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整理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疑难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疑难问题解析一、工程质量纠纷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也是合同纠纷中的焦点。
在实践中,工程质量纠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质量标准的争议:合同中质量标准的规定往往较为抽象,如“合格”、“优良”等,容易引发争议。
此时,法院会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来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 质量责任的归属:建设工程涉及多个主体,包括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在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下,责任的归属往往难以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3. 质量鉴定问题:在质量纠纷中,鉴定报告是关键证据。
然而,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程序的合法性以及鉴定报告的准确性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二、工程款纠纷工程款纠纷是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的常见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款的计算:工程款的计算依据是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和单价。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增减和单价的调整常常引发争议。
2. 付款时间的争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往往较为模糊,如“工程进度达到一定程度时支付”。
此时,法院会参照合同履行情况、工程进度、付款条件等因素来判断付款时间。
3.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问题:在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往往要求支付违约金。
然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常常引发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计算。
三、合同效力纠纷合同效力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无效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违反招投标规定、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形常常导致合同无效。
2. 合同无效后的损失赔偿: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此时,法院会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付款时间等内容来确定损失大小。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疑难点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疑难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施工合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与之相关的合同纠纷也呈现出增多趋势。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处理难度较大,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
本文从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工期延误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疑难点,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合同效力问题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当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时,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成为纠纷的焦点。
解决对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此类情形下,当事人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审理过程中,要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资质,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2.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成为纠纷的难点。
解决对策: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查明实际施工人的身份,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当建设工程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时,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成为纠纷的关键。
解决对策: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此类情形下,当事人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审理过程中,要查明招标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二、工程质量问题1. 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建设施工合同中,工程质量是核心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问题分析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问题分析5篇篇1一、合同主体问题1. 甲方资质问题: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要仔细审查甲方的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
如果甲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2. 乙方资质问题:同样,甲方也需要审查乙方的资质,包括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等。
如果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可能导致施工无法顺利进行。
二、合同内容问题1. 合同条款不明确: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或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因此,双方需要仔细斟酌合同条款,确保其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晰明确的规定。
2. 权利义务不对等: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一方的权利义务过多或过少,可能导致合同的不公平性。
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协商解决,确保权利义务的平等性。
三、施工过程中的问题1. 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标准,可能导致甲方拒绝支付款项或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乙方需要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2. 工期延误问题:如果工程实际进度与合同约定进度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导致甲方对乙方的信任度降低,甚至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乙方需要合理安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1. 合同变更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双方需要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或产生纠纷。
2. 合同解除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提前解除合同。
此时,双方需要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处理。
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法顺利解除或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五、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问题1. 争议解决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否则,可能导致争议无法及时得到解决或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违约责任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并导致对方产生损失时,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因合同的履行出现疑问或纠纷而引发的法律争议。
随着建设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合同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其中存在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解决。
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一些常见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1. 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在建设工程中,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
监理合同的主要责任是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检验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施工合同的主要责任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监理合同一般由业主委托监理机构承担,而施工合同由业主与承包商签订。
2. 工程质量责任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对于工程质量都有一定的责任。
