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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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通用课件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通用课件
银行
作为外汇业务的主要经办机构,负责按照外汇管理规定为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并履行相应的审核和报 告义务。
企业
作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主体,应当遵守外汇管理规定, 履行相应的义务,如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国际收支申 报等。
20
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罚措施
违规行为认定
主要包括未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 报、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虚构贸 易背景进行外汇收支等行为。
01
02
03
促进贸易便利化
通过简化手续、优化流程 ,提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 的效率和便利性。
2024/1/28
防范外汇风险
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和 风险防范,保障国家经济 安全。
推动外贸发展
通过提供政策支持,促进 外贸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 。
4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原则
真实性原则
要求企业提供的单证资料 真实、合法,确保交易背 景真实可靠。
获取备案登记证明
经外汇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获得备案登记证明 ,作为企业合法开展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的凭证。
20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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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收付汇业务操作
2024/1/28
签订合同与开立信用证
01
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需与境外交易对手签订贸易合同,并按
照合同约定开立信用证或进行其他支付方式的安排。
办理收付汇手续
16金融服务产品创新224/1/28线上化服务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技术,提供线上化、智能化的外汇交易服务, 提高企业交易效率。
定制化产品
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外汇金融产品和服务 方案。
风险管理工具
开发外汇风险管理工具,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和管理外汇风险。
17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须知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须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须知三部委联合公告⏹2012年6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自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改革的主要内容⏹简化贸易进出口收付汇业务办理手续和程序;⏹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简化出口退税凭证,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提升监管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贸易收支极大便利⏹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须办理核销手续;⏹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

税务部门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绝大多数企业贸易收付汇手续得到简化,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

名录管理⏹企业办理贸易收付汇业务首先需向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并领取企业业务管理员用户(ba)的初始密码⏹材料要求:均需要提交以下所列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6)外汇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对其进行政策法规和系统操作等辅导。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指引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指引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的基本原理是外汇局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货物流的信息,以单个企业为主体,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进行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识别异常行为,锁定现场核查对象,核实异常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企业在外汇局办理业务流程如下:第一步:企业持以下材料至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与电子口岸IC卡认证手续:(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六)《中国电子口岸入网用户资格审查登记表》;(七)企业法人卡;(八)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第(一)和(二)项材料企业可在“贸易外汇服务直通车”网站()和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专题频道】-【金融服务】-【外汇政策汇编】中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

其中,第(一)项材料,企业应准确填写海关注册码信息。

第二步:企业至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至银行提交相应材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第三步:企业接受外汇局非现场监测。

(一)外汇局设置以下总量核查指标对企业进行非现场监测:1、总量差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正常区间范围为【-20,20】万美元;2、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30%,30%】;3、资金货物比=(∑收汇额+∑付汇额)/(∑出口额+∑进口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50%,150%】;4、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正常区间范围为【0,25%】。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辅导期企业须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辅导期企业须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辅导期企业须知
企业外汇局在办理名录登记后,应当及时了解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政策法规和系统操作,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操作规程》。

特别需要明确:企业必须于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履行报告义务。

外汇局将以专项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对辅导期企业进行必要的辅导。

同时,对辅导期企业实行专项监测制度,按月对辅导期企业进行监测,包括总量核查监测、进出口业务监测、特殊交易监测等。

对监测中发现的指标异常企业列为重点监测企业。

企业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外汇局人员在辅导期结束前通过电话或系统通知辅导期企业做好报告准备。

辅导期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说明和《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报送至外管局: 【1】书面说明一般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进出口及收付汇情况、贸易信贷情况等。

【2】《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应当包括出口/付款与相应收款/进口的逐笔匹配情况、转口贸易收入与相应支出的逐笔匹配情况等。

【3】报告方式为无锡市外汇局行政服务大厅柜台。

对于企业报告信息错误或未按规定履行辅导期企业报告义务的企业,外汇局将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或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

