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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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
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一、立项
立项申请报告递交及批复函或宁波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市(区)发改委。
二、地块建设条件论证会议(或地块规划控制文本)——市建委(或市规划局)。
三、土地手续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市规划局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图)——市规划局
3、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市国土资源局
4、土地使用权证——市人民政府
5、契税证——市地方税务局
四、规划的相关会议及申报办理
1、规划设计方案会审会议,技术审查会议(方案调整技术审查、影响分析审查等);规划审查意见回复单及总平面图批复——市规划局(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进入下一步设计)
2、初步设计会审会议;规划审查(第二次)意见回复单及总平面图批复——市规划局(原则同意按此扩初后规划设计方案进入施工图设计)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⑴按照扩初会审纪要精神,调整总平及文本,并征得规划确认;
⑵施工图设计在规划的总框架下,严格执行各行业对建设工程的规范要求,深化设计。全套图纸(含节能专篇)报业主指定的施工图审查公司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及时更正修改图纸,达到规定要求后,审图公司将出具《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合格证书》,准予交付使用,审图公司随后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4号)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窗口当时可以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证明》,2份应交业主。
⑶扩初后施工图设计完成,编制总造价投资,并报审核确认——市(区)发改委。
⑷施工图分别报请各专业部门审查——人防(市)、消防(市、区)、交警(市)、市政(市)、绿化(市)、气象(市)、物业(区)、街道等。
A、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报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11号)领取《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报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盖公章,然后持此表去窗口,会发给《宁波市结建防空地下室设置要求》;
持申报表和设置要求,并带上“规划局确认的总平面图复印件”(加盖业主公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同前)、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设计院公章)和申报表中要求设计院必须提供的资料(地下室全套建、结、水、电、暖蓝图,其它地面建筑的一层平面、立面、剖面及楼梯详图、电梯剖面图,人防总平面图3张,结构荷载分布图;文本包括各专业计算书——结、水、电、暖和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表及
平战转换说明;电子光盘一个需包括上述应提供的图纸和文本内容),到环城北路555号(市人行中心支行培训中心)619室宁波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市人防审图室),递交上述资料并与宁波甬泰人防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6个工作日后,持《审查合同》到市人防审图室,请甬泰公司签字盖章,并支付审查费,甬泰公司出具《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初审)》。
以设计院为主,对初审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并作出书面回复,必须逐条写明修改内容、联系单编号、修改图纸的图号。持上述回复的书面资料,再次呈报市人防审图室。
4个工作日后,如还有问题,则甬泰公司将签发“复审意见告知单”,再次修正后,无大问题,则由甬泰公司签发“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同时将总平面图、地下室建结水电暖及回复审查的联系单各四套送甬泰公司加盖“人防工程施工设计审查专用章”。
业主持甬泰公司的《审查报告》和《宁波市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申报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人防平面图2份及光盘1张(含总平面图、人防平时平面、战时平面)与地下室建、结、水、电、暖全套图纸(实质收下的为平时、战时的平面图、墙、柱布置图、生活和排水管道布置图、照明和电气平面图、通风平面图)报送到市人防窗口申报,窗口起草“宁波市人防工程建设核准书”,并加盖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章生效。
最后窗口将在《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构筑物工程)》的“相关部门意见”一栏签字“同意”且加盖市防办公章。
B、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局窗口(15号)领取《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施工图设计)和《建设项目电源浪涌保护器(SPD)信息登记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盖公章。
持上述三表格和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书、资格证书(均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建筑施工图全套与电子文档一个(施工图),报到气象局窗口受理,并签约《防雷装置检测协议书》。
6个工作日后,审核无问题,则到气象局窗口办妥支付防雷装置检测费手续,并领取《宁波市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书》2份、《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2份、《宁波市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跟踪检测隐蔽工程原始记录》1本、《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份。
C绿化方案审批
如项目周边有临河的,则必须先去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领取《宁波市城区内河管理范围建设项目申请和审查意见书》填写并盖公章,同时持“规划控制文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办理河岸线划定或河道改道等审批,由区城管局、市内河管理处和市城管局逐级审批。
河岸线或河道改道批复同意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17号),持“立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1:500)”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1:500)”、“规划批复的总平面图”、“岸线划定批复件”和绿化总平面图(1:500的白图2张)、“绿化面积计算图(1:500的白图2张)”及光盘1个(含绿化总平面图和绿化面积计算图),办理绿化方案申报,受理。
10个工作日后,审核无问题,则到市城管局窗口领取《宁波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对项目绿化方案的意见回复)和绿化方案总平面的批复件(原则同意该绿化总平设计方案)。
D消防设计方案报批
按市消防的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对人员密集物所的建筑工程,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或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它公共建筑,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均需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除上述之外的建设工程,报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则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17号),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由业主和设计院分别填写相关内容,盖公章,同时持“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规划批复的总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