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非法经营罪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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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法经营罪之认定-刑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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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法经营罪之认定-刑法论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主体已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一性、局限性转变为层次复杂、内涵交错、队伍庞大并呈继续扩展的状态,名目繁多的企业名称,类别众多的经营种类,涉及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等诸多方面,市场经济可谓呈现一派繁荣景象。

为了改善和加强对不断发展、变迁的市场的监督管理,国家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针对性地规范市场行为,但是,政策法律的滞后这一国际性、历史性因素,始终是一个“顽疾”,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仍然渐进式地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出现并呈现蔓延之势,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侵害了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何有效地打击非法经营犯罪,进一步巩固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始终是执法机关特别是公安经侦部门面临的挑战和现实课题。

准确把握现有的法律、事实证据,是认定非法经营罪的关键所在,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就为何认定非法经营罪作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一起颇具争议的非法经营案我国刑法规定“罪名法定”的原则,只要具备非法经营犯罪的法律特征和构成的必备要件,就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犯罪,这个不难理解,难点在于具体理解和适用刑法条文时的尺度把握上分歧较大,现实问题是:由于对非法经营罪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执法指导思想与立法精神、立法原意存在一定的差异,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仅仅停留在刑法条文和追诉标准的概括性表象限定上,具体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一直存在模糊性,主要表现在公、检、法思想不统一、认识不统一、对证据规格的要求认知不统一,影响了侦办人员在现有事实证据与法律规范对接中对成案的确认度,导致办案质量不高。

加强对非法经营罪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为侦办案件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避免因法律“盲点”而导致执法工作的被动、无奈,就成为摆在理论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课题和任务。

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

非法经营罪如何认定情节严重认定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注意事项市场经济既是自由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判断非法经营罪应当注意如下问题:1、非法经营的非法性必须是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非法经营的非法性是指违反国家规定。

这个“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非法经营罪违反的国家规定是指国家关于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买卖物品的规定,国家关于进出口许可、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许可、批准的规定,所以不是指违反一般的关于经营的法规。

无照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本身并不是非法经营,只有当无照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是需要行政许可才能经营时,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经营行为。

2、其他非法经营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明文规定认定。

根据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的基本原则,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明文规定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司法解释关于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的规定,应当受到“禁止适用事后法”原则的限制,否则,非法经营罪的范围将会被随意扩大。

法律条例3、2013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文规定的两种犯罪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食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销售的非食品原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罪定罪及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定罪及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定罪及量刑标准非法经营罪定罪及量刑标准非法经营罪如何定罪量刑?(一)如何定罪1、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本罪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二)如何量刑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非法经营食盐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

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10吨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2吨,刑期增加六个月。

2、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非法经营食盐50吨,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25吨的,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0吨,刑期增加一年。

3、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单位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量刑。

4、升格量刑特别规定惯犯、利用委托代销食盐身份非法经营,依照前述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有期徒刑的,重处10%。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

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与定罪标准非法经营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没有取得相应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经营的定罪与处罚是一项重要且敏感的问题。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非法经营,以及如何确定非法经营的定罪标准呢?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无照经营: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虚假广告: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手段进行经营活动,误导消费者。

3.侵犯知识产权: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他人知识产权产品,或者伪造他人知识产权标识等。

4.偷税漏税:故意隐瞒、转移、骗取税款,逃避缴纳税费。

5.非法销售: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权商品等。

以上仅是非法经营的一些常见案例,而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非法经营的定罪标准对于非法经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定罪及处罚标准,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行为主体和行为客体首先要确定犯罪行为的主体,即谁从事了非法经营活动。

同时也要考虑非法经营的客体是什么,即经营的内容是什么。

2. 罪名和构成要件针对不同的非法经营情形,在法律上会涉及到不同的罪名,如非法经营、偷税漏税、侵犯知识产权等。

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满足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包括客观方面(行为、结果)和主观方面(故意、过失等)。

