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师2016年秋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
东北师大--线下作业-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
期末作业考核《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满分100分一、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1.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虽然没有造成损害,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以示惩戒。
(错)2.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3.小红认为其选举权受到侵害,其可依据侵权责任法向法院起诉。
(错)4.过错责任原则贯彻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错)5. 侵害他人造成身体残疾的应当赔偿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
(对)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1.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二元归责原则说。
对于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归责;对于特殊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归责。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需要法律作出特别规定。
2. 简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利范围。
答:《侵权责任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明确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这就说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权益,其他民事权益也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比如死者名誉、胎儿人格利益等。
由于民事权益种类繁多,立法中难以全部列举,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还会不断地出现新的民事权益,因此,《侵权责任法》没有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民事权益都明确列举,但不代表这些民事权益就不被《侵权责任法》保护,因此,法律所不禁止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也应当属于《侵权责任法》保护的范围。
最新东师春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答案一、判断题1.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刑事责任。
(对)2. 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仅指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
(对)3.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错)4.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不同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
(错)5. 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是由于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对)二、简答题1、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答:免责事由是指减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的理由。
侵权民事责任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说侵权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过错。
(3)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4)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
(5)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后果发生之前自愿作出的,自己承担某种损害后果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除以上五种之外,有学者认为依法执行职务、自助等亦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2、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
答:《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
答: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东师2015年春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试卷
东师2015年春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一、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1.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虽然没有造成损害,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以示惩戒。
()2.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小红认为其选举权受到侵害,其可依据侵权责任法向法院起诉。
()4.过错责任原则贯彻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5. 侵害他人造成身体残疾的应当赔偿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1.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
2. 简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利范围。
3. 简述隐私权的基本含义及权利内容。
4.简要分析《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在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简述动物侵权中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免责事由。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共40分)1.案情介绍:某日上午,魏某携带女儿王某(王某坐在婴儿车内)在被告某超市购买星星牌奶粉。
在选购过程中,奶粉货架上掉下来的奶瓶落在王某乘坐的婴儿车内,将王某砸伤。
经医院治疗五个月后,医院向王某出具诊断说明书,经法医鉴定,结论为伤残程度九级。
此外,魏某购买的甲公司生产的星星牌奶粉含有某剧毒,导致王某服用后腹泻不止,花去医疗费若干。
结合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何为安全保障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适用何种的归责原则?(6)(2)何为产品缺陷?对于魏某购买的劣质牌奶粉,你认为他应当向谁提出请求?(5)(3)简述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免责条件。
(9)2.案情介绍:黄文今年12岁,其父黄刚为其监护人。
在一次全国小提琴大赛中黄文获得金奖,奖金为2000元。
一日,黄文和李硕用石头子扔树上的李子,此时河流正从树下经过,被一粒石子砸伤右眼,花去医疗费3000元。
东师-《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2023年秋学期在线作业1-答案5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23秋在线作业1-0005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一、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第一题,一般侵权行为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项】过错责任原则
【B.项】公平责任原则
【C.项】无过错责任原则
【D.项】严格责任原则
【正确-答案】:A
第二题,小李到照相馆照艺术照,照相馆翻拍了小李的底片,并卖给个体户张某作挂历用,而张某将底片又卖给某广告公司做广告。
本案中,侵犯小李肖像权的是()。
【A.项】照相馆,不包括张某
【B.项】照相馆、张某、广告公司
【C.项】张某和广告公司,不包括照相馆
【D.项】广告公司和照相馆,不包括张某
【正确-答案】:B
第三题,私法上的自由权不包括()。
【A.项】言论自由权
【B.项】人身自由权
【C.项】婚姻自由权
【D.项】契约自由权
【正确-答案】:A
第四题,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吴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
吴明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 )。
【A.项】吴明的监护人承担
【B.项】某研究所承担
【C.项】主要由某厂家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
【D.项】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
【正确-答案】:B
第五题,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A.项】劳动法律关系
【B.项】经济管理法律关系
【C.项】婚姻法律关系。
东北师范大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17秋在线作业1-2
东北师范大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17秋在线作业1一、单选题1、A2、D3、D4、C5、C一、单选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V 1. 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甲从自家阳台攀爬到甲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丁在场协助固定绳索。
甲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致重伤。
