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人身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1.简述亲权的法律特征。
答:亲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权而产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亲权是基本的身份权。
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发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人在行使亲权是依法自主行使,任何人不得妨害和侵犯。
(2)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3)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专有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不享有亲权。
(4)亲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亲权不能任意抛弃。
2. 简述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
答: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关于总则。
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的规定,并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2)关于结婚制度。
主要是增设了有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的规定,使我国的结婚制度更加完善。
(3)关于家庭关系。
在夫妻财产制上,一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二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
并对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关系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4)关于离婚制度。
离婚的法定事由具体化,进行了若干列举性规定,这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
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上,增设了父母探视权的规定。
在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等问题上,增设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对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的规定。
(5)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增设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答: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动态运行的全过程,又包括由该动态运动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2)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其中人身关系占于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地位。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婚姻家庭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儿媳和公婆是( )。
B.直系姻亲2.按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小马和其叔叔的儿子是()。
C.四等亲3.按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小刘和其舅舅的孙子是( )。
B.三亲等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 )。
B.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5.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特殊情况是指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 )。
C.1年内二、多项选择题6.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人员禁止与外国人结婚?( )A.劳动教养人员C.服刑人员7.旧中国把亲属分为( )。
A.宗亲 B.外亲D.妻亲8.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 )。
B.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C.乡(镇)人民政府9.《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A.工资、奖金C.知识产权的收益D.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10.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B.无劳动能力D.生活困难三、名词解释11.对偶婚制,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1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13.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享有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养育管教和财产上保护管理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14.赡养,指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15.救助措施,是指权利主体实现自身权益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受到非法侵害时,法律允许权利人或有关机关依法采取的旨在保护或恢复权利实现的各种手段和方法。
16.涉外婚姻,仅是指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离婚。
四、填空题17.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是_____、_____和_____。
18.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
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婚姻、家庭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在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如何保障弱势人群的权益成为当务之急,尤其是针对未成年这个特殊的群体。
基于此,笔者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具体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以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监护监督一、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一)亲权与监护制度部分亲权是指家长根据自己的地位对其子女所具有的教育和保障的权利与责任。
所谓监护,就是在未成年子女丧失了监护的条件下,根据法定程序为其设立监护人,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然而,在我国现行的立法中,家长仅仅作为监护人而非亲权人,将亲权与监护的制度相混淆。
因此,在我们国家,缺乏一个相对独立的亲权体系。
(二)“相关组织”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规定得不够明确,缺乏现实可操作性首先,组织设立的目的是为其谋取利益,如果以强制的方式进行监督,明显有失公正。
