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总草案
学生会章程(草案)
学生会章程(草案)部门职能简介:执行委员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工作统筹和监督执行。
其成员为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
且所有活动在执行之前至少要取得一半的支持率才可执行下去。
团委,主要负责每个学期新团员入团时的培训、考察,收取团费以及团籍的整理工作。
其主要职能是对共青团的各项工作起到协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牵头组织一些活动。
组织部,主要负责校内有学生自己组织的活动(如在上学期校运会后可组织一次才艺活动,而在下学期则是在艺术节过后组织一次体育活动)。
其职能是负责活动的策划、筹备、协调和统筹。
会议部,主要负责团委、学生会的各种会议记录,除了要求将会议内容记录下来,还要进行总结、整理、归纳和定期的上报。
其职能是建立团委学生会的档案,确保所有事情都有据可循。
外联部,主要负责校内的各种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包括校运会和艺术节)。
其职能是负责出各种活动的海报和活动方案的创新。
文艺部,主要负责在艺术节以学生会名义出至少一个节目,如果在能力范围内还可承接下像校运会开幕式或艺术节开幕式上的大型舞蹈。
其职能是帮助学生会负责文艺这一块的活动筹备。
体育部,主要负责在校运会是协助裁判的工作和组织高中一二年级的级赛(包括级赛中的裁判的担任),还有就是在下学期艺术节后组织一次体育活动。
广播站,主要负责是平时中午时段和晚上时段的正常广播工作(具体内容有每届的广播站站长自定),且平时也需要配合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学生会成员的职能:团委副书记:在指导老师授权下全面负责团委日常工作。
按照学校共青团的整体工作安排召集主席团会议、部长联席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
做好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调整工作,向指导老师提名任免学生干部并且定期做出工作总结。
学生会主席:在指导老师授权下全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按照学校学生会活动的整体工作安排,依据学生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学生会各项工作;做好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调整工作,向指导老师提名任免学生干部;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做好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调整工作,向指导老师提名任免学生干部;并且定期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主席因故不能正常主持工作时,由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学生会规章制度草稿
学生会规章制度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内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组织,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维护学生权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倡导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方式。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参与学校的重要事件决策,服务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务实管理。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形式第六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部门和干事团队。
第七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协调和决策。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特定类别的工作,如生活服务部、宣传部、文艺部等。
第十条干事团队由各部门的干事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第三章学生会的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学生会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开展学习辅导,宣传学校文化,收集和反映学生意见。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积极倡导学风建设,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组织各类文体比赛和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兴趣爱好。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定期组织各类志愿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关爱孤寡老人,传递正能量。
第四章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干事考核制度,激励干事团队的积极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干事的行为,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第十八条学生会要加强与学校领导的沟通合作,及时向学校汇报学生工作情况。
第五章学生会的监督机制第十九条学生会要建立监督机制,接受学生群众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学生会要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全体学生代表汇报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的财务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全体学生代表的监督。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第一篇:学生会章程总则学生会章程第一章、学生会性质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
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
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
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
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
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20150601
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是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中国共产党中原工学院委员会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的领导,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原工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帮助,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名称为中原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会,简称“国教学生会”,在与校学生会共同使用时简称“校学生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是院学生代表大会,全班学生会议。
第六条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和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保证同学与学校的沟通渠道畅通。
