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半山田园项目田园牧歌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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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山田园项目.田园牧歌(81#)

设计任务书

(规划及方案设计)

2010年8月28日

杭州绿城北秀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及周边条件

1.基地位置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镇,地势东高两平,东北角为山区。320国道(沈半路)横贯镇境南北,杭州外环公路横贯镇境东西。半山镇是杭州市的交通枢纽,也是浙江省和杭州市重要工业所在地。东临半山山区,南涉杭宣铁路与下城区隔上塘河相望,西接杭宣铁路与康桥镇毗邻,北毗邻余杭区崇贤镇。全镇总人口近6万,常住人口2.8万,外来流动人口近4万人。田园、杭钢南苑、杭钢北苑、杭钢西苑、杭玻阔版桥五个社区。辖区现有国家、省、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十几家,人文景观十几处,具有山水独居的环境。半山镇田园社区东侧与江干区沿山村相邻,西以明园路为界,南沿半山路、建工路、上塘河,北靠半山山脚,区域面积约2.8平方公里。辖区内居民2285户,人口5885人。

2.基地建设规模

杭政储出(2009)81#地块规划条件:

1、用地2868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8496平方米;

2、建筑密度不大于25%;

3、容积率不大于1.6;

4、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30%以上;

5、建筑限高控制在36米以内;

6、机动车开口朝向东侧、北侧规划道路;

7、公建总量控制在容积率折合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

3.规划条件及建设依据

杭政储出(2009)81号地块(半山田园R22—15地块):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07)浙规字01000145号

杭发改投资(2007)69号

(2010)年浙规用证0号

4.基地现状

政储出(2009)81#地块现状

81#基地内平坦

81# 依山路(基地北)

81# 2号路(基地东)

81# 广济路路(基地南)

5.基地区域交通及道路

杭政储出(2009)81号地块(半山田园R22—15地块)东侧为公交站场及市政设施用地,西侧、北侧为二类住宅用地,南侧为中小学校及居住用地。道路四至情况:东侧为规划2号路,南侧为规划广济路;西侧为规划同协路,北侧为规划1号路。

地块之西是半山隧道:将是杭州市区最大的穿山交通隧道,位于秋石快速路的北段,两边是高架。南起半山路交叉口,北至320国道绕城公路石塘收费口,隧道呈南北走向穿越半山、老虎山,双向6车道,西线隧道长2200米,东线隧道长2184米,工程总投资约6.1亿元,预计将在2011年前竣工通车。

田园地块7号路南侧规划地铁3号线:西起留下,沿天目山路,向东至武林广场,与1号线形成换乘;而后向北直至临平,在藕花洲大街与1号线相交。(2011-2020期间建设);

附:规划道路一览表

6.基地区域环境及配套

地块所在地基本上为工业用地和农居用地,现有城市配套较少。

东面:笕丁路以西,上塘河以北,半山以南,石桥路以东形成的新城市景观居住区,并合理安排该区块的配套公建设施。东区将建成最重要的居住区。

南面:石桥路以西,320国道以东,临丁路以北、半山以南;以半山镇区为中心,包括杭钢生活区共同形成镇区居住区块。

西区:金昌路以南,沈半路以西,铁路北站以北范围区域,目前尚无相应的配套设施,距离本项目田园地块7号路与规划广济路西侧有已建半山农居住宅用房。

附图:规划周边用地一览表

7.基础市政设施

供水、供电、燃气、供热、电讯、排污的基础设施和道路已建及正在建设中,具体详细规划将在设计过程中及时提供。以下内容仅作设计前期参考:

给水和雨水:规划在九华路布置DN600给水管,周边规划12m支路布置DN300-DN200给水管。周边九华路和九昌路规划雨水管管径按流量和坡度定,管径在DN400-DN1500mm, 控坡在0.8-2.0‰。

电力:园区内将建设110KV变电所,但地块及地块周边并无高压电线及通道经过。地块周边道路下均安排10KV电力电缆沟。

通信:规划沿周边道路铺设通信管,有线电视电缆与通信管道同管位铺设。小区内每1000户设20m2电信交接间一处。规划道路下布置6-18孔弱电综合管道。

燃气:地块周边下布DN325*8中压供气管,其他道路下布DN219*6和DN159*5中压供气管。所有燃气管均采用中压A级供气系统,由调压箱(柜)调压到户或直接用户调压。

规划控制条件

1.规划设计控制条件

根据地块出让开发条件规定,本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控制条件为:

杭政储出(2009)81#地块规划条件:

●规划用地28683,其中4623平方米为划拨规划绿地(绿地由开发商建设竣工后无偿交由政府

有关部门)用地,可建设规划用地2406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8496平方米;;

●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

●容积率不大于1.6;

●建筑限高控制在36m以内;

●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30%(出让合同中有两

处表述,一处为70%,一处为30%,按30%。);

●公建总量控制在容积率折合的建筑面积的10%以内。

●机动车开口朝向北侧、东侧规划道路;按规范确保总泊位数。

●图示建筑控制区内不允许布置建筑,且应设置软硬结合的步行设施;

2.规划道路后退要求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

道路宽度(m)低、多层高层

12—20(含)3-5m 5Q

20—40(含)5-8m 8Q

>40 8-10m 10Q

Q值:建筑高度=24-50m时,Q=1; 建筑高度=50-75m时,Q=1.2

3.配套功能设置要求

沿街公建用房:结合总体规划设计和出入口设置,沿周边市政道路设置配套商业用房;

地下停车库:实行人车分流,设地下一层停车场,地下和地面停车相结合;

4.日照及通风要求

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的要求,多层建筑之间的正面间距≧13m;且多层建筑日照间距为正南北向时按1:1.2H控制;为非正南北向时,按照方位间距折减系数表计算。

高层建筑根据《关于试行<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应满足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二小时(二小时可有两个连续时段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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