额分别高达100亿元、1195.4万元和1000万元,中国平安一家所占比例已超90%。

除此之外,纳入统计的公司中,人民人寿、新华人寿、北大方正和中华财险等25家公司投诉金额为0元。

“中国平安”投诉率高的原因部分传统的大型保险公司在经历过粗放竞争的时代后,逐渐意识到行业竞争已向客户体验之争转化,传统保险公司依托其沉淀多年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二是消费者与业务员之间并未有效沟通。

虽然有非常便利的系统,但是客户与业务员之间均没有就重要事项达到完全清楚的程度。

例如:在消费者投保时,保险公司或保险业务员没有充分告知解约损失和满期给付年限,使得消费者误解等。

三是整体系统设计较前卫,客服操作使用时容易出现操纵失误,导致客户利益受损。

建议与对策回顾为我国保险业发展历程,面对经济新常态下保险业发展因此,未来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一带一路”发展契机,加快保险业改革开放发展进程。

放宽外资机构设立限制,扩大现有外资机构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宽中外合作领域。

二是具体到互联网保险领域,应当以提高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接受度为目标进行下一步改革。

首先是要丰富互联网保险产品,扩大保障范围。

例如基于大数据进行优质产品开发。

互联网具有信息收集全面快速的优点,保险公司在客户购买保险产品时都会保存有客利用大数据针对资料进行能够针对消费者喜好进行精还能够基于大数据对产根据结果优同时将不具市场竞争另外,保险公司经下降,从而实现公保险公司能够基于设合理制定产品价格,进例如推广宣传具有理财功能其次是要加大加强对互联网保险的监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系统风险一方面在设互联网保险相关充分利用互联网另一方面注重对计未雨绸多部门参与,积极配合。

浅谈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浅谈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浅谈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作者:马昊腾来源:《今日财富》2019年第14期随着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中介机构在推动保险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遇到了一些挑战。

本文浅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针对各种问题给出相应的建议,为保险行业、保险中介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涌现出大量保险中介机构,为投保人和保险經营机构的联系做出了很大贡献。

但与此同时,保险中介乱象显现,各种问题接踵而至。

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通知规范,政治保险中介市场。

现今我国保险中介市场仍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各种问题刻不容缓。

二、我国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一)保险中介机构质量差别大我国保险机构质量差别较大,主要可体现在两方面上,一是同类型中介机构不同公司质量差异大,二是不同类中介机构公司普遍存在质量差异。

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保险中介机构中,有7%的保险代理机构业务数量为零,9%的保险经纪机构业务数量为零,保险公估机构中有25%均无业务。

可以看到,虽然我国已出现了少部分有潜力、有实力的保险中介机构,但仍有部分中介机构处于萌芽状态,对保险业发展的贡献微乎其微。

此外,从各类保险中介机构无业务比例我们也可以看出,不同类型的保险中介机构发展水平差异大,保险代理、保险经纪机构发展更快,保险公估机构发展较迟缓,在行业规模、公司数量上都有待改善。

(二)保险中介机构地区发展失衡我国保险中介机构市场具有明显的地域分布不均特性。

2017年我国保险经纪机构营业收入排行榜中,前五十位的中介机构中北京的机构占据了三十个左右,北上广深四地包揽超过前五十名的四十个席位;在保险代理机构营业收入排行榜上,北京市、上海市的保险代理机构也琳琅满目。

由此可见,我国保险中介机构在特大型城市发展迅猛,在大型及中小型城市发展还尚不成熟,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与提升空间。

(三)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能力不足我国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能力不足主要包括业务种类单一、业务水平较低两方面。

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监管趋严推动规范化

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监管趋严推动规范化

一文了解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监管趋严推动规范化全国保费收入中保险中介占比高两者呈现正相关关系现代保险业中,保险中介包括:保险专业中介、保险兼业代理、保险营销员;而保险专业中介又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精细分工的结果。

保险中介的出现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使保险供需双方更加合理、迅速地结合,减少了供需双方的辗转劳动,既满足了被保险人的需求,方便了投保人投保,又降低了保险企业的经营成本。