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与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课外活动,促进同学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加强同学之间及各学院之间的相互交流,发展中原工学院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和良好关系。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凡取得中原工学院过教育学院录取通知书的在校本科生和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依据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重大事务。
(二)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参与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三)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思想素质,刻苦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学生会章程制度草案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基本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活跃学院文化气氛,健全学院文化制度,促进学生会以及学院工作的高速高效运行,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让参与者感到满意。
第二条: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塌实,工作认真。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是以“以人为本,学生第一”为指导,发扬“自强不息,俟实扬华”,“电气人精神”等优良传统,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为公益性质的组织,任何活动相关财务必须清晰,公开并上报学院,不收取参与者任何费用。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五条:成员任免及管理制度1)全体成员务必严格遵守执行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项章程、制度。
2)主席团成员由电气工程学院团委聘用;各部部长(副部长)由院团委与主席团聘用;各部委员由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提名,主席团讨论聘用;各部干事由由学生会招新产生;学生会干部(委员及以上)聘用仪式在每学年末举行,聘书发放将在任期结束后进行。
3)学生会干部(委员及以上)聘用期为一年。
在聘期内,如无特殊情况,学生会干部(委员及以上)不得提出辞职;当学生会干部(委员及以上)提出辞呈时,经院团委同意方可生效。
4)聘期内,当学生会干部(委员及以上)在考核中不合格时,由主席团讨论,院团委审定对其留职察看或即时免职,且不得予以颁发聘书。
当有职务空缺,由主席团推荐,经院团委讨论后方可聘用。
第六条:人事责任制度1)学生会全会实行层级人事责任制●干事对委员负责。
●委员对部长负责。
●部长对主席团负责。
●主席团对指导老师负责。
第七条:档案管理制度1)工作计划档案●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递交一份工作报告。
●学生会干部(委员及以上)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作工作报告。
2)大型活动档案●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总结性记录。
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
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章程建设,推动学生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青办联发〔2014〕3号)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生会组织章程的起草、修订、审议、核准、备案。
第二条章程是学生会组织履行职能的基本准则。
学生会组织应当以章程为依据,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第三条学生会组织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学校章程为依据,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章程内容第四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总则。
包括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基本任务等内容。
高校学生会组织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
学生会组织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学生会组织章程中要明确提出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二)会员。
包括学生会组织会员的组成、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内容。
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学生会组织章程,均为学生会组织会员。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2篇)
中学学生会总章程学生会是学生群众的自治组织。
学生会的工作宗旨:为同学服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带领组织学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更新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学生会反映、实现学生意愿,维护学生正当利益。
学生会配合学校党、团、政部门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学生会应努力为形成良好的校风而工作。
二、组织设施1、组织体系:学生会接受学校党和行政部门的领导并接受团委的指导。
(1)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到三名,主席助理一名,构成主席团;下辖学习、宣传、文娱、生活、体育、外联、广播、秘书处8个部门以及执行小组,每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四名;每部设部长助理若干,部员至多20名,若需增加部员,名额须经主席团批准。
(2)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部长和部员组成;主席团部属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
(3)学生会每部聘请指导师一名,由学校推荐或部长与老师及团委达成协议;学生会设总指导师一名,由学校指定。
2、学生会干部的使用(1)学生会干部要求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的学生骨干。
(2)学生会干部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要求富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3)学生会主席根据团委知道负责全面工作,副主席及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工作,部长根据主席团的工作指示负责本部全面工作,各副部长及助理协助部长或分管一项工作,部长可自行选定1名左右助理协助工作。
(4)学生会主席团几个部长及助理采用免职和辞职制。
如在较长时间(二到三个月)内工作没有起色。
若严重违反校级以及故意扰乱学生会的行为,可直接由主席团将该同学提出免职或降职,报送团委,经团委同意,免去或调换其职,也可由本人提出辞职。
(5)部门的设置可以在主席团的批转下进行改变。
(6)各部门的工作需在主席团的组织下进行,主席团必须做好各部门与学校各方面沟通的桥梁。
三、工作流程和制度1、各部门将下月工作计划转交秘书处,受主席团批转后经盖章后通过该计划,再记入档案。
学生会章程(草案)
古田县第五中学学生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古田县第五中学学生会(简称古田五中学生会)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协同政教处、团委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主要任务:1、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2、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3、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学校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4、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
