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是如何治理网络谣言的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https://img.taocdn.com/s3/m/2544d364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9f.png)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舆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全球范围内,各国纷纷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治理,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国外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特色模式,这些经验和模式对于我们改进网络舆情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结合国外的典型经验,探讨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的特色模式及其现实启示。
一、美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美国一直以言论自由著称,其网络舆情治理也体现了这一特色。
在美国,网络舆情治理主要由公民社会和自律机制来实现。
各大社交媒体平台通过制定相关规则,对网络舆情进行约束和管理。
相比于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美国强调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倡导开放、多元并包容的网络舆情环境。
与此美国政府也通过相关法律和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理。
《通信法》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用户言论的管理责任,而《数字千禧版权法案》则规定了网络平台对侵权内容的管理和处理程序。
这些法律和监管机制为美国网络舆情治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美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强调言论自由和社会共治,倡导自律和共识,这为其他国家在网络舆情治理上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德国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也有其独特模式。
与美国不同,德国注重对网络言论的规范和约束,更加强调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德国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机制,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管理和监督。
德国《网络执法法》规定了网络平台对违法言论的管理和处罚程序,要求平台对违法内容进行及时删除和处理。
德国还设立了网络舆情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网络言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国外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要充分尊重言论自由,倡导开放、多元并包容的网络舆情环境。
要加强法律和监管机制,提高网络言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要注重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加强对网络言论的规范和约束。
要鼓励自律和社会共治,建立行业自律和管理机制。
美国在舆论战中的常用手段
![美国在舆论战中的常用手段](https://img.taocdn.com/s3/m/8850fb0e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e1.png)
美国在舆论战中的常用手段引言舆论战是国际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塑造国际形象、推动国家利益和影响公众意见起着重要作用。
美国作为全球大国,在舆论战中运用了多种手段,如虚假信息传播、软实力的有效利用、媒体控制等。
本文将探讨美国在舆论战中常用的手段。
1. 虚假信息传播美国在舆论战中经常运用虚假信息传播来操纵公众意见。
他们通过掌控媒体、社交网络等渠道传播虚假信息,影响国际观众对特定国家的看法。
这种手段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可以对目标国家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引发国际纠纷。
2. 软实力的利用美国在舆论战中善于利用自身的软实力,如文化、语言和价值观等方面的优势。
他们通过大规模投放文化产品、软件、电影等,主动塑造国际形象,并渗透对方国家的公共舆论。
通过软实力的利用,美国能够有效地影响和塑造他国的舆论态度,使自己的观点成为主导。
3. 媒体控制美国在舆论战中积极控制媒体,通过选择性报道、舆论引导等手段来刻意影响公众的观点和态度。
他们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强大的媒体影响力,通过对特定事件的解读和评价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美国还通过掌握国际广播电台等工具,将自己的声音传播到全球各地,扩大影响力。
4. 制造危机和挑起争端美国在舆论战中常常利用危机和争端来分散国际社会的注意力,通过操纵和渲染事件来引导舆论。
他们以此来掩盖自身的问题,将视线拉向其他国家,从而达到转移公众注意力的目的。
此种手段可以产生混乱和矛盾,为美国在舆论战中争取更多的主动权。
结论美国在舆论战中广泛运用虚假信息传播、软实力的利用、媒体控制和制造危机等手段来影响国际舆论。
这些手段虽然具有一定的破坏性,但同时也展示了美国作为全球大国的影响力和卓越的战略思维。
要应对美国的舆论战,其他国家需要提高自身的宣传能力,增强国际合作,形成共识,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形象。
网络舆论监管措施
![网络舆论监管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6e381277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0a.png)
网络舆论监管措施今天,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和表达观点的主要渠道。
然而,随着网络舆论的蓬勃发展,一些不良信息的传播也呈现出日益严重的态势,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为了确保网络舆论环境的健康和安全,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网络舆论监管措施。
本文将针对网络舆论监管的几个关键点进行详细阐述,旨在探讨如何通过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互联网舆论的公正、健康和有序。
一、信息真实性验证机制网络的匿名性使得虚假信息的传播变得异常容易,这不仅给人们带来了困扰,还可能导致恶意谣言的传播。
为了增强信息的真实性,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可以建立信息真实性验证机制。
通过用户身份认证、实名制登记等手段,确保网络发言者的真实身份,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
同时,建立专业的事实核查机构,对争议信息进行查证,及时发布真实的消息,并对虚假信息发布者进行追责,以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
二、隐私保护机制网络舆论的监管中,人们也对个人隐私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护网络用户的隐私,各国可以制定更为完善的隐私保护法律,明确规定网络企业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除此之外,互联网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信息安全防护,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三、虚假宣传打击机制虚假宣传是网络舆论监管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商家和个人通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手段来获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广大用户的权益。
