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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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装饰企业的合同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各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合同管理政策,监督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协调解决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下设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第八条企业各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根据业务需求,拟定合同草案,并提交合同管理部门。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对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有利性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条合同管理部门应结合审查意见,与企业各部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合同正式文本。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第十一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前,应确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具有相应的授权。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违约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归档管理,确保合同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与监控第十四条企业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确保企业合法权益。

建筑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1本制度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同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员工,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3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二、合同签订2.1公司接到客户委托,需先进行项目评估和规划,确定项目需求和预算,然后由合同管理人员与客户协商,签署正式合同。

2.2合同内容应真实、清晰,双方权益明确,合同标的、价款、工期、服务内容、责任与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必须完整,不得出现模糊、可疑或不合规范的条款。

2.3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审核客户的相关资质和信用状况,确保客户具备履约能力和诚信度。

2.4签订合同应当保留书面记录,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

三、合同变更3.1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合同变更的情况,需由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并报经公司同意后执行。

3.2合同变更应当明确变更原因、内容、生效时间、影响范围等,严格按照变更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法变更。

3.3变更后的合同应当向客户及时说明,确保客户了解变更内容并同意执行。

四、合同履约4.1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客户通报,与客户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4.3如发生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履约,应在最短时间内通知客户,协商处理措施并向公司报备,确保公司及时处理。

五、合同验收5.1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客户应对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周期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意见。

5.2合同管理人员应与客户一同进行现场验收,听取客户意见,及时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确保客户满意。

5.3合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竣工手续,交付相关文件资料,并将验收结论报备公司。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114445]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114445]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114445]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一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律事务部。

第二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

第三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会签部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围之内执行的合同,如订单,不需要相关合同审查部门的审查。

合同标的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查:涉及专业技术的合同应有专业技术部门参与审查;未经招投标的合同应有审计部参与审查。

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为:1、制订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根据需要修订补充有关配套制度,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2、管理和正确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协助开具授权委托书;3、组织处理涉及合同的争议或纠纷及涉及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4、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增加参与合同审查会签部门的建议;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各承办部门职责为:1、在合同谈判前,应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

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2、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履行、归档等工作;3、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4、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5、建立本部门合同副本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六条合同审查部门分工:1、合同管理部门主要审查合同的权限合规性、参与审查合同合理性、资料完备性和严密性,并决定是否将合同送公司法律顾问审查;2、专业技术部门主要审查技术及产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3、审计部主要审查合同程序的合规性和对合同实行效能进行监察。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第十七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及解除合同。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装饰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的执行和履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装饰公司下属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部门、设计部门、工程部门等。

三、合同签订流程1. 销售部门与客户达成初步意向后,需进行合同确认。

2. 客户提供施工图纸和相关材料,设计部门对施工图纸进行确认并进行设计修改。

3. 销售部门根据设计部门提供的修改后的设计方案,与客户沟通并进行协商,最终确定施工方案。

4. 销售部门将最终确定的施工方案提供给工程部门,工程部门根据方案进行报价,并将报价方案提交给销售部门。

5. 销售部门与客户进行报价谈判,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四、合同履约管理1. 合同的执行由销售部门全权负责,销售人员是合同履约的主体责任人。

2. 合同执行过程中,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与客户进行沟通,及时处理客户的需求和问题。

3. 工程部门负责合同的施工执行,确保按时完成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4. 客户提出的合理变更需求,销售人员应第一时间与设计部门、工程部门沟通并协商解决。

5.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重大问题和纠纷,销售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与公司法务部门协同处理。

五、合同档案管理1. 每个签订的合同都应有纸质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同时应具备电子档案备份。

2. 各部门应将合同上传至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合同的状态。

3. 合同的存档应按照一定的分类进行,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4. 合同的存档期限为3年,到期后可以酌情清理。

六、合同变更和终止1. 合同变更应经过销售部门、设计部门、工程部门的协商,并取得客户的书面同意。

2. 合同终止应经过销售部门报告公司领导,并与公司法务部门协商处理。

七、合同追索和索赔1. 如发生客户违约行为,销售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反馈情况,并协同处理。

2. 如客户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销售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和证据反馈给公司法务部门并配合处理。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文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饰公司合同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管理,提高公司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所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公司合同执行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专门人员负责,并严格按照公司的权限制度进行。

