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重磅!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怎么报销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怎么报销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怎么报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20日发出《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这两种保险的合并,之前已有“预告”,即“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已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而这次是中央部委首次明确具体的合并项目,也意味着相关工作已经在进行中。
一旦正式合并,不仅会减轻企业与职工的缴费负担,同时还将降低管理成本,给参保人带来报销便利。
去年,我国下调了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的费率。
不久前,又首次下调了养老保险费率。
而“五险”中的医疗保险费率至今却未见下调,这或许是等待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之后统一调整,企业负担有望继续减轻。
应该说,这两种保险合并后的费率会小于当前两险相加的费率。
众所周知,医疗与生育事宜一般都在医疗机构,然而这两种保险在管理、报销方面却是两个体系。
虽然都归人社部主管,但却是两个基金两个体系,管理成本自然不低。
如果合并为一个基金、一个管理机构,必然降低管理成本,同时也便于参保人一次性报销。
所以,期待早日合并。
不过,合并这两种保险似乎不是想象的那么容易。
一方面,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这三大医保什么时候实现统一管理,还存在不确定性。
据悉,2013年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案中已明确三大医保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当年的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也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合三大医保的职责。
但到今天为止,仍未实现上述目的。
在今年1月发布的有关文件中,也只是部署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还未涉及城镇职工医保,可见整合之难。
如果三大医保没有整合,生育保险就只能与城镇职工医保合并,而农民、城镇居民就会丧失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这是不公平的。
另一方面,现行生育保险制度本身也是有缺陷的,如果不借合并之际解决缺陷问题,那么相关缺陷很可能会长期存在下去。
比如一个明显缺陷是,《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的保障对象只有城镇企业的已婚女性职工,把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城乡居民排除在外。
5月1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
5月1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2016年5月1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要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通知指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通知显示,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 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从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另外,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要健全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精算平衡,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通知还明确,各地具体调整费率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而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新五险”:生育保险与医保合并建护理保险3月17日,十三五规划全文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一些业内专家认为,工伤、失业险费率调低,2015年已经部分减轻企业保费负担;生育险和医保合并实施,或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截止2014年底,城镇职工医保历年滚存结余为5537亿元,生育险的累计结余为593亿元,两险合并实施后将增加医保基金结余。
【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是社保改革进步
【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是社保改革进步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近日透露,《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22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如何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过去没有做过专门研究。
有些地方对合并实施是怎么一回事并不清楚,有的误认为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取消了。
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
有专家称,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
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而且缴费基数不实。
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合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合并实施具备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现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地方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是社保改革的又一次进步。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就此话题做出解读。
王国军:关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问题,实际上国家政策已经有过很多讨论。
从2022年到2022年,政策一直在向前推进,比如2022年4月20日,国务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通知当中明确说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实施合并,国务院也要出台制定相关的组织实施文件,现在看来这个工作有了进一步推进。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参加者因怀孕、分娩暂时中断劳动的过程当中,国家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这种保险在我们国家已经做了很多年。
医疗保险主要是指,参加者在生病的过程当中,比如因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的疾病等,在生病的过程当中,由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帮助的社会保险。
2024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2024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____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简介本文旨在探讨____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相关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中国的生育和医疗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要,政府需要对生育和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和改革,以提供更加全面和综合的保障。
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生育率逐渐下降,而老龄化程度却在不断加深。
这导致了人口结构的失衡,进一步加大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压力。
此外,生育和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和互动存在一定困难,导致了福利分配的不公平性。
因此,必须对生育和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以适应新时代的需要。
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整合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制度,前者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生育费用问题,后者则是为了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尽管两者有不同的目标和职能,但可以通过整合来提供更加全面和综合的保障。
1.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是相对独立的,导致了资源分配的不均衡。
首先,可以考虑将两个基金整合成一个综合的基金,避免重复缴费和管理成本。
其次,可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基金池,用于统一管理和分配资金,以实现更加公平和有效的资源配置。
2.整合生育和医疗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的不统一也是整合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方面,可以将生育保险的待遇纳入到医疗保险的范围内,对于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进行统一支付。
另一方面,可以将医疗保险的待遇扩大到生育期间的其他费用,例如产检和福利待遇。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生育和医疗保险待遇的整合和统一,提供更加全面和综合的保障。
3.整合生育和医疗保险政策生育和医疗保险政策之间的不协调也是整合的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可以对生育和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整合和协调,制定统一的政策指导和管理办法。
例如,可以调整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与医疗保险保持一致。
同时,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方便职工查询和享受各项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和医疗合并,到底是怎么回事?