为了打击虚假宣传,政府应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监管,限制不实宣传的传播渠道,净化网络环境。
四、留言评论审核机制留言评论是网络舆论交流的重要形式,但是也存在着恶意攻击、辱骂和泄露隐私等问题。
为了营造健康的网络评论氛围,应建立留言评论的审核机制。
在发表评论前,用户必须通过真实身份认证,在评论过程中严禁使用辱骂、歧视等不文明言论。
此外,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应加强对留言评论内容的监控,及时删除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络暴力言论。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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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舆情管控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的重要议题。
不同国家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模式,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本文将从美国、德国、新加坡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出发,探讨其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的特色模式和典型经验,并从中总结出现实启示。
一、美国:言论自由与监管并重美国一直以言论自由而著称,因此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也偏向自由化。
美国政府主要通过监管网络平台的内容审核,例如通过平台自身的社区规范和第三方内容审核来遏制虚假信息和有害内容的传播。
美国也注重法律手段的运用,对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进行打击,例如通过监控社交媒体上的恶意行为和破坏性言论,以及通过法律手段追责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者。
二、德国:合法合规、民主参与德国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强调的是合法合规,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舆情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过程。
德国政府提倡平台对用户发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必要时进行删除,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网络空间的良性发展。
德国还重视社会各界的参与,通过与社交媒体平台、NGOs组织和学术界等展开讨论和合作,共同推动网络舆情治理的落实和完善。
德国的经验启示在于,网络舆情治理需要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并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协作。
涉及网络舆情治理的决策和行动需要民主透明,民意参与和多元顾问,充分利用社会智慧来解决舆情问题。
三、新加坡:科技创新、社会共治新加坡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着力倡导科技创新和社会共治。
新加坡政府把网络舆情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技手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针对网络空间中的虚假信息和不良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新加坡也注重社会共治,鼓励社区组织、NGOs、企业和学术界等各界力量参与网络舆情治理,共同守护良好的网络空间。
新加坡的经验启示在于,科技创新和社会共治是网络舆情治理的重要路径。
通过科技手段实现舆情监测和预警,可以更快速地发现和应对网络舆情中的问题,同时需要实现社会共治,形成共同治理网络舆情的工作合力。
国外反诈情况汇报
![国外反诈情况汇报](https://img.taocdn.com/s3/m/ae217521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f4.png)
国外反诈情况汇报在当今社会,网络诈骗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国外各国针对网络诈骗的打击也是持续不断,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国外一些国家的反诈情况。
首先,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反诈骗力度也是非常大的。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成立了专门的网络犯罪调查部门,致力于打击各类网络犯罪,包括网络诈骗。
同时,美国政府也加大了对网络诈骗的立法力度,对于犯罪分子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使得网络诈骗的犯罪成本大大提高。
此外,美国还通过加强公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了人们对于网络诈骗的警惕性,有效减少了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其次,英国也是一个重视网络安全的国家。
英国警方建立了专门的网络犯罪调查组织,负责打击各类网络犯罪,包括网络诈骗。
英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诈骗的刑事责任和处罚标准,对于网络诈骗犯罪分子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形成了对网络犯罪的威慑力。
同时,英国政府还加强了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了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效减少了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另外,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网络安全和打击网络犯罪。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立法和执法手段,对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形成了对网络犯罪的有效威慑。
同时,澳大利亚还加强了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了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效减少了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此外,澳大利亚政府还通过加强对公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了人们对于网络诈骗的警惕性,有效减少了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
总的来说,国外各国对于网络诈骗的打击都非常重视,通过加大立法力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以及加强公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教育等措施,有效减少了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合法权益,为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希望我国也能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大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https://img.taocdn.com/s3/m/523178a9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bb.png)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舆情治理成为了各国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
