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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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
中铁建工(集团)重庆分公司
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发包人:中铁建工(集团)重庆分公司
承包人:重庆骏隆劳务有限公司
发包工程名称:重庆市新时代土建工程
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重庆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铜梁·龙城壹号项目部
承包人(全称):重庆市刃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令)、《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大力发展建筑劳务经济的意见》(渝建发2005年60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龙城壹号商住小区
工程地点:重庆市铜梁县巴川镇中南路455号
工作内容:龙城壹号项目工程中的1#、2#、3#、4#、5#楼及其地下车库相关部位,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
第二条、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2.1、劳务分包工作范围: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图纸会审及设计变列单为施工依据,每栋房屋基础地梁顶以上的所有土建项目工作属乙方承包范围,含散水1M范围内的主体工程、砌体工程、
内外装饰工程、面层等。(注:水电、消防、外保温层、门窗安装、电梯安装、室内吊顶、防水工程、室内外栏杆、涂料油漆、大理石、花岗石不在承包范围)。
2.1.1、乙方劳务分包的总体范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甲方不能变更,分割乙方承包内容。若甲方变更、分割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则按乙方所缴保证金双倍赔偿乙方(如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工期、质量等自身原因除外)。
2.2、劳务分包工作内容: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工作任务单及设计变更等实施以下土建工作内容:
2.2.1、钢筋工程
(1)钢筋的制作、绑扎、焊接、机械接头的加工连接(钢筋套筒及机具由发包方购买)、各楼层的人工转运等钢筋工程的相关施工工作内容:
(2)钢筋原材料送检取样下料及电渣压力焊、电弧焊、对焊接头试件接头制作,试件送检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钢筋损耗率为2%,若超过2%范围发包方按超出部分以钢筋实际购买价格在支付劳务费时一并扣除,承包方未超出2%时甲方按实际节约量给予奖励。
2.2.2、模板工程
(1)模板各楼层的转运、制作、关拆,支架、防护的搭设等模板工程的相关工作内容:
(2)乙方保证所抵现场的木模为全新板材,并保证反复使用八
次以上,当模板表面出现裂口、脱皮、起层、表面不平整等质量缺陷,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时,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自行更换及补充模板。
(3)乙方必须一次性配足三层楼上的支撑系统材料及模板周转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乙方另行增加模板(拆模时间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2.3、商品砼工程
(1)砼结构下料、入模、振捣、找平、收光、柱墙内、结合面钉麻冲洗及除渣,柱筋坚焊后药渣的冲洗等砼工程的相关施工工作内容。
(2)模板拆除后楼面砼凿打、清扫、除渣吊运至指定位置(塔机覆盖范围内)。
(3)与商品砼搅拌站的配合用工(含泵管的加固、泵车的就位及移动需协助等,泵车所用冷却水使用的水管、冲洗楼层砼使用的排污管由甲方提供),泵管不负责安拆。
(4)浇注砼过程中遇下雨产生的防护用具及其他不可预见用工。
2.2.4 按建施图及设计变更所确定建筑部分的内外墙面、地面、屋面等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包括外脚手架的搭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砌体拉接筋、构造柱、过梁等的植筋(植筋胶由发包方购买),水电安装及装饰施工后的补烂及其他专业的配合,施工垃圾处理到现场指定位置等相关工作。
2.3 按照施工图范围内的其它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工程验收完工
移交(除室内外回填、临舍修建)。
第三条、技术规范及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施工扣件钢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BJ130-2001)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3]39号文件)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基础开工时间为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天(从基础完工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5.1、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28000000.00),实际合同价款以发包方审计监察部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
5.2、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1)、(2)、(3)(4)条方式确定。
(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的固定综合单价为28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为100000平方米。屋面构架、维护结构外的构筑物按其面积的70%计算。
(2)发生设计调整、变更计价原则:双方另行协商。
(3)地梁以下基础砼浇筑按10元/立方米包干计价、模板按接
触面积30元/平方米包干计价,钢筋制安按360元/吨包干计价,现场计时工普工70元/个、技工100元/个,基础使用塔机其台班费和操作工工资按实发生由发包方支付。
(4)其他方式:
其它零星工程:其它零星工程和零星用工等发生时按现场签证计量为准。
5.2.2 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和风险因素
(1)采用分部工程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在包干范围内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因素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因素:承包方指派专人放线的费用
(不采用)
(2)采用分部工程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在包干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固定综合单价的包干内容:
A、承包方指派专人配合放线及特殊工种、管理人员、保卫的费用;
B、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用、利润、租赁费、辅材费、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分包单位配合费等费用。
C、按本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用具、大小型机械设备(含操作人员)、防护用品等费用包干;
D、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供应的用水用电设备费用;
E、二转费:发包方供材从现场仓库或堆放场至操作地点的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