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庭审过程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行政诉讼庭审是指行政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是指在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律师和法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诉讼活动的过程。
下面将从起诉、立案、调解、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判决等环节,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的具体流程。
首先,起诉。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是行政诉讼的第一步,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立案。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凭证,标志着行政诉讼程序的正式开始。
接下来是调解。
在行政诉讼庭审过程中,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行裁定,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是一种非诉讼方式,通过调解可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然后是庭前准备。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组织进行庭前准备工作。
庭前准备是为了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包括确定庭审日期、传唤当事人、律师和证人等,准备庭审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接着是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依法组织进行证据的出示、质证、辩论等活动,听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和陈述,最终形成庭审记录。
最后是判决。
经过充分的庭审,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作出判决。
判决书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最终结果,标志着行政诉讼程序的结束。
总的来说,行政诉讼庭审流程包括起诉、立案、调解、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判决等环节。
在整个庭审流程中,当事人和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规则,积极参与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模板一、开庭程序1. 庭长宣布开庭,要求出庭人员起立。
2. 庭长宣读审理案件的法条,简要说明本案的事实及争议点,询问当事人是否存在异议,如有异议则应当及时提出。
3. 庭长宣布异议成立或不成立,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 庭长询问原告是否提供了诉讼文件、证据和事实材料,并将其阅读完毕后,征求被告是否同意了这些文件,证据和事实材料的真实性。
5. 庭长宣读出庭人员名单,并要求进行确认。
6. 庭长询问原告和被告是否提出口头或书面的申请。
7. 庭长要求原告和被告进行陈述、申辩,并充分发表意见。
8. 庭长询问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让当事人详细陈述。
9. 庭长引导当事人互相质证。
二、证据出示程序1. 庭长要求原告出示证据,并在出示证据后对证据进行公证。
2. 庭长要求被告出示证据,并在出示证据后对证据进行公证。
3. 庭长要求原告和被告对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
4. 庭长询问当事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出示。
三、辩论程序1. 庭长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进行辩论,如果需要,则将辩论的主题、时间和次序与当事人商定。
2. 庭长要求当事人就辩论问题进行发言,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回答庭审人员的问题等。
3. 庭长要求当事人就辩论问题进行交叉质证和反驳。
4. 庭长进行总结性陈述和确认,宣告休庭。
四、宣判程序1. 庭长宣布再次开庭,要求出席的人员起立。
2. 庭长宣读裁决结果,对于胜诉的一方,应当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败诉的一方,应当告知其诉讼上诉、申诉等权利和义务。
3. 庭长告知当事人有关上述权利和义务的案件记录和法律规定。
4. 庭长宣布本案已经审结,宣布庭审结束,告知当事人、出庭人员及法官离席。
法律行政案件办理流程(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立案审查(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后,应当进行立案审查。
(2)立案审查包括: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是否属于本案件类型等。
(3)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立案。
2. 受理案件(1)立案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案件的基本情况、权利义务、办理期限等。
(3)当事人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二、调查取证1. 侦查机关调查取证(1)侦查机关根据案件需要,依法进行侦查活动,收集、调取证据。
(2)侦查机关可以采取讯问、询问、勘验、检查、鉴定、扣押、冻结等措施。
(3)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 检察机关调查取证(1)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提起公诉。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也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证据。
(3)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3. 法院调查取证(1)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2)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询问、勘验、鉴定、扣押等措施。
(3)人民法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审理1. 开庭审理(1)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2)开庭审理时,当事人有权参加庭审,发表意见,提供证据。
(3)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作出判决。
2. 评议与判决(1)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
(2)合议庭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
(3)判决书应当载明判决依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
四、执行1. 执行机关执行(1)判决生效后,执行机关依法执行判决。
(2)执行机关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强制执行等措施。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1. 引言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庭审程序是审理案件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阶段及其细化内容,以供参考。
2. 第一阶段:立案2.1 提交起诉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起诉人需向行政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括起诉人的基本信息、被诉行政机关的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等内容。
2.2 受理起诉状行政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及时进行受理。