在国外,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和实践网络舆情治理的特色模式,总结出了一些典型经验,并在实践中获得了一些启示。
这些特色模式和经验对于我国加强网络舆情治理,构建和谐健康的网络空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结合国外的一些典型案例,从多个维度探讨国外的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和典型经验,以及对我国的现实启示。
一、美国:自律与公共参与相结合美国作为互联网的诞生地之一,一直以来都是国际网络舆情治理的典范。
在美国,网络舆情治理既重视网民自律,又注重公共参与。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和法规保障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对一些网络不良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包括网络谣言、诋毁、人肉搜索等行为。
美国社会和网络企业也非常重视网络舆情治理,积极倡导网民自律,倡导网络行为规范,引导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空间创建。
美国也注重公共参与,政府和社会组织会组织各种形式的网络公民参与活动,促进网民参与网络舆情治理,提高网络交流的质量和水平。
美国的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充分发挥了网民的主体作用,既保障了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和安全,又促进了网络空间的公共参与和共建共享,具有一定的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我国可以通过立法和法规保障网络空间的秩序和安全,鼓励网络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网络舆情治理,倡导网民自律,促进网络空间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二、德国:多元化的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德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网络舆情治理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特色。
德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注重多元化,建立了一个丰富多样的网络舆情治理体系。
德国政府通过立法和法规规范了网络空间的行为准则,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
德国还设立了专门的网络舆情治理机构,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德国社会组织和网络企业也积极参与网络舆情治理工作,建立了一支庞大的网络舆情治理队伍。
德国还鼓励网民自律,提高网络空间的素质和水平。
发达国家网络谣言综合治理机制及其借鉴
![发达国家网络谣言综合治理机制及其借鉴](https://img.taocdn.com/s3/m/24f8582c49649b6649d7477f.png)
发达国家网络谣言综合治理机制及其借鉴作者:张雅光来源:《理论导刊》 2016年第5期张雅光(天津农学院社会科学部,天津 300384)摘要:如何治理网络谣言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课题。
发达国家大多通过健全法律规制、完善政府监管机制、严格行业自律机制、培养公民理性的媒介素养等措施,使网络谣言治理成效显著。
当前我国网络谣言频繁发生,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构建“法律规制、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公民教育”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机制,以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漫延。
关键词:发达国家;网络谣言;综合治理机制;借鉴中图分类号:D922.80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5-0110-03作者简介:张雅光(1964-),男,满族,河北青龙人,天津农学院社会科学部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三农”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已经进入以互联网为主要标志的新媒体时代,网络成为重要的公共舆论场,为民众获取信息和发表言论提供了便利,但也为网络谣言的泛滥提供了平台。
研究表明,网络谣言社会危害大,已成为高危社会风险,它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
面对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如何治理网络谣言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对的课题。
研究发达国家网络谣言综合治理机制,对我国网络谣言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网络谣言综合治理机制(一)健全法律规范1.健全法律体系。
在互联网立法方面,德国于1997年第一个发布网络成文法——《信息与通信服务法》。
此后,德国《民法典》和《防止对青少年有害信息传播法》等法律都有相关规定,适用网络诽谤与谣言管制,建立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
美国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严格立法,加强互联网法制建设。
在国家层面,美国相继制定了《电信法》和《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等130项法律,严格规制网络传播;在地方层面,纽约州和得克萨斯州等45个州相继制定应对网络谣言的法案。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https://img.taocdn.com/s3/m/0a4891fcc281e53a5802fffe.png)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治理(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用户的普及,我们很大的一部分生活融入到网络中,我们在网上购物、获取信息、咨询、娱乐等。
网络同时也成为影响巨大的新媒体平台,网络迅捷、及时、简易等方面的特点快速促进社会信息的流通;但同时也导致网络成为滋生各种谣言的放大镜,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引起巨大的负面效应与危害。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
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
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
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
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
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社交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趋势
![社交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趋势](https://img.taocdn.com/s3/m/e83d1267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39.png)
内容摘要
1、交互性:社交网络用户行为的主要特点之一是交互性,用户之间可以通过 各种方式进行互动和交流,如评论、、分享等。
内容摘要
2、主动性:社交网络用户行为还具有主动性,用户会主动发布或传播信息, 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内容摘要
3、多样性:社交网络用户行为具有多样性,不同用户的行为方式和习惯各不 相同,同时也会随着时间和情境的变化而变化。
3、技术手段将更加多样:未来研究者们将采用更多样化的技术手段来研究社 交网络用户行为,如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这些技术手段的应 用将使研究者们能够更准确地识别用户行为,挖掘用户需求,从而为社交网络的 优化和发展提供更有价值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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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研究动态