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5、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
在团委监督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6、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成员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同时有退出学生会的自由。
第四条:成员的基本权利:1、成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成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3、成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会议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4、成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5、成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另:受我校处分等成员,在处分等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义务: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2、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并在其中工作。
(另:对于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非本会成员,经学代会批准,可授予荣誉成员称号)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学校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全院学生的联合会组织。
它接受党组织、学生处、院团委以及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并积极开展院、系两级工作。
第二条本会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素质。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院园民主、文化建设,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人才。
(二)自觉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青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帮助同学进步和正确成长。
(三)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在维护国家和学院利益的同时,积极关心和正确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向院党委、学生处及系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院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促进学生和教工之间的团结。
(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加强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团结,形成学生自我管理模式。
第二章会员的职权与义务第四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中专及技院在院学生或学员,由班级推荐,经本人提出书面审请,院、系审核合格者,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五条会员的职权与义务(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三)有代表学生向学院反映问题的权利。
(四)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下达任务的义务。
第三章权利机构第一节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二年举行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八条学院(系)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一)审查和批准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审议、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五)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五)收集、汇总并向学院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革思想。
第二节学生委员会第九条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学生会草案
学生会制度(草案)第一条本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般为三人,但视情况不同最多设四人,主持日常工作。
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2)主持定期召开的学生会执委会。
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2)副主席分管各部工作,协助各部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十三条本会设学习部、宣传部、纪律监察部部、文体部、社团部,负责各项工作。
宣传部长职责:(1) 负责升旗活动及国旗管理。
(2)负责学校的宣传窗、学校黑板报及校园环境布置。
(3)贯彻执行学校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广泛进行征稿、约稿、及时表扬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4)组织各班开展黑板报、班刊竞赛,并随时进行检查、评比。
(5)落实工作责任制,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
(6)搞好学生会的对外联络工作。
(7)发展同兄弟学校联系与友谊,经常同联谊学生进行能信联系和互访活动。
(8)处理学生会文秘、会议记录工作,协助起草计划、总结。
(9)完成学生会临时交办的任务。
学习部长职责:(1)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落实措施。
(2)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扬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班级和个人。
(3)协助图书室搞好管理工作。
(4)配合教研组搞好学科竞赛。
文体部长职责:(1)贯彻落实学校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定期召开部属会议。
(2)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组织主持好全校性的文化节和体育比赛活动。
(3)落实各班文艺、体育委员职责、指导文艺、体育委员工作。
纪律监察部长职责:(1)及时检查全校爱护公物情况(包括用电、用水)。
(2) 维持升旗仪式等各种集会、大型活动的纪律;(3) 协助学校检查学生遵守校规章制度的情况;(4)贯彻学校关于劳动、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学生会管理草案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草案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治,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自我管理能力,依法合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独立负责管理学生的综合事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为全体学生服务,促进学生个体全面发展,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的规章制度以及全体学生的要求,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五条:学院每个班级设立一个学生会,学生会由学生代表主动报名参加,经班主任审核同意后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会的成员包括主席团和各个部门。
