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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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9为强化水资源监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近日,水利部印发了《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着重强化对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水资源管理职责的监督,通过实施监督推进水资源管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指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国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水资源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第六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要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衔接,年度检查要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以问题为导向,每年选择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督事项水资源管理监督主要事项包括: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水利部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

第八条水量分配监督主要内容: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一)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分解和实施;(二)跨市县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和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知识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知识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分)1、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国家对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国家对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3、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管理和监督工作。

4、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

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

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城乡居民的(饮用水)条件。

10、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供水单位缴纳(水费)。

供水价格应当按照。

供水价格应当按照 (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分)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C )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水法。

)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水法。

A .范围B .领土.领土 C .领域.领域 D 、领空、领空2.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 A )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A .多种B .特殊.特殊C .有效D 、综合、综合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C )。

依法管理,科学调度,全方位提升 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质效

依法管理,科学调度,全方位提升 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质效

依法管理,科学调度,全方位提升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质效作者:周海燕来源:《民主与科学》2023年第06期黄河水资源先天禀赋不足,流域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黄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达80%,许多地区缺水问题长期存在。

近年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保护治理全面进入法治轨道,黄河水利委员会乘势而上、主动作为,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水利支撑。

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显著一是合理分水,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以国务院“八七”分水方案为基础,圆满完成黄河分水指标细化工作,实现流域各省区全部分水指标细化到地市。

9条重要跨省支流中已有7条水量分配方案获水利部批复。

各省区地下水管控指标均已通过流域复核。

确定了黄河干流、渭河、洮河等10条流域重点河流20个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初步构建起黄河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框架。

二是节水控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坚持“节水优先”,2019年以来通过节水评价核减201个项目取水量7936万立方米,完成232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立项复核,推进流域58%的县域建成节水型社会,编制流域高耗水行业强制性用水定额,实现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工业和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通过实施水权转让,为黄河流域447个工业项目配置水量4.79亿立方米,推动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水资源跨行业、跨区域流转。

三是统一调度,科学配置黄河水资源。

坚持并完善了“国家统一分配水量、省区负责配水用水、用水总量和断面流量双控制、重要取水口和骨干水库统一调度”的水资源管理调度模式,黄河实现连续24年不断流。

通过龙羊峡、刘家峡、小浪底等骨干水库“蓄丰补枯”,有力保障了供水安全。

统一调度以来黄河干流累计供水5176亿立方米,有效支撑了流域粮食增产增收、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资管〔2020〕15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资管〔2020〕15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资管〔2020〕151号各流域管理机构,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湖生态流量管理,我部制定了《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水利(水务)[(局):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水利部办公厅基调,合理安排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推进河2020年7月21日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合理安排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河湖名录制定的原则根据全国河湖流域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状况和生态保护修复需求,原则上流域面积大于1000km%的河流、常年水域面积10km%及以上湖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范围:1.跨省及省内跨地市级行政区的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湖泊;2.生态地位较突出,位于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或有省级以上重要湿地、重要保护鱼类生境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河流湖泊;3.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中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的河流湖泊;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批复,以及正在制订或计划制订流域综合规划、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涉及的河流湖泊;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已批复或正在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河流湖泊。

二、制定重点河湖名录1.根据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范围,结合实际需要,水利部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全国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详见附件),作为2020年一2022年全国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的主要依据。

2.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河湖水资源管理事权划分和重点河湖名录,组织做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工作。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指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国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水资源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第六条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要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衔接,年度检查要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以问题为导向,每年选择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督事项第七条水资源管理监督主要事项包括: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水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水利部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等。

第八条水量分配监督主要内容:(一)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分解和实施;(二)跨市县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和实施。

第九条用水总量控制监督主要内容:(一)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二)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和落实。

第十条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监督主要内容:(一)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二)取水计划实施和取用水计量统计监管。

