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汇总(1)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汇总(1)
公安基础知识涵盖了非常多的概念和含义,为了便于考生更好的理解相关知识点,考试吧招警考试网把公安基础知识中非常重要的高频考点整理出来,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
一、重要概念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
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
7、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8、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10、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为系的社会秩序。
警察招聘考试公安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警察招聘考试公安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
理
1.公安机关职责和权力
-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各项公安工作。
- 公安机关具有侦查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管理出入境、维护交通秩序等权力和职责。
2.公安法律法规概述
- 公安法是我国公安管理的基本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 公安法规是指补充和具体规定公安管理的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等。
3.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
- 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并登记刑事案件。
-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通过调查、搜集证据等手段,查清案件的真相、找出犯罪嫌疑人。
4.治安管理和巡警职责
- 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责之一,包括维护社会治安、
打击违法犯罪等。
- 巡警是公安机关的基层警力,主要负责巡逻防范、维护交通
秩序等工作。
5.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
- 出入境管理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包括签发护照、等。
- 边防检查是指对出入境人员和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控的工作。
6.交通安全管理
-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包括执法、事故处理、交通指挥等。
- 驾驶证、行驶证是行车的必备证件,违反交通规则会受到相
应的处罚。
7.治安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置
- 治安防范是指公安机关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化解治安问题。
- 突发事件处置是公安机关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救援、维护社会秩序等。
以上是警察招聘考试中公安法律法规的重要知识点梳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
公安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公安基础知识考试也是很有规律性的,接下来给大家罗列几个比较重要的考点,可以说是必考知识点,以单选、多选和情景分析题型出现。
一、警察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警察和警察机关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世长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将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
人类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之后,随着国家的产生,警察才应运而生。
警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氏族社会逐渐瓦解,社会分裂为对立的阶级。
在阶级矛盾发展到了不可调和的时候,就产生了国家这样一种维护阶级统治的政治形式。
有了国家,同时也就有了警察。
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
”综上所述,警察的产生需要具备如下条件: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第二,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
第三,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
第四,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二、警察的本质和基本职能1.警察的本质。
世界各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警察的阶级基础和政治属性不同,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各异,但是它们的本质是共同的,即警察是国家政权中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警察有如下本质特征:第一,鲜明的阶级性。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
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必须与政体一致。
第二,手段的特殊性。
警察是拥有武装强制、行政强制和其他特殊手段的行政力量。
警察机关为了完成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保障强制力的权威性,配有一定的武器和械具,成为一支重要的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第三,广泛的社会性。
警察所担负的任务十分广泛,一方面,它作为阶级专政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方面,它担负着大量的社会管理任务,要为社会提供全面的治安保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招警考试公安学基础理论知识点汇总
招警考试公安学基础理论知识点汇总招警考试公安学基础理论知识点汇总河南招警考试已启动,河南招警考试来临之际,从河南招警考试公告,河南招警考试时间,河南招警条件,河南招警考试真题,河南招警考试资料,河南招警考试内容,河南招警考试简章,河南招警报名时间,河南招警考试时间,河南招警考试,河南招警简章,给河南招警考生清晰思路。
华图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河南招警考试简章。
第一讲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
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
第一节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一)警察起源观1、警察自然起源观。
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
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
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
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
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
我们认为:原始社会没有警察。
这是因为:第一,生产力低下,没有私有财产,不能产生警察。
在二三百万年前,地球上开始有了人。
在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的第一阶段。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低下,生产工具极为简陋,个人显然无法与自然、猛兽相抗衡,人们为了生存和繁衍,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生产和生活,所以,社会结构是以血缘亲族为基础的氏族公社。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获取的生活资料非常少,只能维持本身生存的最低水平,没有任何剩余。
“在没有阶级的社会中,每个人以社会成员的资格,同其他社会成员协力,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资生活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产生私有制,也不可能产生阶级,因而也不可能产生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国家和警察。
第二,社会管理靠习惯,不需要强制力量。
原始社会虽然没有国家这个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机构,但存在着管理各种事务的社会组织——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它们是以人们的血缘关系组成的集团。
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电子版本
公安基础知识(重要知识点)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2,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3,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4,治安行政处置手段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5,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方的许可证,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6,治安行政强制权的种类: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人、盘问检查(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继续盘问的情形: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肯是赃物的。