第七条:学生会的主席团由班级主席、副班主席、组织部长组成,负责召集学生会会议,安排学生会的工作,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学生会设有综合部、外联部、宣传部、文体部、志愿部等部门,每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九条:综合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包括班级评比、班级活动的组织、协调学生与班级之间的关系等。
第十一条: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学生会的工作宣传、班级宣讲以及校园活动的宣传报道等。
第十二条: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等,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
第十三条:志愿部负责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公益事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精神。
第三章:学生会的换届和管理第十四条:每个学年学生会进行一次换届选举,由全体班级成员以民主方式进行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任期为一学年,学期结束时举行交接工作,保证新任学生会的顺利接手。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全体学生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善于沟通协调,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热心帮助同学解决问题,发挥表率作用。
学生会章程(最新完整版全国通用)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总结前阶段各部工作,并研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讨论学生会整体及各部门的重大事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协调各部密切配合。
部长会议:根据工作进程和安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各部长(副部长)召开,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根据情况可临时召开。
第五章例会制度
为研究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育处和学生会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无法到会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例会禁止做与会议无关事项。会议中各部门应汇报近期工作及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工作中有关事宜。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违反,须在会后书面说明情况,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力: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讨论和表决各项规定。
3、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4、要求学生会召开 Nhomakorabea时代表大会。
5、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组织各项活动。
6、在学校统一安排下检查指导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
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委员会是本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学校党总支和校长的领导,简称学生会。
第二条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是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候选人,教育处面试、审核,确定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过竞选演讲、学生代表和投票产生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教育处的指导帮助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习、科技、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学生会规章制度稿子
学生会规章制度稿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学生的权益,加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组织,依据学生自治的原则,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共同参与学校管理和建设。
第三条学生会是校园内的法定组织,负责代表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开展各项服务活动,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根据学校《学生自治章程》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必须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会成员享有言论自由、参与管理、民主监督、公平参选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章程,服从学生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为学生会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第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维护学生会的声誉,不得损害学生会的形象和利益,不得组织非法活动,不得参与违法行为。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当保守学生会的秘密,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会的信息和内部文件,不得恶意传播学生会的谣言和不实信息。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倡导绿色环保、文明礼仪,促进和谐校园。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校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并配合学校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主席团、部门负责人、班级代表和志愿者等,其中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和协调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立各个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等,每个部门都有专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学生会每学年选举产生一届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生活部长、文艺部长、体育部长等组成。
第十四条学生会各部门的负责人由每年的学生会选举产生,经学生会主席团任命,负责部门内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和管理通过评议、考核等方式进行,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会成员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学生会成员进行警告和处理。