3. 社会危害程度针对非法经营行为的危害程度也是判定定罪标准的重要因素。

如果该行为对社会、市场、消费者造成了较大损失或严重影响,通常会从严处理。

4. 情节和后果要考虑非法经营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如果经营行为给他人或社会带来了重大损失,往往会被视为重罪。

5. 是否具有“非法经营”构成最重要的是要确定所涉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

需要明确相关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资格、资质要求,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经营行为等。

总结非法经营的定罪标准并非一成不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考虑行为主体、行为客体、罪名、社会危害程度、情节后果等因素。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经济犯罪,其犯罪行为主要指在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批准证等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

针对这一类犯罪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一定的立案标准,以便司法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打击和制裁。

首先,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二是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具体来说,违法经营行为必须是在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批准证等情况下,擅自开展经营活动,例如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经税务部门领取税务登记证等。

此外,该行为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即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其次,针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在认定犯罪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从事的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仍然故意进行经营活动。

其次是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即行为人的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证、批准证等证照。

最后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该非法经营行为对社会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危害。

除此之外,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还应当注意对证据的充分收集和审查。

在立案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当充分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财务账目、涉案物品等,以便对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认定。

同时,还应当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以及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方面。

在认定犯罪行为时,司法机关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和社会危害性等因素。

同时,在立案过程中,还应当对证据进行充分的收集和审查,以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客观、全面的认定。

希望广大经营者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非法经营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量刑标准非法经营是指非法经营行为的主体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针对非法经营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主要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非法经营罪是指国家对经营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的、规定需办理注册登记的法定经营者,由于没有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许可证件,或者以假证件或者假地址等手段骗取注销登记的,经法律认定的违法行为。

一般情况下,非法经营罪是指具备下列特征的行为:没有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经营者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件,或使用虚假材料进行经营;从事经营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定经营者;其经营行为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危害。

我国《刑法》对非法经营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对于涉嫌非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其危害程度和情节严重性,一般按照不同情节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种等级,作出相应的定罪量刑标准。

•轻微情节:一般系指违反规定、属于轻微违法的非法经营行为。

如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续签等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轻微情节可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处于较为宽松的刑罚范围。

•一般情节:指违法情节较为明显,危害较为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

如伪造证件、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经营许可等情况。

一般情节可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严重情节:指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生态环境等的情况。

如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

严重情节的非法经营行为可以被判处较重的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等刑罚。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酌情考虑处罚的轻重。

一般来说,对于首次犯罪、未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非法经营行为,法院可能会采取从轻处罚的原则。

而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多次犯罪或利用非法经营牟取巨额利润的情况,可能会判处较重的刑罚。

总的来说,非法经营罪是对那些利用非法手段从事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制裁和惩处的司法手段。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经济犯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法规,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那么,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法经营行为的客观方面。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首先要考虑的是非法经营行为的客观方面。

也就是说,需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

这包括了非法经营的对象、方式、手段、时间、地点等方面的证据。

只有在客观方面的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够依法立案。

二、非法经营行为的主观方面。

除了客观方面的证据外,还需要考虑非法经营行为的主观方面。

也就是说,需要证明被告人的非法经营行为是故意的、主观上存在非法经营的故意。

只有在主观方面的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够依法立案。

三、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除了考虑非法经营行为的客观和主观方面外,还需要考虑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也就是说,需要证明被告人的非法经营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只有在社会危害性方面的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够依法立案。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需要考虑非法经营行为的客观和主观方面,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

只有在这些方面的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够依法立案。

总之,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需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证据充分、审查严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个人非法经营怎么定罪

个人非法经营怎么定罪

个人非法经营怎么定罪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非法经营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的秩序和正常运行。

对于个人非法经营,法律也有相关规定和处罚。

那么,个人非法经营如何被定罪呢?一、非法经营的界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指的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个人以非法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或登记、违法经营并且达到一定规模、危害较为严重,就属于非法经营。