1、谣言传播机制研究
1、谣言传播机制研究
在社交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传播迅速,影响广泛。国外学者从传播机制入 手,研究网络谣言的扩散过程。一些研究表明,网络谣言的传播与节点之间的连 接关系有关。节点之间的越紧密,网络谣言传播得越快。另外,一些学者还发现, 网络谣言的传播还与节点的权威性有关。权威性越高的节点,在网络谣言传播中 发挥的作用越大。
三、研究趋势
1、跨学科交叉研究
1、跨学科交叉研究
未来,社交媒体环境下网络谣言的研究将更加注重跨学科交叉。传播学、计 算机科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多个学科的学者将共同参与研究,从不同角度深入 探讨网络谣言的形成、传播和应对策略。这将有助于形成更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 成果,为解决网络谣言问题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2、辟谣平台的构建与推广研究
为了应对网络谣言的传播,国内学者开展了辟谣平台的构建与推广研究。一 些研究通过分析公众的认知特点和行为习惯,设计符合国人需求的辟谣平台。这 些平台通常具有可视化、互动性强的特点,方便公众对信息进行辨识和举报。另 外,一些研究还探讨了如何利用社交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推广辟谣平台,提高公 众对辟谣信息的接受度。
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其对的启示
![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其对的启示](https://img.taocdn.com/s3/m/45dc3ba2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b5.png)
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其对的启示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是指为了维护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营和保护用户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网络平台的安全性、透明度和可信度,以及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并对网络平台的内容进行监管和管理。
这些制度对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的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启示。
首先,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强调用户隐私的保护。
欧美国家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护,网络平台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泄露或非法获取。
这对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启示,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隐私权,提高用户对平台的信任感。
其次,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注重打击虚假信息和网络诈骗。
欧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止虚假信息和网络诈骗。
例如,他们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平台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
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可以借鉴这些做法,加强对平台内容的审核和监管,提高平台的可信度和内容质量。
再次,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
他们对盗版、侵权等行为进行打击,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可以学习这一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提高版权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此外,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还注重公平竞争和反垄断。
他们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巨头进行监管,防止其滥用垄断地位,保护公平竞争环境。
这对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来说也是一项重要的借鉴经验,需要建立相应的反垄断机制和监管体系,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正常运行。
最后,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强调社会责任的承担。
他们鼓励网络平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事务,为社会做出贡献。
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可以通过学习这些做法,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对社会有益的贡献。
总之,欧美网络平台治理制度为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这些制度注重用户隐私保护、打击虚假信息和网络诈骗、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和反垄断以及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为其他国家制定相关的治理制度和政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参考。
网络治理的国际比较
![网络治理的国际比较](https://img.taocdn.com/s3/m/a0ebc99a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fa.png)
网络治理的国际比较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治理也随之而来。
网络治理是指通过制定规则、法律等手段来规范网络发展和使用的行为。
本文将从网络治理的定义、国际比较、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定义网络治理是指通过国家、公司或组织制定规则和标准来规范网络使用和开发的各种行为。
它主要包括网络内容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服务管理、网络资源管理、网络标准制定等。
二、国际比较1、美国的网络治理美国是网络技术的发源地,也是网络治理方面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
其网络治理模式主要由市场自由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是美国网络规则的制定和执行机构,负责管理包括电视、广播和电话等在内的所有通信行业。
另外,美国还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互联网域名的统一管理,即美国互联网号码分配机构(IANA)。
2、欧洲的网络治理欧洲的网络治理模式以政府监管为主,与美国的市场自由相比较为保守。
欧洲联盟域名注册处(EURID)是负责管理欧盟顶级域名.eu的机构。
此外,欧洲还有一个由欧盟成员国组成的机构,名为欧洲网络空间治理论坛(EuroDIG),负责协调欧盟内的互联网治理。
3、中国的网络治理中国的网络治理模式主要以政府监管为主,特别是对于谣言、非法内容和恶意软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管控。
中国的网络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网安局、工信部等相关机构。
三、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网络治理的问题主要包括网络安全威胁、网络信息泄露、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等。