附件: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
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表
企业报告情况说明
特殊交易业务报告表
转口贸易报告表。

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在当前国际贸易的背景下,以及全球市场的开放程度持续提升之际,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业关注的问题。

银行在这一领域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特别是对于b类企业来说,银行的支持和服务对于开展跨国贸易至关重要。

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银行为b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重要性、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1.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重要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是b类企业进行跨国贸易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跨国贸易时,涉及到不同国家的货币和支付体系,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正是实现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和结算。

对于b类企业来说,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是其国际业务的基础,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金流动和贸易成本。

银行的支持和服务在这一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

2. 银行在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中的作用银行在b类企业进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银行作为货币和资金的中介,为企业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渠道和结算服务,帮助企业实现货款收取和支付。

银行作为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协助企业进行不同货币之间的兑换和汇率风险管理。

银行还能够提供外汇政策解读和相关沟通服务,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外汇管制政策和风险,规避可能的风险和损失。

3.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流程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b类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

企业需要与银行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并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企业需提供相关的贸易合同、发票和清关单据等资料,以便银行进行核查和备案。

企业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银行提交外汇支付申请,并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银行完成相关核查和操作后,便可实现外汇收支的结算和交割,进而完成整个货物贸易的外汇收支程序。

4. 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正如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对b类企业至关重要一样,银行在办理这一业务时也需要注意一些相关的事项和风险防范。

银行需要对企业的资质和商业信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企业具备合规合法的交易条件。

银行需要加强对汇率风险和衍生品交易的管理,避免因市场波动而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辅导期企业办理外汇收支流程

辅导期企业办理外汇收支流程

辅导期企业办理外汇收支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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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名录企业)外汇收支业务操作指南

外贸企业(名录企业)外汇收支业务操作指南

外贸企业(名录企业)外汇收支业务操作指南外贸企业(名录企业)外汇收支业务操作指南外贸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到与国外商户的交易,因此涉及到了外汇收支业务。

外汇是不同国家间的货币之间相互转换的一种金融交易,外汇收支业务在外贸企业里面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因此,外贸企业在进行外汇收支业务时需遵循相关的规定,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

下面是一份关于外贸企业(名录企业)外汇收支业务操作指南。

一、外贸企业在变现外币时,应该注意汇率变动的影响当外贸企业在变现外币时,必须要注意汇率的变化。

如果公司是在以美元结算的贸易中进行交易,公司应该关注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以便在有利时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

当美元汇率上涨时,外贸企业可更换更昂贵的人民币。

但是,当美元汇率下跌时,外贸企业应该立即变现美元,以免货币贬值导致损失,因为汇率常常波动,因此外贸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定期更新汇率数据,以便做出最佳的外汇兑换决策。

二、同时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和外交部门或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外贸企业在处理外币,以及收取款项和向供应商支付款项时,必须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和外交部门或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

如果外贸企业在汇款时不遵守相关规定,将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甚至会被列入“黑名单”,导致受益人无法获得汇款。

因此,外贸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定期更新外汇政策和目标国家的法律法规,以确保顺利完成外币收支业务。

三、与对方商家搭建稳定的合作关系外贸企业与国外供应商或客户之间应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在支付和收款时能够顺利进行。

在与外国商家建立合作关系时,外贸企业应对对方合法注册和运营状态进行排查,并了解对方商家是否享有信誉。

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可确保外贸企业不会受到欺诈或不法行为的影响,也可避免业务风险和经济风险。

四、建立完整的收付款流程外贸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收付款流程,以避免案例中的各种问题。

从发票、合同、订单到检查、货物运输和订金,每个步骤都要写入具体的操作指南,以确保收付款的所有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外贸_外汇管理操作规程(3篇)

外贸_外汇管理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外贸外汇管理,规范外贸外汇收支行为,保障外汇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外贸活动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相关机构。

三、外汇收支管理1. 外汇收入管理(1)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汇指定银行报送外汇收入信息。