其次,未成年人居住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也是不合情理的。
但由于缺乏资金,缺乏专门的看护人员,也缺乏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配套设施。
最后,确定未成年人监护人为民政部门监护,尽管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其作为监护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缺乏经费保障,也没有相应的程序规范。
(三)缺少对监护人行使监护权的监督未成年人因其心理发育不够健全,缺乏自卫的意识,在监护人不适当的监护下,往往只能采取容忍和接纳的态度。
监护人对子女的监护权利行使,会对其健康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所以,设立监护监管机制势在必行。
但在我国,对监护责任和侵权的法律规范仅仅是相对的,并没有设立监护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更没有相应的监管配套规范,而且在监护中存在着对监护的滥用现象发生,唯一需要承担的就是民事赔偿责任,缺少严厉的惩罚措施。
(四)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称,义务明显多于权利《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监护权中,责任显然大于权利。
全国自考婚姻家庭法(亲子关系)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国自考婚姻家庭法(亲子关系)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名词解释 4. 简答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A.无条件的B.有条件的C.可以免除的D.无期限的正确答案:A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情况下父母都必须履行抚养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父母的抚养义务到子女成年为止。
知识模块:亲子关系2.子女对父母物质上的赡养是()A.无期限的B.有期限的C.有条件的D.可以免除的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物质上的供养扶助是有条件的。
其条件是:①父母须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②子女须成年且有赡养能力。
知识模块:亲子关系3.张某的生父及与张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死亡,张某()A.只能继承继父的遗产B.只能继承生父的遗产C.既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生父的遗产D.不能月父和生父的遗产正确答案:C解析: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即有了双重地位,一方面他和自己的生父母保持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他和抚养教育自己的继父或继母又形成拟制。
血亲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所以他享有双重权利,负有双重义务。
在权利方面,既能继承继父的遗产,又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知识模块:亲子关系4.家庭关系的核心是()A.夫妻关系B.父母子女关系C.祖孙关系D.兄弟姐妹关系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亲子关系5.我国古代的亲子法以__________为本。
A.孝道B.平等C.父母的权益D.子女的权益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亲子关系6.属于亲权的特征的是()A.亲权违背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目的,亲权就会被停止B.亲权可以让给他人C.亲权可以继承D.亲权可以被抛弃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亲子关系7.为了子女的利益,经法院或监护机关的批准,始得具有的亲权是()A.财产管理权B.财产使用收益权C.财产处分权D.在子女成年或解除亲权时,父母应将子女的全部财产交给子女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亲子关系8.亲权不能消灭的情形是()A.父母或子女死亡B.子女成年C.收养关系终止D.父母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正确答案:D 涉及知识点:亲子关系9.《日本民法典》规定,妻于婚姻中受胎的子女即自婚姻成立起200日后,或自婚姻解除或撤销之日起_________内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
民法名词解释大全
1. 民法: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民法学:广义的民法学研究一切的民法现象,狭义的民法学不研究商法部分的内容。
3. 形式民法:专指系统编纂的民事立法,即民法典。
4. 实质民法:指所有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5. 广义民法:指调整所有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
6. 狭义民法:仅指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7. 民法的调整对象:指民法所规范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8.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9. 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生属性的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10. 人格关系: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11. 身份关系:基于一定身份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12. 公平原则: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利益均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符合法律、公平合理、不偏不倚。
13. 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14.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15.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行使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国家对于民事法律关系不过多干预。
16. 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
公序,即社会的一般利益。
私法自治是指各个主体根据他的意志自主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
17. 禁止权力滥用原则:指一切民事权利之行使,不得超过其正当接线。
宪法第51条标准: 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
18. 人格平等:指权利主体享有平等的人格,在法律面前,民事交往者享有平等的主体资格,能够在平等的条件下行使自己的权利,法律对主体人格利益的保护适用相同的标准。
什么是亲权
什么是亲权亲权是指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统一。
在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中,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的亲权为其核心内容。
特征:1、父母基于其身份所有的权利义务。
亲权人,即行使亲权的权利义务主体,应为父母。
至于是以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亲权人,则因父母子女关系类型的不同、是否存在妨害亲权行使的事实或法律上的障碍而有不同。
2、亲权的对象为未成年人。