在国际上,各国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也在积极应对网络犯罪。
在中国,网络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公民的利益和国家安全。
为了使中国成为网络强国,政府需要高效地管理网络内容和技术,同时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和隐私安全。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政府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和提升公众意识。
国家需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投入,促进网络技术的发展,提高民众的网络素养和安全意识。
国际上对新媒体管理的五条“法规”
![国际上对新媒体管理的五条“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9ee0d031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3d43c35.png)
国际上对新媒体管理的五条“法规”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新媒体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对社会、经济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虚假信息传播、网络暴力、隐私泄露等。
为了规范新媒体的发展,保障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
以下是国际上对新媒体管理的五条重要“法规”:一、保护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新媒体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数字化的环境中,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和使用变得更加容易,这也增加了隐私泄露的风险。
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新媒体平台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
例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规定,企业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并告知用户数据的用途和存储期限。
此外,企业还必须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在美国,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个人隐私,如《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IPAA)、《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COPPA)等。
这些法规针对不同领域和群体的个人信息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
保护个人隐私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新媒体平台赢得用户信任的关键。
只有当用户相信自己的隐私能够得到保护,他们才会愿意在新媒体平台上分享信息和进行交流。
二、打击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传播是新媒体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虚假信息可能会误导公众,引发社会恐慌,甚至影响国家安全。
因此,许多国家都采取了措施打击虚假信息。
一些国家要求新媒体平台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及时删除虚假信息。
同时,对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例如,德国通过了《网络执行法》,要求社交媒体平台在接到用户举报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删除明显违法的内容,如仇恨言论、虚假新闻等。
此外,一些国家还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虚假信息的识别能力,增强公众的媒体素养。
例如,法国开展了一系列的媒体教育活动,教导公众如何辨别虚假信息,培养批判性思维。
看国外是如何治理网络谣言
![看国外是如何治理网络谣言](https://img.taocdn.com/s3/m/0d8647ca89eb172ded63b7bf.png)
博 客 时 必 须 登 记 真 实 姓 名 和 身 份 证
号 .通 过认 证 方 可 使 用 。
声” 。
世 界 各 国 根 据 各 自 国情 不 断探 索
然 而 .在 控 制 谣 言 的 良 好 初 衷
下 .韩 国 的 网 络 实 名 制 效 果 有 限 。
2 0 1 1 年 8月 .韩 政 府 鉴 于 网 民 个 人 信 息 被 大 量 偷 窃 和 泄 露 .决 定 分 阶 段 废 除 网络 实 名 制 。可 见 ,网 络 实 名 制 离 不 开 信 息 安全 技 术 的支 撑 在 针 对 网 络 谣 言鉴 别 和 治 理 问 题 上 .美 国 和 俄 罗 斯 两 国 均 在 研 发 和 使
看 国外是 如何 治 理 网络谣 言
文 ,张艳秋 王嘉培
近年 来 .随 着手 机 短信 、即 时通 信
工具 和微 博 等 新媒 体 的 崛起 . 网络 谣 言 传播 呈 激 增之 势 。放 眼世界 。 网络谣 言 危 害 已成 为具 有共 性 的社会 问题 。 美 国 网络 曾热 传 奥 巴 马 并 非 美 国
日本 已悄 然 普 及 。韩 国 在 2 0 0 5年 开 始
实 施 网络 实 名 制 . 网民 在 建 立 、访 问
健 全 . 因 此 .明 确 的 法 律 法 规 是 司 法
XI N CU N CH UA N M EI
事 件 .不 仅 仅 会 影 响 公 民 和 机 构 的名 誉 及 利 益 .还 可 能 会 威 胁 到 地 区 性 或 国 家 性 的 公 共 安 全 与 稳 定 在 公 共 危 机 事 件 中 .谣 言 传 播 。主 要 还 是 源 于 相 关 重 要 信 息公 开 不 及 时 、发 布 渠 道 不通 畅 要 主 动 公 开 信 息 谣 言 止 于 真
国外应对和处置网络谣言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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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应对和处置网络谣言的做法俄罗斯(1)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理网络谣言。
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领域的政策研究和法律规范的制定,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
2011年5月,莫斯科市政府率先颁布地方性法规,赋予安全局、内务局等强力部门更大权力,以加强对新兴媒体的监管力度。
(2)严格各项监管机制,加大对网络造谣者的惩处力度。
为保护俄网民免受不良信息的侵害,俄政府规定,其境内所有网站都有迅速清理非法信息的义务。
如果执法部门发现非法信息,将立即通知有关网站予以删除,如该网站拒绝配合,执法部门将发出警告。
两次警告无效后,执法机关将通过法律程序关闭该网站。
(3)重视与网民沟通交流,加强政府在网络中的存在和影响。
据全俄舆论调查中心的数据显示,接近半数的俄网民更相信社交网站传播的消息,而不相信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信息。
为改变这种状况,近年来,俄领导人开始重视通过网络与民众沟通交流,以拉近政府与网民间的距离。
(4)着力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网民的教育与引导。
2010年底,俄国家杜马通过了《保护青少年免受对其健康和发展有害的信息干扰法》。
根据该法,俄司法机关开始对互联网站分级,要求俄境内所有网吧从2011年9月1日起强制安装旨在防止未成年人接触有害信息的过滤系统,同时建议有孩子的家庭也安装该系统。
(5)以网络互动平台为监管重点,强化对新兴媒体的控制。
俄有关部门将网络互动平台作为重点,对网民留言、论坛网贴实行24小时严格监控,并借助技术手段及时甄别。
此外,为加强对国际新兴媒体的监控,俄政府采取了直接参股的方式。
如俄著名投资公司DST通过不断增持,目前已拥有“脸谱”10%的股份,成为其最大的股东之一。
德国(1)完善互联网法规体系。
自1997年起,德国在《民法典》和《刑法典》框架内逐步建立了涵盖11类法律的互联网法规体系,以规范互联网秩序。
在专项立法方面,德国《信息自由和传播服务法》规定,一是授权内政部设置网络警察监控危害性内容的传播,二是明确网络服务业者对非法内容传播负有法律责任,三是将对儿童有害的网络信息定为非法。
