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紧急情况告知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产保全紧急情况告知函
XXX法院:
就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已于X年X月X日立案缴费,于X 年X月X日提交财产保全相关的材料、线索、保函并向贵院交纳保全费用XXXX 元。

现原告请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XXXX元,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价值为XXXX元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现据原告所知,被告具有很高的逃避合法债务的可能性。

为防止被告转移、隐匿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从而导致原告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原告恳请贵院立刻裁定保全,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实现原告的合法债权。

X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