(2)企业应确保外汇收入真实、合法,不得虚构、隐瞒外汇收入。

(3)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收入结汇或保留在境内。

2. 外汇支出管理(1)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汇指定银行报送外汇支出信息。

(2)企业应确保外汇支出真实、合法,不得虚构、隐瞒外汇支出。

(3)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支出用于合法用途。

四、外汇交易管理1. 外汇交易主体资格(1)从事外汇交易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应具备外汇交易主体资格。

(2)外汇交易主体资格的认定及变更,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执行。

2. 外汇交易方式(1)企业可采取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期权交易等方式进行外汇交易。

(2)企业应选择合法、合规的外汇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3. 外汇交易风险控制(1)企业应建立健全外汇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

(2)企业应合理控制外汇敞口,降低外汇风险。

五、出口收汇核销管理1. 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 出口企业应确保出口收汇真实、合法,不得虚构、隐瞒出口收汇。

3. 出口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汇指定银行报送出口收汇信息。

六、其他1.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外汇交易活动。

2. 企业应配合外汇管理部门开展外汇检查、调查等工作。

3. 本规程由外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七、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2篇一、总则为加强我国外贸外汇管理,规范外贸外汇收支行为,保障外汇市场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培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培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培训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模式概述(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1、贸易外汇管理由逐笔核销向总量核查、由行为审核向主体分类监管转变;2、构建企业进出口综合监测、主体分类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新型外汇管理模式;3、达到既便利企业,又实现有效监管的政策目标。

(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做法1、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货物流的完整信息,以贸易主体为中心,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2、在此基础上通过非现场监测识别异常行为,锁定排查范围;3、开展现场核查,核实可疑情况;4、根据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二、企业主体管理(一)企业主体管理的主要特点1、全口径管理。

名录管理范围涵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名录信息全国范围内共享。

金融机构凭外汇局发布的名录信息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2、强化企业的守法自律。

通过《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明确外汇局与企业的权利业务关系。

3、实施辅导期管理,体现外汇局服务功能。

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通过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的辅导,帮助企业了解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业务操作。

(企业完成名录登记后,若发生业务应当自觉履行义务性报告义务。

)(二)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依法履行的义务1、企业享有的权利:国家对贸易项下国际支付不予限制;企业出口外汇收入可按规定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取消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核销管理。

2、企业依法履行的义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与货物进出口应当一致;按照外汇局分类管理要求,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向外汇局进行名录登记和特定业务报告;接受并配合外汇局对本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三)名录登记管理1、名录登记需提交如下资料:(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企业法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3)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证书》2、名录登记需要注意事项:(1)企业名录登记业务不得由代办公司办理,需由经办企业的相关人员到场;(2)从事货物贸易的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一、前言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外汇市场的开放,企业参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外汇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企业的外汇管理行为,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了该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二、外汇管理基本原则1.合规性原则: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外汇管理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国家的外汇管理政策。

2.自主管理原则:企业应自主管理外汇资金,自行决定外汇交易的时机、金额和方式,选择适合的外汇风险管理工具。

3.风险控制原则: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控制外汇风险。

4.信息公开原则:企业应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外汇管理机构报告外汇交易情况和外汇账户信息。

三、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流程1.外汇资金申请企业在开始外汇业务之前,需要向外汇管理机构申请外汇资金,填写《外汇资金申请表》,包括外汇种类、金额和用途等信息。

2.外汇交易操作企业在外汇市场进行交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选择合适的外汇交易方式,如现钞买卖、电汇、信用证支付等,根据交易对手和货物的特性来选择。

b.根据外汇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以获取较好的汇率。

c.根据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选择适合的外汇风险管理工具,如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等,以降低外汇风险。

3.外汇结售汇业务企业在货物贸易完成后,需将外汇收入进行结汇,将外汇支付进行售汇。

申请结售汇时,需要填写《外汇结售汇申请表》,提交至外汇管理机构。

同时,企业需办理结汇、售汇凭证,如汇票、电汇凭证等。

4.外汇账户管理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外汇账户类型,如基本账户、一般结算账户等。