)7,公安机关紧急状态处置权包括: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管制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可在一定区域内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采取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现场管制)、戒严执行权(戒严:一般是指因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戒严,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
戒严期间可以再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管理措施)8,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1) 公安领导工作,是公安机关行政首长领导工作。
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业务领导工作。
(2) 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
组织实施领导决策、为各项任务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为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各项工作公安指挥工作,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统一协调,调度具体指挥、接受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
公安政治工作公安专业工作:刑事司法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工作{隐蔽性、尖锐性、长期性、复杂性、}刑事侦查工作、刑事强制工作、羁押工作、执行刑罚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公安保卫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门系统、(主要是指铁路系统、交通航运系统、民用航空系统、森林系统)监管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工作)、公安警卫工作(住地警卫、随身警卫、路线警卫、现场警卫)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包括公安民警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公安科研包括: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技术科学的研究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经费保障、装备保障、生活保障、信息保障9,公安专业工作特点:复杂性、危险性、艰苦性、易腐蚀性10,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公安基础知识考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点》
公安基础知识是公安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掌握这些知识对于每一位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来说都至关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些公安基础知识的考点。
一、公安基础法律知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公安工作的法律基础,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名及其刑罚、刑法修正案等内容是公安基础知识的重要考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治安案件的重要依据,公安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其相关规定。
二、公安基本业务知识
1. 《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公安工作人员需要了解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等内容,公安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做到依法办案。
三、公安政策法规知识
1.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工作规定》是公安机关的管理制度,涉及到公安机关的综合管理、宣传教育、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公安工作人员需要熟悉其中的相关规定。
2. 《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规定》规定了公安机关维护社
会治安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公安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其中的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公安基础知识考点的介绍,希望每一位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都能够认真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1.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
中国公安机构体系包括公安部、省级公安局、市级公安局和县级公安局等各级
公安机构。
公安部是国家公安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全国公安机关的工作。
各级公安局分别对辖区内的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
2. 公安机关的职责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职责。
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涵盖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
3. 公安机关的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制原则、依法执法原则、服务群众原则、保护
人权原则等。
公安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保持廉洁、严明纪律等原则,确保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4.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
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包括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边防防控等方面。
公安机关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研判和应对,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5. 公安机关的改革发展
公安机关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机构设置、提高侦查技术、加强人才队伍
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增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语
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涵盖了中国公安机构体系、职责、基本原则、重
点工作和改革发展等多个方面。
备考者可以通过深入学习这些内容,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掌握,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持。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人民警察的警衔制度
(一)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实行警衔制度是适应人民警察性质、任务的要求,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组织管理的重大举措,也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1.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重大措施。
人民警察的性质和任务要求这支队伍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整体作战,连续作战。
人民警察的这些特征与一般行政机关有明显的不同。
实行警衔制度,能够简明地显示人民警察的隶属关系,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和指挥,并能激发人民警察的进取献身精神,有利于树立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执法权威,使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得到有力的保证。
2.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
人民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按照正规化建设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使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实行警衔制度,正是加强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大步骤。
警衔制度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并对各个衔级的人民警察规定了不同的条件,确定了不同的审批权限,明确了领导关系。
这就使人民警察队伍上下左右形成一体,大大促进了人民警察队伍的集中统一管理和正规化建设。
警衔制度规定从警司晋升为警督,从警督晋升为警监,都要经过相应的警察院校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晋升。
这些制度是人民警察教育培训制度化、正规化,提高人民警察素质的重要保障。
3.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集中统一指挥。
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实行等级管理,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实行警衔制度,可以弥补职务等级制度在实战指挥中的缺陷。
由于人民警察职务有了明显的表明身份的等级标志,等级容易识别,不仅在正常情况下能协调人民警察的等级秩序,而且在处置暴力犯罪、群体性事件、火车颠覆、民航空难、森林大火、洪涝灾害等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中,在隶属关系不清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警衔发挥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作用。