受理后,行政法院应开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诉行政机关。
2.3 确定案号行政法院在受理后,应为案件确定一个独立的案件号码,作为案件的标识符。
3. 第二阶段:开庭准备3.1 通知双方当事人行政法院应及时通知起诉人和被诉行政机关参加庭审,并告知庭审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
3.2 获取相关材料行政法院应准备庭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被诉行政机关的答辩状、证据材料等。
3.3 发布庭审公告行政法院应向公众发布庭审公告,告知庭审的信息,使有关当事人和公众能够了解庭审的相关情况。
4.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4.1 开庭宣告行政法院在开庭前,应宣告庭审开始,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入庭审现场。
4.2 介绍与记录当事人及诉辩人情况行政法院应介绍当事人和诉辩人的身份信息,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4.3 审理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事实依据,并进行讨论、质询等。
5. 第四阶段:证据调查5.1 审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行政法院将逐一审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进行质询、辩论等。
5.2 聘请鉴定人如有需要,行政法院可聘请鉴定人对案件中的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并记录在庭审笔录中。
5.3 列席人员陈述意见具备法定资格的列席人员有权在庭审中陈述意见,并录入庭审笔录中。
6. 第五阶段:陈述和质询6.1 起诉人陈述起诉人有权向行政法院陈述起诉理由和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6.2 被诉行政机关陈述被诉行政机关有权进行答辩陈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2024年行政案件庭审过程
行政案件庭审过程在行政诉讼中,庭审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因为庭审是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实质性争辩的唯一机会,也是最后定案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案件的庭审过程和相关法律规定。
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是指在庭审前,由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的事先协商,以达成和解或明确争议焦点的程序。
庭前会议由法官主持,当事人可以自己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理。
在庭前会议上,法官会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当事人对证据的意见及可能引起争议的法律问题等进行询问和澄清,以促使当事人调解或说明诉求。
证据的准备在庭审前,当事人应当努力搜集、整理、足量证据。
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各种证据外,行政案件还可以采取勘验、视察等方式进行证据的获取。
当事人可以在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时,告知对方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有效依据。
开庭宣告在开庭前,法庭应当在规定通知期限内,通知当事人应到庭参加诉讼,并告知当事人自己应当从何时、何地出庭,应当怎样陈述、辩论自己的事实和意见。
宣读起诉书和答辩状法庭在宣读起诉书和答辩状的时候,应当向当事人说明起诉或答辩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陈述和质证在陈述和质证环节,当事人可向法庭说明自己的主张、理由和证据,并对对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证据进行反驳和说明。
当事人对于书证证据的举证时间一般是在开庭前的提交期限,物证和鉴定意见应在开庭前提交,证人证言在庭审上引出证人作证时提交。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完毕,进行陈述、质证环节,不得再添新证据。
法庭调查若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当事人澄清其陈述或补充未陈述的事实,或指派人员从事实发生的地点或现场获取有关的证据。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有撤回起诉的权利。
当事人对此作出撤诉确认书,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当事人签字盖章便可以撤回起诉。
但是,提交了完整的书面诉状或者答辩状,但是在庭审中又撤回的案件,除非当事人另有要求,一般也不加收案件受理的费用。
庭审后的结果宣判正式宣判前,应当出示法庭记录。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流程一、起诉与立案程序1. 当事人选择消息传递、口头、书面方式提起行政诉讼。
2. 提交诉状,诉状中应包含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等要素。
3. 法院收到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立案标准进行审查,如符合立案条件,即将受理。
4. 立案后,法院会要求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原告按规定缴费。
5. 法院对立案费用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即受理案件。
二、开庭准备程序1.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通知双方参加开庭审理。
2. 所有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书后,要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3. 原告应当准备好起诉状副本及附件,确保齐全。
4. 被告应当准备好辩护意见及相关证据。
5. 法庭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会公告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三、开庭审理程序1. 开庭当天,法院会按照开庭顺序挨次进行庭审。
2. 开庭前,法院会对出庭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案情摘要。
3. 原告首先发言,陈述起诉状副本中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 被告对原告陈述进行质证,可以提出抗辩意见。
5. 法院会依法对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辩论。
6. 各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以提供证言或者鉴定结果。
7. 法院对被告的辩护意见进行审查、核实,并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事实进行逐一讨论。
8. 法院主持进行辩论,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质证、辩论。
9. 法庭审理结束后,法院会发布休庭时间,并说明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四、休庭与裁决程序1. 休庭期间,法庭会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进行研究与审查。
2. 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陈述、举证等调查取证活动。
3. 法庭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开庭进行陈述、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
4. 双方当事人有权提交书面陈述,法院会加以考虑。
5. 法庭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讨论,并进行法律分析。
6. 根据审理结果,法庭做出合法、公正的裁决。
