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闻一多徐志摩的诗歌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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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现实主义的还是浪漫主义的(包括他们自己的诗歌 • 创作)大多诗味不足、 散文化倾向严重、直白浅露。
• 2、闻一多的格律诗主张 • 闻一多反对诗歌的自然音节论,1922年他在《冬夜评论》 • 中指出:“所谓‘自然音节’最多不过是散文的音节。散
文的 • 音节当然没有诗的音节那样完美。” • 1926年,闻一多发表《诗的格律》一文,正式倡导新格 • 律诗。闻一多认为:“诗的所以能激发情感,完全在它的 • 节奏;节奏便是格律(form)”。“格律可从两方面讲:一
• 二、闻一多的格律诗理论
• 1、胡适、郭沫若的诗歌主张 • 在《尝试集﹒初版自序》中,胡适就提出了诗歌的自然音 • 节观。他说:“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 • 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 • 白话诗不可。这种主张可叫做‘诗体的大解放’。” • 1919年,在《谈新诗》中胡适进一步探讨了自然音节观: • 认为音节包括节和音两个层面:节,“就是诗句里面的顿 • 挫段落。新体诗句子的长短,是无定的;就是句里的节 • 奏,也是依着意义的自然区分与文法的自然区分来分析的。
• 我们定的,新诗的格式可以由我们自己的艺匠来随时构
• 造” 。
• 饶孟侃《新诗的音节》:

饶孟侃提出音节(闻一多所说的格律form)指“格
• 调,韵脚,节奏,和仄平等等的相互ຫໍສະໝຸດ Baidu系” 。
• 格调,就是一首诗里面每段的格式; 韵脚的工作“是把 每
• 行诗里面抑扬的节奏锁住,而同时又把一首诗的格调逢 • 紧” 。 • 节奏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由全诗的音节当中流露出
• 是属于视觉方面的;二是属于听觉方面的” 。“属于视 觉
• 方面的格律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属于听觉方面的有 • 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但是没有格式,也就没 • 有节的匀称,没有音尺,也就没有句的均齐”。 • 即视觉与听觉是有内在联系的。 • 闻一多进一步指出:“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 • 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 • 均齐)。” • 在《律诗底研究》中闻一多专门讨论了音尺的问题。 • 他指出,“逗”是中国诗歌节奏中最重要的,“大概音尺
• 闻一多认为典型的音尺长度是“二字尺”和“三字尺”, 他最
• 欣赏的是全诗统一为每行四个音尺。在实践中他最推崇自
• 己的《死水》形式: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 /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闻一多说,这诗“每一行都是三个‘二字尺’和一个‘三字
尺’构成的,所以每行的字数也是一样多。结果,我觉得这
首诗是我第一次在音节上最满意的试验”。
• 闻一多还专门比较了旧的律诗与新格律诗的不同:
• 一,“律诗永远只有一个格律,但是新诗的格式是层出 不
• 穷的” ;二,“律诗的格律与内容不发生关系,新诗的 格
• 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制造成的” ;“律诗的格式是别人 替
新月派诗人闻一多、 徐志摩的诗歌
闻一多的诗歌
一、生平:诗人、学者、斗士
湖北浠水人,1899年出身于一个“世望家族,书香门 第”。幼时爱好古典诗词歌赋和美术。1913考入北京清华学 校,在清华学习9年,1922年赴美留学,学习美术,同时研 究文学和戏曲。1923年,第一本诗集《红烛》出版。1925 年回国,1928年出版《死水》,后主要从事教学与古典文学 研究。 1946年7月11日民盟负责人李公朴被国民党暗杀,闻一多参 加追悼会,发表演讲,怒斥国民党反动派的法西斯暴行,当 晚被国民党用冲锋枪杀害,年仅48岁。
• 节奏:音乐或诗歌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的现

象。
• 闻一多对这不同层次的节奏的基本要求,是匀整调和。他
• 反复强调“绝对的调和音节,字句必定整齐”。
• 他举例说: 孩子们/惊望着/他的/脸色 他也/惊望着/炭火的/红光
这里“音尺排列的次序是不规则的,但是每行必须还他两个 ‘三字尺’两个‘二字尺’的总数。这样写来,音节一定铿 锵,同时字数也就整齐了。”“所以整齐的字句是调和的音 节必然产生出来的现象。” • 而无论是字句的整齐还是音节的调和、节奏的匀整,起决 • 定作用的是音尺的整齐。

• 种自然的节奏,一方面是作者依着格调用相当的拍子 • (Beats)组合成一种混合的节奏。” • 在论及平仄时,饶孟侃指出:“一个字的抑扬轻重完全是 • 由平仄里产生的,我们要抛弃它即是等于抛弃音节中的节 • 奏和韵脚” ,主张合理吸收旧体诗中的平仄。 • 在随后发表的《再论诗的音节》中,饶孟侃指出:
• 白话里的多音字比文言多得多,并且不止两个字的联合, • 故往往有三个字为一节,或四五个字为一节的。” • 音,“就是诗的声调。新诗的声调有个要件:一是平仄要 • 自然,二是用韵要自然。” • 只要自然和谐,句末的韵脚,句中的平仄,都是不重要的事。 • 自然音节论成为早期白话诗最有影响的诗论。 • 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里抱怨说:“《谈 • 新诗》差不多成为诗的创造和批评的金科玉律了。” • 1920年,郭沫若提出:“诗的本职专在抒情”,“艺术
训练
• 的价值只可许在美化感情上成立”,“形式方面我主张绝 端
• 的自由,绝端的自主”。并说“我所著的一些东西,只不 过
• 尽我一时的冲动,随便地乱跳乱舞罢了。” • 郭沫若把诗的韵律分作“外在韵律”和“内在韵律”,他
非 • 常重视“内在韵律”。他说:“诗之精神在其内在的韵律 • (Intrinsci Rhythm),内在的韵律(或曰无形律)并不是什 • 么平上去入,高下抑扬,强弱长短,宫商微羽,也并不是 • 什么双声叠韵,甚么押在句中的韵文!这些都是外在的韵 • 律或有形律(Extarneous Rhythm)。内在的韵律便是‘情 • 绪的自然消涨’。……内在韵律诉诸心而不诉诸耳。” • 胡适、郭沫若诗歌理论的共同处在于过于强调诗歌形式 • 的自由,忽略了诗歌的艺术技巧,使得当时的白话诗创作

• 中诗当为逗。‘春水’、‘船如’、‘天上坐’实为三逗。 合逗而
• 成句,犹合尺(meter)而成行也。”
• 在闻一多这里,音尺(音节组合单元)是构成诗歌节奏的
• 最小单位, 音节是构成节奏单位的元素。
• 音尺(音组)—诗行—诗节 (音尺—音节—音素)
• 音节:有一个或几个音素构成的语音单位。
• 音素:语音中最小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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