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模板一:正式风格认定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准则和标准1. 引言1.1 背景1.2 目的1.3 适用范围2. 术语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定义适用:2.1 上市公司: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2.2 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
2.3 关联企业: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包括关联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直接或间接具有关联关系的公司。
3. 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下面是确定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3.1 控制关系:如果上市公司能够对关联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产生控制作用,或能够根据合同、章程等文件对关联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则视为存在控制关系。
3.2 所有权关系:如果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关联企业超过50%的股权或表决权,则视为存在所有权关系。
3.3 重大关联关系:如果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金额、交易比例或相关利益超过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标准,则视为存在重大关联关系。
4. 判定关联交易的程序和要求下面是判定关联交易的程序和要求:4.1 随着上市公司的发展,应及时评估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并进行关联交易的认定。
4.2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批程序,包括:确定关联交易的金额、条件和合理性;草拟关联交易合同;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等。
4.3 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与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5. 其他相关事项其他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的纳税处理、会计处理、风险控制等,具体细则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执行。
6. 附件附件1:关联交易审批流程附件2:关联交易合同范本7. 法律名词及注释在本文档中,涉及以下法律名词及其注释:7.1 控制关系:指通过股权、协议、章程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控制。
7.2 所有权关系:指上市公司拥有关联企业的股权或表决权。
7.3 重大关联关系:指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涉及金额、比例或利益等方面超过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 -123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有关问题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
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关联企业的形式(一)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
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
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
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
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
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
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 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
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
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
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 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
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其相关问题浅析
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其相关问题浅析关联交易指的是公司与其股东、关联企业或者管理层成员之间的商业交易。
由于交易双方存在关系,关联交易在某些情况下容易出现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因此需要特别注意会计处理和相关的问题。
一、会计处理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常常被质疑是否合理,如果不能确认交易价格,将可能影响到后续的会计处理。
因此,在确认交易价格时,要根据市场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估,确保交易价格合理。
2.披露风险对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充分的披露,包括交易对象、交易的类型、交易的金额、交易的目的等重要信息。
同时,还需要披露交易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影响,以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3.遵循国家法律和会计原则在关联交易中,需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会计原则,确保会计处理符合会计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同时也避免出现虚增或未计入负债的情况。
二、相关问题1.利益冲突公司与其股东、关联企业或管理层成员有商业交易,容易导致利益冲突,从而影响到公司的利益。
处理关联交易问题需要考虑是否涉及利益冲突,如果涉及到利益冲突,需要在交易过程中采取措施,如独立审计、公开评估、独立委员会等,确保交易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2.信息不对称由于关联交易的特殊性质,投资者可能面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公司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交易的相关信息,让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交易情况和财务状况,从而避免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投资损失。
3.税务处理税务处理也是关联交易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由于涉及到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会对涉及到的企业的所得税问题造成影响。
为了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减少税务风险,公司需要注意纳税义务的规定,确保符合相关的税法规规定。
总之,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和相关问题需要特别重视,确保符合会计法规和准则的要求,同时也将有助于减少潜在的投资风险和税务风险。
母子公司、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汇总与分析【保理】
母子公司相关一、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内涵: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通过出资,掌握其他公司的股份,对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实行控制的公司,故而也称控股公司;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掌握而受其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分为全资子公司和拥有控股权的子公司两种形式。
二、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1、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外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但母公司决定和影响子公司的决策;子公司在决策过程中不具有事实上的决策独立性。
在母子公司关系中,母公司作为控制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活动有着决定性影响作用。
2、控股和签订支配合同是形成母子公司的基本方式。
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形成有两种方式:一是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已达到对子公司的控制。
母公司通过和他人共同设立子公司或收购子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子公司的股东,或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方式控制子公司。
