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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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2021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2021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XX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岩土工程勘察测量规范GB50021—xx-地下水、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7地下水7.1地下水的勘察要求7.1.1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要求,通过搜集资料和勘察工作,掌握下列水文地质条件:1地下水的类型和赋存状态;2主要含水层的分布规律;3区域性气候资料,如年降水量、蒸发量及其变化和对地下水位的影响;4地下水的补给排泄条件、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及其对地下水位的影响;5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水位变化趋势和主要影响因素;6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及其可能的污染程度。

7.1.2对缺乏常年地下水位监测资料的地区,在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的初步勘察时,宜设置长期观测孔,对有关层位的地下水进行长期观测。

7.1.3对高层建筑或重大工程,当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工程降水有重大影响时,宜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7.1.4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1查明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流向、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当场地有多层对工程有影响的地下水时,应分层量测地下水位,并查明互相之间的补给关系;2查明场地地质条件对地下水赋存和渗流状态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观测孔,或在不同深度处埋设孔隙水压力计,量测压力水头随深度的变化;3通过现场试验,测定地层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

7.1.5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试样应能代表天然条件下的水质情况;2水试样的采取和试验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3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放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稍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48小时,受污染的水不宜超过12小时。

7.2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7.2.1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7.2.2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遇地下水时应量测水位;2稳定水位应在初见水位后经一定的稳定时间后量测;3对多层含水层的水位量测,应采取止水措施,将被测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隔开。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

目录1、P19 勘探深度的计算 (2)2、P210 滑坡稳定安全系数计算 (2)3、P225 地震液化判别计算 (4)4、P69 湿陷性土总湿陷量计算及地基的湿陷等级确定 (6)5、P70 红黏土的状态分类及复浸水特性分类 (8)计算及融沉性分类表 (9)6、P77,多年冻土平均融化下沉系数67、P82 盐渍土按化学成份分类表及按含盐量分类表 (9)8、P246 花岗岩残积土液性指数计算 (9)9、P103 浅层及深层平板载荷实验的变形模量计算 (10)10、P110 旁压试验旁压模量计算 (10)11、P111 扁铲侧胀试验有关参数计算 (11)12、P28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动贯入阻力计算 (11)13、P289 十字板剪切试验估算地基容许承载力及单桩极限承载力 (11)14、P292 利用旁压曲线的特征值评定地基承载力 (12)15、P298 波速测试小应变动剪切模量、动弹性模量和动泊松比计算 (13)16、P124 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有关计算 (13)17、P132 岩土参数标准值的计算(需用计算器统计功能) (14)P136 附录A 岩土分类和鉴定 (15)表A.0.1 岩石坚硬程度等级的定性分类 (15)表A.0.2 岩体完整程度的定性分类 (15)表A.0.3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15)表A.0.4 岩体按结构类型划分 (15)表A.0.5 土按有机质含量分类 (15)表A.0.6 碎石土密实度野外鉴定 (15)P141 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15)P143 附录C 泥石流的工程分类 (15)P144 附录D 膨胀土的初判方法 (15)P145 附录E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表E.0.1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表E.0.2 孔隙水压力测定方法和合用条件 (15)P146 附录F 取土器技术标准 (15)P147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 (16)4 .1 .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算起,勘探孔 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 5m 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 3 倍, 对于单独柱基不应小于 1.5 倍,且不应小于 5m 。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一、总则(一)依据《工程建设法》、《建设工程勘察管理条例》、《工程勘察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二)本规范针对岩土工程的勘察工程实施的规范。

要求在勘察组织、勘察设计、勘察实施、勘察结果技术管理等方面,发挥勘察的正确导向,保证勘察质量,为结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城市排水、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能源(水、石油等)开发和节水等工程提供勘察基础。

二、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岩土工程的勘察(如结构、堤坝、地下结构、挡墙、混凝土桩等)。

三、勘察任务(一)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勘测并提供包括地质、地类、岩土力学及生态等岩土工程工程条件,预测存在隐患,为下阶段设计工作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二)勘察任务应穿透土木构筑物和地基处理表面以及其他任何结构单元之间密不可分的综合效应,增强系统设计的能力。

(三)岩土工程勘察任务要包括可行性研究、基本调查、工程标准分析、报告编制、地震分析探测室测定等,各项调查及其报告的质量、准确性、完整性由勘察单位负责。

四、勘察组织(一)勘察组成前,应由勘察任务定位选择专业人才和相关配套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组成勘察组织。