保险中介渠道是我国保险行业的主要渠道,特别是寿险行业。

我国寿险公司以个人代理和银行邮政为主,公司直销占比较少。

而财产保险公司的营销渠道是代理、经纪和直销三大渠道为主,其中代理渠道包括专业代理公司、兼业代理和个人代理。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有保险中介集团5个,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760家,保险经纪公司496家,保险公估公司381家。

从保险中介保费收入与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变化趋势来看,两者均实现了收入的逐年上涨趋势,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

保险中介保费收入的增长促进了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的增长,而保险公司保费的增长和保险产品的不断丰富和优化又扩张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和规模,佣金、代理等中介收入随之上升,保险公司与保险机构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保险中介在保险行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保费结构中营销员渠道占比最大从保险中介三大类型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析,2013-2018年,我国中介渠道保费贡献程度最高的依然是保险公司营销员渠道,其次是兼业代理机构,最后为专业中介机构。

但专业中介机构的发展迅速,2013年至2018年间,其保费收入在全国总保费收入中占比从6.7%提升至12.7%。

根据2013-2018年我国保险中介行业保费收入结构,初步估计2019年,我国总保费收入中专业中介机构、兼业代理机构、营销员渠道保费收入占比分别为15.5%、25.34%、50.4%。

未来随着“产销分离”加速的趋势,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保费收入占比有望继续保持大幅提升的势头。

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作者:曹祥涛来源:《中国民商》2023年第12期摘要:在我国保险业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我国的保险中介在我国的发展非常迅速。

保险中介的存在对于保险资源的合理配置,降低保险成本,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促进保险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加快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保险行业以及相关各方,都要加快建立和健全监管制度与规则,注重加强行业的正面指导,不断地优化保险中介市场,不断提高保险中介的专业水平,建立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的新型合作关系。

关键词:保险中介;保险市场;发展策略保险中介具有非常强大的功能,对于保险产品的买家来说,他们能够为买家提供对于保险消费的理解,让买家更好地认识自己的需求,并且详细地向他们讲解不同产品的优缺点,以及索赔和赔付等,以便他们能够选择合适的产品。

其次,对一家保险公司来说,将自己的核心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可以让自己的企业更加专业化,将自己的发展重点从市场的管理和产品的营销,转移到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的开发上,并增加了自己的资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的整体运营能力。

总的来说,利用保险中介,可以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间形成一个双向平衡,使得二者的交易更加顺利,实现双赢。

一、中国保险业中中介市场存在的意义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近些年,保险中介机构也随之快速发展,尤其是在保险销售方面,越来越多的保险代理人也加入了保险中介行业,成为了中国保险业中的重要力量。

中介市场在我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过程,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0年代以前,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比较缓慢,主要是一些保险公司的内部机构或个人的经纪人为投保人提供保险咨询、代办投保手续等服务。

第二阶段,1980年代到199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中介机构开始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保险中介市场开始发展。

第三阶段,1990年代中后期到21世纪初,这一阶段是中国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2.26•【文号】银保监办发〔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中介机构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9号为加强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筑牢风险防控工作底线,现将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要建立权责明晰的中介渠道业务管理制度体系(一)保险公司通过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和互联网等保险中介渠道开展保险业务,应当加强中介渠道业务管理。

(二)保险公司应当在总部设置中介渠道业务条线管理部门和专岗,总部管理层应当设有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并向银保监会报备。

(三)保险公司应当具备合法、有效、稳健的中介渠道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控制度,确保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透明。

(四)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信息化管理手段,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够真实、准确、完整覆盖中介渠道业务全流程。

(五)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中介渠道业务合规审计制度,健全对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的合规审计,形成完善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

二、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合作中介渠道主体的管理(六)保险公司应当与合作中介渠道主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落实对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性的管控责任,及时要求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七)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管理档案。