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修复缺陷、赔偿损失等。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指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 变更合同和索赔问题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内容有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变更前达成书面协议。
同时,变更合同也需要向监理机构进行备案。
另外,如果承包商认为自己有权获得额外费用或赔偿,可以提出索赔。
索赔需要有相关证据支持,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申请。
4.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可以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如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时,需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并遵守法律规定。
5. 现场施工和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中要求承包商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现场施工和安全管理。
承包商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
四、争议解决方式
4.1和解
双方在产生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以减少双方损失。
4.2调解
若和解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申请有部门进行调解,以便尽快解决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
一、合同履行中的常见纠纷
1.1工程进度款支付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施工方往往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问题上产生纠纷。为避免此类纠纷,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1.2工程变更纠纷
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工程量及工程内容可能会发生变更。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变更的程序、责任及费用承担方式,以减少纠纷。
2.2隐蔽工程验收纠纷
隐蔽工程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时间和责任,以减少验收过程中的纠纷。
三、合同解除及赔偿纠纷
3.1合同解除条件及程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为避免纠纷,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
3.2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5.3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4.3仲裁或诉讼
若调解无效,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仲裁机构或诉讼管辖法院。
五、其他事项
5.1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质量标准等,双方应认真审查并共同确认。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疑难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疑难问题某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负责一栋商业大厦的建设。
项目进行到一半时,出现了以下问题:一、工程质量问题建设过程中,发现部分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对此,应首先查明原因。
若为施工方偷工减料导致,则应由建筑公司承担返工的责任;若是由于设计缺陷或提供的材料问题,则需由甲方或相关责任方负责解决。
二、工期延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影响,工程进度受阻,导致工期延误。
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处理,通常可对工期进行合理延长,并且不应由建筑公司单方面承担责任。
三、变更订单管理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提出多次变更请求,包括设计调整和材料替换等。
这些变更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并确保所有变更都有书面记录,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四、索赔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索赔。
处理索赔问题时,应详细审查合同条款,以及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请求。
五、支付纠纷甲方拖欠工程款项,建筑公司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针对此类问题,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根据合同条款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六、安全责任工地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确定安全责任需查看是否遵守了国家有关安全法规以及合同中的安全条款,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划分责任。
七、保修问题工程完成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根据合同保修条款,建筑公司应负责维修。
但若问题是由于甲方使用不当引起,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终止和解约问题因各种原因,双方可能面临合同终止或解约的情况。
此时,应根据合同中关于终止和解约的条款处理,并注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以上案例分析展示了在建设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及其处理方式。
实际操作中,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面对具体问题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常见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常见问题工程建设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建立起施工合同关系,这种施工合同关系基本的表现形式就是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等。
该施工合同以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为主要约定内容。
《合同法》第269条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含义和范围,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所以,施工合同属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该规定第100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做了九个子项的划分:(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其实,根据《合同法》第276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当属于委托合同,不属建设工程合同。
在民事案由规定中将监理合同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类纠纷,主要考虑因其与建设工程密切联系而已。
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均是施工合同衍生和细化的结果。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出台前,这些争议问题,往往不同地区不同法院作出了不一样的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常见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常见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常常会出现合同纠纷。
下面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常见问题。
一、工程验收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完成后,验收阶段是非常关键的环节。
工程的验收不仅意味着工程的完工,更代表着合同的履行。
因此,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就是工程验收问题。
在验收中可能涉及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变更设计等多个方面的争议,双方往往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引发合同纠纷。
二、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而质量问题也是施工合同纠纷的重要内容。
由于施工过程中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变数,因此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成为纠纷的焦点。
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乙双方往往会争执不下,最终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三、工程款项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款项问题也是常见的合同纠纷之一。
由于工程施工周期长、投资额大,工程款项的支付往往会延期或出现款项纠纷。
甲方不支付工程款项导致乙方停工、索赔等问题经常发生,双方都存在经济利益的诉求,因此工程款项问题成为常见的纠纷焦点。
四、工程变更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的特殊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往往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
工程变更可能涉及到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进度变更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一旦变更引发争议,往往会成为合同纠纷的原因。
五、工程延期问题工程施工周期的延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双方对延期的责任认定、延期后工程进度、损失等问题往往会引发纠纷。
工程的延期不仅影响工程进度,也会影响双方的利益诉求,因此常常成为纠纷的焦点问题。
六、工程索赔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工程质量、工程款项等方面的原因,往往会出现工程索赔的情况。