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甲诉至法院。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是()A. 法院可以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 损害后果应由甲自行承担C. 应由乙承担主要责任,丙、丁承担补充责任D. 应由乙、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正确答案:A2.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具体人格权的是()A. 名誉权B. 健康权C. 肖像权D. 人格尊严正确答案:D3. 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A. 健康权B. 监护权C. 用益物权D. 选举权正确答案:D4.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A. 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B. 行为人承担责任C.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D. 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正确答案:C5. 这部法律中,首次把()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A. 生命权B. 健康权C. 隐私权D. 用益物权正确答案:C6.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承担赔偿责任。
A. 医务人员B. 医疗机构C. 医疗机构负责人D. 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正确答案:B7. 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
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请求谁。
东北大学自考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
期末作业考核《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满分100分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刑事责任。
(√)2. 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仅指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
(√)3.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4.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不同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
(×)5. 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是由于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1、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答:免责事由是指减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的理由。
侵权民事责任中的免责事由包括以下几种:(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受害人的过错,是指受害人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说侵权损害后果的扩大存在过错。
(3)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4)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
(5)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后果发生之前自愿作出的,自己承担某种损害后果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除以上五种之外,有学者认为依法执行职务、自助等亦是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2、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
答:《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网课测试题答案4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虽然没有造成损害,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以示惩戒。
()A.错误B.正确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谁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A.由受害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B.由双方分担损害后果C.互不承担责任D.由加害方承担赔偿责任3.过错推定实质上是过错责任原则。
()A.错误B.正确4.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客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发起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A.售票员B.公交公司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5.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A.劳动法律关系B.经济管理法律关系C.婚姻法律关系D.税收关系6.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承担赔偿责任。
A.医务人员B.医疗机构C.医疗机构负责人D.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7.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无过错。
()A.错误B.正确8.一般侵权行为中,损害事实的存在不包括精神损害,因为精神是无形的。
()A.错误B.正确9.丁某在自家后院种植了葡萄,并垒起围墙。
谭某(12岁)和马某(10岁)爬上围墙攀摘葡萄,在争抢中谭某将马某挤下围墙,围墙上松动的石头将马某砸伤。
下列错误的是()。
A.丁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谭某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C.马某自己有过失,应当减轻赔偿人的赔偿责任D.本案应适用特殊侵权规则10.王某一家三口到月亮花餐厅就餐,由于王某一家所坐餐桌紧挨着的包厢发生爆炸,导致王某一家一死一重伤。
经查,爆炸系因包厢中的客人李某自带的一瓶五粮液酒所致,该酒系他人(已无从查找)送给李某的礼物,原来系炸弹。
为损害赔偿,当事人发生争议。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网课测试题答案1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D.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产品责任的免责条件与其他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不同,具有特殊性。
()A.错误B.正确3.某研究所在装运存有放射性物质的铅箱时,一只箱子从车上掉下来,吴明(8岁)看见后,即取出箱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过量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
吴明的治疗费和其他必要费用应由()。
A.吴明的监护人承担B.某研究所承担C.主要由某厂家承担,吴明的监护人适当分担D.主要由吴明的监护人承担,某研究所适当分担4.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
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5.下列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的是()。
A.正当防卫致人损害(未超过必要限度)B.自助行为致人财产损害C.警察追捕罪犯时致罪犯损害D.交警将乱停放的汽车拉走6.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虽然没有造成损害,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以示惩戒。
()A.错误B.正确7.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8.张甲年幼时父母便离婚,张甲随母亲李乙生活。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docx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资料第一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r有侵害行为有损害事实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杲关系I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有侵害行为此处的侵害行为,是指只要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就行,此与既往民法理论上所强调的“行为的违法性”要件截然不同。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
但第2条未要求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没有损害灰杲,不会构成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不同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并不以损失的存在为要件。
(1)民事权益,首先在“民事”二字。
(2)此处的权益,包括民事权利与利益(3)此处的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权益损失也包括非财产损害如人身权益损害(4)此处的民事权利唯独不包括债权《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就财产损失而言,包括财产的积极损失与消极损火;。
前者,指现有财产的减少,如人身伤害中受害人所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都属于积极损失;后者,指应该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
如因误工减少收入,或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收入减少或丧失。
三、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的因果关系只要损害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的结果也就是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损害木身乂具有可补救性利确定性,即可追究责任。
否则,不构成侵权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民法将过错区分为故意、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区分标准是过错程度的人小。
故意,是指明知损害发牛危险的存在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牛。
过失,是指对损害的发牛具有主观上的疏忽或者过于口信。
衡量行为人的行为的预见标准一般分为普通预见水平和专业预见水平。
前者是指一般人通常对事务应具备的预见能力,后者是不同专业的人对其专业范围内的事务通常具有的中等预见水平。
一般认为,一个专业人士违反了普通预见水平的,即构成重大过失。