二是通过签订控制合同而控制子公司。
此情况虽然母子公司之间不具有投资关系,但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依赖关系通过签订控制合同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3、母公司对子公司有控制权。
由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上的重大事务拥有实际表决权。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4、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三、对母子公司的法律规制:1、《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对子公司有控制权的是母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务都是由母公司实际决定的;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关联交易如何处理企业内部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如何处理企业内部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企业内部以及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个人、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
由于涉及到与企业自身有关系的交易,关联交易往往被视为风险较高的交易方式。
如何处理企业内部的关联交易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如何有效处理企业内部的关联交易问题。
一、建立透明的关联交易机制透明的关联交易机制是处理企业内部关联交易的基础。
企业应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义、范围、权限以及审批流程等,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
同时,企业应定期公开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向股东和投资者提供信息,确保交易的透明度。
这样能够有效减少内部关联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制定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设定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保证关联交易公正性的重要一环。
企业应建立公正的定价机制,确保内部关联交易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符合。
可以通过市场调研、评估报告等方式来确定价格,避免关联交易的价格偏离市场公允价值,造成利益输送或损失。
三、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容易滋生利益输送行为,对企业造成损害。
因此,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防范利益输送的关键。
企业应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审查,防止潜在的违规行为发生。
另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关联方的尽职调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在处理关联交易时,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的意见和评估报告可以提高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可以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和监督,减少潜在的利益冲突和纠纷。
企业应选择有信誉和专业性的评估机构,并将其评估报告纳入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五、建立合理的利益披露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利益披露制度,及时向股东和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
利益披露可以提高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信任度,减少潜在的投资风险。
同时,企业还应披露关联交易对企业业绩的影响,使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
财务会计中的关联交易
财务会计中的关联交易在财务会计中,关联交易指的是发生在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
关联方可以是企业的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等。
关联交易虽然在业务上具有合法性,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从关联交易的定义、特点、会计处理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行为。
关联方可以是企业的控股股东、关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等。
关联交易的特点是交易双方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关系,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定价等行为。
二、关联交易的特点1. 法律合规性:关联交易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2. 资金流动性:关联交易涉及到企业的资金流动,可能会对企业的资金状况产生影响。
3. 利益转移性:关联交易涉及到企业之间的利益转移,可能导致一个企业的利益被损害,另一个企业的利益被增加。
4. 信息不对称性:关联交易涉及到不同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5. 交易定价公正性:关联交易的定价需要公正合理,不能存在价格操纵等不公平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 交易确认:确认关联交易发生的事实,包括交易的对象、内容、金额等。
需要有充分的凭证和合同来支持交易确认。
2. 交易计量:对关联交易进行准确计量,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原则进行计量,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计价。
3. 交易披露:对关联交易进行适当的披露,向利益相关方展示关联交易的性质、金额、影响等。
披露内容要真实准确,以便外部利益相关方进行评估。
4.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计,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管理措施为了规范和管理关联交易,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1. 建立独立的关联交易审批机构:设立独立的审批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定: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关联交易政策和规定,规范交易的许可条件、审批程序等,避免滥用和操纵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问题探讨
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问题探讨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关联方包括企业的股东、关联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等。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利益相关性,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风险,因此对于关联交易的审计一直是审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之一。
本文将对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问题进行探讨。
关联交易审计中的重要问题是确定关联交易的范围。
关联交易的范围往往十分广泛,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如销售、采购、投资等。
审计人员需要了解企业的所有关联方,并对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审计人员还需要审查企业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了解企业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确定关联交易的范围对于后续的审计工作十分重要。
关联交易的相关当事人需要进行审计尽职调查。
因为关联交易的相关当事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所以审计人员需要对其进行审计尽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利益偏向等情况。
审计尽职调查包括对相关当事人的背景、财务状况以及与企业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的审查。
只有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审计尽职调查,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审计人员需要对关联交易的相关披露进行审计。