二、构成非法经营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个人未经依法设立登记,擅自从事经营活动;2.个人经营活动以非法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3.个人经营活动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4.个人进行欺诈、强迫等手段从事经营活动;三、个人非法经营定罪量刑对于个人非法经营,我国的法律有明确的量刑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定罪量刑方面,通常会根据以下几点进行考量:1.非法经营的时间长短;2.经营活动所涉及的金额和范围;3.是否使用欺诈手段进行非法经营;4.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行为;5.是否主动放弃非法经营并积极赔偿的态度。

四、案例分析以某个体小作坊为例,因未经营许可,违法生产销售问题化妆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经权威部门查实属实,该个人就可能被定为非法经营罪。

该案中涉及的违法行为涉及多方面,情节比较严重,根据考量因素,此类情况下该个人可能会被定罪并处以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五、结论在我国,对于个人非法经营,法律是严格规定,并对其进行量刑处理。

个人在经营过程中务必遵守法律法规,遵纪守法。

如有违法行为,应及时停止,并积极主动纠正错误,避免触犯法律的底线。

非法经营将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损失远远大于所谓的经济利益。

刑法中的非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罪

刑法中的非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罪

刑法中的非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罪在刑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以非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罪为主题,探讨其定义、特点、危害以及法律对其的打击方式。

一、非法经营的定义与特点非法经营是指在没有合法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违法性:非法经营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有效的经营资质和手续。

2. 营利性:非法经营的目的是为了牟取经济利益,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润,往往存在各种违法行为。

3. 隐匿性:非法经营往往选择在地下、黑市等隐蔽场所开展,并采取隐瞒真实身份、偷逃税款、变相违法等手段。

二、非法经营的危害非法经营行为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和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2. 危害消费者权益:非法经营产品质量通常难以保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给消费者造成财产和人身安全上的风险。

3. 腐蚀社会道德:非法经营行为往往伴随着欺诈、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容易败坏社会风气,破坏社会道德。

4. 损失国家财税收入:非法经营往往通过偷逃税款等手段规避纳税义务,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财税利益。

三、非法经营罪的司法实践为了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并对其进行了法律制裁。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有无违法经营行为、营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等方面。

根据具体情况,非法经营罪可分为一般非法经营罪和严重非法经营罪。

1. 一般非法经营罪:主要指违法不严重、危害较小的非法经营行为。

犯罪分子在一定周期内非法经营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其他社会危害相对较小的情形下,可认定为一般非法经营罪。

2. 严重非法经营罪:主要是指违法性较严重、危害较大的非法经营行为。

犯罪分子以非法经营为目的从事贩卖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销售的案情下,或涉及走私、贩毒、制售假药等情形,可认定为严重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是非常严厉的。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非法经营,以及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在我国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主要的立案标准:1. 经营行为需违反法律规定要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经营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举例来说,未经审批擅自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未经许可从事某些行业等行为都可能构成非法经营。

此外,涉及走私、走私普通货物、未经许可销售进口产品等行为也都属于非法经营范畴。

2. 公开、明显的经营行为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还包括行为必须是公开、明显的。

也就是说,该经营活动并非隐蔽进行,而是公开进行的违法经营。

这种明显性是起诉非法经营者的重要标准之一,通过公开的行为来证明其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是必要的。

3. 存在明显的违法目的和主观故意在确定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时,还需要考虑非法经营者是否具有明显的违法目的和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不是出于无心之失、碰巧而违法经营,而是故意地、有目的地进行了这种经营活动。

只有具备明显的违法目的和主观故意,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

4. 经营行为对社会造成危害或影响最后,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还需要考虑该经营行为是否对社会造成了危害或者影响。

如果非法经营行为只是个别的行为,对社会的影响非常有限,那么立案的可能性就会相应降低。

但如果非法经营行为对公共利益、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那么立案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公开、明显的经营活动、具备明显的违法目的和主观故意、以及对社会造成危害或影响。

只有当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时,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被立案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和企业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环境。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经济犯罪,是指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营利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我国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非法经营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性。

也就是说,非法经营罪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经济犯罪行为。

这种经济性表现为非法经营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或者通过非法经营活动给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因此,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立案,需要充分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即非法经营者的行为是以牟取利益为目的的。