管理外汇账户时,企业应遵守外汇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报告账户的变动情况,如账户余额、货币种类等。

5.外汇报告和备案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外汇交易及外汇账户的报告和备案信息报送至外汇管理机构,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四、外汇业务风险管理在进行外汇业务过程中,企业需重视外汇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汇率风险管理:企业可通过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等工具,进行汇率风险对冲,避免汇率波动对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指南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指南外汇局实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不在名录的企业不得办理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一、名录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事项:上述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第1、2项材料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二、名录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1、名录变更申请书(无固定格式,说明变更事项即可);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企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名录注销名录内企业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在30天内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A类企业一、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外汇局对A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便利化管理措施,企业填写申报单证,进行核查专用信息申报,按规定提交相关单证即可在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注意事项: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即“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二、贸易外汇登记业务A类企业以下业务应当在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前,持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一)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入结汇或划出金额超过相应支出金额20%(不含)的,需持下列资料办理登记:1、书面申请(说明需登记的事项和具体内容);2、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3、收入申报单证和支出申报单证;4、相关货权凭证(进出保税仓库的还须提交进仓单和出仓单);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汇主题

对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汇主题

对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汇主题一、名录登记问题1: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电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如何确定客户是否为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 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

答:外汇局每月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公布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 万美元,以及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18 万美元且不足等值20 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

具体查询和下载路径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企业信息查询”->“非名录企业名单查询模块”。

银行和支付机构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比对。

问题2: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大于等值20 万美元(不含)的跨境电商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是否需要先督促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后,再为其办理收付汇业务?答:一是银行和支付机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20 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原则上应要求企业先办理名录登记,再为其办理收付汇业务。

目前企业申请名录登记可通过线上和现场两种渠道办理。

二是外汇局每月公布年度内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超过等值18 万美元且不足等值20 万美元的非名录企业名单,银行和支付机构可将上述名单与自身企业客户名单进行比对,及时提醒此区间的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免影响客户后续业务的办理。

问题3:银行为非名录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20 万美元以下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外汇局如何进行管理?答:一是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 号),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于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 万美元的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课件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课件
新上线系统:“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暂停使用系统:(1)网上核销系统
(2)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 (3)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 (4)中国电子口岸-进口货物付贸易汇外汇系管理统政策与实务培训
企业业务流程图
名录登记
B类企业
由银行实施电子 数据核查
超额度贸易收支到 外汇局办理登记
分类结论异议
名录企业库 辅导期管理 (新进名录企业)
✓实行名录管理。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 记管理,不在名录企业无法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企业报告和登记管理。企业按照“谁出口谁收汇、 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并按A、 B、C分类进行事后的报告和事前的登记。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
A类企业
B类企业
C类企业
一定期限以上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B/C类期限较短) 90天以上信用证支付
A类企业
在银行办理贸易 收支业务
特定业务报告
C类企业
逐笔贸易收支到 外汇局办理登记
接受现场核查
确认分类结论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 8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法规框架
《外汇管理条例》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
《货物贸易 外汇管理试
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 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 岛等七个地区进行试点。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
第一部分 改革内容综述
试点期间,企业操作有何变化
✓取消核销制度。企业不再办理核销,取消出口收汇 核销专用联信息申报表(境外收入)。但在试点期间, 核销单照常领取,中国电子口岸需进行交单操作。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提示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提示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操作提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原则: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

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

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后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管理:⏹企业需要及时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地址:/asone/,及时在系统中查看、接收外汇局的相关通知或公告,并按规定通过系统办理网上报告等业务。

⏹企业版系统用户分为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业务管理员由外汇局创建,用户名为ba,主要职能是创建本企业业务操作员、分配权限、重置业务操作员密码。

