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质量量化考核表(20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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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一、总则
为了全面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保持和提高物业使用的安全性和舒适性,便于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的监督,特制订《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作为对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的具体评定。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组织
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在社区和区房管局的指导下,由业委会牵头和业主代表5人组成考核组考核。
2、考核工作实施
每年第三季度由物业公司组织自查评价,业委会依据物业公司自查情况决定评价考核的范围和时间。
考核包括检查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记录和档案、考核组在小区内对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在小区现场巡查、业委会收集的或业主举证材料(业主可对自己关注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监督,一般为图像、视频证据)。
3、考核争议处理
物业企业不服业委会牵头考核结果的,可以提供反证据证明,由业委会复核审定考核结果;也可以将考核工作委托房管、街道相应机构复议,具体办法由业委会会议决定。
4、自查考核和年度考核及处理
自查考核。在服务期第三个季度自查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与业委会交换意见,商议整改。
年度考核。年底前30天内考评。总分值高于90%的,评定为守约,在下一次服务合同签订时不降低签约报酬。年度考核扣分后高于总分值80%的,评定为服务欠佳。在下一次服务合同签订时降低签约报酬5%。年度考核扣分后低于70%的,评定为服务差。将提请业主大会审议停止物业服务事宜,并追诉索回该年度收取的物业服务费30%作为违约金。
(本考核内容引用自四川物业行业推荐,结合2018物业服务合同修订)
业主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附:考核表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量化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