(二)勘察组组应由参加工作的技术人员和勘察负责人组成。

技术人员应由岩土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有证书)和其它学科专业技术人员(有证书)组成,并且要保证技术人员资质、数量和组织方式符合国家和部门有关的要求。

(三)勘察组应当有负责人,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作,在资格审批、形象展示和文字报告编写等方面,保证勘察质量。

五、勘察设计(一)应根据勘察任务,重点研究地质结构、地基强度、灾害类型等,制定科学、可行的勘察方案及相对应的地质探测工作要求。

(二)勘察设计内容应当含有现场勘察、室内计算分析、形象展示及报告编制等,以保证勘察质量。

六、勘察实施(一)拟开展的勘察工作应在勘察组组负责人的指导下,由熟知相关专业技术规范、能独立指挥完成任务的技术人员负责实施。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规范GB引言本规范旨在规范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的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根据国家标准GB/T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以及实际工程经验,制定本规范以提供指导和参考。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岩土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隧道、地铁、高速公路、水库、大坝等。

地质灾害勘察应在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前进行,以识别潜在风险和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勘察内容1. 对工程区域的地形地貌进行调查,包括地势、坡度、土壤类型等。

2. 对地下水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水位、水质、水流方向等。

3. 对地质构造进行调查,包括断裂、褶皱、岩层倾角等。

4. 对地震烈度和地质灾害历史进行研究,评估可能的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

5. 对局部地质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如岩溶、滑坡、泥石流等。

勘察方法1. 采用现场勘察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勘察结果准确可靠。

2. 现场勘察应包括地质、水文、地球物理等方面的观测和测量。

3. 实验室分析应进行取样和试验,包括土壤和岩石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等方面的测试。

评价与报告1. 对勘察数据进行评价和分析,判断地质灾害的风险等级。

2. 编制地质灾害勘察报告,包括勘察结果、评估分析、预防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施工措施根据地质灾害勘察报告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和工程处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实施。

结论本规范提供了岩土工程地质灾害勘察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对于预防和控制工程施工中的地质灾害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勘察和报告,以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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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一
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的重要性,提高相 关人员的意识。
要点二
培训
组织专业培训课程,确保相关人员掌握规范要求,提高执 行能力。
规范执行监督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岩土工程勘察活动的全过程进 行监督。
违规处理
对违反规范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规范的权威性和 严肃性。
初步勘探和测试应包括钻孔、原位测 试、取样等。
初步勘察应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地形 地貌、地层结构、地下水状况等。
详细勘察规范
详细查明场地岩土工程条件
详细勘察应对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进行详细查明,包括地层结构、 岩土性质、地下水状况等。
勘探和测试方法
详细勘察应采用多种勘探和测试方法,如钻孔、原位测试、取样等。
原位测试
总结词
直接在现场测试岩土性能的方法
详细描述
在建设场地直接对岩土进行测试,如载荷试验、触探试验等,以获取岩土的力学性能参数,为设计提 供依据。
室内试验
总结词
对采集的岩土样品进行详细检测 的方法
详细描述
将采集的岩土样品带回实验室进 行详细的检测,如土工试验、岩 石试验等,以获取岩土的详细物 理和力学性能参数。
随着工程实践和技术研究的深入,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将继续不断完善和更新 ,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同时,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将逐步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提高勘察效率和精度。
02
勘察阶段与规范
勘察阶段划分
01
初步勘察阶段
确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对场地 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确定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筑物。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目录
• 概述 • 勘察阶段与规范 • 勘察方法与技术 • 岩土工程评价与报告 • 规范实施与监督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要求规范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要求规范GB50021—2001

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基本规定3.0.2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5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6当地下水埋藏较浅,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夸风验算。