已结婚的未成年人不再服从亲权,亲权之对象限于未结婚之成年人。
内容:1、身上照护权。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权利:(1)居住所指定权。
为了实现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的目的,子女应在亲权人指定的居所或居所居住。
未经父母允许,不得在他处居住。
(2)子女交还请求权。
亲权人可请求不法掠夺或抑留其子女之人交还子女。
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安全,使父母尽到保护教养之责,在立法上确实有必要明确承认该项权利。
(3)惩戒权。
亲权人在必要范围内,可惩戒其子女。
告诫、体罚、禁闭、减食等手段以达成保护教养目的为限均可采用。
至于必要的程度,应依子女家庭环境、子女性别、年龄、健康、性格以及过失之轻重等因素加以确定。
父母行使惩戒权超越必要范围,构成惩戒权滥用,可为剥夺亲权之事由。
(4)身份行为、身上事项之同意权及代理权。
2、财产照护权。
(1)财产行为代理权及同意权。
具体包括:第一,财产行为代理权。
无民事行为能力之未成年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或代受交意思表示。
限制行为能力之未成年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财产行为。
第二,财产行为同意权。
限制行为能力人自为财产法律行为,应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2)子女财产管理权。
财产管理,是保存或增加财产价值的行为。
广义的财产管理包括财产管理权、使用收益权和处分权、子女具有独立的财产是亲权人行使上述权利的前提。
本文来源:360法网(民法类常识/minfa/。
人身权
(八)配偶权
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 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 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不得侵犯的义务。 法律待征: (1)配偶权的权利主体是配偶双方。 (2)配偶权的客体是配偶利益。 (3) 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 (4) 配偶权具有支配权的属性。
(五)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所体现的精神利益和物 质利益依法享有的排他支配权。 内容: 1.肖像制作权2.肖像使用权3.肖像维护权 侵权行为要件:(1)须有肖像使用行为。(2)须未经肖 像权人同意而使用。(3)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像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 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 肖像使用行为的阻却违法事由,主要包括: 1.为维护社会利益需要。 2.为维护公民本人利益的 需要3.为了时事新闻报道的需要而使用。4.现代史 上著名人物肖像的善意使用,亦为阻却违法。
(三)亲权的内容
(一)身上照护权 1、居所、住所指定 权 2、惩戒权 3、子女交还请求权 4、子女身份行为及 身上事项同意权和代 理 5、教育与抚养义务 6、赔偿义务
(二)财产照护权 1、财产行为代理 权 2、管理权 3、使用收益权 4、处分权
(四)亲权与相关权利的比较
(3)权利范围不同。亲权的权利范围仅限于对未成年 于女的教养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监护权的权利范 围包括对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身份利益支配权。如对已成年的精神病患者, 亲权不能按括之,只能由监护权进行调整。 (4) 权利内容不同。 亲权的内容包括对未成年于女 的教养和保护权;监护权的权利范围虽宽于亲权, 保其内容只具保护权,而不是有教养权的内容。因 而,在权利内容上,监护权窄于亲权。
亲权的定义、特征和内容
亲权的定义、特征和内容
亲权的定义:亲权,是⽗母基于其⾝份对未成年⼦⼥的⼈⾝、财产进⾏教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的定义、特征和内容,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亲权的定义、特征
1、亲权,是⽗母基于其⾝份对未成年⼦⼥的⼈⾝、财产进⾏教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亲权是⽗母基于其⾝份所有的权利义务,因此,亲权⼈,即⾏使亲权的权利义务主体,应为⽗母。
3、亲权的对象为未成年⼈。
⼆、亲权主要有以下内容:
1、对⼦⼥的⼈⾝权利
①对⼦⼥⾝⼼的养育教化权。
为使⼦⼥在德智体美诸⽅⾯健康成长,亲权⼈有养育权和教化权。
关于教化,不仅包括⼼智和体魄的培育,⽽且包括养成良好的品德和审美能⼒,特别还应注意保护未成年⼦⼥的精神纯正权,使他们免于接触宣扬⾊情、恐怖、残忍和迷信的影视读物,防⽌他们沾染赌博、吸烟、嗜殴、吸毒、流浪等不良的的习⽓。
②奖征权。
当⼦⼥在学习、道德等⽅⾯取得进步时,亲权⼈可以对⼦⼥予以奖励;当未成年⼈沾染不良习⽓时,亲权⼈有惩戒权,可以给予必要的家庭处分。
必须注意的是,惩戒权的⾏使不得滥⽤,不容许虐待⾏为和不⼈道的体罚。
2、财产上的权利
①财产管理权,⽗母负有对未成年⼦⼥的财产进⾏管理的权利,以使财产不受破坏和流失。
②使⽤收益权。
为了未成年⼦⼥的利益,⽗母有权⽀配使⽤⼦⼥财产并收益。
③处分权。
为了⼦⼥利益在⼀定条件下可以处分⼦⼥的财产。
3、其它权利,如姓名设定权、失踪和死亡宣告权等。
什么是亲权
什么是亲权?亲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来源:作者: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亲权既为权利,又为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综合体。
亲权作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间的身份权,一方面是父母的一种权利,未成年子女必须服从父母的教养与保护;另一方面,亲权又是一种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养和保护的义务。
因此,亲权不得抛弃、非法转让或非法剥夺。
第二,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只有在子女尚未成年时,父母对子女才有亲权,当子女成年后,其即脱离父母的保护,享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即消失。
第三,亲权为父母专有,且仅以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亲权是专有权,只能为父母所专有,除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任何人对未成年人都不享有亲权。
这里所说的父母,是指生父母、养父母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亲权的具体内容主要有:1.身上照顾权。
这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教养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在这里所谓“教养”,是指教导养育未成年子女,以使其身心健康发育,如对子女进行精神上的教育,鼓励其积极向上;所谓“保护”,是指对子女身体和精神上的保护,如预防子女生病、在子女生病时给予治疗、禁止子女阅读黄色书刊等。
它具体又包括:(l)居住场所指定权,这是指父母有权决定未成年子女的住所或居所。
(2)惩戒权,这是指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在必要时可给予一定程度惩戒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这一规定中“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非法行为就包含了必要的惩戒权。
(3)子女交还请求权,这是指当未成年子女被人诱骗、拐卖、隐藏时,父母有要求他人交还其子女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没有明文规定子女交还请求权,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包括了子女交还请求权。
自考婚姻法名词解释