其次,非法经营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

具体来说,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需要证明非法经营者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即非法经营所得的利益或者给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的损失达到一定数额。

再次,非法经营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经营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更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因此,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需要充分证明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即非法经营行为给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非法经营行为必须有明确的主体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一种主观故意犯罪,必须具备明确的主体行为。

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须是以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需要充分证明其具备一定的经济性、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具备明确的主体行为。

只有在这些条件齐备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认定非法经营罪成立,对非法经营者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加强对非法经营行为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判定标准

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判定标准

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判定标准刑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而非法经营罪也是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罪名,通常用于打击违规行为,保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非法经营罪的判定标准常常让人头疼,因为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案例判决。

本文将分析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判定标准,并探讨其中的关键要素。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非法经营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非法,以经营为手段,进行违规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

关键词包括非法占有、明知非法、经营手段、违规活动和扰乱市场秩序。

首先,非法占有是非法经营罪的核心要素之一。

非法占有是指以违法手段获取财产或非法支配他人财产的行为。

它涉及到非法获取利益的主观意图和实际行为,例如通过偷窃、抢劫、诈骗等方式获取财产。

在非法经营罪中,非法占有通常表现为通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方式获得财富。

然后是“明知非法”。

明知非法是指犯罪主体明确知晓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但仍然故意进行的行为。

这意味着非法经营罪的肇事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主观故意,并且明确知道自己的经营行为是非法的。

只有在满足“明知非法”这一要素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个要素是以经营为手段。

这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利用经营的方式来实施非法活动。

例如,在商品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中,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经营,例如造假、虚构交易、偷逃税等手段。

以经营为手段是非法经营罪的实质特征之一,它诠释了非法经营罪行的实质。

此外,违规活动和扰乱市场秩序也是非法经营罪的重要特征。

违规活动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例如运营未经授权的产品、违法销售药物等。

这些行为都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

因此,只有在违规活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下,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综上所述,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判定标准涉及到非法占有、明知非法、以经营为手段、违规活动和扰乱市场秩序这几个关键要素。

非法经营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立案标准非法经营是指未经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经营行为,司法机关将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立案调查,下面将详细介绍非法经营立案的标准。

首先,非法经营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营行为、经营方式、经营对象、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期限等。

对于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是指未经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包括非法开设企业、非法经营业务、非法销售产品等。

经营方式主要是指通过哪种方式进行经营活动,包括线上线下经营、直接经营或者委托经营等。

经营对象主要是指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对象,包括商品、服务等。

经营地点主要是指经营活动的场所,包括实体店铺、网上平台等。

经营规模主要是指经营活动的规模大小,包括经营资金、人员规模等。

经营期限主要是指经营活动的时间长短,包括经营起止时间等。

其次,对于非法经营行为,司法机关在立案调查时,将根据以上标准进行综合评估。

首先,将对经营行为进行核实,包括对经营方式、经营对象、经营地点、经营规模、经营期限等进行调查取证。

其次,将对非法经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包括对消费者权益、市场秩序、行业竞争等方面进行分析。

最后,将根据法律法规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定性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对于非法经营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和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进行立案调查的重要依据,对于非法经营行为,将严肃查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希望广大市民和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经济犯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那么,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要符合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的立案标准,就是必须具备非法经营的行为。

非法经营行为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经营资质或者未依法登记注册,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

这种行为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持续性和规模性。

在具体案件中,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立案侦查时,需要查清被告人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以上要求。

其次,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的立案标准,是指必须具备犯罪分子的主观故意。

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明知自己的经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然坚持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具有明显的违法故意。

因此,在立案侦查时,需要查清被告人是否存在故意经营的主观意图,这也是非法经营罪成立的重要条件之一。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非法经营罪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经营行为如果对社会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那么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立案侦查时,需要充分调查被告人的经营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扰乱程度。

最后,还需要考虑到非法经营行为的情节和后果。

在立案侦查时,需要全面了解被告人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后果,包括违法所得的数额、非法经营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等。

