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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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知识

结核病防治知识
2、胸部影像学检查:对15岁及以上的所有就诊患者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0-14 岁儿童肺结核可以症状者,要先进行结合菌素试验及相关的实验室检查,对于结 核菌素试验阳性和、病原学阳性者,以及与其他肺结部疾病需要鉴别诊断者,要 拍摄胸片。
!解读结核病防治重要文件及规范
三、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
3、结核病实验室检查:
!解读结核病防治重要文件及规范
三、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
1、痰标本的采集:采集疑似肺结核患者或随访患者的痰标本,应该在对患者进行 咯痰宣教后,在符合生物安全和感染控制的场所留取痰标本,合格的痰标本是由 支气持之以恒深处咳出的分泌物,每份标本量应在3—5ml,性状一般为干酪痰、 血痰或黏液痰,唾液为不合格标本。当标本的体积或性状不符合要求时,应积极 采取人工诱痰措施,取痰后重新送检。
病原学检查:收集可疑症状者的3份痰标本(即时痰、夜间痰和晨痰)进行痰涂片检查。 对所有涂片阴性的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分子生物学或痰培养检测。
耐药性检测:对所有病原学阳性的患者进行耐药筛查。如果仅具备传统药敏试验检测 技术,则对涂阳或分子生物学检测阳性的痰标本进行痰培养并应用传统药敏试验检测
技术对培养阳性的菌株进行一线、二线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一、我院被张家界市卫计委定为市级和区县级结核病诊疗定点医院,负责市级和永定区、武陵源区的结核病 诊疗工作。
二、普通门急诊(含呼吸内科)一律不得接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统一归口到新院感染科结核门诊接 诊。
三、信息中心实行网络权限限制,普通门急诊医生不得开出抗肺结核药物,结核门诊医生方可有权限;住院 患者通过结核病诊断专家小组会诊后由方可开出抗结核药物,
1、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国肺结核发病 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水平,规范结核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加大结核病归口管理的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卫生部《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指南》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组织领导为加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市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综合医院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关于结核病归口管理、转诊和追踪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卫生部《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疫情报告和管理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92号)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肺结核病例或疑似病例,在按照乙类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疫情网络直报的同时,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病人携带,一份由报告单位备案,一份由报告单位送达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并将病人转至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归口登记、治疗和管理。

凡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尤其是排菌病人的治疗,必须贯彻"治必管理、治必彻底"的原则,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使用统一化疗方案。

对于确诊的需要入院治疗的急、重症肺结核病人,要转至卫生局指定的有收治条件的结防机构治疗;对于不需要入院治疗的,或出院后仍需继续药物治疗的肺结核病人,结防机构应按照国家结核病药物治疗方案制定诊疗方案,进行登记,必须实行全程督导或全程管理。

市结防机构要按照卫生部《肺结核病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费补助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兑现国家报病有奖的政策,做好转诊病人及疫情网络直报病人的追踪和管理,认真听取转诊单位及转诊医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

三、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追究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市卫生局与辖区内医疗机构签订责任状,制定责任书,实行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追究制。

医院肺结核病处置应急预案

医院肺结核病处置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肺结核病疫情,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病区、部门,以及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及时发现,快速处置;3. 严格隔离,防止传播;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

2. 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 各科室、病区、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病区、部门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疫情报告1. 医务人员发现疑似肺结核病病例时,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按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 医院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六、疫情调查与处置1. 疫情调查(1)调查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密切接触者等。

(2)采集疑似病例的痰液、血液等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测。

(3)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2. 疫情处置(1)隔离治疗:确诊的肺结核病病例应立即转入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2)密切接触者管理:对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治疗。

(3)环境消毒:对疑似病例所在科室、病区、部门进行彻底消毒。

(4)健康教育:加强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肺结核病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

七、应急保障1. 药品保障:储备充足的抗结核病药物,确保患者用药需求。

2.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医务人员进行肺结核病防治培训,提高诊疗水平。

3.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肺结核病诊断、治疗设备。

4.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防护用品、消毒剂等。

八、宣传教育1.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肺结核病防治知识水平。

“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最新)

“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最新)

“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根据《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和X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关于印发X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疾控〔X〕26号)的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为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全面加强医防合作。

进一步规范结核病患者诊疗和管理工作,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结核病人医疗服务质量。

明确“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服务体系中各机构的工作职责,规范与结核病防治相关的工作内容,通过有效实施新型防治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降低发病率,提高治愈率,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我县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指导原则(一)因地制宜,根据实际认真实施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二)加强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明确部门间职责,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三)以患者为中心,全面落实国家结核病免费政策。

(四)充分利用重大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医保资金、增加投入多渠道筹资,保证开展结核病防治服务的经费。

(五)设立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为县人民医院。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疾控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同协作,开展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目标(一)建立新型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1.指定X人民医院为县级结核病诊疗定点医院,负责结核病患者门诊治疗,创造条件设立专区开设病房,收治一般结核病患者的住院治疗。