表3.0.2可不作地基变形计算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范围3.0.4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相应的抗压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计算挡土墙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护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档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oc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oc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_50021-2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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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94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94
1
二、土的工程地质分类的一般原则和形式 三类分级标准:
第一级分类标准:即地质成因分类。 第二类分类标准:即土质分类:粒度成分和塑性特征。 第三级分类标准:即工程建筑分类。
国外的土分类方案,有三种不同体系:
按粒度成分; 按塑性指数; 综合考虑粒度成分和塑性指数的影响。
2
§6 土的工程地质分类
是将工程性质相近的 土归为一类
定义:指粗粒(>0.075mm )含量不到50%的土。粘粒含量较 多,含较多亲水性的粘土矿物,具结合水连接和团聚结构,有时有 胶结连接,孔隙较细而多,随着含水率的不同,土表现出固态,塑 态粘,性流土态的等性不质主同要稠取度决状于态连。结和密实度,即与粘粒含量、稠度、孔隙比有关。
11
6.3 特殊土的工程地质特性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 粒超过全质量50%
§6.1 土的工程地质分类建筑规范分类法
粉土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 含量小于全质量50%而塑 性指数Ip≤10的土
粘性土
塑性指数Ip>10的土
10<Ip≤17的土 粉质粘土 Ip>17的土 粘土
A < 0.75
非活性粘土
A = 075 – 1. 5 正常粘土
碎石土: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总质量的50%。 砂土: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粒径大于0.075mm
的颗粒含量超过总质量的50%的土。 粉土: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且塑性指数小于
或等于10的土。 粘性土:塑性指数大于10的土。
5
§6.1 土的工程地质分类
12
(2) 工程地质性质的基本特点 l 高孔隙比,饱水,天然含水率大于液限。 l 透水性极弱。 l 高压缩性,且随天然含水率的增大而增大。 l 抗剪强度低,且与加何速度和排水固结条件有关。 l 有较显著的触变性和蠕变性,强震下易震陷。 淤泥:孔隙比大于1.5的淤泥类土,压缩性很高、强度低、灵敏度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oc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oc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6.2.4 红粘土地区勘探点的布置,应取较密的间距,查明红粘土厚度和状态的变化。

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宜取30~50m;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对均匀地基宜取12~24m,对不均匀地基宜取6~12m。

厚度和状态变化大的地段,勘探点间距还可加密。

各阶段勘探孔的深度可按本规范第4.1 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不均匀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岩。

对不均匀地基、有土洞发育或采用岩面端承桩时,宜进行施工勘察,其勘探点间距和勘探孔深度根据需要确定。

6.2.5 当岩土工程评价需要详细了解地下水埋藏条件、运动规律和季节变化时,应在测绘调查的基础上补充进行地下水的勘察、试验和观测工作有。

关要求按本规范第7 章的规定执行。

6.2.6 红粘土的室内试验除应满足本规范第11 章的规定外,对裂隙发育的红粘土应进行三轴剪切试验或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

必要时,可进行收缩试验和复浸水试验。

当需评价边坡稳定性时,宜进行重复剪切试验。

6.2.7 红粘土的地基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 4.1.24 条的规定确定。

当基础浅埋、外侧地面倾斜、有临空面或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红粘土的承载力;1 土体结构和裂隙对承载力的影响;2 开挖面长时间暴露,裂隙发展和复浸水对土质的影响。

6.2.8 红粘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物应避免跨越地裂密集带或深长地裂地段;2 轻型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应大于大气影响急剧层的深度;炉窑等高温设备的基础应考虑地基土的不均匀收缩变形;开挖明渠时应考虑土体干湿循环的影响;在石芽出露的地段,应考虑地表水下渗形成的地面变形;3 选择适宜的持力层和基础形式,在满足本条第 2 款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利用浅部硬壳层,并进行下卧层承载力的验算;不能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时,应建议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1总则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4.1房屋建筑和构筑物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设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查明建筑范围内的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8、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进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浮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在上述规定深度内当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应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最新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电子版)

最新国家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电子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7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

其中1.0.3、4.1.11、4.1.17、4.1.18、4.1.20、4.8.5、4.9.1、5.1.1、5.2.1、5.3.1、5.4.1、5.7.2、5.7.8、5.7.10、7.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