学生会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管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良好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组织,依靠学生全体成员共同参与,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关心同学的需求,维护同学的权益,服务同学的生活,团结同学的集体,促进同学的进步。
第四条学生会是学校相关部门和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组织、协调、推动和服务的职责,为学校和同学创建一个和谐、民主、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五条学生会会章为最高法规,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应遵守。
第六条学生会会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经主席团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七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班级委员会和全体会员四个层级。
第八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承担着全面领导学生会工作的责任。
第九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每个部门设部长和部员,负责各自的工作内容。
第十条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联系、协调和组织本班同学的相关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全体会员是学生会的基本组成部分,所有学生会成员都有权利参与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与权利第十二条学生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代表同学的利益,向学校反映同学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二)组织和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能力和素质。
(三)组织学生自治活动,培养同学们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意识,提高同学们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协助学校进行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服务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第十三条学生会的主要权利包括:(一)有权利代表同学的利益,向学校提出建议和要求,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二)有权利组织和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发挥同学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三)有权利自主管理和自我教育,建立学生自治的制度和机制,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
学生会会规草案
学生会会规草案重敬中团发〔2014〕1号·会训: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
·口号:文明、高效、团结、敬业。
·机构组成:主席团、组织部、办公室、广艺部、学习部、宣传部、体育部。
·五大禁令:一、所有学生会成员均不得谈恋爱;二、所有学生会成员均不得抽烟;三、所有学生会成员均不得喝酒;四、所有学生会成员均不得赌博;五、所有学生会成员均不得有打架、斗殴等行为。
(如若发现,立即劝其退会)各部门的主要职责:主席团一、学生会由正主席、副主席、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成。
须对学生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二、负责主持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全校学生会工作。
三、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与校领导保持联系,自觉接受校领导的指导、帮助。
四、督促、检查和指导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
五、抓好学生会、班委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
八、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办公室一、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各部工作情况的考察和鉴定,定期向团委反映情况。
二、负责会议工作,做好会议通知,记录和服务等工作,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收集、整理学生会工作资料,情况汇报、考勤和记录,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布在公布栏上。
三、负责校团委工作内部成员考核,其他情况参照工作条列部分。
四、负责日常办公事务,协调各个部分的工作。
五、负责传达学生会各项会议决定,并向上级回复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文件处理和学生档案(学生会成员、日常工作方面)管理工作,并且整理、保存学生会内部的各项安排文件。
七、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召开有关会议。
组织部一、熟悉掌握校团委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支书情况。
总的学生会规章制度
总的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活动,完善学生自治管理制度,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领导指导下发挥学生组织作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和学生思想教育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四条学生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接受和执行学校领导的指导,依法管理,依法纪律,依法承担建立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五条学生会为学校师生的桥梁,服务全校师生,努力维护学生的权益,发展学生的特长,增进学校师生的团结协作,促进学校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助。
第六条学生会管理员工科学,规范,合理的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学生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学生会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学生会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素质建设,提高组织和管理水平,努力为同学服务,做好学校的学生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必须维护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损害。
第十条学生会应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关心和帮助同学,培养学生自主自强的意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工作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到言行举止得体。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不得擅自独断,违背学校领导的有关规定,也不得擅自利用职权损害学生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学生会架构第一条学生会应当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常务部门、学生会议员会议等组成。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召集和组织学生会工作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学生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策略和措施。