第五条除非公司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所有合同的签订应经公司董事长或者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六条在签订合同之前,公司应仔细核查合同的内容、法律效力、风险等,确保签订的合同符合公司利益,并进行风险评估。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提供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同签订;(三)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愿,不得违背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四)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侵害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五)公开透明,不得私下签订合同或者变更合同;(六)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业务商业秘密。

第八条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内容应当做明确的约定,并在合同中体现。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合同的约定。

第十条合同的履行人应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并向公司提供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风险或问题,应及时沟通并协商解决,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对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进行。

在解除合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公司合同管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合同执行,维护合同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装修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依法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组织与实施履行合同之规定。

第四条装修公司合同管理应坚持平等互利原则,加强合作与信任,形成合作共赢关系。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秉公办事、以诚待人。

第六条公司合同管理应注意加强前期谈判、签约、履约、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合同管理应加强内部沟通与协调,形成部门负责、分工协作、信息畅通的工作机制。

第八条公司合同管理应注意提高员工法律意识,提高合同执行的责任感。

第二章合同管理程序第九条装修公司合同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合同的监督执行。

第十条在公司签订合同前,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签订。

第十一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合理公正。

第十三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依法合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手续,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现有违反合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如果发现有严重违反合同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合同履行结束,应当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合同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公司总经理负有最终审核合同的责任,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有效。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负有具体合同的监督执行的责任,确保合同的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相关部门负有审查合同的责任,确保合同的合理有效。

第二十一条公司全体员工负有确保合同的实施及时有效的责任。

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目旳和范畴1.1为加强合同管理, 增强市场经济意识, 提高合同质量, 保证合同旳全面履行, 提高合同旳履约率, 规避经营风险, 维护公司旳合法权益,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参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结合我司旳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措施。

1.2本措施合用于在我公司范畴内签订和履行旳所有建筑装饰施工合同、设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劳务合同、材料采购合同、非建设工程类合同及同公司经济利益、社会信誉密切有关旳合同和合同。

2.机构和职责2.1总公司市场营销部是合同旳主管部门。

2.1.1 负责组织宣传、学习《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合同方面旳法律法规及规章;2.1.2负责总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所有以装饰总公司名义, 承揽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旳履行。

2.1.3 组织、参与以总公司名义承揽旳建设工程项目旳合同洽商、签订, 主管合同旳评审工作。

2.1.4 负责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旳标书评审、合同评审、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对各单位合同旳签订、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2.1.5 负责组织合同管理人员旳培训、取证及持证上岗;2.1.6 监督检查各单位合同纠纷调解、仲裁或诉讼事宜;2.1.7 负责总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旳平常管理工作;负责与合同有关旳用印审批事宜;2.1.8 负责国家及地方有关合同示范文本在本单位旳推广应用工作。

2.1.9 各区域办事处须设兼职负责本部门旳合同档案管理、履行管理及合同紧密联系旳有关方面工作人员。

其重要职责是:1)负责执行总公司合同管理措施;2)负责所在单位所有合同旳平常管理工作, 收集、记录、整顿、收存管理合同及构成合同旳有关合同、函件等合同文献;3)负责索赔工作旳资料收集、整顿、收存等;4)及时向所在单位及总公司报告平常合同管理中发现旳多种问题, 特别是那些影响较大、矛盾突出, 亟待协调、解决旳问题。

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装饰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需要签订大量的合同,包括与客户签订的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合同的签订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建筑装饰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工作,保障企业的利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合同管理制度是指建筑装饰企业为规范合同签订、管理和履行等环节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目的在于:1、落实管理责任。

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提高集体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落实管理责任,确保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运行。

2、规范合同签订流程。

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流程,包括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存档、备案等环节,遵循合同签订的法律程序,防止合同风险。

3、强化合同履行管理。

明确合同履行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建立合同履行的考核机制,通过追责、奖惩等方式保障合同的履行。

4、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优化合同管理流程,建立合理的档案管理和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管理与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推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1、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签订流程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其基本内容包括:(1)合同发起和起草:各部门或工程项目负责人向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合同需求,合同起草人根据业务需要、法律法规等标准制定合同草案。

(2)合同审核:经过合同起草人初步审核后,合同需送交合同专业审核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甄别和审核,以确保合同涉及内容的法律合规性和规范性。

(3)合同签字:经过审核后,合同需送交签字环节。

签字前要仔细检查合同内容与审核通过的内容是否一致,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4)合同存档:已签订的合同需存档备案,同时,要及时将合同相关信息记录在合同管理系统中,以便管理和查询。