工程索赔可能涉及到工期损失、违约金、工程量增加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而双方在索赔中往往存在分歧,从而引发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
工程质量鉴定
工程质量标准的确定
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法院需要确定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法院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 及合同约定等,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认定。
质量缺陷的责任归属
在工程质量鉴定中,责任归属是另一个难点。法院需要通过对工程设计、施工过程、材料质量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 确定质量缺陷的责任归属,以避免出现责任推诿或无法追责的情况。
合同条款的效力
在审理合同时效问题时,法院需要考虑合同条款的效力。法院需要判断合同条款 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强制性规定,以及是否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对于无效或可撤销的条款,法院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调整。
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的识别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法院需要对利益冲突进行识别 和判断,以避免出现利益输送或偏袒的情况。法院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关系、交易背景、证据等因素,对利益 冲突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案例二:工程价款结算纠纷
总结词
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最常见的类型之一,涉及到当事人的实际 利益。
详细描述
在审理工程价款结算纠纷时,法院应当依据 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价款结算的规定进 行审查。对于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委托专业机 构进行造价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工程 价款。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总结词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 的常见问题之一,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承 担。
详细描述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 任可能同时存在。法院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工程实际 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确定是否符合 解除合同的法定或约定条件。同时,法院还需要根据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对责任方进行认定,并依法追 究其法律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还需要注意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违约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 失和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与建设工程业主之间为了实现特定建设工程目标所订立的法律文件。
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也逐渐增多。
针对这些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一、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如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困难,可申请解除合同。
但在解除合同后涉及违约责任的划分,常常成为争议焦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履行违约责任,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对于解除合同后的赔偿责任,需根据双方违约情况进行综合评断。
遇到此类问题时,需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造成纠纷。
二、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质量一直是重要的争议焦点。
业主对工程质量要求高,而施工单位又面临成本控制等压力,导致质量问题常常引发纠纷。
在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时,应首先明确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估。
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提出整改要求,或者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不断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变更合同及索赔问题随着建设工程的推进,项目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涉及变更合同及索赔问题。
合同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签订。
针对索赔问题,需明确索赔事由及索赔时间,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在处理变更合同及索赔问题时,应遵循合同规定,保证各方合法权益,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法律途径及仲裁解决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仲裁可以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在选择仲裁机构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仲裁条款,便于日后纠纷发生时的解决。
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纠纷,但需要考虑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时间成本。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多种多样,解决纠纷需要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坚持合同精神,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实现和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疑难问题
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常见疑难问题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常见疑难问题1.因转包、分包建设⼯程发⽣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因转包、分包建设⼯程发⽣纠纷,实际施⼯⼈起诉承包⼈索要⼯程款的,⼀般不追加发包⼈为案件当事⼈,但为查明案件事实需要,⼈民法院可追加发包⼈为第三⼈。
2.因建设⼯程质量发⽣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因建设⼯程质量发⽣纠纷发包⼈仅起诉承包⼈或仅起诉实际施⼯⼈的,⼈民法院可依当事⼈申请,将实际施⼯⼈或承包⼈追加为共同被告。
3.实际施⼯⼈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程施⼯合同发⽣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实际施⼯⼈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程施⼯合同,实际施⼯⼈或被挂靠单位单独起诉发包⼈索要⼯程款的,发包⼈可申请⼈民法院追加被挂靠单位或实际施⼯⼈为案件当事⼈;发包⼈起诉实际施⼯⼈或被挂靠单位的,⼈民法院可依被挂靠单位或实际施⼯⼈的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实际施⼯⼈为案件当事⼈。
4.未经登记成⽴的⼯程项⽬部是否为适格诉讼主体?未经登记成⽴的⼯程项⽬部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应以设⽴该项⽬部的法⼈或法⼈的分⽀机构为当事⼈。
5.何种情况下挂靠经营所签订的建设⼯程施⼯合同⽆效?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挂靠经营,所签订的建设⼯程施⼯合同⽆效:(1)实际施⼯⼈未取得建筑施⼯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实际施⼯⼈以建筑施⼯企业的分⽀机构、施⼯队或者项⽬部等形式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但与建筑施⼯企业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统⼀的财务管理,没有规范的⼈事任免、调动或聘⽤⼿续;(3)实际施⼯⼈⾃筹资⾦,⾃⾏组织施⼯,建筑施⼯企业只收取管理费,不参与⼯程施⼯、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
6.如何认定违法分包所签订的建设⼯程施⼯合同⽆效?符合下列情形之⼀的,应认定为违法分包,所签订的建设⼯程施⼯合同⽆效:(1)承包⼈将建设⼯程主体结构的施⼯分包给他⼈完成;(2)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3)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程再⾏分包。
常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工程款支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时、不足额等问题,容易引发纠纷。此类纠纷主要包括工程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方面的争议。
4.工期延误引发纠纷
工期延误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可能因多种原因导致,如施工单位原因、建设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等。工期延误可能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工程款支付纠纷等问题。
5.合同解除引发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可能会引发纠纷。此类纠纷主要包括合同解除的条件、解除后的赔偿、已完工程款的支付等问题。
二、纠纷解决策略
1.明确合同条款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各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条款不明确而引发纠纷。
2.加强沟通协调
常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纠纷类型及原因分析