准确记载合作主体的机构业务资质、人员执业资质、股东风险测评、培训、业务情况以及合规性评价等。

(八)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中介渠道保单真实性管理,加强客户信息收集、记录、管理和使用的内部管控。

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2020年上海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和整改报告我司为非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介部函〔2020〕22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合作情况,严格对照《通知》,对2019年合作的业务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以下问题:
1.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过单、虚开发票等形式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费用。

2.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3.编制虚假业务、财务事项,通过虚列会议费、印刷费、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工资、佣金等形式套取费用。

4.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5.向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收取或索要合作协议以外利益。

通过本次全面自查,我司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通知》文件要求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有效规范的中介市场环境。

XX公司
2020年6月18日。

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工作报告-自查自纠报告

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工作报告-自查自纠报告

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工作报告-自查自纠报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90号)、《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银保监办发〔2019〕51号)及相关文件安排,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了一系列乱象整治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站位,牢树合规经营思想根基按照银保监局下发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认真部署相关工作,再次强调将合法合规经营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业务。

要求员工牢树合规经营思想根基,坚决杜绝一切违规乱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加强内控管理,认真排查公司业务合规性按照银保监局办公室下发的乱象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在我公司内认真开展业务合规性排查工作,经自查:1、我公司不存在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等方式协助保险套取费用行为;2、我公司不存在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存在销售类保险卡单,不存在其它超范围经营行为;3、我公司不存在给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4、我公司按照规定,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内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5、我公司不存在不当的股权激励、非法集资等行为;6、我公司不存在无场所、无人员、无业务的“三无”分支机构。

三、持续监督,不断完善公司经营行为通过此次乱象整治自查工作,既提高了我公司员工的专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水平,又对我公司日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防微杜渐。

我公司将继续以银保监局下发的工作方案为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将乱象整治工作持续进行下去,坚持对违法乱象“零容忍”,严防各类经营风险,不断完善公司经营行为,为保险中介市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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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季度财险经营分析及展望

2019年一季度财险经营分析及展望
(四) 新增三家财险公司 2018年,财险业迎来三名中资“新玩 家”一一黄河财险、太平科技、融盛保险。黄 河财险作为甘肃注册成立的首家财险公司, 其定位是全国性保险机构,主要业务和配套 服务着力于车险;太平科技作为首家科技保 险、而非保险科技公司,旨在为互联网和科 技企业提供专门的保险产品及服务;融盛保
四、险种篇 (一) 各险种保费占比及增速 2019 —季度,财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车险业务占比为57.7%,同比下降4.3%,增 速仅为4%。随着大众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关 注度提高,意外险和健康险保持高增长态 势,今年3月意外险的增速反超健康险,一季 度同比增长高达52%,这对于一些险企来 说,或许是个好消息——健康险的赔付控制 难度大,综合成本率一直高于意外险,若能 和渠道、场景达成长期合作,意外险的综合 成本率有望进一步下降。责任险同比增速 30%,业务占比提升近1%,越来越多的企业 开始关注责任保险的保障需求。
高,并且集中在四川、黑龙江、上海、河南、山 东等地;农险占29%,处罚的重点是虚假承 保、理赔和档案不实,集中在四川、黑龙江、 内蒙古等地;其余的19%,主要针对险企的 日常经营和管理等。
二、行业整体情况 (一) 增速及成本率稳定 宏观经济学家认为,人均GDP在5000美 元以下时,住房和一般消费品的增速较高; 人均GDP在8000美元以下时,居民更关注汽 车、出行等方面消费;当人均GDP超过8000 美元时,保险增速约为经济增速的两倍。我 国也符合这一特征,近年的人均GDP在8000 至10000美元,保费增速保持在GDP增速的 2倍左右——2019年一季度GDP同比增长 6.4%,保费同比增长11.87% □ 从数据上看,2019年一季度行业综合成 本率和2018年持平,赔付率上升、费用率下 降,成本结构的变化趋势与行业目标一致, 保险的保障作用提升,费用控制政策见效。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

关于上报人保财险**市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自查报告**银保监分局:按照**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中介渠道业务乱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一、自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银保监分局工作方案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自查内容积极开展自查整治工作。

