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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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一、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
1、所有公安业务工作都必须遵循的共同指导原则。
2、内容: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
3、它完整地表述了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的关系,反映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
4、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贯穿于公安工作的各个方面,被公安法规所确认,并体现在公安人员的纪律中。
二、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内涵
(一)指在党委的领导下,把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与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结合起来。(二)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结合,是在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双方目标一致基础上的结合。这种良好的结合关系建立在双方自觉的基础上。(三)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结合,是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的全方位的结合。
三、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
(一)建立健全警民沟通的信息网络
(二)建立健全一体化的治安社会防控系统
使社会治安管理维护工作转化为全体社会公民的责任,尽可能多的依靠发动全社会力量去解决。
(三)建立健全保安科技装备使用机制
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形成群众参与和技术装备共
同构成的安全防控报警与快速反应网,积极推广适用于民间的公安科技,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四)建立健全警察公共关系途径渠道
四、专门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创新途径
(一)树立民意主导警务的群众工作理念
(二)建立开门评警群众工作长效机制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为民考评的绩效考评体系。
(三)掌握“三懂四会”群众工作方法
“三懂”,指的是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
“四会”、指的是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
(四)完善开放型的公安工作社会监督大格局
1、完善社区民警和窗口单位民警向辖区群众和服务对象述职制度。
2、整合人大、政协、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监督职能。
3、构建检法机关司法建议、新闻媒体监督、“政法民声热线”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4、畅通群众投诉、信访举报等渠道。
5、全方位、多角度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
6、积极落实事务办理工作责任机制、群众意见研判机制、监督成果运用机制和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把公安工作置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政策
一、公安政策的概念
1、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目标而制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行为准则。
2、公安政策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二、公安政策的作用
1、指导作用:指明基本方向、基本要求和基本做法
2、规范作用: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3、调整作用
(1)对人民群众有调动治安积极性的作用(2)对违法犯罪分子有遏制、制裁及促使其转化的作用。
(3)对公安机关有强化其职能的作用。
二、五项基本的公安政策
(一)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
1、含义:(1)严肃:就是执法必严;对于那些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2)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光明磊落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精神的体现。
2、关系:(1)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是不可分割的整体。(2)严肃要以谨慎为保证,谨慎要服从严肃的要求。
3、认真贯彻
(1)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总精神就是不枉不纵。(2)其具体应用就是坚持稳(准备)、准(准确)、狠(严厉打击),在稳准狠
中,“准”是关键。
(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政策
1、含义(1)从重: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在量刑幅度以内从重处刑。(2)从快: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限以内迅速地审结案件。
2、注意(1)对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重从快的前提是依法。(3)并不意味着对其他刑事犯罪分子一律从宽或不予处罚。
(三)宽严相济政策
1、含义:(1)宽:宽大、宽缓和宽待,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①非犯罪化,指本来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基于某种刑事政策的要求,不作为犯罪处理。②非监禁化,指某一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非监禁刑或者采取缓刑、假释等非监禁化的刑事处罚措施。③非司法化,轻微案件,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非司法化,是对轻微犯罪案件在正式的刑事诉讼程序之外得以结案的一种方式,体现了对轻微犯罪的宽缓处理。
(2)“严”,是指严格、严厉和严肃。①严格是指法网严密,有罪必罚。②严厉是指刑罚苛严,从重惩处。③严肃是指司法活动循法而治,不徇私情。
(3)“济”,具有以下三层含义:①救济,即所谓以宽济严、以严济宽。②协调,即所谓宽严有度,宽严审势。宽严有度,是指保持宽严之间的平衡:宽,不能宽大无边;严,不能严厉无比。宽
严审势,是指宽严的比例、比重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根据一定的形势及时地进行调整。
2、正确贯彻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突出“从严”,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社会丑陋现象。①必须长期坚持“严打”方针②加大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等五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打”相结合。③要充分运用法律和治安行政措施,对那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欺行霸市,或者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恶习较深,扰乱社会治安稳定的,该劳教的坚决予以劳教。
(2)要突出“从宽”,深入探索公安执法过程中的应对措施。①把好案件源头。刑事案件的立案必须具备有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符合法定立案标准,该立则立,不该立的不立。②推行刑事调解。③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做到当宽则宽。④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触犯轻最实行非刑事化处理。
(四)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逼供政策
1、基本要求①要忠于事实真相,整个办案过程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②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③禁止侮辱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给犯罪嫌疑人以人道的待遇。④凡有违反者,必须从纪律上或法律上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