4.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之重中之重-公安基础知识重点
公安根底知识重点概述一、重要含义1,公安执法监视: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视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视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催促〔监视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标准总称。
5,社会监视: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展监视的制度。
它是国家机关监视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视,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展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
7,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分仍不悔改,或者有轻微XX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8,收容教养:是对不满 16 周岁而不予刑事处分的少年犯罪人员,〔包括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未满 14 周岁的〕集中进展的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治安管理处分: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分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分。
10,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表达,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那么。
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那么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开展。
招警考试知识点总结
招警考试知识点总结一、法律法规相关知识1. 刑法基本知识招警考试中,基本的刑法知识是考试的重点。
包括刑法的基本原理、罪名的认定和罪责刑法等内容,需要掌握刑法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条款。
2. 交通管理法规交通管理法规也是招警考试的重点内容,包括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规则、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3. 治安管理法规治安管理法规是公安招考考试中也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内容。
包括治安条例、治安管理等相关知识。
4. 法律常识招警考试还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安管理相关知识1. 公安工作职责和任务考生需要了解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包括警务职能、侦查职能、巡逻职能等内容。
2. 公安机关工作流程考生也需要掌握公安机关的工作流程,包括案件侦破流程、警务管理流程、行政执法流程等相关内容。
3. 公安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考生还需要了解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包括公安机关的组织结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知识。
4. 公安工作中的执法手段和方法考生需要了解公安工作中的执法手段和方法,包括侦查方法、审讯方法、巡逻方法等内容。
三、警务管理相关知识1. 警务管理基本知识考生需要了解警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包括值班管理、案件管理、警情管理等内容。
2. 案件侦破和处置考生需要了解案件侦破和处置的相关知识,包括案件侦破的流程、技巧和方法等内容。
3. 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考生需要了解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包括突发事件管理、处理流程、危机处理等相关知识。
四、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1. 心理素质警务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考生需要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2. 业务能力考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警务业务能力,包括侦查能力、处置能力、应急反应能力等方面的能力。
五、其他相关知识1. 紧急救护知识警务工作中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紧急救护知识,包括急救常识、急救流程、急救器械使用等相关知识。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公安领导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
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二)公安秘书工作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
主要包括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组织实施领导决策、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及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组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关系等。
(三)公安指挥工作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党的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顺利的执行。
(五)公安专业工作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公安专业工作实现的。
公安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1.刑事司法工作。
刑事执法工作主要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系列工作。
具体包括:(1)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即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侦查和防范工作。
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群众,以秘密的侦查手段和公开的斗争形式,防范、发现和打击一切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阴谋破坏活动,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保障国家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特殊使命,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2)刑事侦查工作。
是指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采用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性措施,揭露、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刑事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侦破刑事案件,阻止和打击国际恐怖活动和国外、境外犯罪组织、犯罪分子以及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预防、制止和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做到及时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公安基础知识》必备200个考点
1,公安机关任务的分类:从时间上分,目前任务和长远任务从范围上分,局部任务和全局任务从层次上分,基本任务和具体任务2,公安机关权力的特点:法定性、强制性、特许性、单向性3,公安机关职责的特点:法律性、政治性、行政性、有限性、责任性4,治安行政处置手段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 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5,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方的许可证,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6,治安行政强制权的种类:强制传唤、强制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人、盘问检查 ( 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不超过24 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 48 小时。
继续盘问的情形: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肯是赃物的。
)7,公安机关紧急状态处置权包括:紧急优先权和紧急征用权、紧急排险权、管制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可在一定区域内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采取交通管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现场管制 ) 、戒严执行权 ( 戒严:一般是指因战时或平时面临重大紧急事件为维护政治稳定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戒严,涉及地区大小分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作出决定。
戒严期间可以再戒严地区采取交通管制、宵禁等管理措施 )8,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1)公安领导工作,是公安机关行政一长领导工作。
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业务领导工作。
(2)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工作。
组织实施领导决策、为各项任务的完成进行督促检查、为领导提供信息咨询、协调各项工作公安指挥工作,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统一协调,调度具体指挥、接受 110 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