7. 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即将宣布休庭、裁决结果。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引言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同意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法定程序有错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裁判的一种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是行政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行政诉讼案件在法庭上的审理流程和相关程序。
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行政诉讼的庭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开庭行政诉讼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时,要进行开庭程序。
开庭时,在庭长主持下,对原告、被告及其他出庭人进行身份确认,并宣读法庭纪律与相关规定。
开庭时,法庭会员也会宣读法庭成员名单,并要求参加庭审的人员严格按照法庭纪律参与庭审。
2. 举证和质证在庭审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都有权利提供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或辩解。
原告在举证环节可以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也有权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在举证环节之前,法庭会通知当事人出具证据清单,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3. 争议焦点辩论在举证和质证环节结束后,法庭将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辩论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可以陈述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驳斥。
法庭会对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进行记录,并保证双方有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
4. 法庭调查在辩论环节结束后,如果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指法庭通过法官调查、现场勘验等方式获取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过程。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法庭可以要求当事人出示相关材料、提供必要的解释,并可以对案件的相关事物进行勘验。
5. 支持和反驳意见在法庭调查过程中,法庭会听取当事人对调查结果的意见,被告可以对调查结果进行反驳,原告也可以提出进一步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意见。
法庭会记录双方的意见,并在后续裁判程序中进行考虑。
6. 结案审议庭审程序的一阶段是结案审议。
在结案审议阶段,法庭会对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裁决。
结案审议结束后,法庭会宣布最终裁判结果,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告知。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一.起诉阶段1. 当事人准备材料当事人收集与行政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相关文件、录音、照片等,以支持起诉。
2. 编写诉状当事人将起诉的事实和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整理成书面形式的诉状。
3. 提交诉状当事人将诉状提交至适当的法院,并按照要求支付诉讼费用,同时保留副本。
4. 确认受理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对其进行受理确认,并通知当事人。
二.立案阶段1. 分案登记法院将收到的案件分配给具体的法官,并进行案件登记。
2. 受理通知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和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要求其提出答辩意见。
3. 答辩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答辩状,可以提出抗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 应诉通知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当事人准备相关证据和辩论材料。
三.庭审阶段1. 开庭准备双方当事人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并组织证人、鉴定人等到庭作证。
2.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庭审日程,进行庭审,双方当事人进行发言、质证、辩论等。
3. 审判结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
四.上诉阶段1. 不服判决申请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2. 上诉受理上级法院对上诉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3. 上诉审理上级法院按照上诉案件程序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提供证据。
4. 再审或终审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再审或做出终审判决。
五.执行阶段1. 判决执行执行法院根据判决内容,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2. 强制执行异议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进行异议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支持。
3. 执行结束当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或判决不能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宣布执行结束。
本文档涉及附件:- 诉状及附件材料- 庭审记录- 判决书- 强制执行通知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案件:指涉及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争议的案件。
行政诉讼二审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
行政诉讼二审开庭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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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审流程详细
行政庭审流程详细行政庭审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过程。
下面是一般行政庭审的详细流程:1.开庭准备:法庭工作人员确认庭审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信息。
法庭工作人员准备相关案卷、证据材料、庭审记录等。
2.庭审开场:法官宣布开庭,并确认出席人员身份。
法官介绍案件的基本信息和争议焦点。
3.当事人陈述:原告或申请人陈述自己的主张,说明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被告或被申请人提出辩护意见,回应原告的主张。
4.证据交换:原告或申请人提供证据材料,如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
被告或被申请人有权进行质询、辩论和反驳。
5.证人证言: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法庭会宣誓证人并进行询问。
双方当事人和法官可以对证人进行提问和质询。
6.辩论: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辩论陈述,彼此交换意见和观点。
法庭对辩论过程进行控制,确保秩序和公正。
7.法庭调查:法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包括实地勘查、鉴定等。
调查结果可以作为案件裁决的依据之一。