这些情节和后果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定罪量刑。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客观方面的非法经营行为、主观方面的犯罪分子的故意、社会危害性以及非法经营行为的具体情节和后果。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犯罪行为。

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需要充分考虑以上各项因素,确保依法公正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一些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界定。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呢?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首先,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非法经营的客观行为,二是非法经营的主观故意。

就客观行为而言,非法经营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商品、服务或者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国家对经营行为的管理制度、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等。

而对于主观故意,则是指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仍然故意进行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是对违法经营的结果表示认可。

其次,非法经营罪的客观行为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照经营;二是以欺诈手段进行经营活动;三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四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进行经营活动;五是借助网络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等。

这些行为都属于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客观定罪标准。

再次,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故意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结果的预见和认识,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但仍然故意进行违法经营活动,或者是对违法经营的结果表示认可。

这种主观故意是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犯罪的重要标志。

最后,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的形成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经过了充分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检验。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也是逐渐明晰和完善的,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加强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两个方面,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行为,而主观故意则表现为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行为的预见和认识。

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的形成经过了充分的实践检验,是在不断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的。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立案标准规定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立案标准规定

非法经营怎么定罪立案标准规定非法经营在我国司法体系中一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对于非法经营行为如何定罪和立案标准的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对非法经营定罪立案标准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在我国刑法中,对非法经营行为的定罪标准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侵占、非法集资、非法出版、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等活动,其定罪和量刑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着清晰的规定。

二、定罪标准非法经营行为定罪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法律规定:对于非法经营行为,首要的是要违反法律规定。

只有当某项经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2.主观故意:非法经营罪是一种故意犯罪,犯罪主体必须具备明确的非法经营目的和故意行为。

3.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非法经营活动必须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才能构成犯罪。

这一数量和规模的标准在实践中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要求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或者涉及较广的范围。

4.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非法经营行为必须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才能构成犯罪。

对于影响较小或者非法行为影响有限的情况,一般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三、立案标准对于非法经营行为的立案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证据确凿:立案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非法经营行为属实,证据来源清晰可靠。

2.依法程序:立案过程必须依法程序进行,包括合法的调查审查手续和被告人的辩护权。

3.依法权限:立案必须由执法机关具有立案权限的人员审查,符合法律规定。

4.法定条件:被告人的非法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定罪标准。

四、结论非法经营定罪立案标准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犯罪案件时的重要依据,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相关的标准和程序,对于规范司法办案,保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信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会受到有效的打击,社会秩序会更加稳定和有序。

非法经营罪刑法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

非法经营罪刑法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

非法经营罪刑法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非法经营罪是我国刑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罪名,旨在打击和惩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该罪名在刑法中的设立,意在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非法经营罪的法律界定、违法经营行为的种类以及罪责刑罚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非法经营罪的法律界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无照或者超范围经营,且危害较为严重的行为,是对非法经营行为的定性。

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有组织的非法经营活动,或者在经营、管理范围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共同出资、合伙、入股、发起设立企业等情况。

非法经营罪还具备以下特点: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即非法经营行为会给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带来严重损害;二是客观要件为主要构成要件,即主观方面的因素不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必备条件。

二、违法经营行为的种类非法经营行为种类繁多,下面将重点介绍几种常见的行为。

1. 无牌照营业:某些行业和业务需要事先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和颁发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如餐饮、教育、医疗等行业。

没有合法的执照,却进行相关业务的经营行为就构成无牌照营业,属于非法经营罪的范畴。

2. 超范围经营:某些企业、个人在经营活动中超越自身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行为,例如,矿山企业擅自从事建筑业务,或者餐馆经营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售卖药物等。

这些行为都属于超范围经营,也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3. 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以虚构的投资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募集资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非法获得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民众参与,造成社会不稳定。

三、罪责刑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 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能力人,即年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

精神病人、智力障碍者以及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规定,在未取得法定经营资格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活动,或者取得法定经营资格后,在规定的范围以外开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并对其定罪量刑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将从定罪构成、刑事责任和量刑标准三个方面来详细讨论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一、定罪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构成需要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实施经营活动;(2)未经法定手续;(3)情节严重;(4)扰乱市场秩序。