境外媒体管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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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媒体管控方案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媒体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中,政府则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境外媒体进行严格的管控,以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境外媒体管控方案。
1. 审查和过滤很多国家的政府在境外媒体管控中,采取了审查和过滤的手段。
这些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审查机构建立专门的审查机构,负责审核和监管境外媒体在该国的报道内容。
这些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识别并过滤掉敏感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罚等。
•制定规定在境外媒体管控中,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包括内容审查的标准和程序以及对违反规定的境外媒体的惩罚措施等。
•过滤敏感内容政府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和利益,制定出特定的“禁忌话题”,并在这些话题涉及的境外媒体报道中,通过严格的审核和过滤,删除或禁止发布敏感内容。
2. 对记者身份和行动的限制除了审查和过滤,很多国家还对境外媒体的记者身份和行动进行了限制。
这些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记者的签证申请政府可以通过审查记者的签证申请,限制申请人的身份或拒绝申请人进入该国。
•监控记者的活动政府可以对进入该国的境外记者进行监控,对其进行跟踪和拘留,以防止其报道敏感信息。
•阻止记者的采访和报道政府可以对境外记者的采访和报道进行限制或阻止。
例如,政府可以禁止境外记者在特定地区进行采访,或阻止境外记者采访某些敏感领域的专家和人士等。
3. 对境外媒体的惩罚措施除了对内容和记者的限制外,政府还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境外媒体采取一些惩罚措施。
这些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罚款和没收收益政府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境外媒体进行罚款,同时,如果该媒体从相关报道中获得了经济利益,这些利益也可能被政府没收。
•取消记者资格政府可以通过取消记者资格的方式,阻止境外媒体继续在该国报道事件或活动。
•开除员工政府可以通过开除境外媒体在该国的员工来惩罚违反规定的媒体。
4. 境外媒体管控的影响境外媒体管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影响到新闻自由和媒体多样性境外媒体管控的实施,往往会给报道真相的媒体和记者带来巨大的压力,进而影响新闻自由和媒体多样性。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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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作者:钱彩平来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06期摘要:网络自媒体时代下的媒介赋权、自主议程设置和多主体间的复杂利益关系博弈使得現行网络媒介发展和舆情演化呈现崭新态势。
西方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治理,并在治理范式变迁中日益形成原初性治理经验。
尽管治理的思路、理念和逻辑、范式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和特色,但贯穿其中的治理路径大体形成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模式、政府主导的监管治理模式、网络自治型治理模式三种。
总结凝练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的特色模式与典型经验,对创新开展现行网络场域的媒介治理和舆情综合治理体系的科学构建大有裨益。
关键词:网络治理;舆情治理;协同治理;监管治理;网络自治中图分类号:D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9)06-0043-07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及其新媒介技术的融合创新应用,网络媒介平台释放的公众情感、态度和观点表达日趋多元多样,特别是在网络社交媒体环境下,网络舆情呈现的交互性、自主性、突发性和多元性等特点,使得网络舆情节点识别、扩散模式及其公共治理日益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
从We Are Social和Hootsuite联合发布的2019年数字报告看,全球人口数76.76亿人,其中手机用户51.1亿人,网民43.9亿人,有34.8亿人活跃在社交媒体上[1]。
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看,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2]。
无论是从全球视域看,还是基于中国网络实践,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实践应用在创设互动交往、媒介分享和参政议政、自主议程设置的同时,也给公共生活秩序和网络公共安全带来全新挑战。
特别是现行线上线下多因素不断激发并持续引爆公众眼球的网络舆情事件,网民基于权益诉求表达引发的网络媒介无序化“闹大”动员和舆情极化示范效应,日益突破道德伦理秩序的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网络戾气等行为,给现行的网络媒介公共治理带来全新危机。
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国外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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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国外治理模式-人力资源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国外治理模式张国峰华北电力大学摘要:现阶段我国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的行为习惯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就促进了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出现和发展。
互联网的匿名性、社会信息不对称以及网络舆情的衍生效应产生了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特点。
同时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双刃剑作用、网络舆情可能引发破坏性群体事件以及科学治理网络舆情对社会环境的作用,使得治理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具有了必要性。
根据公共治理理论等舆情治理理论,国外各国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如美国、韩国以及新加坡等国。
根据对国外治理模式的分析与总结,得到了我国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的可借鉴经验并形成自己的治理模式。
关键词: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治理一、国外治理模式及其启示1.美国的“技术和立法先行”治理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治理,美国主要依托了互联网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两方面来实现。
“9·11”事件以来,美国政府加强国土安全程度,其中重要一点就是网络安全。
由此可见美国对网络监管的重视程度。
美国作为互联网技术最发达同时强调公民自由的地方之一,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来实现对网络环境的治理,其治理模式可以归结为“政府与社会协调监管”。