关联交易的相关披露是企业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审计人员需要审查企业的相关披露,以确定其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审计人员还需要对企业的相关披露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其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只有对关联交易的相关披露进行审计,才能保证企业年度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
关联交易的审计是审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一个比较复杂和敏感的问题。
审计人员需要全面了解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并对其进行审计尽职调查、交易过程审计和相关披露审计,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只有做好关联交易的审计工作,才能保证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关联交易 民法典
关联交易民法典关联交易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交易双方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例如关联企业、关联人员或利益关联方等。
关联交易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违法或不道德,但如果不加以规范、监管和披露,可能会导致利益冲突、不公平交易或损害其他交易参与方的利益。
民法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旨在保护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民法典明确了关联交易必须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交易双方应当以平等的地位进行协商和交易,并且不得利用关联关系牟取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他人利益。
同时,任何交易行为都应当建立在真实、准确的信息基础上,且双方应当遵守约定和履行义务。
第二,民法典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披露与审查制度。
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必要的披露,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方式等信息。
相关监管机构也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第三,民法典对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进行了规范。
当关联交易可能损害其他交易参与方的利益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恢复利益或获得合理补偿。
另外,关联交易也需要遵循反垄断和竞争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排除、限制竞争。
总之,关联交易在商业活动中具有普遍存在的特点,但也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民法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强调了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并规定了披露和审查制度,以保护交易参与方的权益。
同时,民法典还强调了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并规范了受损害方的维权途径和法律责任。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和合规管理,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相关问题研究
2014年08期总第747期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相关问题研究姻赵鑫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摘要:商业活动通常的特征是关联方之间存在相互的关系。
譬如,很多企业经常会通过附属的公司和联营的企业去从事一部分的单独运营的活动,并且是为了去投资和贸易目的去购买了其他的企业股权,并且这些股权份额都很大,足够引起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去施加一些重大影响。
关键词:关联交易;关联方一、研究背景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问题一直是国内外会计领域研究的热门话题,这是与关联方关系及交易问题的重要性分不开的。
这种交易方式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发展的动力,提高企业的经济运营效率,还会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理论研究1.关联方的定义。
(1)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关联方的定义。
2006年3月份,我国财政部对老会计准则进行了详细的继续修订。
并且,其还公布了《企业的会计准则的第36号关于关联方的披露的文件》。
这让新的准则跟老的会计准则相比对关联方的定义内容是基本相同。
新准则给出的判断关联方关系存在与否的标准就可以作为我们的判断条件之一。
”(2)证券监管机构对关联方的定义。
智库百科在网站上说:“证券的监管机构对关联方的定义通常是;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与上市公司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其他法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法人、个人股东及其亲密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密家庭成员,上述个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秘书等高管人员和与其存在亲密关系的家庭成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去控制企业。
”2.如何去界定关联交易。
(1)企业会计准则中关联交易的界定。
《企业的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提出:“如何对其进行确定?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购买和销售商品;购买和销售中除了商品之外的其他的资产;提供和接受了劳务的、担保的;提供了资金(贷款和股权投资)的、租赁的、代理的、研究的与开发项目的相互转移;许可的协议;代表了企业或由企业所代表的另一个进行了债务的结算;关键的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现实的交易问题。
规范我国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管措施
规范我国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管措施关联交易监管措施的论文报告目录一、引言二、当前我国关联交易问题的现状分析三、规范我国关联交易的监管手段3.1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3.2 加强关键信息披露与监管3.3 推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优化3.4 加强独立审计与评估3.5 强化处罚制度的实效性四、相应案例分析4.1 新华保险涉嫌违规关联交易案4.2 潍柴集团关联交易违规案4.3 特锐德关联交易丑闻4.4 英大证券关联交易违规案4.5 光大证券违规关联交易案五、结论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市场日趋成熟,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越来越普遍,也更加复杂。
在关联交易中,因为关联公司间的关系,往往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风险转移等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探讨规范我国关联交易行为的监管措施,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当前我国关联交易问题的现状分析关联交易指的是两个或多个公司之间的经济活动,其中两个或多个公司具有或者可能具有相同控制或者影响关系。
通常情况下,这些公司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输送、将风险转移或者绕过监管规则等问题。
而这些问题可能对其他企业、投资者、甚至于整个市场都构成一定的风险。
在我国,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问题比较普遍,但是具体的情况还未统计出来。
从以前的个案可以看出,这一问题确实存在。
例如,2017年潍柴集团在借壳后,由于借壳对象三一重工和潍柴集团存在较多关联交易,因此引发了市场的担忧。
再比如,长期以来新华保险也因为过多且不规范的关联交易,引起了舆论的批评。
这表明,我国亟需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和监管,才能避免因此导致的风险。
三、规范我国关联交易的监管手段3.1 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要想规范关联交易,必须从法律法规层面加以解决。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是切实有效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前提和保证。
首先,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可以加强监管的力度,并对违反关联交易规则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成为了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协议或其他安排,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权益关系,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利益冲突和违规操作的风险。