生育保险和医疗合并,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每个月工资都会扣掉一部分钱用来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新消息,2019年底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那么,问题来了!生育保险费还能保证吗?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而且合并要在2019年底前实施。
也就是说,生育保险并不是取消了,而是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
核心内容01.统一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0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0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
0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05.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五险”变“四险”看似少了一险,但其实并没有,两险合并实施,这些问题你要知道!1.合并后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了?答:其实是误解!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
这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说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2.对职工来说,主要有什么变化?答:合并后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有以下变化:①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生育保险。
②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③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03.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答: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四川省7月1日起,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啦!
四川省7⽉1⽇起,⽣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啦!四川省的⽣育保险和基本医保合并即将合并啦!这是什么意思呢?和店铺⼩编⼀起了解⼀下!说得通俗易懂些:参加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同步参加⽣育保险!《关于做好四川省省本级职⼯⽣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作的通知》⽇前下发,其中明确了:从2022年7⽉1⽇起,参保缴费时间启动,⽣育保险将与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合并运⾏、征缴管理⼀致、监督管理统⼀、经办服务⼀体化。
⼀、⽣育保险参保范围参加省本级职⼯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同步参加⽣育保险。
⽆雇主的个体⼯商户、⾮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员、领取失业⾦的⼈员不参加⽣育保险。
⼆、⽣育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例缴费基数按照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执⾏。
⽤⼈单位⽣育保险缴费⽐例为0.4%,按照⽤⼈单位参加⽣育保险和职⼯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缴纳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不缴纳⽣育保险费。
三、⽣育保险待遇范围⽣育保险待遇包括⽣育医疗费⽤和⽣育津贴两部分,⽣育保险待遇所需资⾦从职⼯基本医疗保险基⾦⽀付。
四、⽣育医疗费⽀付范围、政策及⽀付渠道⽣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育的医疗费、计划⽣育的医疗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医疗费⽤。
(1)职⼯在定点医疗机构⽣育住院,发⽣符合基本医疗(⽣育保险)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付90%。
(2)职⼯⽣育或施⾏计划⽣育⼿术后引发的合并症或并发症产⽣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由职⼯基本医疗保险基⾦、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付。
(3)职⼯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施⾏计划⽣育⼿术、产前检查的医疗费实⾏定额⽀付。
定额⽀付标准可参照川医保规〔2019〕2号⽂件确定的结算标准执⾏,并可适时动态调整。
定额⽀付项⽬及⽀付标准由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在经办管理细则中明确。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个人的缴存费用有何变化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个人的缴存费用有何变化?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个人的缴存费用有何变化?人社部、财政部新出台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对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据了解,从整体看,我国生育保险基金是呈现结余状态的。
以财政部2015年11月公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来看,2014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39亿元,比上年增加77亿元,增长21.3%。
当年支出363亿元,比上年增加84亿元,增长30.3%。
2014年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结余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77亿元。
因此从全国角度来看,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是相当于利用生育保险基金的结余。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存比例拿北京地区来说,生育保险及医疗保险的个人及单位缴存比例如下: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单位缴存比例为0.8%;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2%,单位缴存比例为10%。
从中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是生育保险的缴存总费用很低。
二是个人缴存的生育和医疗保险总费用较低。
两险合并后,个人的缴存费用有何变化?据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将减少1.25个百分点的费率。
虽然没有明确说明降的是个人还是企业缴存部分,但由于个人缴存比例本身就比较低,结合之前各个地区社保费率降低的情况可以得出,这1.25个百分点很有可能降的都是企业缴存的部分。
因此,两险合并之后,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仍将维持在2%,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
费率调整后企业一年可以省多少钱?调整之后企业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总比例将下降1.25%,那么一年能省多少钱呢?我们假设一个有500名员工的中型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月,那么一个月可以少缴8000×500×1.25%=50000元,一年就可以节省60万元,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了负担。
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是指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项福利制度合并为一项综合福利制度。
