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调解制度主要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的调解制度主要内容
调解制度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它已形成了一个调解体系,主要的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调解组织、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以下是制度网为您提供的。
【中国的调解制度】
(一)调解制度的概念和分类
1、调解制度的概念
调解制度是指经过第三者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
退休公务员的安置,包括安置地点的选择,住房和接受单位的落实,退休经费和其它福利待遇的保障等方面。凡退休后在其工作地点是县级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一般可就地安置。退休安置是国家公务员退休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务员退休后的生活,同时对解除在职国家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安心本职工作,也有一定的意义。
2、调解制度的种类
中国当代的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政权的调解制度,它已形成了一个调解体系,主要的有以下四种:
(1) 人民调解。即民间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
(2) 法院调解。这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是诉讼内调解。对于婚姻案件,诉讼内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至于其他民事案件是否进行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调解不是必经程序。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有同等效力。
(3) 行政调解。它分为两种:
一是基层人民政府,即乡、镇人民政府对一般民间纠纷的调解,这是诉讼外调解。
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些特定民事纠纷或经济纠纷或劳动纠纷等进行的调解,这些都是诉讼外调解。
(4) 仲裁调解。即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仲裁案件进行的调解,调解不成即行裁决,这也是诉讼外调解。
(二)人民调解制度
1、人民调解制度的性质和任务、原则
(1)人民调解制度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设的一个工作委员会,其专门职责是调解民间纠纷。"
人民调解制度的性质是一种司法辅助制度,是一种人民
民主自治制度,是人民群众自己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
(2)人民调解的任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五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为调解民间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3)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
Ⅰ、合理合法原则
Ⅱ、自愿平等原则
Ⅲ、尊重诉权原则
2、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
(1)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宪法和调解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工作。
(2)人民调解员
调解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一)为人公正;(二)联系群众;(三)热心调解工作;(四)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五)成年公民。"
《条例》还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3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设副主任。
(3)司法助理员
《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工作。"基层人民政府是乡、镇,设司法助理员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
基层人民法院主要是通过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委员进行业务指导。具体办法是吸收参加法庭调解案件,旁听审判案件,指导分析案件,总结交流经验等。
3、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调解程序
诸侯的义务: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朝觐述职等。诸侯的权利: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人民调解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主要是:
Ⅰ、受理纠纷;
地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福利增量改革可以有多种方式。一种是按照居住时间累进地增加外来人口的社会福利,当流动人口居住了1年可以具有某些福利,居住了5年可以增加某些社会福利,直到其逐步地成为本地市民。另一种方式是按照不同人口群体的具体需求,累进地增加外来人口的社会福利,例如,前些年我们还在讨论流动人口子女应取消借读费在公办学校入学,现在已经越来越多的城市允许流动人口
子女在本地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在本地参加中等职业考试;例如流动人口原来不能得到城市的社会保险,流动人口也越来越多地进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等等。根据不同人口群体的具体需求逐步引导推动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体制改革,并逐步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均等化。
出院访视沟通:对已出院的患者,医护人员采取电话访视或登门拜访的方式进行沟通。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恢复情况和对出院后用药、休息等情况的康复指导,延伸关怀服务。
Ⅱ、调解准备
Ⅲ、进行调解
Ⅳ、达成协议
(2) 《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Ⅴ、调解结束
(2)调解方法
调解方式有:直接调解,公开调解,共同调解,联合调解等。
周恩来请两人进到屋里,朱德心中还有点不信,共产党的负责人怎么这么年青啊。当时,周恩来也就20来岁,眉清目秀,很精神的样子。
调解方法主要有: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礼,喻
之以法。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应仅仅是消极被动地排解纠纷,而应注意调防结合,主动积极地预防、减少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的激化。
(三)法院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1、调解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
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2、调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 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