加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防范利益输送和损害投资者利益,已成为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任务之一。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策。
1. 监管标准不够明确目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标准较为宽泛,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主观性,使得监管部门在执行监管时存在较大的裁量空间。
这种模糊性和主观性的监管标准容易导致监管实施不力,或是出现过度监管的情况,给上市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操作风险。
2. 监管措施不够严格目前监管部门对于关联交易的监管措施并不够严格,对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行为采取的制裁措施过于温和,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却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 关联交易披露不够透明部分上市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披露信息不够详细和透明,导致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降低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4. 利益输送风险存在在一些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存在利益输送的风险,如关联方借机获取不当利益,导致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失真,严重损害了公司的股东利益。
二、完善对策1. 加强监管标准的明确性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标准,明确关联交易的监管范围、内容和标准,建立更为明确和有针对性的监管标准,防范利益输送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2. 加强监管措施的严格性监管部门应当对于涉及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加大监管措施的力度,对于严重违规的公司进行严厉的处罚,如限制股票交易、罚款以及责任人员追责等,从而有效遏制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的发生。
4. 建立利益输送防范机制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利益输送防范机制,加强对于关联企业的财务独立性和关联交易的合理性评估,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利益输送的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开展企业与员工开立或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专项排查方案
关于开展企业与员工开立或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专项排查方案-.组织实施情况为防范突出风险,提升我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促进我行健康发展,我行积极成立了”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i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由行长指派专人负责跟进落实自查工作,要求根据“2019年商业银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制定合理的检查方案,扎实、逐开展自查,确保自查I作做到业务流程全覆盖,确保我行“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前期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责情况我行于2011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股东共6位,且既自然人持股,分别为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00万股,占比51%;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占股1000万股,占比10%;某有限公司, 占股1000万股,比10%;某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95万股,占比9.95%;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900万股,占比9%;某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占股5万股,占比0.05%。
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截至目前我行尚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报告日,暂没有在自查及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相关问题。
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一)股东股权排查情况1.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经排查,我行不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2)经排查,开业至今没有变更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 %以上、5%以下的股东的情况。
(3)经排查,我行股东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情况。
(4)经排查,同-投资人及其关联方、-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不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
2.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经排查,我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关联交易的解决方式
关联交易的解决方式关联交易是指在一个企业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种交易可能涉及到资源、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交换,并且通常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
然而,关联交易也经常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价格不公正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企业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关键。
企业应该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准则和限制条件。
例如,可以规定关联交易需经过审批程序,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及时向相关方公开关联交易的信息,增加透明度。
进行独立审计是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重要手段。
企业可以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审计机构应当独立于企业和相关方,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关联交易的风险和效益。
审计结果应当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进行报告,以便他们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也是必要的。
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关联交易的范围和限制。
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当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建立独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也是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有效途径。
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独立于企业和相关方,能够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监督。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估关联交易的风险和效益。
监事会成员应当能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加强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合作也是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当加强与内部员工、外部合作伙伴、股东等各方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特别是与股东的沟通和合作,可以通过定期举行股东大会、发布股东报告等方式,及时向股东公开关联交易的信息,增加透明度,减少疑虑。
解决关联交易问题需要企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独立审计、加强监管、建立独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以及加强内外部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合作,都是有效的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途径。