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GB50021-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9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发布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个单位进行修实践经验最后由我部会主要内容有在编制过程中土工程界专家的建议经年号邮编建设部年月主要符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第一节第二节岩土分类与鉴定第三章各类岩土工程勘察基本要求第一节房屋建筑与构筑物第二节地下洞室第三节岸边工程第四节管道与架空线路工程第五节尾矿坝与贮灰坝第六节边坡工程第七节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第八节第九节岩土加固与改良第十节现有建筑物的加载与保护第四章场地稳定性第一节岩溶第二节滑坡第三节崩塌第四节泥石流第五节采空区第六节地面沉降第七节强震区场地与地基第八节断裂第九节地震液化第五章特殊性岩土第一节湿陷性土第二节红粘土第五节填土第六节多年冻土第七节膨胀岩土第八节盐渍岩土第九节风化岩与残积土第十节污染土第六章地下水第一节地下水作用第二节地下水参数测定第三节地下水试样第四节工程降水第七章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第八章勘探与取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钻探第三节第四节岩土取样第五节地球物理勘探第九章原位测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载荷试验第三节静力触探试验第四节圆锥动力触探第五节标准贯入试验第六节十字板剪切试验第七节旁压试验第八节现场剪切试验第九节波速测试第十节岩体原位应力测试第十一节块体基础振动测试第十章室内试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的物理性质试验第三节土的压缩固结试验第四节土的抗剪强度试验第五节土的动力性质试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地基基础的检验与监测第三节岩土体性状的监测方法第四节地下水的监测第十二章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成果报告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岩土参数的分析与选定第三节反分析第四节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第十三章第一节调查内容第二节取样和测试项目第三节腐蚀性评价第四节防护措施附录一岩土分类附录二洞室围岩质量分级与围岩压力计算附录三岸边工程地基计算附录四附录五沉井外壁与土的单位摩阻力附录六泥石流的工程分类附录七附录八红粘土分类附录九多年冻土融陷性分级附录十附录十一盐渍土分类附录十二花岗岩残积土细粒土试验附录十三附录十四取土器技术标准和地球物理勘探方法附录十五原位测试方法的适用范围附录十六附录十七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主要符号压缩系数基础底面或载荷板宽度回弹指数相对密实度地基变形模量地基承载力基本值静力触探头侧壁摩擦力土的液性指数土的塑性指数主动土压力系数轻型动力触探锤击数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超固结比先期固结压力无侧限抗压强度土的饱和度孔隙水压力地层压缩波波速地层剪切波波速土的天然含水量冻土总含水量土的塑限地基压缩层计算深度国家技术监督局实施土的泊松比抗剪强度内摩擦角第一章总则第条第条第条第条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确定场地方案要求对面积不大且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场地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第条第二章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第一节岩土工程勘察分级第条第条工程安全等级应根据工程破坏后果的严重性按表表工程安全等级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工程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工程二级严重一般工程三级不严重次要工程第条地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条亦按本方法确定地基等级第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第条表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勘察等级确定勘察等级的条件工程安全等级场地等级地基等级一级一级任意任意二级一级任意任意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二级或三级三级二级三级一级任意任意一级二级二级三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二级三级三级二级或三级第二节岩土分类与鉴定第条岩石作为工程地基和环境可按下列原则分类当软化系数值小于或等于值大于第条对对岩浆岩和变质岩尚应描述矿并宜符合下列规定表岩层厚度分类第条土按堆积年代可划分为以下三类第四纪晚更新世文化期以来新近堆积的土层第条土根据有机质含量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一附表第条碎石土和砂土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一附表粒径大于的颗粒不超过全部质量且塑性指数等于或小于的土应定为粉当塑性指数大于为粉质粘土当塑性指数大于注确定塑性指数塑限以搓条法为准第条土的综合定名除按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定名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时宜定名为厚的土层写在前面时第条第条的第条砂土的密实度应根据标准贯入锤击数合表表按标准贯入锤击数第条粉土的密实度应根据孔隙比中密和密实其湿度应根据含水量密实度和湿度的确定应分别符合表和表的规表按孔隙比表按含水量第条粘性土的状态应根据液性指数表表按液性指数值确定粘性土状态第条其鉴定与描述除按本规范第针状和片状颗粒的含量以及颗粒表面的泥膜情况第条碎石料和砂料的分类应分别符合表和表表碎石料分类表砂料分类第条砂料的平均粒径和细度模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第三章各类岩土工程勘察基本要求第一节房屋建筑与构筑物第条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第条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要求第条第条要工作第条在微地貌和地层变第条表注表中间距不适用于地球物理勘探第条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可按表确定表勘探孔深度探井铲孔及原位测试孔旁压试验长期观测等钻孔除外第条控制性勘探孔宜占勘探孔总数的第条初步勘察取土试样和原位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每层土均应采其数量不得少于第条应根据其埋藏特征采取有代表性的水试样进行腐蚀性分析其取样地点不宜少于第条详细勘察应按不同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应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度的场地并应计算当基坑降水设计时尚应查明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提供地层的渗第条第条详细勘察的勘探点间距可按表表勘探点间距第条详细勘察勘探孔的