业务操作员的主要职能是根据管理员赋予的权限进行业务操作。

ba用户初始密码详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业务管理员密码丢失需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企业需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上办理的义务性报告:义务性报告:指企业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对贸易外汇收支及进出口情况进行报告,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义务性报告包括: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贸易融资业务报告、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报告、辅导期业务报告。

⏹贸易信贷业务报告:包括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延期付款。

---A类企业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关联关系类型等信息。

---A类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B类或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金额、关联关系类型等信息。

外贸会计实务课件:外汇收支及购销业务核算

外贸会计实务课件:外汇收支及购销业务核算
外贸会计
1. 2.1外汇兑换业务核算 2. 2.2外汇收支及购销业务核算 3. 2.3外汇借款及投资业务核算 4. 2.4汇兑损益核算
本节课程介绍
了解:结售汇制度;
学 ;
掌握:外汇购销业务账务处理。
第二节2.2.1外会汇计收目入标业与务会的计核本算质
方式
(2)“应付账款——应付外汇账款”
(1)“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3.外汇支出的账务处理
支付外汇 分为
一是从银行购汇后支付 二是从企业现汇账户中直接支付
(1)从银行购汇后支付的账务处理
【例2-3】A公司从美国购入一批产品,需要l00 000美元,在没有
现汇的条件下,决定用人民币兑换l00 000美元,银行当天的美元
1.结售汇 制度
(1)结汇
结汇是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其 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 外汇指定银行按一定汇率付给 等值的本币的行为。结汇有强 制结汇、意愿结汇和限额结汇 等多种形式。目前我国全部采 用意愿结汇制度。
(2)售汇
售汇是指境内企事业单位、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因对外支付需用外 汇时,可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条例规 定,持有关证件、文件材料等,用 人民币到外汇指定银行购买所需外 汇,从用汇单位和个人角度讲,售 汇又称购汇。
借:在途物资
108 5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 454.86
贷:应付账款—日元(J¥1 800 000)90 450
银行存款
36 562.86
1.企业的进口采购业务
【例4-6】A公司从美国购进一台不需要安装的检测设备,价款20 000 美元,货款尚未支付,当日即期汇率为1美元=6.21元人民币,另以人 民币支付进口关税37 260元及增值税27448.2元。该项进口设备入账 成本(货价+关税)为161 460元人民币。

辅导期企业办理外汇收支流程

辅导期企业办理外汇收支流程

辅导期企业办理外汇收支流程英文回答:Step 1: Determine the Need for a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The first step in the foreign exchange process is to determine whether a transaction involving foreign currencyis necessary. This could be a payment to a foreign supplier, an investment in a foreign country, or a purchase of goodsor services from abroad.Step 2: Find a Currency Exchange Provider.Once it has been determined that a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is required, the next step is to find acurrency exchange provider.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providers to choose from, including banks, currency brokers, and online platforms.Step 3: Compare Exchange Rates.It is important to compare exchange rates fromdifferent providers to get the best possible deal. The exchange rate is the price of one currency in terms of another currency.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exchangerates can fluctuate frequently, so it is important to getthe most up-to-date rates.Step 4: Place an Order.Once a currency exchange provider has been selected,the next step is to place an order. This can be done online, by phone, or in person. When placing an order, it is important to specify the amount of currency to be exchanged, the desired exchange rate, and the delivery date.Step 5: Receive the Currency.Once the order has been placed, the next step is to receive the currency. This can be done by bank transfer,wire transfer, or cash delivery. It is important to notethat there may be fees associated with receiving the currency.Step 6: Record the Transaction.It is important to keep a record of all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s. This can be done in a spreadsheet or accounting software. Recording the transactions will help to track the company's foreign exchange exposure and to ensure that all transactions are accounted for.中文回答:辅导期企业办理外汇收支流程。

企业贸易项下外汇业务上课讲义

企业贸易项下外汇业务上课讲义

一、企业贸易项下外汇业务操作简易流程答:“名录”是“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简称。

