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个2016年实施的国家环保相关法规标准
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纷纷出台了环境保护法规,其中包括对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本文将深入探讨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介绍一些具体的法规措施。
一、国际上的环境保护法规1.《巴黎协定》《巴黎协定》于2015年通过,旨在推动全球减排,应对气候变化。
根据协定规定,各方需要制定国家自主的排放目标,并定期向联合国报告相关数据。
2.《斯德哥尔摩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于2001年生效,是全球限制有机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法律文件。
公约规定全球禁止或限制了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排放。
3.《土壤污染防治法》一些国家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保护土壤资源和生态环境。
该法规定了土壤质量标准、监测控制措施、污染源减排等要求。
二、中国环境保护法规1.《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生效,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各地需要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并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
2.《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实施,主要针对水体污染的防治进行了规范。
法规要求对废水进行处理,严禁直排;对配水工程、排放口进行监测和管理。
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2005年生效,对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法规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储运、处理,确保废物排放符合环境标准。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重要性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至关重要。
首先,排放标准可以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合理控制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可以有效地减少其对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其次,排放标准有助于促进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强制执行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可以推动企业采用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清洁生产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2016)定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2016)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2016)定一、引言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环境管理、保护自然生态、促进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人们的环保意识也不断提高。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消除污染、推动可持续发展,中国环境保护部于2016年发布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
该清单是在原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完善,对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目录清单1. 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 环境保护法规《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条例》3. 环境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污染防治标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标准》4. 环境管理标准《环境管理条例》《应急环境管理规定》《环境监察办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规定》5. 可持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可持续发展战略纲要》《可持续发展法》《节能法》《资源综合利用法》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目录清单(2016)定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一个重要文件,旨在规范环境保护工作,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这个目录清单包含了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法规、环境标准和环境管理标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践行可持续发展、促进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我们的共同责任。
我们应当加强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
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有效的85件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和400件规范性文件》 ...
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有效的85件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和400件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8号)和《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1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何要开展这次清理工作?答:这次清理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的。
开展这项清理工作,既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及时体现部门职能变化、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内在要求。
环境保护部文件清理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
7月13日,环境保护部公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决定对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这次继续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摸清家底”,也是整个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问:这次文件清理范围包括哪些?答:环境保护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截至2016年6月30日之前,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内容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环境保护领域。
问:哪些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答:“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环境保护部(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局)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原文转发国务院的文件,制定规范本部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以及发布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部署的文件,此次清理不按规范性文件处理。
问:未列入目录的文件是否继续有效?答:《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中的400件文件均为经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目录的文件除了存在已被废止、自行失效的情况外,还存在其本身不属于此次清理所指的规范性文件范围等情况。
2016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解读
2016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解读1983年12月31日,国务院如开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首次提出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对其再次确定: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此次新环保法修订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立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改变了发展优先,兼顾环保的思维定势,给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从法理上画上了句号,为生态文明建设确定了法律基础。
二、首次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新修订《环境保护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
新法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新法同时也加大了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法条中涉及到地方人民政府需落实生态保护的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作为保护我国生态资源的重要方式,生态保护红线这一概念,自被提出起,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今年年初,环保部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我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
根据规划,,环保部将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
三、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出台针对性规定治理雾霾谈到环境保护,公众最为关心的就是对雾霾的治理。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国家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国家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实施统一的防治措施;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区域限批。
环境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2017年7月31日局长办公会议 2017.7.31 2017.8.10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07.5.25
2007.8.1
批准
戴伟
法规类型 备注
国家相关法规
国家相关法规
国家相关法规
国家相关法规
地方相关法规
地方相关法规
省环保局
省人大
省人大
减灾委办公室
环保总局
环保总局
全国人大 浙江省人民政
10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1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气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5 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16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法条例
17 《声环境噪声标准》
噪声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环境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QES-M4-09 化学品 、名消称防 序
安全
37
法律、法规、标准
对应活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
消防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
41 《浙江省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1996/2/1
国家相关法规 国家相关法规 国家相关法规
33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化学品管理
劳部发[1996]423号
1996/12/20 1997/1/1 国家相关法规
34 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
国家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一、质量相关法律法规1.《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0年6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全国人大会审核通过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会议通过,2009年5月1日施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6.《气瓶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5年8月25日修订第二十六条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向气体消费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全面负责;(二)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负责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负责;第三十六条气瓶定期检验证书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满前,检验机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有效期满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不得继续从事气瓶定期检验工作。