1.工程变更引发纠纷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建设单位要求改变工程内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进而引发合同纠纷。此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工程量增加、工程款支付不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引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方之间的纠纷。此类纠纷主要包括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验收不合格、维修费用承担等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各方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程变更、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问题,避免纠纷的发生。
3.完善工程签证制度
建立完善的工程签证制度,对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签证确认,有利于明确责任,减少纠纷。
4.规范工程款支付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工程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的及时、足额支付,避免因工程款支付问题引发纠纷。
5.强化合同履行监督
各方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对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纠纷的发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纠纷
1. 工程质量问题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问题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
例如,某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由
于使用了劣质材料,导致建筑物的质量严重下降。
业主发现后,要求建筑公司负责修复,
但建筑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责任。
这种纠纷不仅影响了工程的进度,还可能导致双方的
法律诉讼。
2. 工程延期问题
工程延期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常见问题。
例如,某工程项目原定于三个月内完成,
但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了半年。
业主对此非常不满,要求施工方支付违约金。
施工方却认为延期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应由他们承担责任。
这种纠纷往往会引
发双方的争执和法律诉讼。
3. 工程款支付问题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也是一个常见的纠纷点。
例如,某工程项目在施工
过程中,由于业主的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工程款无法按时支付给施工方。
施工方因此停工,要求业主支付工程款。
业主却认为施工方的工程质量不达标,拒绝支付工程款。
这种
纠纷往往会导致双方的关系破裂,甚至可能引发法律诉讼。
4. 工程变更问题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规划等原因,可能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
例如,某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要求,需要对原有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施工方认为
这种变更会增加他们的工作量和成本,因此拒绝执行。
这种纠纷往往会导致双方的关系紧张,甚至可能引发法律诉讼。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屡见不鲜,涉及的问题繁杂多样,经常让当事人束手无策。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维度出发,全面评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并给出解答。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阐述,能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帮助。
一、常见问题概述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疑难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规范性问题;2. 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与履行;3. 工程变更管理的程序和方式;4. 工程款支付及索赔问题;5.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的界定;6. 分包合同的法律地位和责任限定等。
这些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案件本身常常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因此解决起来颇具挑战性。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将一一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
二、规范性问题解答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往往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规范性问题。
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或是业主未提供必要的合同约定中规定的配合等。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和程序。
需要明确约定的标准和规范是指的何种标准和规范,比如是否包括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另行约定的标准等。
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和范围,可能需要进行证据调查和鉴定,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程质量标准解答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质量标准的约定和履行问题常常引发矛盾。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合同中应该对规范、标准和具体检测方法以及验收标准等进行详细的规定,避免模糊不清。
另在工程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履行,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进行质量评定。
如果出现质量标准约定上的歧义,双方需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在工程质量标准的履行过程中,还需考虑监理、验收等相关程序的规定以及验收结论和问题处理等。
明确质量标准和严格履行是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的利器。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遇到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遇到问题XXX社 XXXX年XX月XX日在建筑工程领域,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和保障。
由于各种原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遇到问题的范本,帮助您更好地应对类似情况。
一、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歧义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性和准确性。
如果合同中存在不明确或具有歧义的条款,可能导致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积极沟通,寻求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请专业律师进行解读和解释。
二、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质量问题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如果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业主方应及时与承包方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整改。
若承包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业主方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工程进度延误工程进度延误是另一种常见的纠纷类型。
当工程进度出现延误时,业主方应首先了解原因,判断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
如不属于,业主方可要求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同时,业主方也应关注工程进度对项目整体的影响,及时调整计划和安排。
四、工程款支付纠纷工程款支付纠纷主要涉及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
为了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比例。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五、设计变更引发的纠纷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设计方案需要变更。
此时,业主方应及时与设计师和承包方沟通,明确变更内容和费用承担方式。
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期或增加成本,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六、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方应对所承建的工程提供一定的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业主方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维修。
若承包方拒绝维修或维修后仍存在问题,业主方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九大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九大问题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明确责任与义务的法律文件。
由于各种原因,施工合同纠纷时有发生,给双方带来不小的困扰。
本文将为您解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九大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建议。