该模式的主要治理特点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加强互联网的相关联的立法。
美国政府投入前所未有的力量建立了网战司令部,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联合美国中情局,使得政府可以合法的对美国公民的私生活进行监控。
此外,美国历史上推出了许多部法律,来实现对互联网的管理。
最早可以追溯到1934年《通信法》。
第二,运用技术方式实现互联网管理。
其中主要的技术手段有:内容分级管理、中小学管理以及网络安全技术研究。
美国的互联网技术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这是得到世界公认的共识。
第三,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相互协调。
美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中政府与社会协调管理主要体现在美国成立的许多网络行业组织,从政府和普通公民两方面来实现治理。
网络言论监控措施
![网络言论监控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d84aa80c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bb.png)
网络言论监控措施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重要平台之一。
然而,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也使得其中存在着一些负面问题,如网络谣言、恶意言论等。
为了保障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各国纷纷采取了网络言论监控措施。
本文将从政策法律、技术手段和社会教育三个层面展开,探讨网络言论监控的相关措施。
一、政策法律层面1. 制定网络言论监管法律法规网络言论监管建立在法制基础上,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网络言论的范畴,规定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能够约束网络言论行为,维护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
2. 落实网络言论平台责任针对网络言论平台,在法律层面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具体措施包括:要求平台对用户发布的言论审核、记录相关信息,加强对不良言论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删除违规言论等,以确保网络言论不影响社会稳定。
3. 打击网络谣言和恶意言论网络谣言和恶意言论的传播常常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需要通过政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打击。
对散播谣言的个人或组织追责,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发布谣言辟谣,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修复。
二、技术手段层面1. 预警系统的建设针对网络言论监控,可以使用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等技术,构建网络言论的预警系统。
通过对网络言论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言论,保护网络空间的安全。
2. 智能过滤技术的应用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开发智能过滤系统,对网络言论进行自动过滤和审核。
该技术能够准确识别具有攻击性、辱骂性、不实性等特点的言论,防范网络暴力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3. 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分析能够对海量的网络言论进行分析,挖掘出其中的规律和特点。
通过对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可以更好地了解网络言论的动态及其发展趋势,从而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
三、社会教育层面1. 提高网络素养提高群众的网络素养是预防不良言论和恶意言论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人们对网络言论的辨别能力,可以降低误信谣言和恶意信息的风险。
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 典型经验与现实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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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自律机制完善
国外互联网企业普遍建立了完善的自律机制,通过自我审查和过滤,确保所 发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例如,脸书、谷歌等大型互联网公司 制定了严格的自律规定,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及时删除涉及色情、 暴力、恐怖等不良内容。这些企业的自律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政府的监管压 力,同时也提升了网络空间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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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网络舆情治理特色模式 典 型经验与现实启示
目录
01 一、国外网络舆情治 理特色模式
03
三、国外网络舆情治 理的现实启示
02
二、国外网络舆情治 理典型经验
04 参考内容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公众表达意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 要平台。然而,网络舆情的无序和失控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 国外一些国家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国外网络舆情治理典型经验
1、法律法规体系健全
国外在网络舆情治理方面普遍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治理工作提供 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例如,美国制定了《数字千年版权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 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了全面规范。德国则颁布了《信息自由 法》《数据保护法》等法律,确保公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法规既 保护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又有效地遏制了不良信息的传播。
我国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国性的网络舆情挑战,推 动全球互联网治理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国外网络舆情规制经验告诉我们,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技 术手段应用、加强教育和宣传、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以及注重国际合作是有效管 理和引导网络舆情的关键。我们应该在学习和借鉴这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 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我国的网络舆情规制体系,以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和社会 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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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外如何对付网络谣言?
“总统遇刺”谣言出现后,美国相关部门马上发布奥巴马活动图片,让谣言不攻自破。
