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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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拆迁补偿新标准

2019拆迁补偿新标准

2019拆迁补偿新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拆迁补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2019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对于拆迁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件重大利好消息。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9年拆迁补偿新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2019年的拆迁补偿标准在补偿金额方面有所提高。

根据新标准,拆迁户可以获得更高的房屋补偿款和安置补助。

对于拆迁户的住房,按照房屋面积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补偿金额相应增加。

同时,针对拆迁户的安置补助也有所提高,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其次,新标准对于拆迁户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新标准,
拆迁户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以确保他们在拆迁后能够继续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针对拆迁户的就业安置也有更加细致的规定,政府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帮助拆迁户重新安置工作。

此外,新标准还对于拆迁补偿的程序和监督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标准,拆迁补偿程序将更加规范和透明,政府将加强对于拆迁补偿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款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对于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也将加强调解和处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2019年的拆迁补偿新标准对于拆迁户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

新标准提高了拆迁补偿金额,明确了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政策,规范了补偿程序和监督机制,为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相信在新标准的指引下,拆迁工作将更加公正合理,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2019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19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19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我国的湖北省很多城市的可建设性用地并不是很多,政府如果要修建大型的基础设施的时候就可能会出现征用到农村土地。

作为湖北省的人民我们很有可能会成为被征地者,所以对自己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是相当关心的,那么2017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等搜寻相关资料给大家讲一下。

▲一、湖北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2017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三、征地补偿纠纷如何处理?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作为中国的重要省份之一,其土地资源一直备受关注。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征地补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湖北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本文将对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来说,土地补偿费是最为关键的一项补偿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湖北省对被征地的土地进行评估,并按照土地的类型、地理位置、土地利用情况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土地补偿费用。

同时,针对因征地而需要安置的农民,湖北省还规定了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以帮助农民顺利安置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其次,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还对农民的生活补助费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农民因征地而需要转移居住地的情况下,他们往往需要支付额外的生活费用,以应对新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成本。

因此,湖北省规定了针对这部分农民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确保他们在征地过程中不会因生活费用问题而受到影响。

除此之外,湖北省还对征地补偿的程序和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征地补偿的程序应当合法公正,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征地补偿的方式也应当便利快捷,以减少因征地而给农民带来的不便和损失。

总的来说,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

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农民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征地补偿,促进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推动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在湖北省的征地补偿工作中,我们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为农民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湖北省能够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全省经济发展状况,省政府近日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这是我省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第5次调整。

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调整的背景与依据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精神,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调整一次。

为此,2018年8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96号),我省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二、调整的目的和意义此次调整,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调整的结果我省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采用仅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方式,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调整后,全省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 4.433万元/亩,与上一轮征地补偿平均标准 3.299万元/亩相比,增长34.37%。

四、调整的原则(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调整标准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则。

在深入调查和科学测算基础上,按照同地同价要求,合理确定市、县以及不同级别征地补偿标准的差异,保持省域内征地补偿标准的总体平衡。

(三)程序合法性原则。

调整成果要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听证、审批、公布及实施程序。

(四)调整标准合理性原则。

调整标准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力以及农民生产和生活实际需要,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调高不调低。

五、调整的方法和步骤县(市、区)初步调整。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全省经济发展状况,省政府近日公布《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这是我省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第5次调整。

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调整的背景与依据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精神,各地应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补偿标准原则上每2—3年更新调整一次。

为此,2018年8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96号),我省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正式启动。

二、调整的目的和意义此次调整,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调整的结果我省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采用仅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方式,不再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

调整后,全省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4.433万元/亩,与上一轮征地补偿平均标准3.299万元/亩相比,增长34.37%。

四、调整的原则(一)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调整标准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则。

在深入调查和科学测算基础上,按照同地同价要求,合理确定市、县以及不同级别征地补偿标准的差异,保持省域内征地补偿标准的总体平衡。

(三)程序合法性原则。

调整成果要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听证、审批、公布及实施程序。

(四)调整标准合理性原则。

调整标准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可承受力以及农民生产和生活实际需要,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调高不调低。

五、调整的方法和步骤县(市、区)初步调整。

湖北省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项目及标准

湖北省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项目及标准

湖北省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项目及标准一、征收耕地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的补偿费——可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的合理补偿。

4、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费——参照市场价格补偿。

二、征收其他土地1、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湖北省为5至6倍) 2、安置补助费标准——湖北省规定对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可以补偿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至6倍,对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3、青苗的补偿费——可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的合理补偿。

4、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费——参照市场价格补偿三、增加安置补助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四、使用国有农用土地湖北省补偿标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从4月1日起,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征地时,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省政府制订的最低标准。

全省分为6类地区,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6类地区每亩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分别为:1800元、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

一至六类地区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

征收其它无收益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其它有收益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确定的公路、铁路交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等重点线性工程的建设用地,其征地补偿最低标准采用该线性工程所经过的各市、州、县(市、区)最低补偿标准的平均值。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门市2019年度第1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门市2019年度第1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门市2019年度第1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鄂政土批〔2020〕156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天门市2019年度第1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0〕156号天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2019年度第1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天门政文〔2019〕7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同意征收你市九彭市镇上刘村、横林镇杨林村集体农用地8.1311公顷(含耕地8.0035公顷)。