第十一条生态流量(水量)管控监督主要内容:(一)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确定情况;(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三)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河道内取水工程生态流量监管情况。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水节约〔2022〕 113 号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水节约〔2022〕 113 号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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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通知
水节约〔2022〕 11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相关要求,水利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并于2022年4月底前将各个年度的用水强度控制目标(含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报水利部备案,逾期未备案的按五年平均降幅(增幅)考虑。

各个年度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同“十四五”期末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3月14日
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结束——。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4.10•【文号】•【施行日期】2020.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4月10日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2020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精神、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认真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等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监管基础,落实强监管各项措施,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合理分水1.制定出台生态流量管理政策措施。

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生态流量确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和保障措施。

提出全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制定生态流量保障重点河湖名录。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区域内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方案。

2.确定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并抓好落地实施。

发布实施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新确定一批重点跨省江河和重要湖泊的生态流量目标。

水资源管理划定“三条红线”

水资源管理划定“三条红线”

水资源管理划定“三条红线”(政策解读·关注一号文件③)连线基层拿出一张白色小卡片,在智能射频卡控制器刷两下,借助尼龙管的导引,水从机井抽出直接流入麦田,途中没有半点浪费。

年没过完,山东省桓台县逯家村农民尤素丽就来给自家麦田浇水,“以前大田漫灌,明渠先喝饱了才轮得到麦田。

现在,清水‘指哪打哪’,不用白白浪费了,能节省水费30%。

”桓台县通过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全县农业年节水4500万立方米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8。

桓台县是山东省的一个缩影。

作为全国开展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先行先试的省份之一,山东明确提出,2011年将严把267亿立方米的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继续大力推行节水技术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项制度”,相应地划定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为守住这“三条红线”,一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刚性要求和硬措施,并明确要求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水资源短缺要求最严格管理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一大基本国情,水利设施薄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突出制约。

我国淡水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6%,比耕地占比还要低3个百分点,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比人均耕地占比还要低12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年平均缺水400亿立方米,2/3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地下水超采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水功能区水质指标达标率仅为42%。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但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仍较为粗放,主要表现为“一低、一高、两重”:农业灌溉用水效率较低,仍比先进国家低0.2—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高,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河湖水污染和地下水超采仍较严重,一些地区“有河皆污,有水皆脏”,一半以上的城市地下水遭到污染。

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2020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2020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

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2020年度)竞争性磋商公告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项目名称: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项目电话(略)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采购单位电话(略)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电话(略)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项目名称: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

2、采购内容: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2020年度)。

在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及有关流域规划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开展池河、浉河、竹竿河3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基础资料收集;(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3)水资源配置分析;(4)地表水可分配水量确定;(5)水量分配方案拟定;(6)水量分配方案合理性分析。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水资源类项目业绩。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审报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磋商时间:2020年6月28日09:00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6月17日8:00至6月27日17:00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与制度建设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与制度建设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与制度建设汪党献;郦建强;刘金华【摘要】基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探讨了在我国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的必要性;从制度设计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需要,讨论了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构建的主要内容;结合目前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情况,探讨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的原则、依据、方法和技术流程;针对目前我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设与控制指标分配工作,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期刊名称】《中国水利》【年(卷),期】2012(000)007【总页数】3页(P12-14)【关键词】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者】汪党献;郦建强;刘金华【作者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100011,北京;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100011,北京;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00038,北京【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3.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了我国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水利部已于2011年部署了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工作。

一、用水总量控制的必要性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的基本国情和水情,以及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日趋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要求在我国必须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就是实施“红线管理、制度保障”的一种制度设计和水资源管理模式,是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核心内容是建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

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四是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取水、用水、排水等全过程的管控和制度安排,实际上就是对水资源配置、节约与保护等方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控目标管理。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资管〔2019〕402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水资管〔2019〕402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资管〔2019〕402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2019年12月21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水资源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监督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水资源管理的监督检查、问题认定和责任追究。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是指水利部及其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问题导向、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国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和水利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水资源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第六条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要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衔接,年度检查要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以问题为导向,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每年选择重点事项进行重点响评价、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环境治理领域先于国家进行立法。