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其值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勘探孔深度对条形基础应为基础底面宽度的倍对单独柱基应为但不应小于基础的影响其深度可按表表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当地基为多层土时可根据表列数值予以调整代替基础底面宽度第条详细勘察取样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宜取勘探孔总数的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宜为据不应少于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孔内原位测第条岩土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时第条高层建筑详细勘察勘探点的布置除应符合第应满足下列要求其间距宜取个其中控制性勘探点不宜少于第条高层建筑勘探孔的深度宜按下列要求确定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大于压缩层的下限一般性勘探孔应能控制主要受力层式中与压缩层深度有关的经验系数注表中当土的堆积年代老密实或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取小值反之取大值第条提供降水设计所需的计算参数和方案建议第条室内土工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试验的最大压力值应大于预计的有效土自重压力与附加压缩系数和压缩模量的计算应取自土的有效自重压力至有效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段当需考虑深基坑开挖卸荷和再加荷影响时曲线和确定先期固结压力与压缩指数组当荷载施加速率较低时可采用宜采用自重压力预固结第条根据地按下列规定确定第条固结历史足对总沉降的大小和不同部位间的沉降差的限制外第二节地下洞室第条地下洞室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第条地下洞室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初步查明各拟选方案的地质条件进行围岩的初步分类查明所选洞址的洞口及围岩的工程地质开挖中当发现与地质资料有重大不符时应提出修第条宜避开表水及地下水汇集的地段通过第条距洞壁外侧城市地区洞室的孔距不宜大于勘探孔深度应穿越洞底设计标高以下大型洞室或地质条件复杂的洞室需进行条件允许进行岩体应力和变第条第条岩体洞室围岩稳定性评价应采用工程地质分析与理论计算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第条宜采用机械掘进或控制爆破第条第条孔距宜取位宜小于勘探孔深度应达到洞底设计标高以下一倍洞径当遇暗浜等不良地质条件时其深度可取第条第条第条跨度第条本节规定适用于在水陆交界处或近岸浅水中兴建的水工建筑物第条岸边工程勘察应着重查明下列特征第条第条其工作内容除应满足本规范第七章的勘探孔深度一般为第条勘察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仍宜按本款第按表和表注以基岩为持力层的称岩基以土层为持力层的称土基第条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和表各类建筑物所需物理力学性质试验项目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表第条岸边工程应对验算岸坡和地基稳定性提出建议并应满足下列要求也可根据当地情况对直立式堤应计入波浪的作用对斜坡式堤可不计入波浪作用但当预计滑动面可能通过堤身时第条验算稳定性宜采用下列方法确定抗剪强度指标第条岸边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第条第条对岩土第条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阐述线路各方案通过地区包括第条第条段时宜避开下列河段第条初步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第条对地质条件复杂的大中型河流跨越方案宜布置勘探点第条跨越工程详细勘察的内容及工作布置应按本第条列要求勘探点深度应达到管道埋设深度以下勘探点间距宜采用深度以下第条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第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以及设计和施工方案建第条第条第条对影响线路取舍的岩土工程问题作出评价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并进行线路宜避开可采矿层第条第条选择架空线路工程的路径及线路大跨越地段可按本规范第条和第条详细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弱夹层情况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并提出处度时应判定饱和土在地第条详细勘察阶段对直线塔基和地质条件简单的地段可每个塔基布置一个勘探点深度宜根据杆塔受力性质和地质情况确定宜为基础埋置深度与基础底面宽度的第条第五节尾矿坝与贮灰坝第条第条第条第条初步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第条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宜采用勘探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其间距宜采用勘探点的数量确注当上述深度范围内遇到基岩时应穿过强风化带第条第条表尾矿库等级应符合表表尾矿库等级指标第条第条当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第条当条件允许第条尾矿坝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根据并论证其应根据室第条第条第条可行性研究勘察应查明拟选灰坝坝址稳定的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坝址的稳定性为第条坝轴第条灰坝坝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第条对坝基的稳定和渗漏作出第条对岩土及沟谷形态变化不大的场地可沿坝对河沟洼地等的松软地第条初步设计勘察勘探点的布置每条勘探线上不少于第条初步设计勘察勘探点的深度在上述勘探第条施工图设计阶段仅对未查明的岩土工程问第条灰坝专门性勘察包括前期坝的下游坝面贴坡加高和坝前灰渣土上加筑子坝的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宜沿后期平行坝轴线的勘探线不宜少于度或大于第条筑坝材料场筑坝材料的储量宜大于设计需要量的第条产地和储量筑坝材料的质量和储量并提出地基处理等有关岩坝基灰第六节边坡工程第条第条一般情况下边坡坡度容许值可按本规范附录四采第条在覆盖层地区还应查明其厚度及下伏基岩面的第条初对人工边坡提出最优开挖坡角必要时第条测绘范围应包勘探点间距不宜大于当遇有软弱夹层或不利结构面勘探点深度应穿过潜在滑动面并深入稳定层内角的钻孔每层的试样不应少于三轴试验的最高围压及直剪试验的最对控制边坡稳定的软弱面可进行原第条边坡的稳定评价宜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图解分析法和极限平衡计算法结合进第条评价边坡工程的稳定性和发展趋势并对下列不利条件进行分析或交角小于第条图解分析法宜根据赤平极射投影进行下列分析第条边坡稳定系数值第条边坡稳定系数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要求值宜采用级为二级的边坡工程宜采用取大值值可采用第条宜进行边坡稳定的可靠性分析第条当需要对不稳定边坡加固时根据边坡的岩土工程条件可采用下列措施射混凝土等方法进行表面加固度大于第条边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论述下列内容第七节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