8.陈述和结论: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总结争议焦点和证据。
法庭给予双方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请求。
9.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庭审结束,并确定下一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法庭工作人员记录庭审的主要内容和结论。
1.判决或裁定:法庭根据庭审的证据和辩论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判决或裁定会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宣布,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以上流程仅为一般行政庭审流程的概述,实际流程可能会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地区法律规定和法庭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行政庭审的主要目的是审理争议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依法做出公正、公平的裁决。
在整个行政庭审流程中,法庭的主持者是法官,他们负责维持庭审秩序、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并最终根据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庭审的具体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司法体系、法律制度和案件性质而有所差异。
此外,一些特殊类型的行政案件可能需要额外的程序和步骤,如行政复议、上诉等。
总之,行政庭审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通过公正、公平地审理行政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共利益。
行政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行政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行政案件的审判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在法院进行审理的过程。
而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则是指法院对行政案件作出判决后,对判决结果进行履行的过程。
下面将分别介绍行政案件的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
一、行政案件的审判程序1.立案阶段立案阶段是行政案件进入法院的第一步,申请立案的当事人需要向行政法院递交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法院在收到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要求,则会受理该案件,否则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开庭阶段开庭阶段是行政案件进行庭审和审理的过程。
在开庭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并在合适的时间、地点进行庭审。
庭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质证、举证等活动,法院也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和鉴定。
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庭审过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或判决。
3.裁决/判决阶段裁决/判决阶段是法院根据庭审过程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阶段。
如果是一审案件,法院会根据庭审过程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或判决;如果是二审案件,则法院会对上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裁决/判决是行政案件审判的终结,法院会将裁决/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
4.上诉与复议阶段在行政案件的审判程序中,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决/判决不满意时,可以选择提起上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上诉的当事人需要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则需要向行政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
上级法院或行政机关在收到上诉状或复议申请书后,会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对案件复审或再审的决定。
二、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行政案件的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对判决结果进行履行的过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执行申请阶段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对判决结果进行履行。
执行申请书需详细说明执行请求和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执行裁定阶段法院在收到执行申请书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执行裁定。
法律行政案件流程(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立案行政案件立案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投诉、举报、控告等事项,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决定予以受理的过程。
立案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2)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3)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4)不属于行政复议、仲裁等其他途径处理的事项。
立案程序:(1)接到投诉、举报、控告等事项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2)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立案;(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理由。
2. 受理受理是指行政机关在立案后,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案件性质、责任主体,为后续调查处理做好准备的过程。
受理程序:(1)立案后,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成调查组,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2)审查内容包括:案件的性质、责任主体、法律法规适用等;(3)审查完毕后,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方向和调查措施。
二、调查取证1. 调查调查是指行政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收集、核实的过程。
调查程序:(1)调查组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制定调查方案;(2)调查方案应包括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调查期限等内容;(3)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应当依法采取询问、查阅、复制、录音、录像、鉴定等方式收集证据。
2. 取证取证是指行政机关对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进行整理、审核、分析的过程。
取证程序:(1)调查组对收集的证据进行整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2)对证据进行分析,判断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3)对证据进行审核,确保证据符合法律规定。