公安政治工作公安专业工作:刑事司法工作 ( 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 隐蔽性、尖锐性、长期性、复杂性、 } 刑事侦查工作、刑事强制工作、羁押工作、执行刑罚工作 )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公安保卫工作 (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门系统、 ( 主要是指铁路系统、交通航运系统、民用航空系统、森林系统 ) 监管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 、公安警卫工作 ( 住地警卫、随身警卫、路线警卫、现场警卫 )公安法制工作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 ( 包括公安民警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 ) ,公安科研包括: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技术科学的研究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经费保障、装备保障、生活保障、信息保障9,公安专业工作特点:复杂性、危险性、艰苦性、易腐蚀性10,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基本领导。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精)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概述一、重要含义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
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
7、劳动教养: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经处罚仍不悔改,或者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所实施的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强制措施,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
8、收容教养:是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满14周岁的)集中进行的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9、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拘留10、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
出题形式不同,但考查的知识点是不变的,根据多年来对公安招警试卷的研究,总结了如下必考的知识点。
只要大家掌握了这些知识点,万变不离其宗,不管怎么考相信都能应对自如。
《公安基础知识》共分为八章,其中四、五、六、七这四章是重点要掌握的。
第一章必考的知识点有:警察产生的条件;近代警察与古代警察的区别;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公安机关专项职能的内容;公安机关专项职能与民主职能的关系;第二章必考的知识点有: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治安警察的职责;外事警察的职责;边防警察的职责;消防警察的职责;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分类;侦查权;刑事强制权;管制权;戒严执行权;第三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指挥工作的内容;公安专业工作的内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第四章必考知识点有: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决策领导;党的领导和政府领导的关系;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途径;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第五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工作基本方针;治安工作社会化;几项基本的公安政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政策的基本要求; 严禁逼供信政策的基本要求和意义; “教育多数,处罚少数”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 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尸体检验;搜查;扣押物证、书证;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的概念、适用对象、条件和程序;不适用行政拘留的四类人;治安管理处罚的特点、原则、种类;治安管理处罚中不同年龄人、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醉酒人、一人实施数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行为、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对象、期限等;第七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监督机构的职责;监督机构的权限;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事由;公安赔偿的构成要件;公安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监督的途径;行政监察制度(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第八章必考知识点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涵义;人民警察意识的内容;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五条禁令”的具体内容;人民警察辞退和不得辞退的条件;行政处分的种类;警纪处分;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除了上述知识点外,在复习的时候,大家还应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人民警察法》的相关条例作为补充,因为一些选择题的出题往往是根据案例来考查知识点的,因此,相关的法律条款一定要充分掌握才行。
公安招警常考知识点
公安招警常考知识点
公安招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要求招聘者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
在招警考试中,常考的知识点包括法律法规、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等方面。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来介绍一些常考的知识点。
一、法律法规
1. 刑法:对于刑法的了解是招警考试中必不可少的,常考的知识点包括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构成要件、刑法责任等。
2. 法律常识:法律常识是招警考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二、刑事侦查
1. 刑事侦查基本流程:了解刑事侦查的基本流程,包括案件接警、侦查准备、侦查活动、侦查终结等。
2. 重要证据的保护:了解对于重要证据的保护措施,包括现场勘查、取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三、治安管理
1. 治安管理基本原则:了解治安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打击违法犯罪等。
2. 治安管理措施:了解各种治安管理措施,包括防范措施、打击措施等。
四、其他知识点
1. 公安机关职责:了解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包括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
2. 法律职业道德:了解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包括公正、廉洁、忠诚等。
总结:
以上是公安招警常考的知识点,招聘者在备考过程中应该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同时,也要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相信只要认真备考,就一定能够顺利通过公安招警考试,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
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人民警察的纪律
(一)人民警察纪律的概念和特点人民警察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的总称。
人民警察的纪律,是人民警察为正确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在人民警察职务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人民警察是一支纪律部队,其纪律不同于其他组织的纪律,也不是一般的组织纪律,而是具有法律属性的纪律,因而人民警察的纪律具有更明确、更强烈的强制性和约束作用。
由于人民警察在职权上和工作上的特殊性,纪律对人民警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人民警察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具有铁一般的纪律,决不允许各行其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因此,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是人民警察的一个显著特点。
人民警察的纪律与义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纪律和义务都是人民警察必须履行的,都具有强制性和约束作用。
但从《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纪律和义务的内容看,纪律的规定侧重于对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是保证人民警察履行职责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
只有严格遵守纪律,才能使人民警察正确、顺利地履行各项职责。
义务的规定则侧重于对警民关系的影响,是对人民警察在履行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进一步的要求,即履行职责时的职业道德要求。
切实履行义务,可以使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取得更好的效果。