第条第条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勘察应满足下列要求在详细勘察阶段并宜在开挖边界外及开挖深度的对于软土勘探点的深度应满足本规范第并应评第条第条第条当墙背有地下水时力小于相应高度上的水压力时当主动土压力任何高度上小于倍土自重压力第条其计算应表锚杆挡土结构的土压力系数除应按表查出土压力系数的相应数值外尚应考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土压力系数确定后土压力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条规定但宜按三角形分布并计入坑条规固深度及锚杆受力图锚杆体系稳定性检验范围系数宜取锚杆的拉拔试验不应少于实际使用锚杆总数的当无条件在粉土和砂土压浆锚固的锚杆抗拔力式中式中与粘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有关的折减系数确定图粘性土中锚杆抗拔力的折减系数应取足图当锚杆的间距小于图所示的距离或锚杆全设计拉力采用第条内撑式挡土结构的土压力分布应根据被支撑土体的土类确定侧视图锚杆在土体中的装设位置并应计入水压力和槽边第条验算基坑的基底数可按下式计算式中取值第条当基坑附近有建筑物时图中当基底下存在较厚的软粘土时图内撑式挡土结构土压力分布图形基坑的深宽比图基底稳定系数按图分为物的等级及其基底所在的区域按表确定基按图件的下端应落在当相邻基础位于应计入基础荷载对图深基开挖对相邻基础影响的分区表相邻建筑物基础处理要求第条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第条桩或墩的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第条桩或墩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相邻勘探点的持力层层面高差不应超过当岩土条件复杂时每个大口径的桩或墩宜布置深度或在桩尖下取基础底面宽度的当在该深度范围内遇坚硬岩土层时可终止勘一般性勘探孔深度宜进入持力层对需要估算桩的极限摩阻力其固结压力应大于桩基土层实际受力条每个场地的载荷试验数量不宜少于个对承受较大水平荷载的桩或墩应进行水平载荷试验对承受上拔力的桩或第条桩或墩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根据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参数第条沉井的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第条沉井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面积小于应布置个勘探点面积等于或大于的大型沉井应布置大型沉控制孔宜占勘探点总数的第条沉井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当采用排水法施工时应提出排水设施的要求及封底方法当采用井第九节岩土加固与改良第条岩土加固与改良应符合下列要求第条并宜符合下列要求式中指数可取的倍对渗透第条并应验算垫层底面下卧层的承载力和抗滑稳第条抗剪强度小于振冲孔间距可通过现场试验并按下式计算式中系数正方形布置为表填料级配适宜性评价按下式计算式中层厚度可按下式计算式中固深度第条列要求采用电渗排水时第条深层搅拌法宜用于淤泥和淤泥质土等软弱粘土并宜符合下列要求第条并宜符合下列要求第条第条第十节现有建筑物的加载与保护第条现有建筑物的加载与保护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分析新建建筑物在现有建筑物地基土中引起第条每幢单独建筑物的勘探点不应少于一倍基宽的深度范围内宜为第条其数量不应少于个土试样及旁压试验间距宜为压缩试验结果应以关系的形式整理第条评价地下水抽降影响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压缩试验结果应以关系的形式整理第条评价深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影响的岩土工程勘察宜符合下列要求提出坑现有和第条评价地下开挖对建筑物影响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提出第条评价桩基施工或强夯法加固地基土对建筑物影响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桩步骤波形曲线第条评价地基与基础事故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包括不合理的加载对斜坡的不适当开挖使滑坡复活以及振动效第四章场地稳定性第一节岩溶第条第条岩溶勘察应符合下列要求当基础采用大直径嵌岩桩或墩基时第条对于划分不同的第条各阶段的勘探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在测绘与物探中发现的异常地对建筑物基础以下和近旁的物探异常点或基础顶面荷载大于均应布置验证性当发现有危及工程安全的洞体时其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当基底以下土层厚度不符合第当在预定深度内遇见洞体时应沿基础轴线或在每个单独基础位置上以较大密度布置静力触探或小口对大直径嵌岩桩或墩基以下桩径的倍并不应小于对重要或荷载较大的工程第条岩溶水呈集中渗流时第条岩溶勘察的测试和观测宜符合下列要求必要时可第条定性的不利影响倍或条形基础宽度的之一时第条当不符合本规范第顶板形状岩体结构及第条岩溶地基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土洞和塌陷宜采对重要第条第二节滑坡第条滑坡地区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的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鼓丘等要素第条滑坡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除沿主滑方向勘探孔的间距不宜大于在滑床转折处宜布设一定第条滑坡勘察的试验宜符合下列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可取可取给定粘聚力或内摩擦角第条滑坡稳定性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可按本规范第图滑坡稳定系数计算可按图和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应取负值块段的剩余下滑动力传递至应符合下式要求式中个式中第条滑坡的治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并采取排水天沟截水或在滑坡当需考虑滑坡体上工程的安全时对抗滑地段可采应对滑坡体越过支挡区第条第条下列规定第条第条崩塌勘察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宜采用尺宜采用第条第条崩塌区可根据其规模和处理的难易程度划分为以下三类类崩塌区落石方量大于类崩塌区介于类崩塌区落石方量小于第条类崩塌区线路工程通过第条对对易崩塌岩体应采用锚索或锚第四节泥石流第条泥石流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或初步勘察阶段进行并应查明建筑场地及其上游并对其建筑场地作沟床的冲估算一次发后产生的灾害情况第条第条泥石流的工程分类划分第条类和类和线路应避类和线路可在洪积第条堆积区第条泥石流动态监测可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泥石流基本参数变化的短周期动态第条其勘察应分别查明老采空区上覆岩层的稳定性并判定第条和预测下列内容第条对老采空区和现采空区第条规定第条对于缓倾可按表表地表移动和变形预测计算公式式中矿层的采出厚度主要影响半径第条采空区场地的建筑适宜性评价应根据开采情况。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精)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GB50585-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精)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编写组

