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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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书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切实保障师生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消泗中学特与分管责任人签订以下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落实。

(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制度要上墙,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加强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上学、放学自觉成队,文明乘车。学生外出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租用证件不全和车况不良的车辆,严禁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

(四)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的校舍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均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安全规定。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要有完好的照明设施。要重视监控,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在雨季来临之际、寒暑假期间,要组织专人对学校教学用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楼、危房、危墙、危厕及时维修或停止使用。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清除。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走廊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完备。门厅、走廊、楼梯等安全通道,不得存放障物,并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记。

(六)加强对大型社会活动和校内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大型活动,应当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外出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校内组织集体活动时,各班级要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严格请假制度,没经过班主任的允许任何学生不得随意

离开队伍。要严格带队管理,按要求顺序带出、带回,严禁乱带,防止拥挤、踩伤事故的发生。

(七)加强体育安全管理。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和运动员训练,教练员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的安全。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在组织学生剧烈运动时,要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

(八)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加强门卫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做好专用室的防盗工作,包括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主控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加强巡逻制度,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事件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

(九)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监督、排查学校周边情况,及时消除有碍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

(十)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校长,对隐瞒情况不报或延报者,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二、考核

(一)考核期为一年度。

(二)每学期结束前半月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校长作书面报告。

三、奖罚

(一)安全生产与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

(二)发生责任事故,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并根据责任原因作适当处理。

(三)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学校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蔡甸区索河中学

2014.9.1

门卫制度及目标责任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并由门卫老师签订此目标责任书。

一、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大门的安全管理及附近20米范围内的卫生工作,并保障学校门口的道路畅通。

2、负责放学期间,经学校批准需外出就餐或住宿学生的外出检查工作。

3、负责上课期间,经学校政教处批准需外出学生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上课期间,外来人员的接待登记及学生物品的传达等工作。

5、负责学生返校时的学生入校管理工作。

二、职责要求:

1、门卫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为:夏季:每周日下午6:00——周五下午5:40;冬季:每周日下午5:00——周五下午4:40。

2、门卫实行一天24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3、学校大门要24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学校教职工(包括学校食堂人员)或本校学生确因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4、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在校期间,不准外出(经学校批准需外出就餐或住宿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外出除外,但必须持相关证件),特殊情况要外出的,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并经政教处(补课期间有临时班主任、值班领导)批准的手续证明,在门卫处作好登记后,方可外出,否则不准离校,门卫人员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5、学生家长来访,只见学生的,由门卫传达,在校门口隔门交待事务;需见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的,由门卫传达教师,经教师同意后在门卫处登记入校;需见学校领导的,由门卫传达,得以准许后,在门卫处登记入校,门卫人员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6、为确保安全,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物品交接单》,及时通知本人领取物品,不准擅自让家长进入学校。

7、教职工(包括食堂工作人员)亲属来访,经确认后在门卫处登记入校,门卫人员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8、因工作需要的外来来访人员,经学校值班人员或相关领导同意后,在门

卫处登记入校,门卫人员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9、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没有学校相关人员批条,不得私自带出。

10、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保障校门口处的道路畅通)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本校车辆进入要熄火)。确因需要而进入的校外车辆,经学校值班人员或相关学校领导允许后,方可入校(尽量利用下课时间或熄火入内)。

11、学生放假返校时,门卫人员要提前预备1小时到校负责学生安全入校,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12、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陌生人员在校门口逗留。

13、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门卫人员应当即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

14、门卫值班室内禁止闲人逗留。

15、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16、门卫室各种登记表册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有学校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作废弃处理。

17、本制度从2013年2月20日起执行。

三、责任划分及处理办法:

1、进入学校人员或物品,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签字准入人员负相关责任。无签字而准入的,由门卫负全责。

2、学生外出,有班主任和政教处签字的,由班主任负相关责任;学生外出无班主任和政教处签字以及冒名顶替借出门证外出,由门卫负全责。

3、凡门卫人员违反以上门卫职责要求的,学校提出严重警告,并批评教育。

4、由于门卫人员脱岗,漏岗造成的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有门卫人员负全部责任。

分管领导签名:门卫签名:

蔡甸区索河中学

201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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