2、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签订是一个监管和控制的过程,严格合同履行管理是保障合同合规的前提。

建筑装饰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履行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装修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装修工程公司与客户间的合同签订和执行流程,保障双方权益,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以便统一管理和执行。

二、合同签订1. 客户对签订装修合同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2. 装修工程公司需对客户提供的项目需求进行详细了解,并出具合理合法的装修方案;3. 双方对合同相关条款需进行逐条确认,并签字确认;4. 合同签订后,需按约定支付定金或阶段性款项。

三、合同执行1. 装修工程公司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执行工程;2. 对于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部分,需要双方商定后再执行;3. 如有合同变更需求,需双方商定后签署变更协议;4.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或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按约定执行。

四、合同验收1. 工程完成后,装修工程公司需向客户提供完工验收报告,并邀请客户对工程进行验收;2. 客户需参与现场验收,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3. 如客户对工程存在异议,双方需协商解决;4. 验收通过后,装修工程公司需向客户提供正式的完工合格证,并结算尾款。

五、合同管理1. 装修工程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档案,记录合同签订、执行、验收等全过程;2. 对于不符合约定的合同执行情况,需及时记录并做出整改;3. 定期对合同管理进行评估和改进,保证合同执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六、违约处理1. 合同双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发生事变之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2. 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 如因客户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装修工程公司有权取消合同,并有权保留已支付的款项。

七、其它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2.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装修工程公司所有;3. 如有补充和改动,需经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审批;4. 该制度相关内容应向全体员工和客户公布并宣传。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装饰公司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利益,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中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装饰、施工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协议。

三、合同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履行,保障企业利益,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第二章合同签订一、合同签订程序必须依法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二、合同签订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谎报、造假。

三、合同签订必须明确主体责任,明确权利义务,避免模棱两可。

四、合同签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留存相关文件资料。

第三章合同履行一、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二、如有变更或延期,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三、如有违约行为,需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履行过程中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四章合同验收一、合同施工完成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二、验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公司规定。

三、如有问题需及时处理,并保持相关验收记录。

四、验收完成后,需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章合同变更一、如有合同变更需求,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二、合同变更涉及费用增加或减少,需重新确认。

三、变更后的合同必须存档备查,确保合同变更过程合法合规。

第六章合同管理责任一、公司领导对合同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应严格监督合同管理工作。

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配合公司领导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遵守规范。

四、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人员将受到公司相关制裁。

第七章附则一、本合同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执行。

二、本合同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以上为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如有需要请遵守执行。

装饰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3篇)

装饰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工程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执行的合法性、合规性,提高合同履约效率,降低合同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装饰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由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市场可行性等。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由法务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符合要求。

第九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召开工程启动会,明确工程目标、质量标准、进度安排等。

第十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应及时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变更管理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涉及工程量、工期、费用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后,应及时调整合同文本,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章合同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合同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变更协议等。

第十八条合同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保管等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合同档案的保管期限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合同风险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合同风险识别应包括合同主体风险、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履行风险等。

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明确各部门对外签署的各类经济合同文本的制定、合同编号的标准、合同评审及归口管理。

第二章细则第一条管理要求(一)合同的拟定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原则上由主管部门拟稿,经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由合同签订授权人审核定稿。

(二)所有合同均应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三)合同评审:合同签订授权人负责相应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评审。

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应充分考虑对方的委托文件,了解其资信情况、法人资格与履行能力。

第二条管理体制(一)总经理办公室对合同章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合同审查程序的监督、合同领用登记及合同文本的收回。

1.涉及公司成立、改组、合并、变更等重大事宜的合同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其它各类合同统一归总经理办公室记录归档(附录2),涉及金额较大厦、产生应收/应付款或需分期付款的合同,需交财务部正本原件一份。

各部门合同执行完毕,将合同原件注明“合同已执行完毕”交回总经理办公室。

(二)合同编号标准:1.编号格式:XX XX XXX年份项目类别序号2、编号说明:A、年份: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02年表示为02,2003年表示为03。

此项随着年份更替自动调整。

B、项目:由两个汉字表示,具体划分如下:综合,(2)住一,(2)住二,(3)公建,(4)……C、类别:共分十类,由两个汉字表示,具体划分如下:(1)前期,(2)财务,(3)工程,(4)人事,(5)设计,(6)销售,(7)土地,(8)行政,(9)市政,(10)物业。