三、案件处理1. 处理决定处理决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罚、赔偿、撤销等处理的过程。
处理决定程序:(1)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2)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核;(3)经审核同意后,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决定。
2. 送达送达是指行政机关将处理决定通知当事人的过程。
送达程序:(1)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2)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
法律行政案件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在我国,法律行政案件的处理流程较为复杂,涉及多个阶段和环节。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行政案件的流程,以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步骤。
二、案件受理1.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法律行政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原告可以选择书面起诉或口头起诉。
书面起诉应提交起诉状,口头起诉应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3.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
4.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
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审理准备1.立案登记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告知原告诉讼权利和义务。
2.被告答辩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
3.证据交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并进行证据交换。
四、开庭审理1.开庭通知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三日向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
2.庭审程序庭审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宣布法庭纪律;(2)核对当事人身份;(3)宣布案由;(4)法庭调查;(5)法庭辩论;(6)宣读判决书。
3.庭审笔录庭审过程中,书记员应当将庭审情况和当事人陈述制作成庭审笔录。
五、判决与执行1.判决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书应当载明判决依据、判决结果和判决理由。
2.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庭审过程
行政诉讼庭审过程篇一:行政诉讼法庭审理程序模板法庭审理程序模板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请到庭的所有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到振动状态或关机,在开庭时不得在法庭内接听。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2、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3、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也不得随意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准发言、提问;5、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提出;6、本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罚款、拘留。
8、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法官入庭、宣判、退庭时,所有到庭人员全体起立并保持肃静。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
审判长: 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平原县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审理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就是我)、,人民陪审员组成,由担任审判长并兼任本案的主审法官,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 现在核对三方当事人身份审判长:原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工作单位原告:审判长: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审判长: 被告方出庭人员陈述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被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审判长:第三人陈述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及住址第三人:审判长: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审判长:诉讼各方对到庭的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参加本案诉讼有无异议?原告:被告:第三人:审判长:合议庭确认上述人员具有参加今天庭审活动的资格。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一、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改变或确认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受理诉讼1. 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诉讼的起诉书后,应当立即组织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2.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该案件,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开庭审理1.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应当公开审理,但根据特定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2. 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应当将起诉状、答辩状、相关证据等材料发给审理法官和当事人。
3. 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进行当事人的出庭问询,再进行证人、鉴定人等的询问和质证。
4. 当事人可以提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传唤。
四、举证和质证1. 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举证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
2. 被告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并可以自行调查相关证据。
五、宣判1. 法院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案件的审议和评议。
2. 如果法院判断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应当判决撤销、改变或确认相关行政行为,并可以裁定返还或赔偿相应的财产。
3. 法院应当将判决书及时送达当事人。
六、上诉对于不服法院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以上是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主要流程和步骤。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和理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公正地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形式。