严格执法,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2.08.13•【文号】水资源[2012]356号•【施行日期】2012.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2]35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举水利全行业之力,推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部组织制定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把水资源管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

要积极推动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形成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其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抓紧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要求和时间控制节点,加快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玫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流域和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提出本流域和本地区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和方法,确保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需由其它有关部门牵头完成的事项,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落实。

三、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0.18•【文号】水资源司[2016]379号•【施行日期】2016.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源司[2016]3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10月18日“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

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坚持“四水四定”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四水四定”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四水四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3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3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3年降低16%o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意见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四水四定”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1.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管理;加快开展跨行政区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坚持先节水后调水;把节水作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

2.强化取水管理推行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依据可用水量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取水许可。

3.严格节水管理切实发挥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节水改造等方面的约束调节作用二、坚持“四水四定”1.坚持以水定地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推进适水种植2.坚持以水定产根据可用水量,合理规划工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取水许可。

3.坚持以水定城定人以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设定城市功能定位,推动人口均衡发展、城市集约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相协调三、关注节水重点领域1,加强农业农村节水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节水型灌区建设,发展旱作农业;加快牧区水利建设,加强农村生活供用水设施建设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4.强化工业节水打造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开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示范。

制定重点用水行业水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发布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

5.厉行城镇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制定《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

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

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试行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11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目标任务与总体思路 (1)一、目标任务 (1)二、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 (2)三、基本规定 (4)第二部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订 (6)一、工作任务与基本要求 (6)二、技术路线与工作步骤 (7)三、现状供用水分析 (10)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 (12)五、成果合理性分析 (14)第三部分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16)一、工作任务与基本要求 (16)二、技术路线与工作步骤 (19)三、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21)四、水资源配置成果分析 (23)五、地表水可分配水量分析 (23)六、水量分配方案拟定 (26)七、水量分配方案合理性分析 (29)附录I: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成果表式 (30)附录II: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基础数据与主要成果表式 (35)第一部分目标任务与总体思路一、目标任务1、建立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开展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预防调解水事纠纷、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2、本次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和节约保护水资源为目标,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明晰我国各流域、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订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3、为明确本次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行政区)开展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制订工作,统一有关工作的基础资料、指标口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成果要求,特制定《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

浅谈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思路--以南宁市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为例

浅谈跨县河流水量分配思路--以南宁市跨县(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为例
以内,流域内各县(区)分水比例应以现状经济指标
为主要因素分析确定。
(6)未来用水需求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战
略、符合节水优先和生态保护等要求。对于现状用
水量未达到可分配水量的流域,可考虑未来发展的
合理用水需求,对于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重大发展
战略用水需求应予优先考虑。提出的用水需求要
符合节水优先原则,符合节水评价规定。
级支流清水河、右江一级支流武鸣河和郁江一级支
流八尺江、良凤江、沙江、东班江、马峦江、沙坪河、
镇龙江等 9 条河流,以及武鸣河一级支流香山河、八
尺江一级支流那岳河。其中,右江、左江、郁江干
流、
红水河、
清水河、
八尺江已列入《广西主要跨市江
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桂水资源函〔2020〕84 号)。
本次仅对流域面积 500 km2 以上的跨县(区)河
水资源管理制度确定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入与调出、河道内与河道外用水关系,合理确定
(4)考虑国家、自治区、流域区域的重大发展战
略需要,对有条件的江河流域,需考虑预留和储备
2030 年南宁市境内跨县(区)河流地表水可分配水
量分配至流域涉及的各县(区)。遵循水量分配原
水量。应预留水资源综合规划等已批复重大水利
南宁市跨县(区)河流(红水河、右江、左江、郁
江干流(不含左右江))流域 2016-2018 年年均地表
潜改造、新建供水工程等措施,以各跨县(区)河流
用水量为 35.07 亿 m3。根据地表水可分配水量成
套县(区)行政区为基本计算单元进行水资源供需
果,2030 年跨县(区)河流流域地表水总可分配水量
分析。
表水用水总量的比例,将 2030 年各跨县(区)河流流