D、序号: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按顺序依次编写。

年份改变时,此序号不重新编写。

第三条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合同制定后由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申请单”(附录1)。

(二) 申请单填写完毕后连同合同一并交部门经理、法律小组、审算部(如需要)、主管副总审核签字。

以上人员签字后将文件交总经理办公室,由由总经理作最终批准。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严格规范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和项目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建筑装饰股份公司在国内外从事重大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三、重大合同管理的定义1. 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货物、工程、服务合同,标的额超过公司规定金额的,属于公司的重大合同管理范围。

2. 重大合同管理的流程分为合同招投标、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结算与支付等环节。

四、合同招投标1. 合同招标工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招标程序进行,确保采购的合同真实、公开、公平、有效。

2. 招标文件应该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工程或服务说明书等。

3. 招标文件应提前到本公司注册资格供应商手中,以保证参与竞标的资格和充分准备。

4. 招标文件必须确保公证公开,任何供应商或采购商不得利用个人或其他手段影响公证公开程序。

5. 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批与签合同时请参考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评审1. 合同评审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程序公开透明,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公正。

2. 评选出来后,应执行评审工作的员工进行确认,并寻求得到领导的同意,方可正式签约。

六、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过程,应明确各方责任,并详细记录下来。

2. 签订前,请确认各方资质与信用,准确较为合理的确定,合同履行与违约各项责任以及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3. 合同一式三联,加盖公章后,一份交承包人,一份存档,一份由公司监管财务部门保管。

七、履约管理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并建立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2. 项目信息统计要真实准确,确保项目及资金使用过程及结果透明;3. 合同履约管理应有针对性,确保施工及后续管理的逐项可行性,并增加有效的监督措施,确保合同条款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八、结算支付1. 合同结算的时间必须按约定及时完成,并以有效的方式支付清算款项。

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装饰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装饰工程公司的合同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和质量,防止合同风险。

2. 本制度适用于装饰工程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所有合同活动。

二、合同的签订1. 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的内容应明确、具体,不得有模糊不清、易产生歧义的条款。

3. 合同的签订应由有权签订合同的人员进行,签订后应及时归档。

三、合同的执行1. 合同的执行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 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3. 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应做好合同的跟踪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完成。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2.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经过有权决定的人员审批。

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合同的履行保证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2.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保证机制,包括合同保证金、履约保函等。

3. 公司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六、合同的风险控制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控制机制,包括合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

2. 公司应对合同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应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3. 公司应对合同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包括通过合同约定、保险等方式进行风险转移。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1. 对于合同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3. 公司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

八、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装饰工程公司所有,如有修改和补充,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本公司作为一家建筑装饰企业,合同管理是公司运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保证公司在合同签订、履行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及人员,包括项目部、财务部、销售部、人事行政部等。

三、制度内容1. 合同签订(1)合同评估:针对各合同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金额、风险程度、合作对象等进行评估,确定合同的签订权限和时间节点。

(2)合同格式: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合同格式,并不断完善和更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3)签订流程:合同签订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由指定的人员进行签字、盖章,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 合同履行(1)合同存档:公司应对所有签订的合同进行存档,并制定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履约监督:公司应加强对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公司权益和形象。

(3)合同变更: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应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变更、更新合同。

3. 合同纠纷处理(1)法律意识:公司应引导员工树立法律意识,了解法律法规和合同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权益不受侵害。

(2)纠纷解决方式:公司应根据合同纠纷的性质、情况等,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

(3)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合同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确保管理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四、责任制度1. 合同签订(1)合同评估: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合同评估结果进行审批,并签署合同签订的审批文件。

(2)合同格式:公司法务经理负责制定合同格式,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更新。

(3)签订流程: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合同签订,并负责合同的交底和解读,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 合同履行(1)合同存档:公司财务经理负责对所有合同进行存档,并制定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建筑装饰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装饰公司的重大合同管理,确保合同事务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减少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装饰公司内所有与重大合同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2. 术语定义在本文档中,以下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整个文档: - 重大合同:指具有重要影响和较大规模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总承包合同、重要供应商合同、重大工程合同等。