关联交易注意事项
关联交易注意事项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在一家企业及其相关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相关方包括企业的关联企业、控股股东、关联人员以及与企业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
关联交易通常涉及买卖产品、提供服务、资金借贷、租赁等各种交易形式。
关联交易在商业中很常见,可以为企业提供便利,促进不同企业之间的合作。
然而,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关联交易也容易出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因此,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需要特别注意。
关联交易的注意事项1.合法合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首先,企业应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关联交易规定,确保自身符合规定的交易行为。
其次,企业还应遵守所在行业的监管要求,例如对于金融行业的企业,需要遵守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只有确保合法合规,企业才能有效防范风险。
2.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公允合理,不得偏离市场价格。
企业应根据市场价格和市场行情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并进行合理的证券化和反相证券化处理。
定价公允可以避免关联交易造成资源的过度转移,保护企业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信息披露透明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这包括关联交易的对象、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理由等信息。
信息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从而评估企业的风险和价值。
同时,信息披露也有利于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监管和监督。
4.独立性和利益冲突防范对于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企业应确保其独立性,并采取措施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企业的董事会应确保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独立,避免关联方占据过多的决策权。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冲突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关联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分歧和纠纷,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5.独立评估和风险控制企业在进行重大关联交易时应进行独立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独立评估可以帮助企业客观评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减少风险和避免资源的过度转移。
关联交易总结报告
关联交易总结报告
关联交易是指一方与其关联方(如关联企业、关联个人等)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和不公平交易的风险,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
关联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利益冲突:关联方可能会利用其特殊地位获取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从而损害其他方的利益。
2. 不公平交易:由于关联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关联方之间可能存在勾结等不当行为,可能导致交易价格和条件不公平。
这可能会损害其他方的利益。
3. 资金流失:关联方之间可能存在资金转移等不当行为,从而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导致企业倒闭。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的风险,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
1. 建立相关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规范和程序。
制度中应包括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等。
2. 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企业应及时、准确、充分地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以增加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了解和监督。
3. 强化内部审计和监控: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审计和监控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和监督,发现和处理潜在的信号损害。
4.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以保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关联交易的管理和监管是维护市场公平、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举措。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并与监管部门合作,共同管理好关联交易。
同时,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也应对关联交易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存在的不当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及完善对策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种交易活动,涉及资源配置、资金流动等重要方面。
由于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隐性性质,存在较大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公司治理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不严格、信息披露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给上市公司经营和投资者利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隐患,亟待完善相关监管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的深入探讨,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完善对策,以期加强监管制度的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和合规性,推动资本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1.2 问题意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问题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已经存在已久,这一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投资、资源配置和商业交易等行为。
而监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制度存在不完善和不严格的情况,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内部人员可以通过关联交易获取私利,而普通投资者往往无法获取到相关信息,导致市场不公平。
部分上市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操纵财务数据,虚增利润,误导投资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监管部门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方面存在着监管措施不够严格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监管通道不畅,监管手段不够多样化,导致了监管效果不佳。
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建立更加严格和有效的监管制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和透明。
【问题意识】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和行动,积极探讨解决方案,完善监管制度,促进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对目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存在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完善监管制度的对策。
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其相关问题浅析