1. 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工程款支付问题是施工合同纠纷中最为常见的问题之一。
承包商常常因为业主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而陷入资金困境,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为避免此类纠纷,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付款时间、金额及违约责任,并在发现延迟支付迹象时及时沟通协商。
2. 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内容,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因此,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并明确违约责任。
如遇争议,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3. 工程延期交付工程延期交付会导致业主的利益受损,同时也会影响承包商的信誉。
为防止此类问题,应在合同中约定合理的工期,并明确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因素导致的延期处理办法。
4. 变更与索赔处理不当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可能会产生额外的工作量或成本。
此时,合同中的变更与索赔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变更程序、索赔条件和计算方法,以确保双方权益不受侵害。
5. 分包管理不善分包是建筑工程常用的施工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
因此,主合同中应明确分包的范围、条件和责任划分,同时加强对分包商的监督和管理。
6. 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为避免此类风险,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7. 保修责任期限争议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避免因保修期限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修范围、期限和条件。
8. 合同解除与终止条件不清晰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能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及法律建议8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及法律建议8篇篇1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大量的证据和难以预见的法律问题。
因此,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其常见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1. 合同签订不规范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
例如,合同条款不完备、缺少必要的内容,或者合同条款存在歧义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一致,从而引发纠纷。
2. 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可能表现为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
违约行为可能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而引发纠纷。
3. 竣工验收过程中的问题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如果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可能导致验收结果不准确,从而引发纠纷。
4. 结算过程中的争议结算过程中,双方可能因对工程量、计价方式、变更签证等问题的理解不一致而产生争议。
这些争议可能导致双方无法就结算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引发纠纷。
三、法律建议针对上述常见问题,以下是一些法律建议:1. 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双方应确保合同签订程序规范,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条款应详尽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
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2. 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管双方应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管,确保合同能够按照约定顺利履行。
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严格竣工验收程序竣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
如果存在问题或争议,应及时提出并处理。
同时,验收结果应准确、真实、可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析1. 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合同双方因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和工程的特殊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存在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和解析。
本文将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解析。
2. 疑难问题分析2.1 合同条款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条款解释是纠纷解决的关键。
在解析合同条款时,需要考虑到合同双方的意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时候,合同条款的表述可能存在模糊或者不准确的情况,这时候需要通过解释条款的目的和背景来确定其含义。
2.2 施工设计变更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设计变更是常见的情况。
施工设计变更可能涉及工程的设计、材料的更换、施工工艺的调整等方面。
当施工设计发生变更时,合同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3 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工期的延误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引起,如不可抗力、施工方的失误等。
在工期延误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应当明确延误责任方以及延误责任的承担方式,并协商解决延误带来的影响。
2.4 施工质量问题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可能涉及工程的设计、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操作等方面。
施工质量问题对工程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具有重要影响。
当施工质量问题发生时,合同双方应当通过验收、鉴定等方式确定问题的责任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5 付款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付款问题可能涉及合同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方面。
当付款问题引发纠纷时,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并及时解决因付款问题导致的纠纷。
3. 纠纷解决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进行。
3.1 协商协商是解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常用方式,可以通过双方直接对话、交换意见,寻求共识和互利的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疑难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疑难问题
我们来看一个常见的问题:工程质量不符。
在建设过程中,如果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
约定,承包方往往会提出异议。
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如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方,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进行整改。
若承包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
条款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延长保修期等。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工程进度延误。
工程延期往往会导致发包方的损失,包括租金损失、管
理费用增加等。
面对这种情况,发包方应首先查明延期的原因。
如果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
导致的延期,发包方应要求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同时,发包方也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与承包方协商调整工程计划,以尽量减少损失。
再来看看关于工程量的争议。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
这时,双方应共同对实际工程量进行测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如果实际工程量超出
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协商价格和工期。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
以寻求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和仲裁。
我们来讨论一下关于付款方式的纠纷。
在建设工程中,付款方式通常包括预付款、进度款
和竣工款等。
如果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收到款项,应及时向发包方发出催款函。
如果发包方仍未支付款项,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暂停工作,并要求发包方赔偿因