第四十四条充气气瓶的运输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第四十八条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是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的;二是负责人或者充装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
7.《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8.《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9.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主席令第53号,2017年6月1日实施。
二、环境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9年10月26日修订。
环保法规标准清单
27 国务院令第641号 28 国发〔2013〕37号 29 国发〔2015〕17号 30 国31 10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2 05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3 06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4 13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5 18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6 22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7 25号 38 环境保护部令 第36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27号 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40 28号
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环保篇)
序号 法规/标准编号 A、国家法律 1 宪法 2 主席令第22号 3 主席令第77号 4 主席令第31号 5 主席令第72号 6 主席令第48号 7 主席令第48号 8 主席令第07号 9 主席令第31号 10 主席令第69号 11 主席令第48号 12 主席令第87号 13 主席令第04号 14 国务院令284号 15 主席令第23号 16 主席令第21号 17 主席令第61号 B、国务院法规 17 国务院令253号 18 国务院令284号 19 国务院令第369号 20 国务院令 第408号 21 国发〔2005〕39号 22 国务院 23 国务院令第508号 24 国务院令第559号 25 26 国办函[2012]147号 法释〔2013〕15号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 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 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正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2015)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颁布日 2004/3/14 2014/4/24 1996/10/29 2015/9/6 2002/6/29 2016/7/2 2016/7/2 2003/8/27 2004/12/29 2007/8/30 2016/7/2 2008/2/29 2008/8/29 2000/3/20 2009/12/26 2009/12/29 2016/12/25 1998/12/1 2000/3/20 2003/1/2 2004/5/30 2005/12/3 2006/1/24 2007/10/9 2009/8/12 2012/8/21 2013/6/17 2013/10/2 2013/9/10 2015/4/2 2016/5/28 1992/8/14 1999/6/23 1999/7/8 2001/12/27 2003/10/8 2004/6/23 2005/4/25 2015/9/28 2005/8/30 2005/9/19 生效日 2004/3/14 2015/1/1 1997/3/1 2016/1/1 2003/1/1 2016/9/1 2016/9/1 2004/7/1 2005/4/1 2007/11/1 2016/9/1 2018/1/1 2009/1/1 2000/3/20 2010/4/1 2010/7/1 2018/1/1 1998/12/1 2000/3/20 2003/7/1 2004/7/1 2005/12/3 2006/1/24 2007/10/9 2009/10/1 2012/8/21 2013/6/19 2014/1/1 2013/9/10 2015/4/2 2016/5/28 1992/10/1 1999/10/1 1999/7/8 2002/2/1 2003/10/8 2004/7/1 2005/6/1 2015/11/1 2005/10/1 2005/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7.0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施行日期】2016.07.02•【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节能管理第三章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工业节能第三节建筑节能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第五章激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条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新老法规对照
标准名称原发布时间最新版
本发布和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201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008、10、1
1、新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修订后的标准为GB3095-2012《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新标准分期实施:
2012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2013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5年,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2016年1月1日,全国实施新标准。
2、新制定GB/T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2011年10月14
日批准,2012年3月1日实施。
3、新发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4、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年2月29日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016年2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涉及环保法规的有关条款
2016年2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涉及环保法规的有关条款
2016-04-18
为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为确保环保系统正确贯彻实施,我们对其中与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与环保相关的部分行政法规修改条款对照表》。
与环保相关的部分行政法规修改条款对照表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摘录整理,黑。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8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8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1.14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8号
•【施行日期】2016.11.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6年第68号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我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
现将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1月14日。
环保法律法规清单
环保法律法规清单一、引言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环保法律法规,旨在加深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促进环境保护意识的普及。
二、国家层面的环保法律法规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保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多次修订。
该法规范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等内容,对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颁布实施,是我国首部针对大气环境污染制定的特别立法。
该法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情况发布和信息公开等内容,旨在减少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3. 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颁布实施,是我国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核心法律。
该法规定了水污染的防治目标、责任主体、水污染的排放标准和控制措施、水环境保护机构和监测机构的职责等。
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旨在切实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的稳定和健康。
4. 生态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法于2018年颁布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和信息公开等内容,旨在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三、行业领域的环保法律法规1. 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于2016年颁布实施,进一步细化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具体要求。
该条例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排放标准、监测和评估、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进行了具体规定,提高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实效性。
2.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颁布实施,对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条例中规定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水污染排放的限制和处罚、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内容,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操作性的指导。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一、引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为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本文将为您列举一份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旨在提供一个全面的参考。
二、法律法规清单1.《环境保护法》- 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政府及公民的责任,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和基本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和责任分工,包括大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和监测等。
3.《水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水环境质量的评价标准,包括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制和水资源的保护等。
4.《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法规定了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保证了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可预测。
5.《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和处置要求,包括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等环节。
6.《土壤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和监管要求,包括土壤污染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等。
7.《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措施和监测管理,保证了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处理。
8.《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办法》- 该法规定了对环境损害行为进行赔偿的原则和方式,推动了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