由此,重大过失与一般过失的区别,一般场合下看行为人的身份,如果专业人员未尽到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则认为构成重人过失。
东师《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秋在线作业1
(单选题) 1: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
”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正确答案:(单选题) 2: 某市国土局一名前局长、两名前副局长和一名干部因贪污终审被判有罪。
薛某在当地晚报上发表一篇报道,题为“市国土局成了贪污局”,内容为上述四人已被法院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
该国土局、一名未涉案的副局长、被判缓刑的前局长均以自己名誉权被侵害为由起诉薛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能够成立B: 国土局的诉讼主张成立,副局长及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C: 国土局及副局长的诉讼主张成立,前局长的诉讼主张不能成立D: 三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正确答案:(单选题) 3: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
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B: 应由李某承担责任C: 应由赵某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李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正确答案:(单选题) 4: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客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发起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A: 售票员B: 公交公司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正确答案:(单选题) 5: 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A: 售票员B: 公交公司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正确答案:(单选题) 6: 私法上的自由权不包括()A: 言论自由权B: 人身自由权C: 婚姻自由权D: 契约自由权正确答案:(单选题) 7: 甲骑自行车上班,在一拐弯处,甲未减速,将一行人乙撞倒在地,但乙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灰便走了。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汇总
侵权责任法期末考试汇总————————————————————————————————作者:————————————————————————————————日期:侵权责任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下列各项权利中,不应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D )A.健康权 B.监护权C.用益物权 D.选举权2.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 B)A.劳动法律关系 B.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 D.税收关系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这说明侵权责任的(A)A.独立性 B.无形性C.专有性 D.法律确认性4.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A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 D.过失责任原则5.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 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6.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将医疗行为引发的民事责任定名为( A)A.医疗损害责任 B.医疗事故责任C.医疗差错责任D.医疗错误责任7.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4条之规定,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B )A.过错责任原则B.过错推定责任原则C.无过错责任原则D.公平责任原则8.根据侵权责任法,什么时候必须要取得患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够实施医疗行为?( C )A..任何诊断活动B.任何治疗活动C.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D.仅在实施手术时9.法律规定应当向患者告知真实病情,但在保护性医疗情况下不宜向患者说明时,应当(B )A.只能向患者的配偶说明B.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C.向患者的单位领导说明D.向患者所在街道办事处说明10.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时,经谁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C)A.经治医生批准B.所在临床科室的主任批准C.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D.医疗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批准1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不应当赔偿的是(D )A.医疗费 B.误工费C.护理费 D.被抚养人的生活费1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东北师范大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2023年秋学期在线作业1-答案3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23秋在线作业1-0003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一、单选题 (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题目】,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
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选项.A]售票员[选项.B]公交公司[选项.C]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选项.D]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正确选择]:C【题目】,关于共同过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A]共同过错可以是共同故意[选项.B]共同过错可以是共同过失[选项.C]共同过错可以是故意与过失的混合[选项.D]共同过错不能是故意和过失的混合[正确选择]:D【题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根据实际情况,谁应对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选项.A]由受害方自行承担损害后果[选项.B]由双方分担损害后果[选项.C]互不承担责任[选项.D]由加害方承担赔偿责任[正确选择]:B【题目】,甲雇用乙为其火锅店帮工。
乙在端送热茶时不慎烫伤在店中玩耍的邻家小孩丙。
小孩父母诉诸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A]由乙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乙是直接致害人[选项.B]由甲、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选项.C]乙与小孩父母共同承担,因为乙是直接致害人,小孩父母未尽监护职责[选项.D]由甲与小孩父母共同承担,因为甲是雇主,同时小孩父母未尽监护职责[正确选择]:C【题目】,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是()。
[选项.A].乙的人身损害应由小偷和甲承担连带责任。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网课测试题答案卷2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0题)1.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
”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
经查,制药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0元买到该照片的。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2.人死后可以成为权利主体,不能对其尸体进行损害和侮辱等行为。
()A.错误B.正确3.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一样,两者都是以行为人无过错为适用条件。
()A.错误B.正确4.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
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5.加害人不能提出的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是()。
A.无经济收入来源B.紧急避险C.不可抗力D.依法执行职务6.现代各国侵权行为法发展的趋势,是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多元化。
()A.错误B.正确7.下列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的是()。
A.正当防卫致人损害(未超过必要限度)B.自助行为致人财产损害C.警察追捕罪犯时致罪犯损害D.交警将乱停放的汽车拉走8.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具体侵害行为人,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A.错误B.正确9.下列关于姓名权的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姓名决定权B.姓名变更权C.姓名转让权D.姓名使用权10.有过错就一定要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一定不会承担责任。
()A.错误B.正确第1卷参考答案一.综合考核1.参考答案:ABC2.参考答案:A3.参考答案:B4.参考答案:D5.参考答案:A6.参考答案:B7.参考答案:ABCD8.参考答案:B9.参考答案:C10.参考答案:A。
【东师】2019年秋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离线考核参考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如何判断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适当、全面地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温馨提示:学习课本知识,并完成相应作答]
正确答案:1、保护措施是否合理