2.定点医院建立符合要求的结核病实验室。

3.结核病定点医院按照国家要求,规范化开展结核病诊疗服务,做好患者信息资料的登记、报告、录入、上报。

4.县疾控中心开展结核病规划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结核病实验室建设,做好对定点医院结核病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工作。

5.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访视管理、转诊、结核病疑似者的追踪推荐、开展患者的登记、管理、督促患者及时随访检查,负责群众结核病防治政策、基本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

40贵医〔2017〕40号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40贵医〔2017〕40号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

贵医〔2017〕40号
关于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及
诊断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青海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青海省“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卫疾控[2016]26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及诊断(涂阴)小组,其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巷列加
成员:马恩波赵俊才李正海
二、诊断(涂阴)小组:
组长:巷列加
成员:马恩波赵俊才李正海张生栋王胜和
马绍云张存香妥玉霞力洁
2017年2月10日抄送:档
贵德县人民医院 2017年2月10日印发。

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18•【文号】卫疾控发[2010]88号•【施行日期】2010.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卫生部关于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卫疾控发〔2010〕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展和需要,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领域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优化整合资源,加强指导,规范管理,我部决定成立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并制定了《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见附件1)。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下设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艾滋病与性病防治、结核病麻风病防治、血吸虫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与伤害控制和传染病防治等9个分委会,成员共计300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每届任期3年。

此前原有的卫生部糖尿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病毒性肝炎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性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结核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五届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五届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流感专家防治组、自然疫源性疾病专家委员会、腹泻病专家委员会、寄生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五届麻风病专家咨询委员会、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等13个专家咨询委员会自即日起一并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2.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名单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八日附件1: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卫生部设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结核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doc

结核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doc

结核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_______________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1.接到上级结防机构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诊断信息后,应立即对患者进行访视,并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

同时要在《乡(镇)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上进行登记;2.对每位患者在全疗程中至少访视4次,了解患者治疗情况,督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和其他督导人员实施直接面试下的短程化疗,并将访视结果记录在《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上。

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检查1.对每例涂阳肺结核患者全程至少访视4次,其中强化期2次。

2.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生进行督导(2个月督导一次)。

收集结核病有关信息负责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1.开展肺结核病网络直报工作,杜绝迟报、漏报、不报。

2.乡镇卫生院要做好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工作并做好登记(填写转诊三联单:一联交患者、二联由患者转交当地结防机构、三联由本单位存档)。

3.乡村医生要积极推荐疑似肺结核患者,做好登记。

(填写转诊三联单:一联交患者、二联由患者转交当地结防机构、三联由本单位存档)。

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开展对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工作1.接到上级结防机构电话通知后,由乡镇医生通知村医生到患者家了解中断原因,督促病人到结防机构取药。

2.将追踪结果向当地结防机构电话反馈。

及时向上级结防机构报告外出及失访肺结核患者的信息1.及时掌握结核病患者的信息,提高村医对外出肺结核患者的上报及时性。

2.最大限度的保证结核病患者全程、规律服药。

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的培训1.乡(镇)级要对村医生进行关于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2.培训以例会形式进行(每月一次)。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肺结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归口管理工作,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和治愈率,根据经开区卫生办要求,现将我院结核病防治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核病定点诊治机构及职责
1、我院已经被确定宣州区结核病定点诊治单位,同时成立我院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肺结核病人的初诊、确诊、入项治疗及管理工作,按照各项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防治工作任务。

组长:黄之云
副组长:邓继红,李明
成员:李兰珍,李明
2、对于我院院内各科室收治的病人如发现合并肺结核病,须立即报告我院结核病门诊,并按规定方案进行规范管理和入项治疗。

严禁各科室自行进行抗结核治疗。

二、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2、结核病定点医院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的,或者拒绝接诊的;
3、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
4、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经开区医院
二0一七年一月八日。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沐川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及治疗管理和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工作质量,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的传播。

根据县卫生局《沐川县结核病防治定点医院医防合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1、结核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晓锋副组长:万凯钟顺贤石玉华成员:刘春华杨学容蒋元奎陈学强程明海宋国敏宋启富汤绍清职责:负责全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

2、结核门诊组长:程明海副组长:廖旭雁成员:急诊科医护人员职责:按照肺结核治疗规范(2012版)开展结核病诊断和治疗工作,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做好《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

开展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

负责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3、结核病病房组长:蒋元奎副组长:陈学强成员:内科医护人员职责:负责住院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工作。

4、药房组长:汤绍清成员:药房人员职责:为患者提供药品,免费的抗结核药品,发放和领用手续要齐全。

5、检验科组长:宋启富副组长:宋锐成员:检验科检验人员职责: 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12版》的要求设立结核病痰检实验室,开展痰检工作,《痰涂片检查登记本》登记工作。

6、放射科组长:宋国敏成员:放射科人员职责:对结核患者进行胸部X片检查工作。

7、预防保健科组长:杨学容成员: 预防保健科人员职责: 1、负责《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工作。