三、标准清单1.国家标准- GB/T 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 GB/T 24002-2016《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 24003-2004《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8905-2012《企业环境报告指南》2.行业标准- HJ/T 153-200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范》- HJ/T 159-2004《环境保护工程验收标准》- HJ/T 164-200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HJ/T 166-2004《环保工程监控与信息管理导则》- HJ/T 205-200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规定》四、结论本文列举了一份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GB/T和HJ/T系列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目录
2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办质〔2018〕31 号
2018年6月1日
27
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 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659 号
2007年6月14日
28
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
第7页
建质[2006] 18号
2006年1月25日
20
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2]32号
2012年3月6日
2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
2008年5月13日
2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93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JGJ300-2013 2014年1月1日
94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
JGJ/T188-2009 2010年7月1日
95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65-2013 2014年1月1日
96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2008年12月1日
97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T187-2009 2010年7月1日
85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276-2012 2012年6月1日
86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2015年1月1日
现行有效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清单
2016.05.24
21
规范性文件
关于未纳入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与监管问题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1〕85号
2011.07.21
2011.07.21
22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函〔2015〕389号
2015.03.18
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5〕4号
2015.01.09
2015.01.09
8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修订稿)》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
国资发综合〔2011〕154号
2011.10.20
2011.10.20
9
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等10部委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5〕16号
2015.03.24
2015.03.24
34
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办发〔2014〕69号
2014.12.27
2014.12.27
35
政策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环境保护部
环规财函〔2017〕172 号
国务院
国令第693号
2017.12.30
2018.01.01
17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国务院
国令第676号
2017.03.01
2017.03.01
18
行政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标准清单
2010.7.8 2010.7.8
2009.9.30 2010.1.19
2009.9.30 2010.3.1
65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2014.12.19 2015.1.1
关于印发《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66
2014.12.24 2014.12.24
的通知
81 清洁生产标准水泥工业
HJ467-2009
2009.7.1
54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55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
56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2014.12.19 2015.1.1 2014.12.19 2015.1.1 2014.12.19 2015.1.1 2012.2.1 2014.4.1 2006.11.14 2006.12.1 2005.7.15 2005.7.15 1990.3.22 1990.3.22 1999.5.31 1999.5.31 2001.12.17 2001.12.17 1995.1.1 1995.1.1 2010.12.22 2011.1.1 2005.10.1 2005.10.1 2015.9.21 2015.9.21 2015.8.17 2015.8.17 2015.9.1 2015.9.1 2016.1.6 2016.1.6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 14
(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与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 15 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 19 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21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22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23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24 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5 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 26 湖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27 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 28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29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30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31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 3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33 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订稿) 34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5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3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3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6年全年医药化工涉及的法规和标准收集汇总
2016年度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相关(国家级)法律法规通知及标准的目录
2016年起草或生效的行业标准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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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
2016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2016年新环保法全文条例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该要有环保意识。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6年新环保法的全文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016年中国环境公报
2016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 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 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加大环境治理 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治 理污染、保护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健 康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强力推进,下 决心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 赢之路。
二是健全环境预防体系。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绿色 制造体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超过 6500 万吨、煤炭产 能超过 2.9 亿吨。出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 一步上升,煤炭消费比重继续下降。新增部分地方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 区,严格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 地区战略环评。环境保护部对 84 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批复,涉及总投 资 9108 亿元,对 11 个不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 970 亿元。31 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 420 个地市级的环保 部门与环境保护部实现环评审批信息每周联网报送。全国环保系统 358 家
文字摘自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 作报告》,图片由新华社记者摄
1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16
综述
环境保护
2016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 的攻坚之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 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 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6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4
能源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
国家工信部公告2012年 第14号
2012.04.06
2012.10.01
国家工信部公告2014年 第16号
2014.03.06
2014.03.06
/
2016.3.10 2016.3.14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全文 全文 全文 全文
国经贸资源[2000]1015 号
2000.10.25
2000.10.25
33
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 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建[2011]367号 2011.06.21 2011.06.21
34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 品的目录》(第一、二、三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 济贸易委员会令 第6号
1999.1.22
关于印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 35 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8
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 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9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10 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
一、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8号
1985.09.06
1986.07.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4号
津工信节能〔2015〕12号 2015.3.10 2015.3.10
各部门
54
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第三十二次会议
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
20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