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装修工程监理工作交底
项目监理机构:
交底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核人(项目负责人或总监):
交底接受单位:
交底接受人:
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地点:
监理工作交底
致:(施工单位)
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的顺利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工程能够按照项目业主的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本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支持和配合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严格按项目监理机构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容执行:
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作好各种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程序
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
二、装修工程开工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本工程的外脚手架、
吊篮、满堂红高脚手架等按实际情况修改)应编制专项方案,施工单
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并将可行性论证结论和有关安全验算
资料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三、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时,施工单位首先要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
设计(方案),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编制、审核、审批;重要分项
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到安全方面的
要经安全验算并要有验算数据,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施工单位
要严格按照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
方案组织施工。
四、同时,施工单位要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工
程开工后,施工单位要编制工程施工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报项目
监理机构审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度计划如确需调整,
需重新报审,并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执行。
五、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
核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核准的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施工单位还应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
体系组织架构供项目监理机构审核。主要审核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明、
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等证明资料。
七、所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均应按规定办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建筑施工人员“平安卡”。未办理“平安卡”人员不得进入施工
场地参与施工。
八、施工现场应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经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级别的上岗证书。
九、基坑除按规定进行第三方监测外,施工单位还应定期对基坑位移、沉
降、倾斜、应力变化、地下水位、周边建筑(管线)安全等容进行检测,测点布置、检测容和频数等容应在基坑施工方案中有所体现。施工单位应每周将检测数值及基坑安全评价结论报监理公司。
十、每逢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措施对基坑进行
抽水,并对基坑安全进行监测,确保基坑安全。
十一、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设施应经验收合格并有验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应“三证”齐全有效、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并应经送检检验合格;租用设备应具有租赁交接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等允许使用证明文件。
十二、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并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现场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开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签发工程开工(复工)令。
十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合同的规定,选购工程材料。订购材料前应将拟购材料的型号、数量和质量保证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材料进场后应及时报验并在材料见证员见证下现场抽样送检,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材料质量证明资料(材料清单、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送检结果、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出厂合格证、送检检验报告要原件。不合格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如确有需要使用代换时,应报经甲方和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同意。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报验、或未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材料,该部位工程质量,项目监理机构将不予验收。并有权签发《工程停工整改通知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十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施工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如发生确需变更事项,按项目监理机构规定的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处理。
十六、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均按项目监理机构规定的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执行。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并经自检合格后,隐蔽前48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将派员组织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如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将提前24小时通知施工单位延迟,延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如未经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而擅自隐蔽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打开进行检查验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工期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七、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表中应详细列出各质量控制点名称或控制容、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等,提交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在此基础上实施质量预控。质量控制点的位置可参照下表设置:
质量控制点位置设置参考表
十八、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的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工作,施工单位在开始施
工前48小时应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派员进行旁站监理(旁站部位和要求详见我司编制的旁站细则),施工单位质量检验人员应对旁站监理记录签认。
十九、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分部工程验收以及单位工程验收,应严格执行项目监理机构规定的有关验收程序。未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的工作容,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支付工程款项。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予结算,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十、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其他相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在施工前作好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应全员到岗,坚守岗位,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每周组织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完毕,书面回复监理单位。
二十一、对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批准;施工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方案,专用接地保护线线径应满足规要求,配电方案应符合“一箱一机一闸一漏”规定,坚决杜绝用铜线代替保险丝的问题;施工场地及员工宿舍应配置足够消防设施,以保证消防安全。
二十二、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作好防雷安全保护措施。大型吊装设备、井架、垂直升降设施、临时用电线路、工棚等设施均应采取有效措施,作好防雷接地保护工作。
二十三、作好文明施工工作。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制订防扰民制度和措施,并贯彻执行。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批准手续。作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十四、禁止在未竣工建筑物设置员工宿舍。员工生活区与在建工程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员工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宿舍照明用电线路要符合用电安全标准,生活供电电压应使用安全电压。
二十五、信息管理方面,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格使用《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2010版)。施工安全管理记录使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