此造成的损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及法律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整理一、被挂靠施工单位对挂靠人的对外债务如何承担问题 [ 各地法院观点 ] 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 3、问:被挂靠单位(出借名义的建筑施工企业 )是否应对挂靠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转包、购买施工材料等行为承担责任 ?答:挂靠人以自已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的,不予支持;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苏高法审委[2008]26 号)25、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履行该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施工企业仍应对挂靠的实际承包人在工程项目上的行为负责,实务中目前普遍的做法是施工企业与挂靠的实际承包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粤高法【 2012】240 号) 16.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向第三人购买建筑材料等商品的,出借资质方无需对实际施工人的欠付货款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47.在建筑行业的挂靠经营中,挂靠者以被挂靠者的名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被挂靠者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合同相对人同时起诉挂靠者和被挂靠者的,如果合同相对人对于挂靠事实不明知,由挂靠者与被挂靠者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如果合同相对人对于挂靠事实明知,首先由挂靠者承担责任,被挂靠者承担补充的民事责任。
合同相对人只起诉被挂靠者的,被挂靠者对外应先行承担民事责任。
在被挂靠者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内,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享有追偿权。
二、如何认定挂靠关系 [ 各地高院观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 )具体包括哪些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规定》9.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以被挂靠建筑企业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 (即通常所称的“挂靠” ):(一 )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四)有资质的建筑企业通过其他违法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形。
第五条承包人之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意见第四条规定的“挂靠” : (一)相互间无资产产权联系,即没有以股份等方式划转资产的 ;(二)无统一的财务管理,各自实行或者变相实行独立核算的 ;(三)无符合规定要求的人事任免、调动和聘用手续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一)4.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应认定为挂靠经营,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实际施工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2)实际施工人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施工队或者项目部等形式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但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没有产权联系,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没有规范的人事任免、调动或聘用手续;建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常及法律建(3)施工人自筹金,自行施工,建筑施工企只收取管理,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技、量和任《山高院 2005 年要》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包第三人,或者以内部、挂靠等方式承包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分包第三人,或者将工程分包不具相条件的位,以及分包位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依法定无效。
三、施工方借用有施工企名与包方的建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注] 合同既然无效,不存在任的。
[ 法律依据 ]《中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的建筑施工企、勘察位、位和工程理位,当具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国家定的注册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相适的具有法定格的技人;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所有的技装; (四)法律、行政法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位当持有依法取得的,并在其等可的范内承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超越本企等可的范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的名承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以任何形式允其他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的、照,以本企的名承工程。
《中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反法律、行政法的制性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理建工程施工合同案件适用法律的解》第一条:“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根据合同法五十二条第 (五)的定,定无效: (二 )没有的施工人借用有的建筑施工企名的。
四、合同无效后,案涉工程款如何计算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返还的必要的,应当折价补偿” 之规定,由于施工方的劳动和建筑材料实际上已经物化在案涉工程中,因此应当采用折价补偿的方式。
有两种折价补偿方式,一是以工程定额为标准,通过鉴定确定建设工程价值,另一种则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考虑到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的方式不仅符合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而且还可以节省鉴定费用,提高诉讼效率,故确立了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价款的折价补偿原则。
[注] 施工方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
施工方负有证明其所作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责任。
[注] 工程仅完成部分的,应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来计算工程造价,增加、减少或变更的工程造价应参考合同约定及鉴定单位通常做法来计算。
[ 参考案例 ] (2011)民提字第 235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施工方要求可以要求发包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之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发包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注] 合同中关于履约保证金利息如何计算,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施工方可以要求发包方从施工方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
六、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返还多付的工程款并支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之规定,发包方实际上已垫付了全部工程款且施工方实际占有资金,然而施工方仅完成了部分工程。
根据公平原则,施工方应向发包方返还多垫付工程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多支付的工程款的利息,起算时间为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第二日。
若施工方起诉时并未竣工,则应从施工方起诉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多支付的工程款的利息。
[参考案例 ](2011)民提字第 235 号七、挂靠人向被挂靠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借用被挂靠企业资质,对外以被挂靠企业名义签订合同,被挂靠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注]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已被司法实践所接受。
第一,被挂靠企业为自身利益在明知挂靠想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允许挂靠人以其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使得第三人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在没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明知挂靠关系的情况下,应当认为第三人是基于被挂靠企业的信用与资质才与挂靠方进行交易的),该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角度看,承担连带责任是正确的、合理的;第二,判决被挂靠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才能更好地实现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从而有效引导建设施工企业合法从事建设施工活动;第三,被挂靠企业为自身利益将信用、资质“出借”给没有资质的其他民事主体,就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
因此,被挂靠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注] 如果挂靠人参与工程后,仅仅是借用被挂靠企业资质,被挂靠企业实际未参与工程,挂靠人对外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第三人也无证据证明被挂靠企业从中有获取了利润。
应当认为第三人在签订合同时信赖的主体是挂靠人而非被挂靠企业,第三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
因此,被挂靠企业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 参考案例 ](2013)民申字第 1538号八、发包方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