第三条学生会常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具体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和具体工作的具体落实,保证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学生会议员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对学生会各项活动和计划进行审议和决策。
学校规章制度中学学生会章程(草案)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学生会章程(草案)第一章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枫岭头中学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络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治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行政和党总支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治理要求,完成学校及校团委布置的详细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良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恪守《中学生守那么》、《中学生日常行为标准》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着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适应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开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艺术、社团、义工、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方式爽朗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才能和自我治理才能,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治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应各种治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治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会员、会员的义务和权利第三条会员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表现良好,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1、恪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恪守学生会章程。
在学生中起好的带头作用。
3、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视、批判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原那么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会的组织原那么学生会的组织原那么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会部长级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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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制度章程草案部门构成部长副部干事总计办公室 1 4 10 15 学习部 1 4 10 15 通讯部 1 3 8 12 网络部 1 3 8 12 组织部 1 4 10 15 实践部 1 4 8 13 宣传部 1 3 8 12 生活部 1 3 8 12 公关部 1 3 10 14 体育部 1 4 10 15 艺术团 1 6 10 17 辩论队 1 3 若干若干舞蹈队 1 3 若干若干训练队队长副队长队员总计篮球队 1 1 若干若干足球队 1 1 若干若干田径队 1 若干若干若干注:舞蹈队、辩论队和训练队不属于院学生会编制,但受院学生会管辖!部门职责为加强学生会规范化管理,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特制定部门职责。
常设部门(10个):办公室、组织部、学习部、宣传部、通讯部实践部、生活部、公关部、体育部、艺术团、网络部临时部门(3个):辩论队、训练队、舞蹈队主席团职责:1、根据校、院党、政、团的精神和布署,结合学生会各部门特点,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及时准确地向校、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问题和建议,定期向院党、团委汇报全院学生的学习、工作和思想状况。
3、组织院学生会各部门参加校学生会例会,并主持院学生会工作会议。
4、全面协调好院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搞好学生会的内部团结,带领各部门积极进行学生工作。
5、组织安排学生会各项工作和重大活动,并认真作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6、按时检查、督促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
7、负责抓好学生会的自身建设,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
8、负责对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的考核工作。
9、按时参加校部例会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10、完成院领导、团委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11、主席团由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成。
常委职责:1、换届大会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负责学生会各项章程的制定、审议、修改工作。
3、常委有权对主席团工作进行监督批评。
4、常委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组成。
办公室职责:1、传达学校、学院的通知,以及学院领导老师的指示。
2、协助团委老师处理日常工作。
3、协助学生会活动主办部门顺利举办活动。
4、指导新任班长、团书记处理班级日常工作。
5、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工作。
6、落实奖惩制度。
7、负责采集活动的照片组织部职责:1、协助党委、团委领导老师处理团课、党课的培训及考试等工作。
2、监督学生会各个部门的例会,组织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组织各部门述职。
3、组织校团委下达到学院的各项活动任务。
4、组织开展考风、学风、党风等建设活动。
1、积极开展有利于专业学习的活动,如演讲比赛、毕业生经验交流会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制定本学院综合测评考核体系,负责监督落实到每个班级。
3、服务辩论队,组织好我院参加的各项辩论比赛。
宣传部职责:负责学校及学院大型活动的各项宣传活动。
通讯部职责:1、负责对学校、学院活动相关信息的采集与报道。
2、负责学校运动会宣传稿件的收集、整理、递交工作。
网络部职责:1、通过QQ、飞信、微信、人人网等现代通讯工具,及时传达学院发布的通知。
2、各项活动的网络宣传。
3、学院照片、视频以及PPT的制作。
实践部职责:1、为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争取赞助商与经费支持。
2、负责生活部进行财务运用的监管工作。
生活部职责:1、负责宿舍卫生检查与优秀宿舍评比工作。
2、负责活动现场卫生的保持、清理打扫工作。
3、协助体育部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的服务工作。
负责活动礼仪工作。
体育部职责:1、策划、组织学院篮球赛活动。
2、落实学校各项体育活动。
3、协助训练队赛前训练与准备工作。
艺术团职责:1、选拔学院内优秀艺术人才。
2、参加学院举办活动的各项文艺演出。
3、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项文艺活动。
4、组织、策划学院各项文艺竞赛与文艺汇演。
