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分类的政策分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垃圾分类的政策分析
人力0902 金雅洁
学号:2009012009
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每天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的数量几乎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从保护环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角度出发,实行垃圾分类,充分有效地利用垃圾、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是十分必要的。
一、垃圾分类
中国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瓶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牙膏皮等。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陟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3、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二、实行垃圾分类的原因
我国目前垃圾处理的方法还大多属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1、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
2、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3、变废为宝:中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40亿个,方便面碗5—7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4—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的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快,可少采20吨铝矿。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三、国家关于有关垃圾分类问题的指导方针
实行垃圾分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计,因此国家对此也表现出足够的重视,出台了不少的方针政策以加强垃圾分类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37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
2、《中国21世纪议程》(即: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
第19章“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管理”中规定:“沿海开放城市和旅游风景城市近期内做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其它城市逐渐实行。”
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4、《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 2008)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也适用于易于分类回收的有关商品的环保包装。
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2004)
把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六大类,提出了以参与普及率、垃圾收集率、分类垃圾清运率等指标进行考评分类效果的办法。
四、地方性有关垃圾分类的法规
为了贯彻国家的方针、响应号召,全国各地均积极制定条例、规定等,努力以各种有效的形式在当地有效地实行垃圾分类。下面列举几个地方的政策:
1、北京:《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作为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确定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今后在北京,对生活垃圾实行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条例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2、广州:《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这是国内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章。《规定》共三十条,对垃圾分类适用范围、保障措施、收集容器的设置和维护、分类过程操作要求和管理要求、监督管理、举报和投诉等都作出了规定。
3、三亚:《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实施方案》
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形成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畅通、有序的物流系统,实现全程管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4、四川:《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以公众参与为主体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原则、机制,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了对乡村的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绿化生态等进行规范整治的制度,并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在城乡环境治理方面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授权性规定等。
5、江苏:《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条例》对固体废弃物污染、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做了建议和规定,对于垃圾分类的实施、运输、管理也做了相应的规定。
6、南京:《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的意见》
《意见》对于逐步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产业化,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市容卫生管理整体水平,现就我市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提出了有效的意见。
五、实行垃圾分类遇到的瓶颈
各地都在积极实行垃圾分类,但是很多的办法都收效甚微,效果远远低于政府的预期。综合分析,是由于在实行垃圾分类的道路上遇到了如下的瓶颈:
1、垃圾分类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垃圾分类作为环境保护的措施之一,其理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文体现,同时各地也有地方性法规规章补充说明。
但无论是国家法律或地方性条例,都缺乏如何分类、如何收集和处置等实施细则的规定,分类责任主体不清,并且地方性法规也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强制性不强,总体可操作性较差。
2、垃圾分类标准设计不够具体,分类设施标准有待统一
每个人对“回收”的具体定义方式都不一样,有的人认为可以回收的东西,其他人可能认为“不可回收”,从而可能导致投放选择不一样,最终达不到垃圾分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