外汇局统一向金融机构发布名录,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2.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答:提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6)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7)《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为A4大小,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第4、6项还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4、6项表格可至下载专区下载打印或到外汇局登记柜台领用。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确有客观需要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可不提交第3项资料。

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有什么不同?答:没有不同。

4.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时,外汇局交付的管理员代码、密码有什么用?答:企业办理完名录登记后,外汇局工作人员会交付企业一张《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上有企业管理员用户代码、初始密码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地址。

企业应尽快登录系统,设置操作员及密码,熟悉系统功能,具体可至下载专区下载《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妥善保管相关密码。

企业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企业系统操作员,企业系统管理员不能进行业务操作,企业系统操作员可登录系统进行企业报告等相关业务操作。

企业系统操作员密码遗失由企业系统管理员重置,企业系统管理员密码遗失需提交书面说明到外汇局重置。

5.企业基础信息变化后,是否需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答: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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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对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辅导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总则1、境内机构的贸易外汇收支应该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遵守“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原则,确保进出口贸易主体与收付汇主体一致。

2、外汇局建立进出口货物流与收付汇资金流匹配的核查机制,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进行非现场总量核查和监测,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调查(简称现场核查)。

3、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分类为:A、B、C三类。

外汇局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对A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适用便利化管理措施;对B、C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在单证审核、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

4、外汇局对企业贸易信贷进行总量监测,对企业贸易信贷规模实施比例管理。

企业应该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贸易信贷信息。

二、名录管理外汇局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统一向金融机构发布名录。

金融机构不能为不在名录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一) 名录登记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所需资料为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5、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外汇局审核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外汇局)(二) 名录变更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企业办理名录变更手续时,应当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供名录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三)名录注销1、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名录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内持注销名录申请书及相关部门文件或证明(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1)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2)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3)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2、外汇局强制注销企业名录管理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①企业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②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③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④区内企业已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⑤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⑥外汇局对企业实放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⑦外汇局认定的其他情况。

3、外汇局可通过下列方式确定企业存在规定情况,并注销其名录。

(1)定期通过工商、商务管理部门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企业以及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信息后,据此注销相关企业名录。

(2)为区内企业办理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注销手续后,及时注销相关企业名录;(3)定期通过监测系统查询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信息,据此注销相关企业名录;(4)现场核查时通过企业名录登记信息所列各种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及时注销相关企业名录;3 / 10(5)外汇局核实认定的其他方式。

三、辅导期企业管理1、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对其进行政策法规和系统操作等辅导。

2、外汇局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时,在监测系统中手工设置辅导期标识,辅导期结束后监测系统自动删除该标识。

3、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4、辅导期企业不纳入总量核查,外汇局对其实施专项监测。

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书面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

辅导期内发生的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的情况,企业应按A类企业相关规定进行贸易信贷、差额、贸易主体不一致等各项义务性报告及主动性报告。

辅导期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四、贸易外汇收支管理(一)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1、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也包括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与境外的贸易货款收付;2、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3、深加工结转项下的境内收付款。

包括深加工结转项下转出方从转入方收到的货款,转入方向转出方支付的货款;4、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5、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二)贸易外汇收支原则:企业应该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进出口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与收汇、付汇人一致),捐赠项下进出口业务等外汇局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代理进口、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付汇、收汇。

代理进口项下,委托方可凭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

代理出口业务项下,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

(三)贸易收支信息的申报和管理1、企业应当根据贸易方式、结算方式以及资金来源或流向,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贸易外汇收支,并按规定进行贸易外汇收支信息申报。

2、对于下列影响贸易外汇收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性匹配的信息,企业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外汇局报告:(1)超过规定期限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以及延期付款;(2)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5 / 10五、企业报告企业报告分为义务性报告和主动性报告。

(一)贸易信贷业务报告、贸易融资报告、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报告、辅导期业务报告。