自考婚姻法名词解释婚姻法名词解释1、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永远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2、家庭: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其成员依法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亲属团体。
3、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造领域的集中表现。
4、婚姻家庭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借以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以及婚姻家庭主体之间、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在有些法律中也称婚姻自主,系指男女公民均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的解决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外界的强迫或干涉。
6、一夫一妻:也称单偶制或双单式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制度。
7、男女平等:男女平等作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婚姻家庭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义务,不因性别而异。
8、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背婚姻自主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
9、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
10、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卑视、熬煎、摧残,使其在身体上,精神上承受伤害的行为。
11、遗落:是指法定亲属中依法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受扶养、抚养、赡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1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将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
13、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
14、亲属:亲属系指人们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15、宗亲:又称宗族、本亲或内亲,在古代亲属制度中居于重要的地位,宗族以本宗男子为主体,还包括在室女和归来之妇。
16、外亲:亦称外姻,包括已身之母、祖母等得本身亲属,以及己身之女、孙女、姐妹、姑等因婚嫁生育形成的亲属关系。
17、配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
18、血亲:是指相互之间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这种血缘联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亲权与监护权的区别
亲权与监护权的区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10级法学一班亲权与监护权的区别对于亲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我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尤其是经过对民法基本原理的学习。
经历了对民法的方面亲权和监护权的概念的了解,深入理解和进一步的研究等等。
在不断的学习中,我发现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中都没有规定亲权制度,亲权和监护不分,统称监护。
学术界所谓的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义务的总称。
大陆法系各国民法都对亲权和监护分别进行了规定, 都认为亲权和监护是两种不同的制度, 在有亲权人的情况下, 监护则不生效力, 只有在没有亲权人, 亲权人不能行使亲权或被剥夺亲权的情况下, 才能设立监护, 监护是亲权的延伸和补充。
要把握两者的关系。
对于以上的一些看法,我要通过一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说明。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亲权的含义。
父母子女关系最重要效力,而且是与其他亲属关系有本质不同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特有效力,恐怕是父母应该处于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哺育、监护、教育的地位。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监护或教育就是亲权制度的核心内容。
亲权建立在父母子女血缘关系的基础上,依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专属于父母,被认为是父母对人类社会的一种天职。
在现代社会,以教养保护未成年子女为中心的亲权,不仅为权利同时也为义务。
作为父母享有的一种重要民事权利,亲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实施有关保护教养子女的事项或范围,并以之对抗他人的恣意干涉。
亲权又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夫妻生育以后,对其自身所孳生、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儿女进行抚养、教育、保护,是人类的天性,也是夫妻双方对国家社会应尽的义务。
因此,父母既不得抛弃亲权,也不得滥用亲权。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所谓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进行教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监护权的含义: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王利明、杨立新《民法学》(第5版)(章节题库 第四十二章 亲属身份关系)【圣才出品】
第四十二章亲属身份关系一、概念题1.亲属权答:亲属权又称其他亲属权,是指除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基本身份权,表明这些亲属之间互为亲属的身份利益为其专属享有和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不得侵犯的义务。
亲属权的法律特征包括:①亲属权是独立的身份权;②亲属权的客体是亲属身份关系中特定的身份利益;③亲属权的权利主体较为宽泛;④亲属权具有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双重属性。
2.日常事务代理权答:日常事务代理权又称家事代理权,是指配偶一方在与第三人就家庭日常事务为一定法律行为时,享有代理对方权利行使的权利。
日常事务代理权的行使规则是:①代理的事务限于家庭日常事务。
②紧迫情形处理,该代理权的范围可以适当扩张,推定有代理权。
③超出上述范围的婚姻事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不得一方决定。
④第三人无法辨别配偶一方是否有代理权的责任,该行为无法使第三人辨别是否已经超越日常事务代理权的,他方配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⑤夫妻一方滥用日常事务代理权的,他方可以对其代理权加以限制。
但该种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配偶权答:配偶权,又称配偶身份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表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权利人专属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负不得侵犯的义务。
配偶权的法律特征是:①配偶权的权利主体是配偶双方,双方配偶均为配偶权的权利主体。
②配偶权的客体是配偶利益,是确定和支配夫妻配偶关系所体现的身份利益。
③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是表明该配偶之所以为配偶,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与其成为配偶,具有公示性。