勘察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作业所需的劳动 保护用品和防护措施,包括安全生产费用、作业 条件、生产工艺和设备、健康检查和保险等。规 定勘察单位应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 辨识和建档,并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制 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定期组织演练,不能 流于形式。同时还对勘察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分包单位和勘察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详细的 规定。。要求勘察单位应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 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不能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编写组


体通信联系方式 ,有关的保障措施 , 与相关应 急救援预案得衔接,应急演练 ,管理措施和要 求。 特种作业:一般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的人员,每2年应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 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 每4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 其操作证自行实效。(强条) 影响潜在危险源危险性大小的主要因素: 1 发生安全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2 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 3 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编写组

在6.2特殊场地和特殊地质条件勘察一节,主要是 针对特殊场地——山区、低洼地带、沙漠和荒漠 地区、高原作业区、雪地、冰上和坑道勘察,以 及特殊地质条件——岩溶、洞穴、旧矿坑、不良 地质作用发育区进行勘察作业时应采取的安全防 护措施作出规定。 在6.3特殊气象条件勘察一节中,主要是规定在勘 察作业遭遇特殊气象条件时,如何做好勘察设备 和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规定在遭遇灾害 性气象条件后,恢复生产作业前应对勘察设备进 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勘察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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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主要修改和补充
• 修改了岩石分类;
• 补充了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勘察要求;
• 增加了废弃物处理工程勘察要求;
• 增加了核电厂勘察要求;
• 改写了基坑工程和地基处理勘察要求;
• 加强了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勘察;
• 修改了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勘察;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主要修改和补充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石坚硬程度的定量标准

