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清理施工工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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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节概述

1、12个油罐道门拆除,石棉板更换,12个柴油罐油泥清理、拉运、处理,油罐道门,光孔拆除,恢复等

1.2施工条件

1、道路交通:本工程施工场地比较平坦,交通便利。

2、施工用电:该工程的施用电利用总配箱供电。

1.3工期与质量要求

开工后的12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

2.1 组织管理

每天召开施工工长和班组长现场碰头会,总结当天的施工,安排明天的工作,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平衡工程进度过程中技术、工期、安全、劳动力、机械、材料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清理快速优质顺利进行。

2.2 组织机构

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

第二节指挥系统和安全组织

1、清罐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由承包作业单位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作业指挥组、数据测试整理组、进罐作业组、消防监护组等,做到任务明确,设备到位,责任到人。

2、进罐作业组的主要人员要有工作经验或两次以上的清罐工作经验。进罐人员中应指定专(兼)职安全人员。

3、清罐指挥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4、有关清罐的方案及安全措施,经充分讨论后,由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5、下列人员严禁从事清罐作业:

A.年龄未满18周岁的和妇女不允许参加清罐工作。

B.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C.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和其他严重慢性病以及年老体弱不适应清罐作业者。

D.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

第三节清罐计划及作业的主要危险

1、清罐计划应根据不同的油罐型式、容量、盛装油品品种,以及清罐的不同目的,决定不同的清罐程序、方法,选择不同的清罐设备和器具。

2、清罐计划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人员的充分讨论、论证,由承包部门和油库负责人签字,清罐作业方或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计划。如发现计划有不妥之处,应由清罐领导小组重新组织讨论、修改。

3、有条件的油库,在不影响油品质量的情况下,清罐之前宜设法将汽油罐换装柴油,以提高清洗作业的安全性,缩短作业时间。

4、清罐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

5、清罐作业的主要危险。包括:

1.着火、爆炸;

2.窒息、中毒;

3.磕、碰、撞伤;

4.落物砸伤;

5.滑跌;

6.梯(架)上掉落;

7.扭伤;

8.不正确的使用工具。

第四节安全教育

1、清罐作业之前,应根据分工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清罐安全技术规程、防静电安全技术规程、防火防爆十大禁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操作规程。

2.呼吸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3.防护及抢救用品及相关知识。

4.缺氧症的急救等知识。

2、作业前,应集中一天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和作业适应性演习。其中听课,看录像1~2小时;穿戴防护服和使用工具等演习5~6小时。

3、作业期间,应由消防监护组负责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确定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喊话(或手势)方式。

第五节安全监督检查

1、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2、监护人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4、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程,并有权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和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第2.4.5条作业组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应做好下班后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六节油气检测

1、气体检测的范围,应包括甲类、乙类、丙A类油品的储罐内、洞室或巷道等作业场所及附近35m范围内可能存留油品蒸汽的油气浓度。

2、测试仪器必须采用两台以上相同型号规格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测试仪,并应由经过训练的专门人员进行操作,若两台仪器数据相差较大时,应重新调整测试。如需动火作业时,尚应增加一台防爆型可燃气体测爆仪。

3、气体检测应沿油罐圆周方向进行,并应注意选择易于聚集油气的低洼部位和死角。对于浮顶油罐还应测试浮盘上方的油气浓度。

4、每次通风(包括间歇通风后的再通风)前以及作业人员入罐前都应认真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并应做好详细记录(如附表四)。

5、作业期间,应定时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正常作业中每八小时内不少于两次,以确保油气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6、需要动火时,应按《总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油气检测。

7、测试仪器必须在有效检定期之内,方可使用。

8、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必须佩戴隔离式呼吸器或消防空气呼吸器。

第七节照明和通讯

1、清扫甲、乙类(含丙A)油品储罐时,在油气浓度高于爆炸下限的4%时,禁止在罐内使用电灯(包括防爆灯)。一般宜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

2、当确认“无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4%以下时),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3、油罐清洗作业中应加强通讯联系,但是禁止将普通的移动电话或BP 机带入清罐作业场,应采用防爆型有线或无线的通讯设备。

第二章、作业

第一节准备工作

一、放净存油,断开管线:

1、首先应放净罐内存油。

2、关闭罐前阀门,断开油罐的进、出油管线。在管线法兰间加盲板;或拆开管线。

3、根据审定的清罐作业方案,将供作业人员呼吸用的空气管线,防爆通风机,油罐排油污的临时管线,装污油用的罐或桶均安装或设置妥当。

第二节清罐作业

一、通风

1.打开罐顶上部光孔、打开油罐下部人孔进行强制机械通风3.进行间歇式通风。即每通风四小时,每小时通风量宜大于油罐容积的十倍以上,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5%以下后,方可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入罐进行作业。

二、油泥清除

1、经检测,当确认罐内油气深浓度已达到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5%以下时。应按《石油库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以便作业人员据此入罐进行清污作业。

2、作业人员入罐清污作业,其主要作法和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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