这一机制整合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效率和可持续性,减少重复管理和行政运作成本,并提供更全面、均衡和公平的保障。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之间的界限模糊,存在重叠和重复的问题。
生育保险主要关注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保障,而医疗保险则负责全民的医疗费用补偿。
整合后的综合福利制度将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实施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统一管理: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整合和管理生育和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制定政策、规定和费率等。
2. 统一筹资:整合生育和医疗保险的筹资渠道,统一征收和管理保险费用,确保资金的平衡和可持续。
3. 统一待遇:统一制定生育和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建立一个统一的福利体系,确保参保人员能够获得公平的保障。
4. 分级付费:根据个人的支付能力和需求,建立分级付费机制,让符合条件的人享受更低的保险费用。
5. 数据共享:生育和医疗保险的整合需要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信息的互通,确保信息的流动和共享。
整合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可以提高社会保障的效率和可持续性,但具体实施时需要综合考虑政策调整、法律规定等因素,确保制度整合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需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整合制度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是指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制度进行合并,形成统一的保险制度。
这种整合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保险的公平性和效益性。
生育保险是指为职工提供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等保险福利的制度。
而医疗保险是指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的保险制度。
目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一些方面存在重复和不协调的问题,整合两个制度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整合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 统一的保险制度可以提高保险的公平性,避免重复购买保险和重复享受保险福利的问题。
2. 整合后的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实现风险共担和风险分散,降低个体的风险负担。
3. 整合后的保险制度可以优化资源分配,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4. 统一的保险制度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相关的行政成本。
要想实现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需要政府、保险公司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来支持和推动整合过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产品设计和销售,而社会各界可以加强对整合过程的宣传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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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佚名
【期刊名称】《上海医药》
【年(卷),期】2016(037)009
【摘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发出《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下称《通知》)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通知》表示,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
【总页数】1页(P61-6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J], ;
2.两险合并试点强化提升基金运行r人社部解读《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J],
3.人社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正式合并 [J], 中新
4.人社部: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J],
5.人社部: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合并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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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生育保险并入医保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9·451「 政策解读 」「 新法新规 」一句话新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高5%左右。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制定下发《关于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更好服务市场监管执法的意见》,明确要求今年12月底前,整合原有投诉举报5条热线(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统一使用12315热线号码。
》》》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4月1日起,部分行业增值税率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
1、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险并入医疗险,五险或变四险
生育险并入医疗险,五险或变四险作者:魏雅华来源:《金融经济》2016年第06期2016年4月21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再次发文,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2016年4月21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再次发文,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对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这个《通知》,明确了以下两点:全国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五险或变四险。
实施细则仍在制定中。
所以,对这一尚存变数的问题的讨论,就显得越发的重要。
现行的生育保险是独生子女政策的一部分现行的生育保险是一个独立的险种,它捆绑依附在中国的“一对夫妻只能生一个”的独生子女政策,甚至已经成为独生子女政策的一部分。
它带有很强的不容争辩的行政约束力,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制定的特殊政策。
我们应该对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做出积极的评价。
中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末,也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便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并将其确定为地位极高的基本国策,这一政策有效遏制了中国人口的过快增长。