对于非法经营罪定罪的第一个条件,即实施经营活动的要求,应是有明确的行为表现。

任何非法经营罪被指控人必须具备实际的贸易或者商业活动行为。

所谓非法经营之行为,需要具备某种程度上的工商性质或者商业性质。

此种需求决定了涉及非法经营罪时,无论是否采取商业名义上的行为,行为的实际性、非法性和风险性显然依旧存在。

只有在行为必然关系到经济和商业活动,才构成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个条件是未经法定手续。

这个条件的实现是指在事先获得法定许可或者经过非法篡改、伪造、盗用许可证等方式取得经营许可之外,以不符合规定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

另外,未经法定手续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未经法定有关审批、登记等程序,二是未向主管部门缴纳经营税金等应当缴纳的费用。

这些都会侵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律规定。

第三个条件是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是非法经营罪定罪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即非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较为明显。

这种罪情比较较轻微的非法经营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罪定罪的范围。

而情节严重的标准主要根据非法经营的规模大小来加以判断。

第四个条件是扰乱市场秩序。

假冒伪劣商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捏造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都可认定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这类行为主要通过提供虚假、不合格的产品,以错误的市场信号(包括市场价格、产地等信息)欺骗消费者,最终进而破坏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刑事责任依照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管理经济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运输货物,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如何认定⾮法经营罪⾮法经营罪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为,在实践中⾮法经营罪的情形有很多,⾮法经营罪的犯罪客体⼀般是扰乱社会经营秩序,那么如何认定⾮法经营罪?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如何认定⾮法经营罪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法经营⾏为,是指除刑法第225条第(⼀)⾄(三)项规定以外,其他违反市场准⼊制度,未经许可从事特定物品或者特定⾏业的经营⾏为。

根据刑法第225条(该条已经《刑法修正案》第8条修正)的规定,⾮法经营⾏为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未经许可,”是指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件。

“经营”,是指在⽣产、流通领域的收购、加⼯、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活动。

“专营、专卖物品”,是指法律、⾏政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经营的物品。

“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在⼀定时期实⾏限制性经营的物品。

2.买卖进出⼝许可证、进出⼝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件的⾏为。

国家⿎励发展对外贸易,准许货物与技术的⾃由进出⼝,但属于特殊情形的货物、技术,则限制进⼝或者出⼝。

对限制进⼝或者出⼝的货物,实⾏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对限制进⼝或者出⼝的技术,实⾏许可证管理。

同时,国家还要求进出⼝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

“进出⼝许可证”,是指由国家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出⼝某种货物或技术的证明,是对外贸易经营的有效依据,也是海关对进出⼝货物或者技术查验放⾏的重要依据。

“进出⼝原产地证明”,是指⽤来证明进出⼝货物、技术原产地的有效凭证,是进出⼝国或地区视原产地不同征收差别关税和实施其他进出⼝差别待遇的凭证。

3.⾮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刑法修正案》第8条规定:“刑法第⼆百⼆⼗五条增加⼀项,作为第三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原第三项改为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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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法经营罪之认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主体已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一性、局限性转变为层次复杂、内涵交错、队伍庞大并呈继续扩展的状态,名目繁多的企业名称,类别众多的经营种类,涉及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等诸多方面,市场经济可谓呈现一派繁荣景象。

为了改善和加强对不断发展、变迁的市场的监督管理,国家相继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针对性地规范市场行为,但是,政策法律的滞后这一国际性、历史性因素,始终是一个“顽疾”,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仍然渐进式地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出现并呈现蔓延之势,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侵害了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何有效地打击非法经营犯罪,进一步巩固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公平竞争,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始终是执法机关特别是公安经侦部门面临的挑战和现实课题。

准确把握现有的法律、事实证据,是认定非法经营罪的关键所在,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就为何认定非法经营罪作一些初浅的探讨。