1、贸易信贷报告包括:(1)预收或预付报告:A类企业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

企业在预收或预付款之日起30天内未能出口或进口报关的业务需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贸易信贷报告,企业可在预收或预付之日起30天内自行在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报告,超过该30天的期限需提供资料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对于预收或预付款业务,企业应在对外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以及付款方式。

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预收或预付都需报告。

(2)延期收汇或延期付汇报告:A类企业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

企业在出口或进口报关后90天内不能收汇或付汇的业务需在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贸易信贷报告,企业可以在出口或进口日期后30天内自行在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报告,超过该30天需提供资料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

对于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业务,企业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预计收汇或付汇日期以及付款方式。

B类和C类企业在监管期内发生的3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需报告。

(3)贸易融资报告:对于以90天以上信用证方式、海外代付、其他贸易融资业务的企业,在货物进出口后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进行贸易信贷报告。

2、转口贸易收支报告:对于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企业应当在收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进行报告。

对于已报告的贸易信贷报告业务,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数据修改或删除操作,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后,企业可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对截止上月未的贸易信贷未到期部分进行数据调整操作,超过期限企业不能修改或调整的需提供资料来外汇局进行现场修改或调整。

(二)主动性报告包括贸易主体不一致、差额业务、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及其他特殊交易报告。

企业可根据相关业务对其贸易外汇收支与进出口匹配情况的影响程度,自主决定是否向外汇局报告相关信息。

六、系统操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网址:(一)系统登陆企业在进行名录登记、开通网上业务后根据外汇局提供的管理员代码和密码于第二天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

登陆步骤:登陆应用服务平台→输入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7 / 10用户代码(ba)、用户密码、验证码→登陆系统(管理员代码第一次登陆系统需进行代码和密码修改)→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初始密码,其中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为必填项,用户代码不能重复,在角色分配区域的“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选择“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然后选择“>”将该角色添加到“已经分配的角色列表”中,再点击“保存(S)”按钮,系统提示“业务操作员增加成功”。

至此,成功添加了业务操作员并为其分配了业务操作权限,该业务操作员可以访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并使用相关功能。

操作员角色分配完成后登陆应用服务平台时,系统会提示“用户初始登录,必须修改密码才能登录”,在修改用户密码界面中,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后修改用户密码,成功后提示“密码修改成功”,确定后进入选择应用界面(二)密码重置企业如“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应用服务平台”管理员密码丢失可提供密码重置报告及加盖公章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来外汇局重置密码。

(三)贸易信贷报告操作监测系统中“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栏中预收货款报告及预付货款报告可按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银行收付汇数据及进行贸易信贷预收、预付报告。

企业一次最多可查一个月的数据。

贸易信贷预收、预付报告具体操作步骤:企业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预收(付)货款报告】→【预收(付)货款报告新增】模块,查询出需要进行报告的收(付)汇数据,超过企业报告期限的数据监测系统会提示需来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录入预计出(进)口日期、预计出(进)口对应的预收(付)金额,提交外汇局,完成预收(付)货款报告。

如需对已报告的信息进行删除、修改或调整,企业可在相应的模块进行操作。

延期收款及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具体操作步骤:企业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延期收(付)款报告】→【延期收(付)货款报告新增】模块,查询出需要进行报告的进(出)口数据,超过企业报告期限的数据监测系统会提示需来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录入预计收(付)款日期、延期收(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提交外汇局,完成延期收(付)货款报告。

如需对已报告的信息进行删除、修改或调整,企业可在相应的模块进行操作。

转口贸易收支业务报告操作步骤:企业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转口贸易收支时间差报告】→【转口贸易先收(支)后支(收)时间差报告】→【转口贸易先收(支)后支(收)时间差报告新增】模块,查询出需要进行报告的收(付)汇数据,录入预计付(收)款日期、付(收)款金额、提交外汇局,完成先收(支)后支(收)转口贸易收入(支出)业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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