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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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二.工程验收程序与管理的变化
新标准在6 章8个附录 中,均有不 同程序的变 化,为便于 我们从总体 了解新标准 修订内容的 变化,从以 下三个方面 进行汇总
1.未执行监理制度的项目; 2.专业规范未做具体规定的项目验收; 3.返工或加固仍不合格的验收规定; 4.单位工程预验收的规定; 5.勘察单位参验项目的规定; 6.工程资料缺失时的规定。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3本讲义阐述形式
为了便于我们更好的解读《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在 实战中的应用。本讲义未按照程式化的新 标准的章节条款顺序进行解读,而是将新 规变化点按本章1.2节汇总成三类,即工程 资料填报与收集的变化、工程验收程序与 管理的变化和制式表格的变化三部分。
三.制式表格的变化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新标准在6章
8个附录中,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均有不同程
序的变化,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为便于我们
从总体了解 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新标准修订
内容的变化, 5.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
从以下三个 方面进行汇
要功能抽查记录
条件1:着重提出了几个关键词“同一项目、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规格及批次”的物资,可适当调整复试数量。例如:某施工单位 在同一项目施工的3个单位工程,所用的同一规格的钢材共需50t,在采购时该批钢材均 由同一厂家采购,但该批钢材为两个生产炉批号钢材组成。这种情况应按不同炉批号 分部进行抽样复试,且每批钢材所使用的部位、代表数量等信息应在复试资料中明确 体现。
【标准原文】
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 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_2013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_2013版
第1章 总则 第2章 术语 第3章 基本规定 第4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第5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第6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工作单位
张昌叙 教授级高工 砌体结构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贺贤娟 教授级高工 钢结构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霍瑞琴 张耀良 孙述璞 肖家远
教高
屋面、防水
教授级高工 空调、电气
教授级高工 智能建筑
高工,总工 设计与管理
山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上海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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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背景(5)加(规范的风险) 参加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编制-1998年-追究规范的责任。随 后遇到数次工程事故调查与处理。 一、宁波招宝山大桥-城市桥梁,设计问题?施工问题?调查 组认定规范安全度不足,陈、项、范等院士。 基准期100年,安全等级为一级,照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 范》,基准期50年,安全等级二级。 设计和施工都受到牵连。规范、设计、施工、都要规避风险 二、哈尔滨城市桥梁问题相同,确实是规范问题。 出现事故-调查-先查规范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遵守规范要求。
质量管理 北京市住建委
李明安 教授级高工,总工 质量管理 京兴建筑监理公司
张树君 教授级高工
建筑设计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宋义仲 教授级高工,院长 结构工程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李耀良 教授级高工,总工 地基基础 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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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背景(14)-3、修订过程 评审专家名单(续)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
从2001年开始实施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 制”只验收-合格-不评优。
为什麽只验收-不评优?优良工程质量问题太多-主管部门评优 -腐败?唐山-某民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013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300-2013),以下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标准和要求:
1. 施工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规范进行。

2. 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关施工技术文件、工程维修保养手册等。

3. 施工工程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 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满足相关承重、变形、稳定性等要求,构件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

5. 建筑工程的地基处理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沉降控制要求。

6. 建筑物的地下室防水、防潮、防火等工程应满足要求。

7. 内外墙保温及隔热材料施工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8.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满足有关材料的性能、施工工艺及装饰效果要求。

9. 电气设备、给排水设备、暖通设备等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10. 建筑工程的外围工程应满足围护结构的防水、抗风、防腐等要求。

11. 建筑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并进行相关验收。

以上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标准和要求,具体的验收标准还需参考相关规范和具体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精选.pdf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精选.pdf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 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文件.doc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文件.doc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 年6 月1 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 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 3.0.4 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详解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执行详解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执行中应注意问题详解(市质安站)(以下内容中的“详见标准”均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标准)1、明确规定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详见标准2.0.7、3.0.3②、3.0.6①、6.0.4、6.0.5条。

2、明确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监理职责,详见标准3.0.2条。

隐蔽工程由建设单位检查合格方可隐蔽。

在所有表格、资料中需监理签字的栏目,均由建设单位签字。

3、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应明确并检查主要工序质量,即“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详见标准3.0.3③条。

因此,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中明确需检查的重要工序名称。

在监理过程中,可动态增加需检查的重要工序(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但不得减少需检查的重要工序。

