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工作要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迁坟工作要点

篇一:两汇沱迁坟工作方案

两汇沱迁坟工作方案

两汇沱电站即将开工,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改善电站库区

环境,提升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

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巫溪府发(20XX)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殡葬管

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保护水土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迁移范围、补助标准和时限要求

凡在两汇沱筑坝海拔625m内的坟墓,必须在20XX年1月

25日前全部迁出。按照土坟600元/座,碑坟800元/座的标准给予迁移补助。自行搬迁的另外支付300元/座的迁移费。三、工作步骤

迁坟工作从20XX年9月1日开始,至20XX年1月25日前全部完成。具体工作步骤是: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1、召开全镇迁坟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迁坟工作。

2、坟墓所在地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传达县、镇有关会议精神。

3、发布迁坟公告。9月20日前将文峰镇人民政府、巫溪

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两汇沱电站工程占地区及库区迁坟公告》张贴到村、社,发放给坟主,使群众了解迁坟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坟主的配合支持。

4、公告发布后将在县电视台进行为期1个月的播放宣传。(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21日至30日)

1、按照迁坟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专门人员对迁移范围内

的坟墓进行摸查、清点、造册,并上报县民政局。

2、对库区及坝区现场进行全方位扫描摄像摄影,存档记录。(三)自行迁坟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库区及占地区内的坟经现场记录、存档、坟主现场签字确认、签订认领协议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坟主采取就地深埋、就前靠后的迁移方式迁移,也可自行迁至指定的迁移区域内,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将坟迁出本村辖区范围外。

(四)强制迁坟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日)

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自行迁移的坟墓,将按无主坟处理,由

镇迁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予以处理。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月21日至25日)

由镇人民政府及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完成一家,验收一家。迁移任务全部完成后,申请县相关单位进行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