不乏粉丝和追随者的网络红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拘。
在互联网环境更为成熟的美国,网络谣言是否也能够兴风作浪?美国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在社交网站推特上,谣言可能更易被转发或受到关注。
“网络谣言”的危害对于包括互联网在内的许多行业来说几乎是致命性的,对此,各国都在加紧制定法律法规,想办法制止网络谣言的传播。
美国相关法律法规130项,监督机构繁多
在大多数国家,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的言论无所约束。
一旦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就应受到法律严惩。
在治理网络谣言问题上,美国毫不手软。
美国治理网络谣言的措施可分为立法、管理和技术三个层面。
在立法方面,美国先后通过《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等130项法律法规,规范互联网传播内容,并逐渐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对包括传播网络谣言危害国家核心利益、煽动诱导犯罪、损毁他人名誉、侵犯隐私、色情侵扰等行为追究责任,严加惩治。
美国国防部、国土安全部、联邦调查局等部门均设有网络安全监管机构。
奥巴马担任总统后,成立了白宫网络安全办公室。
美国联邦政府多个部门则通过设立社交网络监控中心等措施,对网络论坛、博客、留言板等进行常规监控。
据《北京晚报》报道
日本匿名不等于放任
日本政府目前虽然没有实行网络实名制,但对于网上各种有害信息并没有放任不管。
日本2002年就开始实施《提供商责任限制法》。
根据这部法律,若网页或BBS 上传播的信息对他人名誉等造成了侵害,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公开信息发布者的名称、住址、电子邮件地址及相关IP地址。
根据日本2004年10月
修订的一部法律,如果网上传播的信息造成重大人权侵害,法务省相关机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删除这些信息。
针对如何处理BBS等刊登的集体自杀信息,日本4个电气通信业团体2005年10月也通过了一项行动指南,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在警方要求公开自杀预告信息发布者的姓名、住址等资料时应遵循的原则和应履行的手续。
正是因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日本网络上虽然匿名用户占主流,但网络空间仍然比较有序。
据新华社
韩国定期进行集中治理
随着网络的高度普及以及社交网站的风靡,网络谣言成为困扰韩国政府的一大难题。
从2008年开始,韩国警方开始对网络传闻和恶意回帖定期进行集中治理,对经常性、恶意性回帖发布者实施拘捕调查。
调查对象为以下几类:曾经针对个人或集体散布谣言者,恶意回帖者,通过通知栏、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进行胁迫、造成恐慌和不安的网民等等。
欧洲设立举报热线,法律更具体
据西班牙媒体报道,近年该国“互联网观察”网站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西班牙是世界上第一大网络谣言生产国。
在报告所分析的100个谣言中,有70%出自西班牙,谣言大多是通过电子邮件传播。
面对来势汹汹的网上谣言,欧盟采取的是对网络和内容分别监管的原则。
在对内容的监管上,欧盟设立了“欧盟网络热线”。
公众可以通过热线举报非法内容,热线再将收集的信息报告给各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目前,“欧盟网络热线”已经覆盖了24个欧盟国家,并实现了资源数据的共享。
在此基础上,欧洲国家大都通过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惩治网络谣言。
德国法律规定,在网上传播恶意言论、谣言等都属于非法。
瑞典相关法律规定,互联网服
务提供商和论坛版主必须监测、封存并消除涉及造谣、诽谤、煽动的内容,否则要负刑事责任。
在英国,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在法律上要对托管服务器上的内容负责。
法国在打击网络谣言的同时,广泛开展网络文明教育。
法国教育部向教育系统推荐使用含有内容过滤功能的服务器,免费提供内容过滤软件,设立专人监控的校园网。
据《世界新闻报》报道
案例解析1.网络谣言逼死15岁少女
对策:力推实名制加强网络管理
2010年,年仅15岁的美国马里兰州少女菲比·普林斯因遭受网络谣言中伤而自杀身亡。
此前,普林斯的同学曾在脸谱等社交网站上散布大量谣言,并对她进行了长达数月的人身攻击。
事件发生后,散布谣言的学生受到处罚,脸谱也开始力推实名制加强网络管理。
2.“奥巴马遇刺有生命危险”
对策:不迷信删帖子,尽快破解流言
“奥巴马遇刺,两处枪伤,足以致命。
”2008年7月4日凌晨2时左右,一个名为“福克斯政治新闻”的微博账号发布了这条惊人的消息。
据悉,福克斯新闻网通常经由名为“福克斯政治新闻”的微博账号发布政治类新闻,在网络上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权威性。
因此这条总统遇刺的爆炸性新闻迅速引来上千名网友围观。
谣言产生后,美国有关部门迅速行动。
两小时后,美国特勤处清理了消息源,福克斯新闻台当天夺回了被黑客入侵的“舆论阵地”。
白宫迅速作出了回应,发布了关于奥巴马的一系列即时报道。
消息迅速出现在各网站首页,谣言不攻自破。
一般情况下,对于满天飞的谣言,美国网络安保部门不会用简单的“删帖”来解决。
因为“删帖”不仅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同时也没有那个必要。
从“总统遇刺”谣言可见,美国对网络谣言的管理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要击退网络谣言,尽快披露真相似乎效果更好。
据《世界新闻报》、《北京晚报》报道
专家观点
法律莫成为治理网络谣言的短腿
近年来,微博的悄然走红,给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插上了“加速器”,穿上了“隐形的外衣”。
当下决心动用法律手段来惩治愈演愈烈的网络造谣行为时,却发现存在着一些司法障碍,诸如制裁谣言的罪名体系滞后、网络造谣的入罪标准、刑事制裁与行政防控的结合难题等。
正在参与一个治理网络谣言课题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龙凤钊认为,治理网络谣言一方面要强调法律,另一方面也要网民言行自律,提高网民和网络运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治理网络谣言,龙凤钊用防、禁、管、导四个字进行了概括。
他说,预防、禁止、管理、引导是治理网络谣言的重要方面,由于目前造谣、传谣的违法成本过低,并且大量网络造谣行为在事后没有能够进入到司法程序中进行查处和制裁,无法对网络造谣、传谣者形成有力的威慑。
网络谣言具有很大的迷惑性,除了引发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还有可能对特定群体或者特定行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即使辟谣之后仍然难以解除危害。
龙凤钊说,在网络谣言治理过程当中,首先面临刑法规定上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多指实体行为,对于网络谣言这一虚拟行为,应出台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界定。
据新华社
数字
32%
32%的美国青少年曾有过被人在网上散布谣言、未经允许公布私人电子邮件、收到威胁性信息、未经允许上传令人难堪的照片等经历。
1130万
2006年美国一女子因在网上被另一名女子称为“骗子”、“行骗大师”且持续时
间达十个月之久,于是起诉对方诽谤罪,获赔1130万美元。
130
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
70%
据西班牙的调查,西班牙是世界上第一大网络谣言生产国。
在报告所分析的100个谣言中,有70%出自西班牙。
各国要点
●新加坡
媒体发展管理局适时查处谣言,直至以诽谤罪起诉。
●美国
130项法律、法规规制网络传播内容。
●印度
散布虚假、欺诈信息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英国
在社区设立谣言控制中心或咨询中心,破解流言。
●西班牙
培训“抵制谣言代理人”,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
●韩国
《电子通讯基本法》严惩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信息散播者。
●日本
总务省通过行业协会发布防止谣言传播指令。
●澳大利亚
网络服务提供商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
●法国
网民和记者成立辟谣网站,提供真实信息。
据《人民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