一、一起颇具争议的非法经营案
我国刑法规定“罪名法定”的原则,只要具备非法经营犯罪的法律特征和构成的必备要件,就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犯罪,这个不难理解,难点在于具体理解和适用刑法条文时的尺度把握上分歧较大,现实问题是:由于对非法经营罪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执法指导思想与立法精神、立法原意存在一定的差异,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仅仅停留在
刑法条文和追诉标准的概括性表象限定上,具体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一直存在模糊性,主要表现在公、检、法思想不统一、认识不统一、对证据规格的要求认知不统一,影响了侦办人员在现有事实证据与法律规范对接中对成案的确认度,导致办案质量不高。

加强对非法经营罪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为侦办案件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避免因法律“盲点”而导致执法工作的被动、无奈,就成为摆在理论和实践工作者面前的课题和任务。

2000 年12月,犯罪嫌疑人施某在明知自己无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从山东某地购得听装棉种95箱计2850公斤1140千克,冒充某种子公司销售人员,以每听57 元的价格,销售给我地某镇农技站,销售得币162450元。

该镇农技站将此批棉种销售给棉农,因质量问题导致670户近三千亩棉田减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严重后果,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多次上访,该镇为平息事态,被迫出资70万元补偿棉农。

我局根据该案施某违反国家规定,无照经营、无经营许可证经营,经营数额达到追诉标准,情节严重等犯罪构成要件,以施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对施某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我局请求政法委组织公、检、法专门会办此案,检察机关承办人的意见很明确,施某构成犯罪,但结合刑法条文和种子法的规定,对无营业执照与无经营许可证是否是认定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行政违法行为与犯罪是否有必然联系,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无照经营就是非法经营,是否就是刑法意义上的非法经营,无司
法确认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某些认识上的模糊性。

然而,公、检、法都有同样的认知前提:施某涉嫌犯罪。

这样一起典型的非法经营案,为何侦办过程又如此曲折、艰难?法律制度有待完善的地方?侦办人员主观认识的问题?笔者结合此案,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试作分析。

二、非法经营罪的现行法律界定
非法经营罪是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225 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非法出版扰乱出版管理秩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以及其他所有非法经营活动作了明确具体的应予追诉的数额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判断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关键还是要看是否具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

第一,侵犯的客体
是市场管理秩序。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了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非法获利目的;过失不构成犯罪。

显然,这些都是我们侦办人员应该掌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定,也是我们侦办人员的行为准则。

然而,也是这些过于原则的规定,缺乏实实在在的可操性,给侦办案件工作带来了诸多棘手的不必要的麻烦和若干争议。

三、对非法经营罪的理解与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侦办人员对《刑法》第225 条(一)至(三)项的认识相对比较统一,操作中分歧较小,对第(四)项之规定,不属叙述性罪状,有“口袋罪”之嫌,在认识上争议较大,除目前有明确司法解释的非法传销能够予以认定以外,几乎没有其他具体的执法操作依据和成功的案例。

即便是认识相对统一的款项,也存在一定的分歧。

就施某非法经营案而言,其明知自己无经营资格而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管理秩序,且后果严重,是勿用置疑的,但也有以下几点认识上的分歧值得在研讨中依法确定:
1、对“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通常说来,“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规定、命令等。

为了正确的理解和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相应出台了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能否作为刑事执法的依据,也是
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人认为,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意志具有很高的强制力,是刑事执法的必要依据,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则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可行性、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工作细则和规定,强制力较弱,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只是一般行政违法行为,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不能成为刑事执法的依据。

笔者认为,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和行政违法性是高度一致的。

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只要与上位法没有抵触、能够保障国家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而且向社会大众公布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既然是行政执法的依据,就可以成为刑事执法的依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违反国家规定,同样,违反实体和程序均与上位法精神一致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也是违反国家规定。

施某无工商营业执照非法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江苏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规定,违反了《种子法》的规定,触犯了《刑法》,达到追诉标准,其行为必然就是“违反国家规定”,构成犯罪,就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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