(一)成立市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本次自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成立了由总经理潘建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杨凯(副总经理)、李全阳(副总经理)、赵春阳(副总经理),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自查整治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李全阳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市公司各产品线、各渠道部门、理赔中心、信息技术部、财务会计部、办公室/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

公司组织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学习银保监各级监管部门下发的中介业务乱象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和《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自查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公司对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认识,对监管内容有了进一步了解。

(二)组织召开市公司保险中介乱象整治工作协调会,明确部门分工开展自查整治。

为明确本次自查整治工作要点及责任部门,我公司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会上市公司总经理潘建华、副总经理李全阳分别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具体分工如下:1.经纪代理渠道责任部门:销售管理部责任人:施宗阳一是全面检查经纪代理合作协议,逐一核查合作协议的合规性、有效性及签订的规范性、完备性等,核实从业人员数量及高管任职资格情况。

二是全面检查2018年度至2019年一季度合作经纪代理业务的合规性,重点检查中介业务来源的真实性,核查是否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未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核查是否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核查是否超权限代理业务,核查兼业代理机构自身业务是否计提手续费,核查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核查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等。

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现状与问题

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现状与问题

XIANDAIYINGXIAO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现状与问题赵鑫宇(黑龙江工商学院黒龙江哈尔滨150025)摘要:自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出现以来,不论是在规范保险市场环境,还是化解保险市场投保双方矛盾,以及优化保险市 场服务机制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保险中介已然成为当下保险行业市场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但从目前来 看,我国整体保险中介行业市场在随着我国经济上行背景下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制约着保险中介市场的进一 步发展基于此,下述就从目前我国保险中介行业在我国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论述其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 出一定改进完善的建议关键词:保险中介;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中图分类号:F 文献识别码:ADOI : 10.19932/j .cnki .22-1256/F .2021.03.142保险中介的出现,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保险公司“产销一体 化”的经营运作模式,为投保人带来了更多关于保险类信息的 获取知情权.并且有效地缓解了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以及信 息不完整的现状,有效地提升了保险市场的交易效率,促进保 险市场稳定且向好发展。

与此同时,保险中介同保险公司形 成市场互相制约效果.保证了保险市场的良性化运作。

由此 可见保险中介市场,对于整个保险市场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但保险中介市场同样存在问题和缺陷,制约着整个保险中介 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诸如保险中介行业制度的不完善、保险产 业链的失衡都制约着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

一、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现状回顾我国保险中介机构的形成与发展,正规意义上的保 险中介机构,是在我国20世纪末到2丨世纪初的两年时间成立 并得以井喷式的发展。

从2000年初开始,我国逐渐出现了多 家保险代理机构公司,仅I 年时间不到,截至2001年底,我国 已注册的保险代理机构公司达丨80家,发展势头较快。

在十几 年时间里,我国专注于保险中介机构代理的公司一直不断攀 升。

根据图1可见,自2013年到2019年,我国保险中介机构代 理公司就由2013年底的1613家增长到截至20丨9年底的2652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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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保险中介行业
分析报告
2019年6月
目录
一、行业管理 (3)
1、行业主管单位和监管体制 (3)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
2、主要法规和政策 (4)
二、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 (6)
三、行业竞争格局 (8)
1、保险公司的直销 (8)
2、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9)
3、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9)
四、行业壁垒 (10)
1、政策壁垒 (10)
2、资金壁垒 (10)
3、人才壁垒 (11)
五、行业市场规模 (11)
1、保险行业稳定增长 (11)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稳定增长 (12)
六、行业风险特征 (13)
1、行业监管风险 (13)
2、竞争加剧风险 (13)
一、行业管理
1、行业主管单位和监管体制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依法对境内
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2、主要法规和政策
二、行业发展概况和趋势
保险中介是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机构或个人。

保险中介的出现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1575 年英国就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保险经纪人,1906 年则出现了第一家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

中国现代保险中介最早出现于上世纪80 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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