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

二、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是人类赖以生存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水资源与土地、森林、矿产等资源不同,它是一种动态的、可再生的资源。流域是一个以降水为渊源、水流为基础、河流为主线、分水岭为边界的特殊区域概念。水资源按照流域这种水文地质单元构成一个统一体,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换,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量水质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这就要求对水资源只有按照流域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才能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等地区间、部门间的水事关系。水落石出资源的另一特征是它的多功能性,水资源可以用来灌溉、航运、发电、供水、水产养殖等,并具有利害双重性。因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各项活动需要在流域内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才能兴利除害,发挥水资源的最大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目前,以流域为单元进行水资源的管理已经成为世界潮流。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二十一世界议程》指出: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水质与水量两个方面,应当在流域一级进行,并根据需要加强或者发展适当的体制。我国重要江河均是跨省区的流域,这一自然特点使得协调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的关系显得更为重要。
四是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从国家层面看,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构建我国“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从区域层面看,加快跨流域调水工程建设,继续搞好引江济太、引黄济津济淀、珠江压咸补淡等应急调水,提高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从相邻河湖看,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治理、水系连通、科学调度等措施,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其功能,构建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可调控的江河湖库水网体系。
四、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水资源统一管理的核心是水资源的权属管理。新《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为了实现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国水资源的战略规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调度、统一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为了实现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主要江河、湖泊设立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我国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在主要江河设置了具有现代意义的流域管理机构,例如1935年设立的扬子江水利委员会、1933年设立的黄河水利委员会和1929年设立的导淮委员会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大江大河的规划、治理和管理,在长江、黄河、淮河等流域成立了流域管理机构,其间机构几经变更。到目前我国在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海河、辽河这六大江河和太湖流域都成立了作为水利部派出机构的流域管理机构,行使《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水利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新《水法》对流域管理机构在水资源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1)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和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的监测。(2)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以外的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的编制。(3)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的

水利部制定出台节水评价技术要求

水利部制定出台节水评价技术要求

水利部批复41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水利部11日通报黄河、长江等主要流域水资源管理情况,水利部表示,全国已批复了41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还将新启动一批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水利部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目标确定为“合理分水,管住用水”。

今年,水利部制定印发了《2019年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研究及保障工作方案》,选取了21个重点河湖,按照“一河(湖)一策”,组织编制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生态流量确定方法和目标、管控措施、监测预警和责任分工。

目前21个河湖的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

水量分配是水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杨得瑞表示,水利部正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全国已批复了41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目前绝大部分省区都启动并加快了省内跨行政区域的江河水量分配工作。

下一步,水利部还将新启动一批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

”在取水口监督管理方面,水利部建立了全国第一批重点监管取水口名录和台账,涉及2500多个取水口、1800亿m3的取水量,明确了取水口监督检查内容、程序、方法等,近期将组织开展取水口监督检查。

水利部制定出台节水评价技术要求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简称《技术要求》)。

这是水利部继今年4月28日出台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指导意见以来,就建立节水评价制度的又一项关键举措,进一步明确了节水评价的内容、技术方法与有关标准,增强了节水评价工作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技术要求》明确,节水评价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满足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要求,与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协议)、相关规划中节水目标相协调,节水措施方案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可行。

根据《技术要求》,规划及水利工程项目节水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状节水水平评价与节水潜力分析、节水目标与指标评价、规划水平年节水符合性评价、节水措施方案与节水效果评价等。

水利部批复41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水利部批复41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工业等部门的采砂管理职责。

各级必须以落实责任为核心,坚持条块结合,积极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体系。

二是坚持打防结合。

《条例》在充分吸收近年来采砂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对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砂石来源合法性检查、交界水域联合执法、采砂违法行为信用记录、信访举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拓宽了违法对象的管制范围,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和打击力度,丰富了管控方法和手段。