4、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检验批、分项工程划分方案报监理批准后实施,详见标准4.0.7条。

5、规定所施工的工程,在各专业规范没有验收依据、要求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制定专项验收方案,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的专项验收方案(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详见标准 3.0.5条。

6、规定重要分部工程在验收前应进行实体检验,如钢筋保护层检验、混凝土强度检验、节能构造层检验、蓄水(淋水、泼水)检验等,详见标准3.0.6⑥条。

7、规定了检验批的各种抽样方案,详见标准3.0.8条。

施工期,应制定检验批质量验收抽样方案报监理批准。

检验批质量验收抽样方案在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中确定的不论是哪一种抽样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一次、二次抽样及合格判定方法详见标准附录D。

8、规定检验批抽样样本(抽检的点位、构件等)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有关专业验收规范(如混凝土施工验收规范、砌体工程验收规范等)的要求,同时也不得低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中的表3.0.9的规定,详见标准3.0.9条及表3.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3与相关规范表格模板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3与相关规范表格模板

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检验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3 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

2.0.4 见证检测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取样试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2.0.5 复验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6 检验批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7 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2.0.8 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9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0 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2.0.11 计数检验通过确定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对样本总体质量做出判定的检验方法。

2.0.12 计量检验以抽样样本的监测数据计算总体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并以此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1. 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价和验收的一套标准体系。

2013年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这一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个人观点和理解。

2. 标准内容概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是一项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评价和验收的重要标准。

它包括对建筑结构、材料、装饰、设备安装等方面的验收标准,涵盖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

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建筑行业在施工质量管理方面迈出了更加规范和科学的步伐。

3. 深度评估3.1 建筑结构验收标准建筑结构是建筑工程中最基础的部分,也是最关键的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对建筑结构的材料选择、工艺要求、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实施这一标准可以有效保障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性,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3.2 材料验收标准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对建筑材料的选择、检验、验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这有利于杜绝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的情况,确保建筑工程的材料质量。

3.3 装饰验收标准建筑的装饰是直接影响建筑外观和室内环境的重要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对建筑装饰的材料选择、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这有助于提高建筑装饰质量,创造舒适的室内环境。

3.4 设备安装验收标准建筑设备的安装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对建筑设备的选择、安装工艺、验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有助于确保建筑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 总结回顾通过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的深度评估,可以看出这一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3
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已在2.2节中列出,各工程项目可按工程 实际情况选择参照划分。检验批的划分和数量确定,应视工程的特点(如施工段、结 构缝、楼层、部位、工艺、系统等)进行确定,这样便于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控制, 也便于质量验收。检验批的划分,实质是分项工程验收数量的确定,一个分项工程可 按工程的特点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而在检验批划分和数量确定时,则 应按下列各分部工程相关要求进行划分和确定:
条件2:在同一施工现场加工的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构 配件等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但对该类物资安装后的工程质 量应按相应的分部工程的检验批划分检查验收。
条件3:在实际工程中,同一专业内或不同专业之间对同一对象有重复检验的情况, 并需分别填写验收资料, 例如:混凝土结构和砌体工程在进行配合比试验时,所用水 泥为同一品种规格,且为同一批次时,即可重复利用水泥复试成果。装饰装修工程和 节能工程中对门窗的气密性试验等。可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的项目应有具体的实施 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并事先报监理单位认可。施工或监理 单位认为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但应 说明理由。
三.制式表格的变化
新标准在6章 8个附录中, 均有不同程 序的变化, 为便于我们 从总体了解 新标准修订 内容的变化, 从以下三个 方面进行汇 总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 要功能抽查记录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宣贯及高层建筑施工技术与质量监管要点培训班”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主要内容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条文解读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强制性条文解读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版)强制性条文解读 四、《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修改条文解读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宣贯培训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0.8、6.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1日(原强制性条文共6条,本次修订压缩为2条)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修订历史1966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22-66。

1974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1-74。

1988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2001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013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2013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次标准修订继续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原则,在验收体系及方法上与原标准保持了一致,仅作了局部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于2013年发布的国家标准,用于对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的统一标准。

该标准的内容包括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一般原则、基本要求、验收程序、验收依据、验收资料等。

该标准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流程,确保建筑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验收的一般原则:包括验收的目的、原则和分类等。