该批次共计批准建设用地8.1311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范围。

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土资发〔2011〕71号)的要求规范管理。

三、你市接到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实施工作。

严格执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新标准(鄂政发〔2019〕22号),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批后实施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该批次用地经批准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行为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湖北省人民政府2020年3月23日。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

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对国有土地进行征收,但是需要支付想要的安置补偿费用。

每个省份都必须依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省实际情况的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或着条列,征收工作必须严格依据实施办法进行。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与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合法,补偿公平公开的原则。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第四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指导全省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权限和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所需的工作经费,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标准,列入征收成本。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19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19是什么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19是什么样的?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类地区(中心城区:1062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6000平方公里至5473平方公里以内)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

不少人会觉得拆迁安置补偿,主要便是针对居民房屋的一些补偿,比如说对于房屋主体方面的补偿、对于房屋的装修方面的补偿,当然还有对于所属房屋的宅基地的补偿,其实征地补偿标准所包含的项目并不止这些,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湖北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17是什么样的?▲一、湖北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湖北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湖北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 (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二、湖北省拆迁货币补偿方式:(一)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湖北2019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2019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2019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18年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按土地类型不同而划分的,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湖北2018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农村征地补偿流程1、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2、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3、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4、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

土地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具体程序为: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湖北省2019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省2019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省2019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

我国湖北省近几年来的生产总值已经达到了上千亿元,公民的生活水平也早就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然湖北省政府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于城市的建设规划也非常的关注。

每当湖北省政府将即将要规划拆迁的地区对外公布以后,湖北省的公民就十分关注,湖北省2018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湖北省2018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分配方式是什么?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

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16•【字号】鄂政发〔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全省经济发展状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所在县(市、区)最高标准执行。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按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本标准实施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制定且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本标准执行。

三、各市(州)人民政府应于本标准公布后三个月内,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转换工作。

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本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14〕12号)同时废止。

2019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019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2019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方法三旧改造学习交流群一点击进群→1000G旧改地产资料进群»»一、2019年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对于农民来讲,有征地,就要有相应的补偿,这也是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

那么,今年的补偿会有多少?是怎么补的?咱们一起来看看。

补偿价格表征地补偿价格表具体可以划分以下几个补贴项目,补贴标准仅供参考。

1.耕地我们都知道耕地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旱地,一种是水田,旱地每亩的补偿标准是5.3万元,水田每亩地的补偿标准是9万元。

2.菜田菜田征收每亩平均补偿15万元。

3.基本农田我们都知道农田可以分为旱田和水田,两种征地补偿标准不一样,其中旱田征收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征收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征收每亩补偿15.6万元。

4.林地征收林地每亩补偿13.8万元。

5.农用地征收农用地每亩补偿13.8万元。

6.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如果这类土地被征收,每亩补偿13.6万元。

7.未利用地农村未利用地包括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如果这类土地被征收,每亩补偿2.1万元。

注意:以上只是经济发达地区的补偿价格,供参考,具体请按照所在地区的相关补偿文件来确定。

征地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土地有很多类型,不同类型的土地在征收时,补偿费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耕地,土地补偿费按照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来进行补偿计算。

(2)养殖鱼塘,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来进行计算。

(3)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2倍来进行计算;(4)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5)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5倍来进行计算;(6)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来进行计算。

湖北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湖北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湖北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近年来,我国的旧改深入改革,很多城市,地区都在不断的发展,开拓新的土地,将旧城区的老房子拆迁,建设处更加新的建筑,这样的一个状况就会涉及到很多土地征地等的补偿等问题。

那么关于湖北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和小编来了解一下▲一、湖北省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

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

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

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

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网摘)

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网摘)

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网摘)引言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是指根据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征收、征用或变更土地使用权所产生的土地赔偿事项进行规范和补偿的标准。

本文将对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进行概述和解析。

背景在湖北省土地征收、征用或土地使用权变更过程中,涉及到人民群众拆迁、迁址、搬迁等问题,往往需要进行相应的土地赔偿。

土地赔偿标准的公正、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受到影响群众的利益,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土地赔偿标准尤为重要。

标准内容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使用权被征收或征用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计算方法,计算土地补偿费。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 房屋补偿费对于拆迁户的房屋,根据房屋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补偿。

如果需要重新购房,还可以提供一定的购房补贴。

3. 动迁安置费对于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需要提供一定的安置费,用于新房的购置、装修、搬迁等费用。

4. 紧急搬迁费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紧急搬迁的人员,可以获得一定的紧急搬迁费。

5. 迁建补助费对于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迁建补助费,用于新址建设和迁建事项。

标准执行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的执行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各地方政府需要按规定执行标准,确保赔偿的公正和合理性。

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对标准的宣传,引导受到赔偿的群众了解自己的权益。

参考资源湖北省土地管理局官方网站湖北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土地征收和补偿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湖北省土地赔偿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只有确保土地赔偿标准的公正与合理,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湖北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19年湖北省(武汉市、天门市...