各地应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加强部门合作和联合执法,搭建高效协作执法平台,建立健全联管联控、打防一体机制;要综合运用各种管控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努力实现采砂监管“天上看、陆上查、水上巡、网上管”;要整合资源,在建造、改装、移动、运输、安全等环节对涉砂船舶进行严管严控,强化源头综合整治,推进执法关口前移,提高管理执法效力。

三是坚持行刑结合。

加强采砂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加大非法采运砂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形成执法打击的无缝衔接,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是坚持堵疏结合。

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同时,着眼砂石资源市场供给需求,加大疏导力度。

一方面,要按照“禁、限、采”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执行许可审批程序,加强采区现场监管,通过合理布局、有序开采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和支持开展制砂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现代、环保的砂石供应产业,缓解砂石供需矛盾。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理顺河道采砂管理机制,逐步分流过剩的采挖能力,妥善安排从业人员转产,通过合理调配和适度引导,促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科学开展、健康发展。

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处理好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实现砂石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学习《条例》入手,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实质,认真抓好《条例》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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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试行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2011年5月目录第一部分目标任务与总体思路 (1)一、目标任务 (1)二、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 (2)三、基本规定 (4)第二部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订 (6)一、工作任务与基本要求 (6)二、技术路线与工作步骤 (7)三、现状供用水分析 (10)四、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 (12)五、成果合理性分析 (14)第三部分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 (16)一、工作任务与基本要求 (16)二、技术路线与工作步骤 (19)三、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21)四、水资源配置成果分析 (23)五、地表水可分配水量分析 (23)六、水量分配方案拟定 (26)七、水量分配方案合理性分析 (29)附录I: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成果表式 (30)附录II: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基础数据与主要成果表式 (35)第一部分目标任务与总体思路一、目标任务1、建立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开展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预防调解水事纠纷、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2、本次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和节约保护水资源为目标,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明晰我国各流域、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订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3、为明确本次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行政区)开展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制订工作,统一有关工作的基础资料、指标口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成果要求,特制定《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

4、各流域机构和省级行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按照本《技术大纲》的总体要求,结合本流域和行政区域的水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状况、生态环境问题和水资源配置格局,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必要的细化、补充和完善。

二、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5、本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简称《综合规划》)为依据,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为目标,统筹协调流域和区域间利益关系、现状用水状况和未来需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关系,制订全国、流域和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流域为单元,制订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6、本次工作开展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和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是两项密切相关的工作,两者相互结合形成水资源管理的制度和控制指标体系,因此两项工作要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是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定的总体控制框架,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是用水总量控制在流域和区域以及控制断面上的具体落实。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的制定主要是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用水过度增长的角度提出对用水量的控制目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主要是以流域为单元,从合理控制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协调平衡流域河道内外用水、合理调配地表水地下水,统筹协调区域间用水的角度,提出控制流域内各区域的用水份额。

两项工作的共同基础都是《综合规划》所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成果是相互关联和协调的。

用水总量控制是以全口径的用水总量控制为对象,包括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的控制指标以及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用水量的控制指标;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是在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和保障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确定的流域内各区域地表水的用水份额;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中包括了从外流域调入本区用于河道外利用的水量,而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的是本流域地表水,一般不包括调入调出本流域的水量;一般情况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用水量为主,必要时辅以用水消耗量指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是以地表水耗损水量分配为主,必要时辅以分析提出用水量份额。

7、本次工作的技术路线是在《中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成果》(简称《调查评价》)的基础上,补充近十年来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的有关资料,分析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与用水效率等指标;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上限,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依据全国及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结合流域与区域近年来用水变化新情况,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从全国层面提出2020和2030水平年各流域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协调分解确定各省级行政区及主要江河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以流域为单元,综合平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的要求,结合所在江河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合理确定跨省江河流域的可分配水量,统筹协调流域内各省级行政区域间的用水关系,制订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本次工作总体技术路线见图1。

图1 总体技术路线图三、 基本规定8、 本《技术大纲》所涉及的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数量、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资源配置等有关指标的概念、涵义和口径,除特别说明外均按照《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简称《技术细则》)的规定执行。