此外,纪律的作用不仅在于它是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保障,而且也是人民警察履行义务的基础。
人民警察只有首先做到纪律上的各种要求,才谈得到充分、有效地履行有关义务。
因此,没有纪律保障,职责和义务的实施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和破坏。
但离开履行职责和义务,纪律规定也就失去了意义。
(二)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人民警察法》第22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公安基础知识章节重点要点总结归纳
公安基础知识章节重点要点总结归纳第一章:法律法规基础知识1.法律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是国家权力对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行为的总和,具有普遍性、约束性和强制性。
2.法律的分类: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3.法律的层级:宪法最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决定、命令等。
4.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宽严相济、适用公正。
第二章:警务知识1.公安机关的概念和职责:维护社会治安、控制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犯罪与侦查: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的分类,侦查活动的程序和方法。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目的和原则,行政处罚的主体和方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和关系。
4.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内部管理的意义和目标,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纪律管理和考核评价。
5.治安防范:基本概念和要求,社会治安形势的判断和分析,治安防范的目标和方法。
第三章:安全防范常识1.个人安全防范:保护个人财产安全的基本要点,出行安全注意事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常见诈骗手段。
2.安全防范技巧:防范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进出管理,安全设施的设置和使用。
第四章:刑事法律知识1.罪名与刑事责任:犯罪构成要件,主观故意与责任能力,犯罪与非犯罪行为的区别。
2.刑法的层级和主要犯罪:刑法分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主要犯罪包括财产犯罪、危害人身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
3.犯罪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共犯与从犯的区别,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累犯与再犯的区别。
第五章:治安管理法律知识1.公安行政管理: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职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
2.治安管理的对象和内容:普通公民、社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治安管理职责,对治安违法行为的处置和管理。
第六章:交通法律知识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法等的基本内容,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意义和规定。
公安基础知识重点
(一)判断题(凡没标明都属于正确,错误的都标注了X且给出了解释)1.内部监督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自身,主要有督察监督、法制部门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制度等。
()2.按实施监督的时间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3.事前监督的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实施执法行为之前依法进行监督。
()4.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是事中监督。
()X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是事前监督。
5.事中监督的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进行监督。
()6.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事前监督。
()X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是事中监督。
7.事后监督的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监督。
()8.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是事中监督。
()X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是事后监督。
9.按监督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监督可分为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
()10.直接监督的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1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X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12.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勤务行为的监督就是公安执法监督。
()X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就是公安执法监督。
1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口是公安执法监督的内容。
()X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是否严格遵守和执行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是公安执法监督的内容。
14.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监督形式对公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15.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执行刑罚等活动进行监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安基础知识涵盖了非常多的概念和含义,为了便于考生更好的理解相关知识点,考试吧招警考试网把公安基础知识中非常重要的高频考点整理出来,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更好的复习。
一、重要概念
1、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公民和社会组织(监督主体)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监督对象)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察和督促(监督内容)。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务: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内部事务,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部工作运转程序和公安民警对外发生的联系活动。
3、人民警察义务: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约束。
4、人民警察的纪律:是指根据人民警察职业特点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的义务性行为规范总称。
5、社会监督: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决定的法律制度。
7、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依法强制剥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8、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而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
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
10、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为系的社会秩序。
11、命令: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束的指令。
又叫警察命令。
12、紧急排险:是指公安机关在紧急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或平息叛乱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13、紧急状态处置: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14、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承担的内容。
15、公安机关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6、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
17、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等治安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所采取的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权利。
18、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履行治安责任、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19、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应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
征、身体状况诸多方面的总和。
20、人民警察的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