行政诉讼庭审程序是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程序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事项。
一、立案阶段1. 编制诉状:申请人在行政诉讼中,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
行政诉状应包括申请书、证据目录、证据辅助材料等内容,并按照法定格式进行编制。
2. 受理和审核:法院对行政诉状进行受理和审核,核实诉讼标的、诉讼条件等,如果符合法定要求,将立案受理,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3. 诉前准备:在诉前准备阶段,法院会组织诉前调查,包括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审查相关证据、了解相关事实情况等,以便进一步审理。
二、开庭阶段1. 开庭通知:法院根据立案情况,向各方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通知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2. 庭前准备:在开庭之前,庭审人员需要查阅案卷材料,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等,并对庭审程序进行准备,包括庭审时间安排、庭审顺序确定等。
3. 庭审过程:庭审过程中,法庭会依法组织庭审程序,主持庭审并进行庭审记录。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以发表意见、陈述事实、质证证据等。
4. 调查取证:庭审过程中,法庭可能会根据案件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通常包括传唤证人、审阅文件、查阅证据等。
5. 辩论: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就案件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辩护,法庭会充分保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辩论权。
三、裁判阶段1. 判决或裁定:法庭经过充分审议后,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者裁定,明确处理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送达。
2. 上诉:如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相应的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3. 生效与执行:判决或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应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判决、裁定内容,如果一方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
行政案件的庭审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准备工作:首先,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
定是否受理。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安排庭审时间,并通知当事人。
2. 开庭:庭审开始前,法院会对出庭的当事人进行身份确认,
并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进行确认。
庭审开始后,法院主持
庭审,当事人发表陈述和答辩,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出具鉴定意见。
庭审期间,法庭会录音、录像或记录笔录,以备后续查阅。
3. 证据认定:在庭审中,法庭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辨别、研究和认定,并作出证据认定书。
如果当事人对证据认定有异议,法庭会对其进行调查。
4. 法律适用:庭审中,法庭会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用和解释,作出法律裁决。
5. 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庭将当场宣布裁判结果,并出具书面
判决书。
判决书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如有上诉,应当告知当事人可
以上诉的法院和上诉期限。
6. 结案:法庭将庭审记录归档,并办理结案手续。
总之,行政案件的庭审流程是一个严谨的程序化过程,其目的是
保障司法效力,保证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合理的权益保护。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行政诉讼庭审是指行政诉讼案件在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过程。
下面将为您介绍行政诉讼庭审的流程。
一、立案阶段行政诉讼的立案程序主要包括投诉、申请和受理。
当人民群众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书的形式、内容等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法院将受理案件,并发出受理通知书给诉讼参与人。
二、开庭阶段开庭是行政诉讼庭审的核心环节。
在开庭前,法院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出庭,并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
开庭时,首先由庭长宣布庭审开始,确认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然后由原告或代理人宣读起诉状并发表诉讼请求。
被告或代理人可以进行质证辩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驳斥。
法庭也会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证据采集,以确定争议事实。
开庭审理结束后,庭长宣布休庭,待法院对案件进行调研和评议。
三、判决阶段庭审结束后,法庭会根据所收集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在判决前,法庭会对案件进行研究和评议,并对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法庭会进行综合评估,并制定所需判决。
判决通常包括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支持、对被告有无违法行为和是否需要采取行政措施等。
四、执行阶段当判决书发出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如果被告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书,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一般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实现判决的效力。
行政诉讼庭审流程是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的,保证了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庭审的正当性和公正性是司法机关的基本原则,确保了行政诉讼案件能够公正、公平地得到解决。
同时,法院对判决的执行也起到了约束作用,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如何庭审
一、行政诉讼如何庭审行政诉讼庭审的七个环节分别是:(一)开庭前准备阶段。
准备事项主要有: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
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告。
(二)出庭情况审查阶段。
(三)法庭调查阶段。
当事人在法庭上有权提出新的证据,还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者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审判长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入辩论阶段。
(四)法庭辩论阶段。
(五)合议庭评议阶段。
(六)公开宣判阶段。
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
(七)闭庭。
由审判长宣布闭庭。
行政诉讼如何庭审二、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