④配偶权具有支配权的属性,是夫妻共同对配偶身份利益的支配,是平等的、非人身的支配权。
4.亲权移转答:亲权移转,是指亲权因协议或法院的宣告,由亲权人移转给他人或社会救济机构行使。
亲权移转使原亲权人丧失亲权,由受移转人取得亲权或监护权。
亲权移转的主要事由是:①送养和收养未成年子女的协议,收养法律关系成立,送养父母的亲权即时消灭,收养人取得亲权。
人身权编习题
第二编人身权名词解释1、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基于其人格或身份而依法享有的对其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的排他支配权。
2、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
3、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以身份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4 、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其生命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5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以其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内容的人格权。
6、身体权是指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人格权。
7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8、名称权是指自然人以外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转让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一种人格权9、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所享有的以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名誉)为客体的人格权。
10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其肖像所体现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依法享有的排他支配权。
11 、一般人格权是指权利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平等、人格尊严等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
12、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个人生活秘密、私人行为自由和私有领域安宁不受非法干扰的一种独立人格权。
13、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义务。
14 、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荣誉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
第十一章人身权概述、单项选择1 •下列权利中,法人不能享有的是(A)。
A •健康权B •名称权C.名誉权D.荣誉权2 .下列权利中,自然人不能享有的是( B )。
A •名誉权B •名称权C.荣誉权D.肖像权3 •人格权的客体是(B)。
A .身份利益B .人格利益C .财产利益D .身份与人格利益二、不定项选择1 •从人身权的特征看,人身权属于(ABC)。
A .专属权B .绝对权C.支配权D .请求权2 .人身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有权要求侵害人(ACD )。
2017司考民法笔记:亲权
2017司考民法笔记:亲权
2017司考民法笔记:亲权。
2017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
我们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1、亲权的概念
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方面的管理和保护的权利。
2、亲权的内容
(1)对子女人身享有的权利
A.保护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负有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B.教育权。
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和思想道德进行教育的权利,防止其接受不良诱导,沾染不良习气。
C.法定代理权与同意权。
父母是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由其代表子女进行意思表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从事与其年龄及智力因素不相符的民事活动,须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
(2)对子女财产享有的权利
A.管理权。
为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保存与管理的权利。
父母未尽职责,造成未成年子女财产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
B.处分权。
为了子女的利益与需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C.使用收益权。
在不毁损财物或无损财产权利的情况下,父母可以支配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以获取收益。
若父母一方死亡或因对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而被剥夺亲权时,亲权一般由另一方行使。
魏振瀛《民法》(第6版)章节题库(第三十六章 身份权)【圣才出品】
第三十六章身份权一、概念题1.身份权(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研)答: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具体讲,是民事主体因一定的资格、地位或从事某种活动的结果而发生的、为维护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所必须的人身权。
2.亲权(武大2014年研)答: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名为权利,实际上也是权利和义务的集合体。
亲权只能够由父母专有。
具体而言,亲权的内容包括人身照护权和财产照护权两方面。
二、简答题1.简述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中山大学2015年研)答:(1)名誉权与荣誉权的概念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其中,名誉是指社会一般人对特定人的德行、能力、素质、才能等所作出的评价。
荣誉权是指自然人对于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①评价的主体不同。
荣誉是特定组织依据特定程序作出的,而名誉是一般社会评价。
②内容不同。
荣誉是积极评价,而名誉则不一定是积极评价。
③是否可撤销不同。
荣誉是可以被撤销的,而名誉则不存在撤销的问题。
④对自然人的影响不同。
单就荣誉与名誉比较,名誉对于自然人来说,要比荣誉重要得多。
2.简述亲权与亲属权的特征和区别。
(西安交大2006年研)答:(1)亲权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亲权既为权利,又为义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综合体。
因此,亲权不得抛弃、非法转让或非法剥夺。
②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只有在子女尚未成年时,父母对子女才有亲权,当子女成年后,享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亲权即消失。
③亲权为父母专有,且仅以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2)亲属权亲属权是指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有哪些内容?