到2015年,中国生育水平已降至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
它是中国“改革开放富起来”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生育水平一路下行,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990年的2.106%和1.439%,到2003年,便已下降到1.241%和0.57%。
从2010到2015年,中国人口的五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仅为0.5%,仅为改革开放之初的1/3,2015年,世界人口自然增长率约1.117%。
中国已大大的低于这个平均值。
目前中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跌幅已超过了60%,而另一方面中国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已经非常严重,在这个时候及时地调整中国的生育政策十分迫切。
生育保险医疗合并,五险变四险将有什么影响
一、生育保险医疗合并,五险变四险将有什么影响1、简化报销流程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同用一张社保卡。
一般情况下,在生育过程中的检查、手术、住院以及部分药费由生育保险支付,超出生育保险的范围而被医保覆盖的,再到医保窗口报销。
报销过程较为复杂。
而合并之后,对投保人来说简化了报销流程,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则降低了运作成本。
2、增加报销金额在我国,生育保险一般是单位缴费1%左右,医保则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10%左右。
而医保账户的基金额度是大于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账户针对的是特定人群,费用使用率也没有医疗保险大,合并之后可以提高生育保险结余基金的使用率。
并且如果生育保险也参照医疗保险报销的标准,那么参保人可报销金额也会有所增加。
二、哪些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1、有社保账户的合法婚姻女性投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并且拥有自己的社保账户,如果是在法定之外的超生的情况,是不可以用生育保险的。
2、生育、流产、引产都可享用生育保险很多人认为只有生孩子的那一刻才可以用生育保险,其实这是不对的,拥有社保的女性职工,无论孩子成活不成活,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3、已找社保代理公司代理购买社保全保有一些全职太太,私营业主等没有社保的人,又想享受生育保险,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委托社保代理公司代理购买社保全保就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三、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优民政策?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具体可以享受哪些优民政策呢?1、产前检查费及分娩医疗等报销:生育保险可以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而你如果消费了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之外的金额,则由职工个人承担。
2021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可以被整合的,为大家搜集了一篇“生育与医疗保险整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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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是指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依托,采用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和较完善的生育保险运行机制,在对参保职工的生育状况、生育医疗费用水平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运行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整合原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为统一的生育医疗保险,统一经办业务机构和操作流程,实现参加一个保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双重待遇。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明文规定:“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行为引起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产生的医疗费,则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 ___。
”某市一参保女职工因“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入院,因病情危重急行“ ___下段剖宫产术+ ___切除术”。
该产妇同时参加了医疗和生育保险,医保相关部门认为其系妊娠36周的孕妇,诱发其疾病发生与妊娠有关,故其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无法由医保基金支付;而生育保险相关部门则认为该参保职工患病在前,生育在后,按照规定只能支付其因病情危重急行剖腹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承担其他医疗费用,出现医疗费用支付争议。
如果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整合,出现了生育与医疗交叉的情况,无需再行甄别,只需正常结算报销,既缓解医、保、患三方的矛盾,又提高经办效率。
生育行为是可预期的,一些企业选择了替已婚未生育女职工投保,而对男职工或者未婚以及已婚已育的女职工则选择不投保。
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在制度设计上基本实现全覆盖,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可以在短期内将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人员的所有人群,大幅度提高参保人数,让所有参保者只要参加一个险种就可以享受到医疗和生育保险两种待遇,有效解决生育保险存在的选择性参保问题。
目前我国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用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缴费,国家不给予补贴,没有体现出社会保险基金应由 ___、企业和个人三方共担的原则。
2023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2023年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与调整。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2023年,我国计划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
整合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以及健康需求。
现行的生育保险制度主要是为女性提供生育津贴、生育补助以及产前、产后的医疗费用报销等服务。
而医疗保险制度则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及其他相关医保福利。
目前的两个制度虽然有一定的互补性,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不便之处。
例如,孕期的检查费用在生育保险制度下可以报销,但在没有怀孕的情况下,同样的检查则无法享受报销,这给部分女性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整合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意味着将两种保险制度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更有效地提供保障。
首先,整合后的生育与医疗保险制度将统一缴费方式,即统一计入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了多头缴费和重复缴费的问题,提高了缴费的效率。
其次,整合后的保险制度将统一管理,并且将建立统一的保险基金。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更好地监控和管理保险资金的使用,提高其使用效率。