三、对于行政诉讼要开庭吗行政诉讼开庭,并且一般都是公开开庭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一)《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二)《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环节通俗解释
行政案件庭审流程环节通俗解释
行政案件庭审是指在行政法庭上对涉及行政法律关系的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
过程。
下面给大家普及一下行政案件庭审流程中的几个环节:
1. 起诉: 起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将自己与被告的纠纷提交给法院审理。
在行政案件中,原告是指申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则是指行政机关。
2. 受理: 受理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确认起诉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
求后,正式受理案件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3. 立案: 立案是指法院根据受理的行政案件,给予案件编号,登记在案,并通
知原告和被告。
4. 举证阶段: 在庭审前,双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原告需
要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被告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进行辩护。
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和适用性进行审查。
5. 庭审: 庭审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环节。
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
陈述、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质证、辩论和判决。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解和答辩。
6. 判决: 法院会根据对案件的审理和调查取证结果,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或判决。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进行正式裁定后的书面记录,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7. 上诉: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
起上诉。
上级法院将重新审理案件,作出二审判决。
总之,行政案件庭审流程包括起诉、受理、立案、举证阶段、庭审、判决以及
上诉等环节,以确保正义和法律的公平执行。
这些环节尽可能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了司法程序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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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庭审大纲法律二大队 083区队一班审判组1、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
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
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
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3)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4)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
另外可以特别提示: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然后引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如果法官在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或宣布法庭纪律时进入法庭的,书记员应中止手头工作,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后,再恢复手头的工作。
准备工作就绪后,书记员向审判长报告庭审前准备工作情况:(1)出庭的诉讼参加人有:……(2)出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有:……(3)经批准到庭旁听采访的新闻单位及记者有:……最后,书记员报告: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4、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
在书记员已核对诉讼参加人身份的基础上,审判长简单核对即可。
经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经各方当事人确认无异后,即宣布:经法庭当庭核对确认,出庭的诉讼参加人符合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的庭审活动。
5、宣布开庭。
审判长先敲击法槌,然后庄严宣布:……人民法院现在开庭!开庭宣布也可以在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之前,或者在宣布法庭调查之前。
6、宣告案名、案件由来、审理程序和方式。
宣告案名:本庭现审理的是:原告XXX诉(与)被告XXXX及第三人XXX…(案由)一案。
宣告案件由来:原告XXX因不服被告……(时间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于…(时间)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受理时间)决定受理本案。
如有追加当事人、延长审限、召开预审庭等情形的,应一并予以说明。
本案系再审案件、合并审理案件的,还应当说明。
宣告审理的方式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本庭依照第一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如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7、介绍审判人员。
审判长宣告: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然后具体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并说明其基本职务情况。
如果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临时变更的,应当予以说明,并征求当事人意见。
当事人要求延期审理的,法庭应当准许。
当事人确认无异议的,庭审活动得以继续进行。
8、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
在开庭前已经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的基础上,审判长逐一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知悉自己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当事人确认知悉诉讼权利义务后,审判长逐一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回避?如果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要求其说明理由。
当事人提出回避的理由属于法定的回避事由的,法庭不必审查该理由是否成立即宣布休庭。
当事人确认不提出回避申请的,庭审活动得以继续进行。
9、宣告庭审的阶段。
审判长宣布:庭审活动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和休庭评议后进行宣判。
如果系行政赔偿案件,应当在当事人最后陈述后进行法庭调解,调解不成的,法庭再休庭评议和宣判。
审判长还可以强调:各方当事人应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切实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庭指挥,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庭审活动一般由审判长主持。
根据庭审的需要,审判长也可以委托其他合议庭法官主持部分庭审活动。
但应向诉讼参加人说明。