2019年湖北省(武汉市、天门市...

性获取能力。

截至2018年末湖北省全省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为6,67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6.80%,增速较快;全省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期限结构较为合理,集中偿付压力不大;此外,湖北省广义政府存款规模较大,且政府调配能力较强,湖北省国资委出资的地方国有资产规模尚可,可为债务的偿还提供流动性支持。

⚫湖北省财政和债务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信息透明度较高。

近年来湖北省政府不断推动财政体制完善,强化预算管理,推进税制改革,同时健全债务管理体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并且政府信息透明度较高。

⚫湖北省获得外部特殊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

湖北省作为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经济大省,在中部地区崛起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经济和政治重要性非常高,因此,我们认为湖北省政府在面临债务流动性危机时,获得中央政府或其他地方政府支持的可能性非常大,这些支持包括流动性支持、债务救助资金或任何推动与债权人的谈判,或帮助获得临时性融资的行动等。

主要指标(单位:亿元)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39,366.55 35,478.09 32,297.91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66,531.00 60,199.00 55,038.00 地区生产总值增速7.80% 7.80% 8.10% 全省综合财力10,060.07 8,732.10 7,922.4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7.03 3,248.32 3,102.06 其中: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22 231.55 169.23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535.13 2,434.35 1,906.54 其中: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3.63 139.77 172.10 全省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6,675.70 5,715.53 5,103.67 其中:省本级负有偿还责任的政府债务余额340.5 254.01 147.58 全省政府或有债务余额- 2,353.76 2,846.04 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 1,330.71 1,509.66注:标“-”表示数据未获得。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9年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9年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9年的规定是什么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湖北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版图当中占也是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并且如今全国各省的交通和城市面貌建设是属于齐头并进的一种发展状态,所以在湖北省各地的征地工作也是非常的多的。

可能也是有湖北省的部分网友们比较关注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一、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流芳街;大桥新区办事处;庙山开发区庙山、邬树、普安、向阳、幸福村、纸坊街;藏龙岛办事处长家咀、梁山头村。

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豹澥村;五里界街;梁子湖风景区办事处新华、北咀村;乌龙泉街;郑店街;庙山开发区花山吴村、肖榨坊街;金口街;藏龙岛办事处栗庙、蔡王、大李、中洲、吴泗、方家咀补偿标准为: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法泗镇;安山镇;金水办事处。

补偿标准为:耕地:39900元/亩;菜园:43890元/亩;果园:43890元/亩;茶园:43890元/亩;精养鱼池:43890元/亩;林地:31920元/亩;未利用地:1995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山坡乡;舒安乡;湖泗镇;梁子湖风景区南咀、远景、保福、保福祠、梁湖村。

补偿标准为:耕地:35700元/亩;菜园:39270元/亩;果园:39270元/亩;茶园:39270元/亩;精养鱼池:39270元/亩;林地:28560元/亩;未利用地:17850元/亩。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天政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天政发〔2020〕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严格规范征地管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技术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天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涉及青苗补偿适用本标准。

二、本标准所称青苗补偿是指耕地种植粮食、蔬菜等作物的青苗补偿。

对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种植多年生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的,青苗补偿可依市场情况合理予以补偿。

三、征收双方对于本附件列入的或未列入的青苗补偿标准达不成协议的,由征收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评估确认。

四、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水利、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标准施行前已经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的,按照原公告确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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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湖北省天门市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
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
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天门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湖北省天门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竟陵办事处大河村、阳渡村、公园村、官路村、孙湾村、西龙村、永丰村、陆羽村、讲垸村、车湾村、东湖村、江河巡、谌桥村。

补偿标准:耕地:45360元/亩;菜地:49896元/亩;果园:49896元/亩;茶园:49896元/亩;精养鱼池:45360元/亩;林地:31752元/亩;未利用地:2268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天门经济开发区、杨林办事处、黄潭镇、九真镇、小板镇、白茅湖棉花原种场、竟陵办事处(原陆羽办事处)湾坝村、新建村、二老村、河堤村、众善寺巡、
祖师村、耀星巡、中岭村、走马岭村、沙滩村、王施村、庙台村、河埠村、辰巳村、徐北村、公冶村。

补偿标准:耕地:34650元/亩;菜地:38115元/亩;果园:38115元/亩;茶园:38115元/亩;精养鱼池:34650元/亩;林地:24255元/亩;未利用地:17325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岳口镇、张港镇、多宝镇、拖市镇、蒋湖农场、蒋场镇、渔薪镇、汪场镇、干驿镇、马湾镇、横林镇、彭市镇、胡市镇、卢市镇。

补偿标准:耕地:33180元/亩;菜地:36498元/亩;果园:36498元/亩;茶园:36498元/亩;精养鱼池:33180元/亩;林地:23226元/亩;未利用地:1659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多祥镇、麻洋镇、皂市镇、净潭乡、石河镇、佛子山镇、沉湖林业示范区。

补偿标准:耕地:30450元/亩;菜地:33495元/亩;果园:33495元/亩;茶园:33495元/亩;精养鱼池:30450元/亩;林地:21315元/亩;未利用地:15225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
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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