- 合同管理人员:指负责重大合同管理的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员工。

3. 重大合同管理流程为确保重大合同的有效管理,建筑装饰公司采用以下流程:3.1 合同立项合同立项阶段是重大合同管理的起始点,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 3.1.1 项目经理提出重大合同需求,填写合同立项申请表,说明合同的背景、目标以及合同规模。

- 3.1.2 合同立项申请表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评估。

- 3.1.3合同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合同的风险和可行性,并提出决策意见。

- 3.1.4 决策委员会根据合同管理部门的意见做出合同立项决策。

3.2 合同起草与谈判在合同立项通过后,进入合同起草与谈判阶段,包括以下步骤: - 3.2.1 合同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律师共同起草合同草案。

- 3.2.2 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内容和期限,并保证合同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 3.2.3 合同草案和谈判结果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查。

3.3 合同签订与归档合同签订与归档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 3.3.1 经法务部门审查合规的合同由合同管理人员组织签订,签订双方需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和签字。

- 3.3.2 合同管理人员将签订的合同及相关附件整理归档,并确保合同归档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3.4 合同履行与变更签订合同后,建筑装饰公司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以下方面: - 3.4.1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履约中的问题和纠纷。

建筑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建筑装饰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过程,提高合同履约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范围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2.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劳务分包商等签订的采购、租赁、服务合同;3.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4.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签订的协作合同。

三、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2. 合同签订前,需进行合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风险可控;3. 合同签订时,需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4. 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将合同文本归档,并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四、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 如遇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3. 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进行合同履行情况总结。

五、合同变更管理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2. 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事项、变更内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等;3. 变更协议签订后,应及时更新合同管理台账。

六、合同终止管理1. 合同履行完毕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2. 合同终止后,需进行合同履行情况总结,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归档。

七、合同档案管理1. 合同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理、归档;2. 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文本、变更协议、履行情况总结等;3. 合同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八、合同管理人员职责1. 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熟悉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相关流程;2. 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3. 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合同管理工作情况,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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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提要: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律事务部。

第二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

第三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会签部门。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围之内执行的合同,如订单,不需要相关合同审查部门的审查。

合同标的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查:涉及专业技术的合同应有专业技术部门参与审查;未经招投标的合同应有审计部参与审查。

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为:
1、制订合同管理规章制度,根据需要修订补充有关配套制度,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管理和正确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协助开具授权委托书;
3、组织处理涉及合同的争议或纠纷及涉及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4、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增加参与合同审查会签部门的建议;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各承办部门职责为:
1、在合同谈判前,应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

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2、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履行、归档等工作;
3、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4、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
5、建立本部门合同副本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六条合同审查部门分工:
1、合同管理部门主要审查合同的权限合规性、参与审查合同合理性、资料完备性和严密性,并决定是否将合同送公司法律顾问审查;
2、专业技术部门主要审查技术及产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3、审计部主要审查合同程序的合规性和对合同实行效能进行监察。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对外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原则上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书形式。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签订合同,应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择优签约”的原则,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对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业务事项而直接订立的有关合同,需持有相关决议文件方能签订,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授权总经理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总经理根据合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可授权公司分管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负责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条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岗位的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

第三节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

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二十六条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没有此种规定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

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业务部门承办人亦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

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经合同审查部门审核,并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签订合同后,应当积极、全面履行。

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由业务部门承办人于当日或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八条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经济合同履行的因素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由承办人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二十九条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业务部门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与对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

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三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条变更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提要: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三十三条业务部门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变更、解除,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3、经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的合同,变更协议应重新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
4、合同中订有保密条款或附有保密协议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响;合同变更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变更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5、联营、承包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

第五节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处理。

第三十七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为及时处理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纠纷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
1、合同文件;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5、证人证言;
6、其他证据材料。

第三十九条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在3—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和相关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第四十一条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如认为对方存在过错或违约,经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门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对方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管理部门应积极参加仲裁或应诉,并应当在3—5日内提出参加仲裁或应诉意见,提交公司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二条纠纷处理完毕后,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向公司授权人报告;重大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随时向公司领导及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第四十三条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复印若干份交由业务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第四十四条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业务部门承办人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

第四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由合同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节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及归档保管制度,配置兼职合同管理员。

第四十七条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

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合同进行登记和存档管理。

第七节合同责任
第四十九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五十一条签订合同,未了解对方资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应追究签订合同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追究合同执行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凡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合同执行单位未及时汇报解决的,应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在签订合同时,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损害企业利益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到有关部门检查合同执行及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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