2、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3、负责病人追访工作。

4、预防保健科每季对各科室结核病的治疗,报告,门诊日志,疑似病人登记,放射科,检验科进行检查。

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按规定进行奖惩。

二、工作目标及内容通过加强结核病控制管理,达到提高结核病人的发现率、治疗管理率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结核病在人群中传播的目的。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国家《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二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职能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成立XX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建设和管理全院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一)指定防保科专人负责院内结核病疫情的报告;并定期对结核病疫情报告、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结核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结核病防治能力。

(二)相关科室负责结核病患者的接诊、诊断、报告和转诊工作;(三医院每年开展全院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相关科室定期开展科内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四)防保科应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知识宣传,并要求相关科室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章预防第四条各临床相关科室应当定期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对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

第五条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科室应当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第六条相关科室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一)从事结核病防治的医疗卫生人员;(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五)接触粉尘或者有害气体的人员;(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七)其他易使肺结核扩散的人员。

2014-结核病相关制度

2014-结核病相关制度

2014-结核病相关制度关于成立“**院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科室: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等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附件1**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职责附件2**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组织网附件3 **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医院2014年9月24日附件1**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组织网结核病防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管理部门医务处具体责任科室责任科室责任科室主任责任人附件3**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临床医生要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临床医生要对具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X线检查。

三、门诊及病区、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及转诊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

四、医务处在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五、**科以及其他临床科室医生、放射科医生、职业健康管理中心医生要对疑似的肺结核病人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市胸科医院进行诊治,其余两联交至医务处再由医务处将其中一联寄到病人所属区疾控中心。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七、医务处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

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肺结核健康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升肺结核防治能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肺结核健康管理是指对肺结核病人的早发现、早治疗、全程管理及对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筛查、转诊、随访管理。

二、管理组织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共卫生科、结核病专科、检验科、影像科等业务科室组成,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1.在业务院长领导下,公共卫生科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结核病专科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及管理;对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筛查及推介转诊;参与结核病防治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

3.检验科负责结核病的细菌学检验工作,对肺结核患者的痰液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检查,并保证检验质量。

4.影像科负责肺结核病的影像学诊断工作,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依据。

5.其他相关科室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诊断与治疗1.诊断: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分类诊断,包括疑似患者、临床诊断患者和确诊患者。

疑似患者根据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单推荐至结核病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接受X线检查和痰涂片检查,排除其他肺部疾病后,返回我单位继续管理或者追踪痰检结果。

临床诊断患者和确诊患者须在结核病定点医院接受规范治疗和管理。

2.治疗:按照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对肺结核患者实施规范治疗和管理。

治疗方法主要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由结核病定点医院根据国家统一方案进行治疗,我单位负责监督患者按时服药并做好登记。

手术治疗由结核病定点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和医院技术条件进行评估,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方可接受手术治疗。

3.康复:对于治疗结束后的肺结核患者,我单位要定期进行随访,了解患者的康复情况,督促患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状态。

对于康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患者提供指导和帮助。

关于医院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医院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发〔2015〕6号
德州联合医院
关于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及《德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3-2015)》文件要求,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经医院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王红英副院长
副组长:窦博文医务科科长
成员:刘兆恩内科主任
范晓东内一科主任
崔荣珍内二科主任
杨小平急诊科主任
赵景东放射科主任
于树杨核磁共振副主任
邵光秀内一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徐晓莉同志兼任。

德州联合医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56---关于成立医院有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56---关于成立医院有关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渠医字【2012】第56号关于成立医院有关领导小组的通知为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能给职工思想启迪,确保为医院所思所想,立足岗位、奉献社会、照章办事、依法理财、创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医院成立有关领导小组,各司其职、用进废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各项工作由组长全面领导,付组长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他成员负责相应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信访工作领带小组组长:王立新付组长:陆学军成员:邹淑文张玉霞王占军主题词:成立通知报送:医院各科室职责:对群众的来信来诉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核实,能给与解决答复的,当时答复解决,当时不能答复解决的,及时答复解决。

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卫生局党委报告,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卫生局党委,有关问题按信访接待处理制度办。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王立新付组长:陆学军成员:邹淑文王占军陈玉瑞张玉霞职责:带领全院职工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努力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管理到位,增强职工患者的安全感,对单位不稳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通、预防有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建喜付组长:陆学军成员:邹淑文王占军陈玉瑞张玉霞职责:加强消毒的监测和管理工作,规范消毒程序,防止医源性(病历、感染、损伤性废物)传播,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制度做到工作规范,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四、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陆学军付组长:王占军成员:邹淑文马吉芳陈建礼职责:负责正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有援救治措施,传染病培训、测试、阅卷等工作。

五、控烟监督领导小组组长:郭建喜付组长:王立新成员:王占军陈建礼职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11年度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做好医院的禁烟履约工作,有吸烟行为的,及时予以劝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积极开展无烟办公室、无烟科室、无烟单位,优化办公环境和就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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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15〕6号
德州联合医院
关于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及《德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3-2015)》文件要求,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经医院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王红英副院长
副组长:窦博文医务科科长
成员:刘兆恩内科主任
范晓东内一科主任
崔荣珍内二科主任
杨小平急诊科主任
赵景东放射科主任
于树杨核磁共振副主任
邵光秀内一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办公室主任由徐晓莉同志兼任。

德州联合医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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