9、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和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制订应以《调查评价》、《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数量评价成果和水资源配置成果为依据。

10、 本次工作规定水资源数量成果采用《调查评价》中确定的1956年~2000年系列水资源评价成果,若要对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进行修改,需进行充分论证和专门的技术审查。

11、为了分析计算近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的变化情势,应按照《调查评价》的口径,收集整理2001~2010年水资源公报等相关资料与成果。

为了客观分析最新发展情况下具有代表性年份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应按照《调查评价》的口径,收集整理和分析2001年~2010年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资料。

12、本次工作规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和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制订均应以《综合规划》确定的2020和2030水平年的水资源配置方案为依据,若要对水资源配置方案进行调整或改变,需结合近年来供用水情况的新变化和未来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以及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的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和专门的技术审查。

13、为了保证成果的科学合理与公平公正,工作中应以流域水平衡关系为基础,加强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成果的合理性分析,要注重两者之间成果及其与《综合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第二部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订一、工作任务与基本要求1、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订的工作重点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要求,提出不同规划水平年供用水总量的控制目标,包括不同水源的供水控制目标和不同用水行业的用水控制目标。

2、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订应以《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为依据,结合近年来用水情况和未来发展情势的新变化,统筹协调流域与区域、不同水源和不同行业用水的综合平衡关系,合理确定各水资源分区和各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3、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的制订以水资源二级分区套省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各流域机构在具体工作中,可根据流域的实际情况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适当进行细化。

4、本次工作现状年为201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订的水平年为2020年和2030年。

5、本次工作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成果的分析计算要求细化到各基本单元,主要包括各基本单元:用水总量,不同水源(地表水(含外调水)、地下水、其他水源)的供水量,不同用水行业(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的用水量及用水消耗量。

6、本次工作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成果除提出不同规划水平年多年平均情况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成果外,为了便于对不同来水情况下的用水总量进行考核,还应提出50%、75%和90%不同来水频率情况下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成果。

各流域和各地区还可根据本流域的地区水资源的特点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提出其他来水频率的成果。

7、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的批复意见,本次工作2020水平年,全国多年平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6700亿立方米,2030水平年,全国多年平均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7000亿立方米,各水资源区及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均以此作为控制条件分解协调确定。

8、对分解协调确定的各水资源区及各省级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应从流域和区域用水水平与效率、不同水源供水和不同行业用水变化趋势,供用耗排平衡关系和流域水平衡关系等方面进行合理性分析,检验成果的合理性。

二、技术路线与工作步骤9、技术路线:按照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全国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控制,依据《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在对近10年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变化趋势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变化分析,统筹协调流域之间、区域之间的关系,综合平衡不同水源和不同行业供用水量,确定不同水平年各水资源一级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经综合平衡协调分解确定相关省级行政区和主要江河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全国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订技术路线见图2。

10、 本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定的工作步骤是:①以水资源二级分区套省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归纳整理《综合规划》基准年、2020和2030水平年水资源配置成果,包括供用水总量、各类水源供水量、各行业用水量以及各行业用水消耗量和用水消耗总量等成果。

②以水资源二级分区套省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收集整理2000年~2010年供用水总量、各类水源供水量、各类用水行业用水量以及用水消耗量等资料,进行现状用水水平与用水效率分析。

③根据国家发展战略总体部署与安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实施情况,特别是重大水资源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以及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等因素,分析未来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势的新变化。

④根据全国多年平均用水总量2020水平年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2030水平年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的目标要求,以《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为依据,进行综合平衡,协调分解确定各水资源一级区2020和2030水平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⑤各流域机构按照水资源一级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以《综合规划》确定的水资源配置方案为依据,与相关省级行政区进行协调平衡,结合区域近年来供用水变化和未来发展的新变化,按照保护生态、强化节约、控制用水增长的要求,统筹协调不同区域之间、不同行业用水、不同水源之间的关系,综合平衡提出水资源二级分区套省级行政区2020和2030水平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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