2. 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义务等。

3. 验收的程序:包括施工图审查、竣工图审查、施工准备、逐层验收、竣工验收等。

4. 验收的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档案等。

5. 验收的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各种验收记录等。

通过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可以提高建筑
工程质量,确保建筑物的安全、耐久和功能完备。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验收,包括住宅楼、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非强制性标准,但在中国建筑工程市场中被广泛应用,并成为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

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征求各专业验收规范主编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符合条件时,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 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 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 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 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 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 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 增加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9 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10 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子邮箱:GB503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邸小坛陶里(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吕洪宋波李丛笑李伟兴汪道金张晋勋张元勃林文修罗璇袁欣平高新京葛兴杰主要审查人:杨嗣信张昌叙王鑫李明安张树君宋义仲顾海欢贺贤娟霍瑞琴张耀良孙述璞肖家远傅慈英路戈王庆辉付建华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 基本规定 (4)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6)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7)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9)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0)附录B 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11)附录C 室外工程的划分 (17)附录D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18)附录E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9)附录F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0)附录G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1)附录H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22)本标准用词说明 (27)附:条文说明 (2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2 Terms (2)3 Basic Requirements (4)4 Division of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6)5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7)6 Procedure and Organization of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9)Appendix A Records of Quality Management Inspection in Construction Site (10)Appendix B Division of Outdoor Projects (11)Appendix C Division of Outdoor Work (17)Appendix D Inspecting Determination of Normal Single and Double Sampling For general item (18)Appendix E Records of Inspection Lots for Quality Acceptance (19)Appendix F Records of Sub-item Projects for Quality Acceptance (20)Appendix G Records of Part Projects for Quality Acceptance (21)Appendix H Records of Unit Project for Quality Acceptance (22)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7)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8)1 总则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正文开始)导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达到规范要求的重要环节。

为此,制定统一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统一标准,包括验收范围、验收流程、验收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一、验收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涵盖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公共建筑等。

具体的验收范围应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类别进行界定。

二、验收流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分为三个阶段,即初验、竣工验收和终验。

1. 初验:初验是在建筑工程各施工阶段完成后进行的验收,旨在确保工程的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已经得到满足。

初验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图纸、资料、工法是否符合要求的审查,对施工质量、材料、设备的初步验收等。

2.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在建筑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的验收,目的是确定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

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对建筑物结构、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

3. 终验:终验是在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建筑工程最终验收的阶段。

终验主要包括对建筑工程的功能性能、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工程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以及相关规范标准。

三、验收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执行。

1. 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耐久性等方面得到保证。

2. 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材料标准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对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3. 施工工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工序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 环境保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2 《总则、术语》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一、总则
➢ 共三条:
✓ 编制目的 ✓ 应用范围 ✓ 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规定了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规定了各单位工程验收的依据 各专业验收规范所涉及的仅为分部(子分部)工程, 因此单位工程的验收无法由各专业规范解决,故应遵 循本专标准的规定。
不完全是指导性的,对于建筑工程最终的竣工验收,还具 有可操作性质。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术语
➢ 术语的类别
✓ 验收类术语
验收: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工程质量合格 与否所做的确认。
检验、复验、进场检验、见证检验、检验批、抽样方案、 计数检验、计量检验、错判概率、漏判概率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二、术语
➢ 术语的类别
✓ 共17个术语,可分为三类。 ✓ 与2011版比较,删除了“建筑工程质量、交接检验、抽样检验”
三个术语,新增了“复验、错判概率、漏判概率”三个术语。
✓ 工程质量类术语 过去分为“建筑”和“安装”两类,不科学,是不可分的; 现行标准中以“建筑工程”概括。 根据质量对建筑工程的影响,检验分为“主控项目”和 “一般项目”两类以区别其重要性。 通过观察(必要时测量)所反映的外在质量,称为“观感 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作为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建筑施工质量验收工作、提高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深度和广度兼具的方式,对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全面评估,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一、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概述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国家《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法规文件,结合国内外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最新经验和理念,经多方专家论证和实践总结而制定的。

该标准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活动,明确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主要内容1. 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明确了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验收、依规验收、公正验收、全面验收、及时验收等。

这些原则为施工质量验收提供了指导,保证了验收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2. 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该标准对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的验收内容和要求。

其中,施工前的验收主要包括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控制计划的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审等;施工中的验收主要包括进度验收和质量验收;竣工验收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图审查、竣工技术文件齐全性审查和验收等。