辩论队职责:1、选拔优秀辩论人才。
2、代表学院参加四校辩论赛。
3、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的辩论活动。
训练队职责:1、选拔优秀体育人才。
2、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
3、组织队员赛前训练。
4、做好对训练队员的护理工作。
舞蹈队的职责:1、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
2、负责编排院内活动的开场舞。
3、参加校内各项舞蹈表演和比赛。
学生会成员选拔制度一、主席团及常委选拔1、10级学生会成员具有申报主席团及常委资格。
2、上届主席团及常委具有提名权,确定学生会换届选举名单。
3、根据学院章程及学生会选举办法,根据大会现场投票确定常委16人。
4、由院领导及老师商议,最终确定常委16人在院学生会的具体工作职务。
5、若不服从学院职务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上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常委提名新候选人,由院领导及老师商议最终确定。
二、副部长选拔制度1、11级学生会成员有申报副部长职位资格。
2、上届主席团、常委及副部具有提名权,确定本部干事竞选副部长名单。
3、召开副部长竞选面试,由新任常委确定各部门副部长名单。
注:A 副部长竞选面试召开时间定为常委选拔会议之后,确定各部门负责人之前。
旨在公平、公正,保证选举的严肃性。
B 鼓励11级同学跨部门竞选,每人限报两个部门副部长职务,经过常委讨论,确定选举人职务。
4、名单确定后由院领导及老师批准审议。
三、干事选拔制度1、举办新生动员大会,旨在鼓励新生积极参加院学生会,同时使新生了解各部门职责和各部门举办的各项活动。
2、12级学生有资格申请各部门干事。
3、干事选拔由院学生会统一组织,分部门进行面试,由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确定干事名单。
注:申报人数相对较多的部门可以进行双重面试,旨在保证选拔人才的质量和水平,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
4、名单确定后由主席团及常委审议,审议结果由院领导及老师批准。
成员职责分团委副书记与学生会主席职责:1、抓好团委学生会组织建设、机构建设,布置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
2、制定年度及学期工作思路、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3、抓好团委学生会队伍建设,组织好每月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工作意见。
4、组织各部门搞好干部评定及换届选举工作。
5、组织协调好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相关工作。
6、大型活动的人员安排及全面布置,进行好协调调度。
7、负责团委学生会内部考核、评比及其他联谊活动。
8、沟通学生会干部与各班级的联系,加强各班的班级管理建设。
9、加强与其他院系团委学生会的联系,增进了解,沟通信息。
10、及时了解学生会成员的思想状态。
11、负责自身分管的工作。
分团委副书记分管部门:组织部、宣传部、通讯部;学生会主席分管:办公室、学习部、实践部、网络部、生活部、公关部、体育部、艺术团。
12、帮助团委老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三名副主席分管十一个常设部门,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副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第一副主席分管部门:组织部、宣传部、网络部、体育部第二副主席分管部门:公关部、实践部、艺术团、生活部第二副主席分管部门:辩论队、学习部、通讯部部长职责:1、组织部门例会,领导部门活动有序进行。
2、出席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选拔本部门优秀人才。
4、在常委会会议及全体代表大会代表本部门述职。
副部长职责:1、协助部长处理本部门日常工作。
2、带领干事按时完成本部门的活动与任务。
3、为部门选拔人才提供建设性意见。
干事职责:1、服从部门领导指挥,具体落实部门各项工作。
2、策划本部门活动。
3、协助其他活动主办部门顺利举办活动。
4、按时参加部门会议,为部门活动建言献策。
会议制度一、部门会议:两周一次,每学期不少于六次1、会议内容:前一期工作总结和下一期任务的安排部署,以及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2、会议结束之后专人负责总结会议记录,每月定期交组织部审查。
3、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形式,参会人员,述职报告会议内容等。
二、常委会议:每月一次,每学期不少于三次1、会议内容:部长述职,前一期工作总结和下一期工作安排部署,总结基层工作意见,院领导和老师进行指示。
2、会议记录由组织部整理完成。
3、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形式,参会人员,述职报告,会议内容等。
三、全体大会:每学期一次,11月末12月初和5月末6月初1、会议内容:部长述职,学期工作总结,领导指示。
2、会议记录由组织部整理完成。
3、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形式,参会人员,述职报告,会议内容。
四、换届大会:每年一次,9月末10月初会议内容参考往届文件,会议记录由组织部整理完成。
注:各部例会记录,部长述职报告,会议记录都通过统一电子稿形式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保存,换届之后移交下一届学生会。
财务制度1、学生会是为学生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学生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2、学生会经费由学院领导、团委老师和实践部监督。
3、学生会活动开支由学院领导老师、主席团、实践部审核、批准。
4、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主办部门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生活部备案。
5、活动开展前的策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6、活动期间由实践部统筹经费。
7、活动结束后,生活部会同组织部门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院领导老师和实践部进行审核。
8、学生会各部门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学生会实践部进行审计和监督。
9、报销发票须有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本财务制度10、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活动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活动预算运用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由院领导、老师、主席团批准。
11、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12、学生会组织的任何活动的任何帐目应清晰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实践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财务收支状况。
奖惩制度奖励制度1、每次全体大会各部可以推荐1-2人进行院学生会优秀评比,由常委进行投票选举,每次大会评选出5人。
并且颁发奖状和礼品,期末加相应的综合测评。
2、表现优异者有获得“五四”评优的推荐资格。
3、表现优异者有获得团课以及党课的培训资格。
4、获得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特殊荣誉奖励者,院学生会给予特殊奖励。
惩处制度1、任何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获得处分者从学生会除名。
2、有损学校、学院、学生会名誉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惩处。
3、各部部长学院活动累计两次未到现场者撤销职务,常委仍然可以继续担任。
若有特殊原因未到,需要向学院领导和老师提前请假。
4、每月每部门会议指标未完成率达到百分之五十者,撤销部长职务。
5、学院活动要求每部所派人员三次未达到标准撤销部长职务。
6、活动及会议无故迟到或表现不积极者在常委会议给予通报批评,累计两次者给予除名处分。
7、每月常委会议各部部长有权对本部表现不积极的副部和干事提出除名,经院领导和老师以及常委会讨论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