The biggest danger is doing nothing.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有哪些内容?依据民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做的规定,我国的未成年人必须有法定的监护人,对未成年进行教育,安全监督和保护。
当然,成年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监护人的,但在有些特殊的情形下仍然适用监护人制度,比如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而监护人制度正是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下面就请跟随的整理来做了解吧。
依据民法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所做的规定,我国的未成年人必须有法定的监护人,对未成年进行教育,安全监督和保护。
当然,成年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监护人的,但在有些特殊的情形下仍然适用监护人制度,比如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而监护人制度正是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下面就请跟随的整理来做了解吧。
一、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的具体内容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哪些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保护、照顾和管教)、财产监护(管理、保护)以及代理被监护人的权利。
(注: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1月20日)第10条。
)如果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限定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实际就是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
人身权
人身权[判断题]1、身份权是基于民事主体某种行为、关系产生的与其身份有关的民事权利,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热不具有响应的行为能力,因此不享有身份权。
()参考答案:错[判断题]2、人格权自民事主体产生时就依法享有。
()参考答案:错[单项选择题]3、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了某国企领导甲的受贿行为,并称其曾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五一劳动奖章”,该企业员工因此感到脸上无光,甲的子女宣布与其脱离父子关系,后证实甲确有受贿事实,但获得奖章并无不当。
该报社的行为侵犯()A.甲的名誉权B.甲的荣誉权C.企业员工的名誉权D.甲的亲权参考答案:B[单项选择题]4、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是()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的照片B.未经本人同意在照像馆橱窗陈列本人照片C.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D.在庭审纪实中,使用犯罪人的图像参考答案:B[多项选择题]5、下列情况中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有()A.为追捕逃犯而在通缉令上使用逃犯的照片B.为了寻找不知去向的人而在报上刊登的寻人启事中使用其照片C.为报道某一事件新闻而将一部分人摄入照片D.公司为广告宣传,未与某职工协商而使用其照片E.将别人的照片倒挂在厕所中参考答案:A,B,C,E[填空题]6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第一,人格权自民事主体产生(如公民出生、法人成立)时,就依法享有,而身份权只有在民事主体具有特定身份时才依法享有。
第二:人格权是公民或者法人同等享有的权利,凡是公民都同等的享有姓名权,凡是法人都同等的享有名称权;而身份权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只有取得某种特定身份,才能享有相应的身份权。
[填空题]7人格权参考答案: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填空题]8名称权参考答案:是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填空题]9身份权参考答案: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选择题及答案
民法选择题1. (单选题)小张和小黄是好朋友因小事闹翻了,小张在其照片上随意涂画,并弄成搞笑形象印刷出售营利,侵犯了()。
A. 姓名权B. 名誉权C. 肖像权D. 名称权↓参考答案: C 【解析】A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题干没有体现小张使用小黄的姓名。
B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题干没有体现小黄的名誉受损。
C项正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小张没有经过小黄允许,将小黄照片出售营利,侵犯了小黄的肖像权。
D项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题干未涉及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也不涉及名称权。
故正确答案为C。
2. (单选题)与《民法通则》相比较,《民法总则》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进行了重大修改,下列民事权利不受《民法通则》保护的是()A. 个人信息隐私权B. 知识产权C. 财产继承权D. 婚姻自主权↓参考答案: A 【解析】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之前的《民法通则》并没有包括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
B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民法通则》第94-97条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明确的规定。
C选项说法错误,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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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方面的管理和保护的权利。
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没有亲权的规定,英美法系国家将亲权纳入监护中,在我国虽然没有直接的亲权规定,但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监护权带有亲权的性质。
根据亲权的内容,一般分为:
(一)对子女人身享有的权利
1.保护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负有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
2.教育权。
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和思想道德进行教育的权利,防止其接受不良诱导,沾染不良习气。
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同时也是父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权利的表现。
3.法定代理权与同意权。
父母是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由其代表子女进行意思表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从事与其年龄及智力因素不相符的民事活动,须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
因此,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对子女财产享有的权利
1.管理权。
为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保存与管理的权利。
父母未尽职责,造成未成年子女财产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
2.处分权。
为了子女的利益与需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3.使用收益权。
在不毁损财物或无损财产权利的情况下,父母可以支配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以获取收益。
若父母一方死亡或因对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而被剥夺亲权时,亲权一般由另一方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