10、诉讼指导。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庭对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和举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予以释明。
法庭也可以对诉讼能力比较低的当事人给予适当诉讼指导,以确保审判的公正和公平。
二、法庭调查1、宣布法庭调查。
主持人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可对法庭调查顺序予以说明:法庭调查一般按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2、当事人陈述。
组织当事人陈述的程序参照预备庭中的“当事人陈述”的程序进行。
实践中,如果已召开预备庭,并已组织当事人陈述的,法庭认为再行组织当事人陈述已无实际必要的,经作必要的说明后可以省略或者简略进行。
3、归纳小结。
庭审归纳小结的程序参照预备庭中的“归纳小结”的程序进行。
(1)主持人归纳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请求是:……。
(2)主持人归纳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有:……。
如果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能够直接认定的或者部分能够直接认定的,经说明后即当庭宣布:以上事实,各方当事人陈述一致或均予认可,足以认定。
并宣告:以上经法庭认定的事实,无须当事人举证、质证。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或者基本没有争议,且根据当事人陈述即可直接认定全案事实的,经合议庭评议确认后,即可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3)主持人归纳诉讼争议的焦点:本案诉讼争议的焦点有:……。
(4)主持人归纳证据交换或者举证的情况: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情况如下……。
(5)在庭审归纳小结的基础上,经合议庭事先评议或者当庭评议确定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法庭进一步调查的范围如下……。
法庭确定调查的范围时无须征询当事人的意见。
法庭调查的范围不以当事人诉讼争议的内容为限;但二者不一致的,法庭应予以释明。
法庭调查的范围确定后,法庭还宣布: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应当围绕法庭确定的范围进行。
4、当庭举证。
法庭调查范围内的事项应当逐一、有序地展开调查。
确定法庭调查的具体事项后,主持人宣布:现在,法庭调查……。
请当事人当庭举证。
然后指示当事人当庭出示证据和进行说明。
由法庭调取的证据由法庭或者申请调取该证据的当事人出示和说明。
法庭应当引导举证当事人根据具体调查事项,有针对性地提供证据材料。
具体包括:(1)书证和物证,应出示原件、原物;不能出示原件原物的,可以出示复印件、复制品、者照片或者抄录件等,并说明证据的名称、种类、来源、内容以及证明对象等。
(2)视听资料,应出示原始载体并当庭播放;不能出示原始载体或者当庭播放有困难的,可以以其他方式播放或者提供抄录件等,并说明证据的名称、种类、来源、内容以及证明对象等。
(3)证人书面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检查笔录应当出示原件,说明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因故未出庭作证的理由,并说明证据的名称、种类、来源、内容以及证明对象等。
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的,另按出庭作证的程序举证、质证。
5、当庭质证。
举证完毕,主持人宣布:请当事人质证。
当庭质证一般以“一举一质”或“类举类质”的方式进行。
法庭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辨认与辩驳。
质证时,法庭应当引导质证当事人首先作出是否认可的意思表示。
如不认可,应提出具体的理由,并组织当事人展开质辩。
法庭不得把质辩作为法庭辩论的内容,制止当事人在质证中进行质辩。
质辩至少进行一个轮回。
即在质证当事人提出反驳的基础上,主持人宣布:请……(举证当事人)辩解。
举证当事人辩解后,宣布:请……(质证当事人)辩驳。
法庭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多轮次的质辩。
在质证中,质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反证的,法庭应当当庭组织举证和质证。
6、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人以及专家出庭作证和当庭质证。
(1)传唤。
在当庭举证的过程中,举证当事人申请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向法庭提出。
经法庭审查准许后,主持人即宣布:传…到庭。
(2)保证。
证人出庭就座后,主持人宣布:请证人报告本人的基本情况,并说明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在确认其知道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作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请证人当庭保证或者在保证书上签名。
(3)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陈述的一般顺序:(1)根据法庭提示的调查事项,证人就其了解的事实作连贯性陈述;(2)举证当事人发问,法庭指示证人答问;(3)质证当事人发问,法庭指示证人答问。
法庭根据需要也可以发问。
当事人或者证人对发问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庭提出。
异议是否成立,由合议庭评议确定。
(4)退庭。
证人回答发问结束后组织质证。
主持人宣布:请证人退庭。
可提示证人退庭后到休息室休息,休庭后还要审阅笔录和签名。
如果需要再次出庭的再行传唤。
(5)质证。
针对证人证言,法庭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说明和当庭质证。
主持人先宣布:请…(举证当事人)说明。
举证当事人说明后,主持人宣布:请…(质证当事人)质证。
法庭可以组织质辩。
鉴定人、勘验检查人、专家出庭作证的具体程序,参照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执行(除出具保证外)。
7、当庭认证。
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后,合议庭当庭评议或者暂时休庭评议,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并做出认证结论。
能够当庭宣布认证结论的,由审判长当庭宣布;不能当庭宣布的,在下次开庭时或者宣判时宣布。
不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向当事人作出说明。
认证结论的表述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确认证据足予采信的,认证结论为:经合议庭评议确认,……(证据名称)内容真实,形式合法,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完整的认证结论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确认证据的有效性;二是有效证据可以证明的案件事实。
如果法庭不能当庭做出完整的认证结论的,可以作出部分认证结论:(1)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其证明效力,至于该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哪一具体事实的根据,可另行评议确认。
(2)或者仅确认证据的真实性、或合法性、或关联性;至于该证据是否有证明效力,可另行评议确认。
法庭当庭不能作出完整的认证结论的,应予以说明,避免当事人产生歧义。
(2)确认证据不予采信的,认证结论为:经合议庭评议确认,……(证据名称),因……(不予采信的理由),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不予采信)。
证据不予采信的理由包括:(1)证据缺乏真实性、或合法性、或关联性,以致没有证明效力,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2)该证据虽然有证明效力,但与其他证据相冲突,经比较证明力大小而不予采信,故不能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
还有些证据不能简单地审查其“三性”,而是因为“孤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8、发问和答问。
法庭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可以给当事人相互发问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