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其相关问题浅析关联交易是指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包括关联企业、关联个人以及控制、被控制、共同控制企业等。
由于关联交易的特殊性,其会计处理和相关问题也较为复杂。
本文将对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其相关问题进行浅析。
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关联交易的确认:关联交易必须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不得以成本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交易当时可以获得或支付的金钱或货币资金金额。
关联交易涉及的货币资金应按市场利率进行计算。
2. 关联交易的报告:关联交易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并注明与关联方的关系、交易的性质、金额和其他重要信息。
应披露关联交易的基础和条件、执行方式以及相关的控制措施。
3. 关联交易的调整:如果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和条件与独立市场交易不同,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调整的具体办法可采用市场定价、成本加酬金和比较市场法等。
1. 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关联交易的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资源的过度调用、转移利润和逃避税收等问题。
审计人员需要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保证交易是基于正常经济活动,并符合以公平和公正为原则的会计原则。
2.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由于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相关的信息披露也尤为重要。
企业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详细的披露,以提供给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有关公司关联交易的真实情况和风险。
3. 关联交易的审计:关联交易的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需要关注的重点。
审计人员需要对关联交易的公允价值、交易条件等进行审计,并评估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4. 关联交易的税务处理:关联交易涉及到税务问题,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税务部门需要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防止利用关联交易进行避税行为。
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及其相关问题需要企业和审计机构等各方共同关注和解决。
企业应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审计机构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益。
如何正确处理企业的关联交易问题
如何正确处理企业的关联交易问题关联交易是指企业内部或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
这类交易可能涉及到资源分配、转移定价或转移风险等问题,并且往往存在着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因此,正确处理企业的关联交易问题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处理企业的关联交易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国各地区对于关联交易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企业应深入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开展关联交易。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不符合法律要求而导致的纠纷和风险。
二、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明确的责任分工、信息披露制度、内部审计体系等。
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能够更好地监督和管理关联交易,避免关联交易带来的利益冲突和资源损耗。
三、进行全面的信息披露透明、准确的信息披露是处理关联交易问题的基础。
企业应及时、全面地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信息,确保相关方能够获得清晰地了解关联交易的信息。
通过信息披露,可以增加各方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理解,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四、确保转移定价的合理性关联交易中的转移定价问题是一个关键环节。
企业应确保转移定价的合理性,即通过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
这样可以避免由于转移定价不合理而引发的利润移除、税务风险等问题。
同时,企业可以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参与转移定价的制定和监督,提高其公信力和权威性。
五、注重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涉及到不同企业之间的交易行为,因此必须注重维护其独立性。
企业应确保与关联方的交易与其经济利益存在实质性的联系,避免因关联性而产生的不公平和损益漂移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采取合理的关联交易审批制度和独立委员会等方式来确保交易的独立性。
六、加强对关联方的尽职调查在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之前,企业应加强对关联方的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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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迅速推广,关联企业逐渐盛行,且有迅猛发展之势。
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交易的发展,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关联企业的形式(一)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
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
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
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
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
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
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
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
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
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
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
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
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
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
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这种共同控制一般也是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比例。
合营企业属于“控制”型的关联企业。
(三)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联营企业属于“影响”型关联企业。
(四)关联企业不一定是公司法人。
按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的法人企业等,因此,关联企业不一定都是公司的组织形式。
非公司法人以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只要对其他企业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等关系,也可以成为关联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联企业的各方都是法人,从关联企业的定义出发,能对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及施加重大影响的不仅仅是法人,一些特定的自然人也能做到,这些自然人可称为关联方,一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二是关键管理人员,即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如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职能的人员等;三是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家庭成员。
我们在研究关联企业的形式时,不可不关注关联方问题。