分级

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岩

极软岩
•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

MPa
• 大于 60
• 60--3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30--15
• 15--5
• 小于 5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极硬岩石
fr>60: 坚硬岩
次硬岩石 60≥fr>30: 较硬岩
94规范 次软岩石 30≥fr≥15: 较软岩 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工程重要性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 场地复杂性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 地基复杂性等级

一级 二 级 三级
• 岩士工程勘察等级

甲级 乙级 丙汲
• 工程重要性 • 破坏后果的严重性 • 地震 不良地质作用 • 地质环境 地貌 • 地下水(增加) • 岩土种类 性质和变化 • 均匀性 特殊性岩土 • 三个条件的综合 • (岩石地基特殊性)
岩石质量指标 RQD
• 好的 RQD>90% • 较好的 RQD=90-75% • 较差的 RQD=75-50% • 差的 RQD=50-25% • 极差的 RQD<25%
• 用直径为75mm的金 刚石钻头和双层岩芯 管在岩石中钻进,连 续取芯,回次钻进所 取岩芯中,长度大于 10cm的岩芯段长度之 和与该回次进尺的比 值,以百分数表示。
• 修改了湿陷性土等特殊岩土的勘察要求; • 加强了地下水的勘察要求; • 增加了深层载荷试验和扁铲侧胀试验; • 修改了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 改写了检验和监测; • 删去了承载力表、一些公式、现场三轴
试验及单纯设计施工的条文, 简化了文字。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理解规范建议
• 结合本地条件, 特别是第5章第6章; • 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地方
各种坚硬程度的代表性岩石表A.0.1
• 坚硬岩 • 较硬岩 • 较软岩 • 软岩 • 极软岩
• 微风化的花岗岩 玄武岩 硅质石灰岩 硅质砂岩
• 微风化的大理岩 石灰岩 钙质砂岩
• 微风化的凝灰岩 千枚岩 泥灰岩
• 强风化的坚硬岩 较硬岩 未风化的泥岩 泥质砂岩
• 全风化各种岩石半成岩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石分类
• 地质分类

地质名称和风化程度
• 工程分类

三本国家标准统一
• 《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21-2001)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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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的风化
• 风化作用 • 物理风化 • 化学风化 • 生物风化
标准; • 《条文说明》; • 《强制性条文》; • 注意收集意见和反应。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01)
•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 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 程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 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 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 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体结构
• 结构面成因
• 结构类型
• 层理 页理 • 原生节理 构造节理
风化裂隙
• 片理 劈理等
• 整体状结构 • 块状结构 • 层状结构 • 碎裂状结构 • 散体状结构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 风化程度 • 残积土(岩、土过渡) • 全风化 • 强风化 • 中等风化 • 微风化 • 未风化 (新鲜岩石)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岩石工程分类的主要因素
• 岩石坚硬程度
• 岩体完整程度
• 岩块的 •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
• 裂隙的
• 密度 宽度
• 延展长度 粗糙度

平整度 充填物
• 规则性 方向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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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勘察体制
理论范畴:(地质范畴)地质学理论 工程地质学 岩石学 土力学
目的任务: 查明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地质资料,为设计服务。应用情况、应用过程 中的问题很少了解。
方法手段:钻探、取样、试验、测试。
成 果:提供报告:埋藏条件、岩土性状、测试结果
岩土工程勘察体制
理论范畴: (土木工程范畴)工程地质学、土力学、岩石力学、地基基础工程学、 工程机械学。
目的任务: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及岩土性状;同时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治理(地 基处理、开挖、支护、降 水)的具体要求进行技术论证,提出 岩土工程问题,并 给出解决具体问题的建议。服务于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
方法手段:调查、钻探、取样、试验、测试、检验、监测、设计、治理、咨询( 12.4.2条)。
成 果:增加岩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分析论证,对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 岩土问题进行预测、提出控制,预防措施建议,提交有关图表和专向报告。
15≥fr>5: 软 岩 规范
极软岩石
fr≤5 : 极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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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体完整程度的定量划分
• 完整性等级
• 完整性指数
• 完整 • 较完整 • 较破碎 • 破碎 • 极破碎
• 大于0.75 • 0.75--0.55 • 0.55--0.35 • 0.35--0.15 • 小于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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