3. 施工质量验收的指标和要求2013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施工质量验收的各项指标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涵盖了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考核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保证工程的安全、耐久和美观。

4. 施工质量验收的评定标准该标准还规定了施工质量验收的评定标准,包括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评定结果,并对评定结果的具体标准和评定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了验收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新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word版

(新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word版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附录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B.0.1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B.0.1划分。

表B.0.1 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附录C 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C.0.1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表C.0.1划分。

附录D 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D.0.1 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应按表D.0.1-1判定,正常检验二次抽样应按表D.0.1-2判定。

D.0.2 样本容量在表D.0.1-1或表D.0.1-2给出的数值之间时,合格判定数和不合格判定数可通过插值并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表D.0.1-1 一般项目正常一次性抽样的判定表D.0.1-2 一般项目正常二次性抽样的判定注:(1)和(2)表示抽样次数,(2)对应的样本容量为二次抽样的累计数量。

E.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并按表E.0.1记录。

表E.0.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F.0.1分项工程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F.0.1记录。

表F.0.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G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G.0.1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G.0.1 记录。

表G.0.1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附录H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H.0.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按表H.0.1-1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表H.0.1-2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应按表H.0.1-3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应按表H.0.1-4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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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2013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

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

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

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
2
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

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
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的原则,至于哪些可以调整,如何调整、频次降低多少,应按专业验收规范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保证抽检试验科学合理,应由施工单位根据材料、设备的进场批次和使用情况,编制具体试验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施工
或监理单位认为不必要时,也可不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或不重复利用已有检验成果。

3、第一种、第二种情况应用对象是采购的产品或现场加工制作的制品,不包括需要施工安装的项目,如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仍需按检验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不能调整抽样数量。

第三种情况是同一个验收项目的验收
记录,试验报告可以作为多个专业工程验收采用,例如外窗气密性试验报告,可以分别用于装修工程和节能工程验
3
收使用,可以不用重复进行抽样检验,可以用于装修工程,也可以用于节能工程验收使用。

二、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条件及方式
《统一标准》第3.0.5条规定,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这一条是新增条款,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鼓励“四新”技术推广应用,保证一些采用新技术的建筑工程顺利验收。

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无具体验收要求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制订专项验收要求,专项验收要求应符合设计意图,包括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案、验收方法、制定合格指标等内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可参与制定。

为保证工程质量,重要的专项验收要求应在实施前组织专家论证。

事实上,国内很多大型工程中的特殊项目已按这种方式进行验
收,例如北京奥运场馆、央视新大楼、上海世博会等采用新技术的项目组织行业专家论证,并根据会议纪要制定专项验收要求,取得良好效果。

三、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哪些规定
4
本条对原统一标准3.0.2条进行适当修改,语言表达更明确,监理、施工各方职责更明确。

验收的最小单位为检验批,对于一般工序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对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
查认可;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本条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不一致,监理规范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应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

”监理机构应按监理规范执行。

四、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
标准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划分方案。

本条是新增条款,提出施工单位应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要求。

首先体现对分项、检验批划分的重视,这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工作,施工前应完成划分,不能验收时才进行划分,促使施工单位提前对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设置进行认真研究,科学划分,便于监理
制订验收计划,合理组织验收时间。

其次划分方式可以灵
5
活掌握,对一些采用新技术或规模较大的复杂工程没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时,可以根据《统一标准》规定的原则确定具体划分方式。

五、检验批抽样的有关规定
1、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取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要求。

2、验收抽样要事先制定方案计划,可以抽签确定验收位置,也可以在图纸上根据平面位置随机选取,最好事先在办公室共同完成,尽量不要在现场随走随选,避免样本选取的主观性或随意性。

3、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尚应符合下表规定的要求
抽样数量不宜太多,也不宜太少,太多增加工作量,太少可能造成漏判或误判。

4、明显不合格的个体通过肉眼观察或简单的测试确定不合格的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经验收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举例说明,某检验批需要验收构件截面尺寸,经计算该批共有100个构件,查表可知100属于91—150区间内,因此检验批最小抽
篇二:2013最新施工及验收规范
施工及验收规范:
6
在剑桥公馆13#楼的项目施工中,应满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列表如下:
篇三: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表word版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A.0.1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表A.0.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
附录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B.0.1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表B.0.1划分。

表B.0.1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C 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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