2、控制措施是否合理
3、警告措施是否合理
4、检查行为是否到位
5、在损害发生后实施的救助措施是否合理
2、简述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温馨提示:学习课本知识,并完成相应作答]
正确答案:(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长不能超过10年,从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计算,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间的除外。
3、简述互联网侵权中通知规则的构成要件
[温馨提示:学习课本知识,并完成相应作答]
正确答案:一、行为的违法性。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
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东师2015《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作业满分答案
东师2015《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作业满分答案一、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1.对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虽然没有造成损害,也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以示惩戒。
(对)2.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3.小红认为其选举权受到侵害,其可依据侵权责任法向法院起诉。
(错)4.过错责任原则贯彻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错)5.侵害他人造成身体残疾的应当赔偿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费。
(错)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1. 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体系。
答:我国侵权责任法所确认的归责原则采取了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二元归责体系.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
之所以规定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是因为其主观上具有可以归责的事由(故意或过失)。
如果侵权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其当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即使其他的责任构成要件具备,也不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 简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利范围。
答:传统的侵权责任法仅仅对民事权利受到的侵害提供救济,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受侵权责任法保护的不在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等民事权利,还包括一些合法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3. 简述隐私权的基本含义及权利内容。
答: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有以下四项权利:(1)隐私隐瞒权。
东北师范大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17秋在线作业1
东北师范大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17秋在线作业1东北师范大学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17秋在线作业1一、单选题1、A2、B3、D4、A5、C一、单选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V 1. 甲公司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所生产的食品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造成部分消费者中毒乃至死亡的现象,消费者依法提起了侵权之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罚款,经查该公司还存在偷漏税嫌疑,因该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发生纠纷。
依照《侵权责任法》,该公司的财产应如何支付?( )A. 应优先承担消费者的侵权责任B. 应优先补交罚款C. 应优先补交税款D. 应平均支付上述款项正确答案:A2. 甲骑自行车上班,在一拐弯处,甲未减速,将一行人乙撞倒在地,但乙爬了起来,毫发无伤,拍了拍身上灰便走了。
则甲的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A. 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将乙撞倒在地B. 甲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乙损害,无损害则无责任C. 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因为他骑车拐弯未减速,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D. 以上说法都不对正确答案:B3. 某年春节,村民张某和李某在自家门前放鞭炮庆祝过年。
两家相隔一条街,鞭炮均被扔到街中间燃放。
村民王某之子小王恰好路过,突然,一枚鞭炮向其飞来,并击中其眼,致使小王视力下降。
由于张某和李某所燃放鞭炮均为同一型号,故无法判断究竟是哪家的鞭炮致使小王受到伤害。
对小王的损害,应由谁承担?( )A. 由张某承担B. 由李某承担C. 由小王自担D. 由张某和李某负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4. 一般侵权行为适用的归责原则是()A. 过错责任原则B. 公平责任原则C. 无过错责任原则D. 严格责任原则正确答案:A5.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A. 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B. 行为人承担责任C.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D. 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正确答案:C6. 下列选项中,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A. 高速运输工具造成的损害B. 剧毒产品生产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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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作业考核
《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
满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刑事责任。
()
2. 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仅指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
()
3.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4.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不同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
()
5. 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是由于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
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2、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
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
4、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5、简述影响赔偿数额的规则。
三、案例分析(每题30分,共60分)
1、案情介绍:
2010年8月1日,张三将自己所有的拼装小车转让给李四,2010年8月10日,王五向李四租车使用。
王五和朋友A、B三人开车出去一起喝酒,此三人彼此都知道大家均无小车驾驶证。
到了回家的时候,王五和朋友B均已喝醉。
回家的路上,小车由无驾驶证的A 驾驶。
途中,小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B重伤,大货车司机C因避让不当翻车死亡。
B 的各种损失为30万人民币,C死亡的各种损失为50万人民币。
景交警认定,小车驾驶员A 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C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1)B自己是否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为什么?
(2)王五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3)A要承担多少责任?为什么?
(4)对于交警认定的A所承担的主要赔偿额,张三和李四是否有责任?张三、李四、王五、A所承担的责任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2、案情介绍:
2011年12月,赵某为其父亲祝寿,到商场买了一个高压锅。
赵某的媳妇请邻居王某过来帮忙,王某用高压锅煮东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高压锅锅盖飞起砸中王某,导致王某头部脑震荡,花费医疗费6万多。
经负责高压锅质理检测的专家鉴定,高压锅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高压锅的设计有问题,导致锅盖上的排气孔堵塞。
由于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距离遥远,王某要求出售此高压锅的商场承担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但商场声称缺陷不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且商场在出售这种高压锅(尚处于试销期)的时候已与买方签订有一份合同,约定如果产品存
在质量问题,商场负责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因而商场只对赵某承担双倍返还货款的违约责任,而对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1)高压锅是赵某买的,王某不属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为什么?(2)王某可以向谁主张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什么?
(3)商场的辩护是否成立?为什么?
(4)若商场最终对王某履行了赔偿责任,可否向厂商追偿?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