再次,通过整合保险制度,可以实现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资源优化配置。
例如,在整合后的制度下,女性在怀孕期间需要进行的检查费用将都能够得到报销,无论是否已经怀孕。
这样做的好处是,更能够满足女性保健的需求,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
整合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
首先,整合后的保险制度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资金管理、业务审批等方面。
这需要政府、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和协调,需要建立起良好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
其次,整合后的保险制度需要制定一套公平公正的保障标准。
这对于保险金的分配和费用的支付将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权衡各方的利益,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公平性。
再次,整合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制度也需要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和监管。
重大变化!生育保险并入医保
重大变化!生育保险并入医保作者:暂无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9年第4期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
1、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完善参保范围,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单位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强化监控和审核。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
5、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漫画/内蒙古大学?张?昊)(责任编辑/王英楠)。
生育保险拟并入医疗保险生育待遇保留
生育保险拟并入医疗保险生育待遇保留
李彪
【期刊名称】《新农村(黑龙江)》
【年(卷),期】2017(0)1
【摘要】近日,笔者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经正式启动。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如何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过去没有做过专门研究。
有些地方对合并实施是怎么一回事并不清楚,有的误认为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取消了。
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
【总页数】2页(P26-27)
【作者】李彪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的路径分析——将生育保险制度并入医疗保险体系
2.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产生的风险
3.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可行性研究
4.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产生的风险
5.关于在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中进一步落实生育保险待遇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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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引言: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这两种保险形式的分开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和提高保障水平,人们开始探索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的可能性。
本文将从合并的背景、优势和挑战三个方面对这一话题展开讨论。
一、合并的背景1. 分开的历史背景: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发展初期是分开的,各自独立运行。
2. 分开存在的问题:分开运行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重复收集、管理成本高等。
3. 国际经验:一些国家已经进行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实践,如德国、瑞典等。
二、合并的优势1. 整合资源: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资源的整合,提高管理效率。
2. 降低成本:合并可以减少重复的信息收集和管理成本,降低社会保障的总体成本。
3. 提高服务水平:合并后的保险机构可以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务,满足人们的需求。
4. 促进公平:合并可以消除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差异,提高保障水平的公平性。
5. 简化程序:合并可以简化人们的申请和理赔程序,提高用户体验。
三、合并的挑战1. 管理问题:合并后的机构需要解决管理结构和人员配置等问题。
2. 立法问题:合并涉及到法律和立法方面的问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3. 利益相关方的合作:合并需要各相关方的积极配合和合作,包括政府、保险公司、医院等。
4. 社会认知度:合并后的保险形式需要推广和普及,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
结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是一个具有潜力的发展方向,可以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并促进公平。
然而,合并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和相关方的合作以及社会认知度的提高。
未来,我们应该继续探索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的可行性,为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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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重磅!人社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将合并
今年5月1日起,社保费率中的养老和失业两项将迎来阶段性降低。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昨日(4月19日),人社部、财政部对外联合发布《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相关要求,部分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低至19%;失业保险也将再度降低费率,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
降低费率的期限暂均按两年执行。
对此,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如果政策落实到位,预计每年总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王国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社保费率降低需要有资金平衡,不能期望有太大的降幅。
但从投资收益、财政支付等方面来看,社保降费仍有一定的空间。
降费期限暂为两年
在中央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总体要求下,降低社保缴费费率成为今年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通知》中,两部委就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养老保险方面,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