[!--empirenews.page--] 二、关联企业对债权人的挑战关联企业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单个的企业与债权人原来的关系和借贷秩序,对债权人的利益提出了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从属公司利益不当受损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中被控制的企业(以下称从属公司),在法律上具备法人资格,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地借贷,并且能以自有的全部资产作为其债务的保证。
但是,在存在控制公司的情况下,从属公司在法律上的独立地位,往往会因控制公司的不当控制而丧失部分的或全部的自主性,在这种情况下,从属公司的债权人或因从属公司资产的不当减少而架空债权保证,或因从属公司的经营利润不当减少而降低偿债能力,或因控制公司转嫁的经营风险而意外受损等等。
对于债权人来说,关联企业中从属公司方面给自己带来的风险,是风险的主要来源。
(二)关联企业相互投资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会出现资本虚增问题。
关联企业转投资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可能使债权人误以为公司资本雄厚,从而给贷款带来风险。
(三)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抵消债权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如果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同时享有对方的债权,按照一般民法规定,控制公司可以主张抵消。
但是,由于两公司之间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控制公司很容易运用其控制力,制造虚假债权并以此抵消从属公司的真实债权,使从属公司的资产减少,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四)不当增加从属公司负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可能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从属公司对控制公司的负债,从而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
一旦从属公司破产,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或增加破产财产分配份额,或规避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最终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五)关联企业相互担保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害。
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尤其是同一债权人的关联企业相互提供担保,将使该担保形同虚设,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害。
三、债权人防范关联企业风险的对策(一)认真研读关联企业的财务报告。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具体规定了关联企业应当在会计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债权人应:1、详细阅读关联企业的会计报告,从中获得必要的信息。
2、缜密考察关联企业会计报告的真实性,防止遗漏信息和虚假信息的误导。
3、认真分析关联企业会计报告中有关内容的相关性,从中发现不正常的现象,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关注关联企业投资和转投资情况。
鉴于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可能使一方获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从而改变企业之间的地位,导致改变有关各方与债权人的关系;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转投资往往会出现虚增资本的弊端,给债权人带来损害,因此,债权人要特别关注关联企业之间投资或转投资的情况,搞清关联企业之间关系地位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给资产和负债带来的变化,以便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关注关联企业的表决权结构。
在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间常有相互投资、交叉持股或循环持股现象,从而出现表决权资本和表决权的交叉,使从属公司表决权的行使受控制公司的指挥。
因此,债权人要关注关联企业表决权的结构,如发现有交叉表决权的情况,应给予高度注意。
[!--empirenews.page--] (四)严格审查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和授信。
各商业银行在处理关联企业的贷款申请或对关联企业授信时,应要求其提供所有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及关联交易等信息,并严格审查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要从整体上把握贷款或授信在关联企业中的分布,确定对关联企业的总体最高贷款或授信额度。
要切实掌握关联企业在本行系统内贷款或授信额度的执行情况及在他行的贷款或授信情况,关联企业中的交叉担保情况,防止关联企业多头取得贷款或授信以及互相担保的风险。
(五)债权人受到侵害的请求对象。
债权人在受到侵害而寻求法律保护时,要注意请求对象的全面性。
1、在控制公司操纵从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地使其进行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请求对象应包括从属公司的控制公司。
控制公司利用从属公司为其自身经济目的服务,主要是借助了从属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
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公司不须亲自介入交易,由从属公司独立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承担交易产生的法律后果,这样一来,就为控制公司谋求法外利益创造了机会。
为规制控股公司这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美国法院采用并发展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即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及其有限责任,直接追诉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我国虽然尚无上述法律规定,但有追诉控制公司责任的道理。
2、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负责人如果指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应请求公司负责人一并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控制公司使从属公司从事不符合常规的经营,损害了从属公司的利益,进而损害了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受益人是关联企业中的其他从属公司时,债权人应增加该受益公司为请求对象。
(六)债权人寻求法律保护时应强调的几个问题。
1、如果债权人发现控制公司有恶意抵消与从属公司债权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应在搞清情况的基础上,请求限制控制公司的债权债务抵消权。
2、如果债权人发现关联企业中,控制公司有利用其控制力,凭空制造对从属公司的债权或债权担保,尽量压低从属公司的资本,参与从属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应请求在从属公司的清算、和解或重整等程序中,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某些债权,不论其有无约定,均应次于从属公司的其他债权受清偿。
这是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普遍实行的“债权居次规则”。
四、关于关联交易关联企业必然发生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这是关联企业较常见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例如,甲、乙两公司是关联企业,甲公司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公司的所有设备均由甲公司维修,并全额支付维修费用,甲、乙公司之间的这种交易也是关联交易。
[!--empirenews.page--] (四)代理。
关联企业的一方依据合同,为另一方代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代理签订合同等。
(五)租赁。
租赁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关联企业一方与另一方有租赁合同,存在租赁关系。
(六)提供资金。
例如,企业从其关联方获得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的资金,或权益性资金的变动等。
(七)担保和抵押。
关联企业一方为另一方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提供保证、抵押等。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企业与某一企业或个人签订管理企业或某一项目的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由一方管理另一方企业或项目的财务或日常经营。
(九)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
在存在关联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研究或开发的项目会因控制企业的要求,或是放弃,或是转移给另一企业继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