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样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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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样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集团在建项目进场材料管理,提高材料设备的采购效率,做好材料设备的选材定样,有效控制材料采购过程的关键环节,保障工程进度,提升项目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开发的所有房地产项目。

3 材料设备样品范围

3.1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确定需封存材料/设备样品的具体范围。

3.2需封存的材料/设备样品主要包括:

➢对外观或质地有严格要求的材料/设备;

➢品质及档次较高的材料/设备;

➢同类产品多、易混淆的材料/设备。

3.3材料/设备样品包括但不限于:

外墙砖、外墙石材、门槛石、精装修材料、大堂、电梯厅装修、楼梯间地砖、踢脚、铝合金/塑钢门窗、百叶窗、阳台栏杆、楼梯栏杆、入户门(包括门锁、门碰等)、外墙涂料、沉降缝、木格栅/耐力板、园建面层装修、栏杆扶手、烟道、复式钢爬梯、屋面砖、绿化苗木、

管井门/防火门、水表箱、配电箱、信报箱、室外灯具、防水卷材、PPR\UPVC管材等。

4 材料/设备样品的认定

4.1认定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合约造价工程师、设计专业工程师。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见证员。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员、材料员。

➢供货商及其负责人。

相关各方完成材料设备样品认定后,共同填写《样品认定会签单》,见附件。

4.2认定形式

4.2.1 外观认定方式:

➢a类:由发包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材料设备,由建筑师确定外观。

➢b类:承包人与指定供应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发包人作为见证方的材料设备,由设计专业工程师确定外观。

➢c类: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供应商或发包人指定品牌,承包人与供应商在发包人见证下签订采购(供应)合同,无需确

定外观。

1)监理单位负责全面统筹,项目部负责发包人内部统筹。

2)各单位/部门均需负责样品的技术认定。

3)设计部/建筑师还需负责样品的外观认定。

4)无需确定外观的材料/设备样品,可不需建筑师会签。

4.3 材料的报样

建筑设计上采用的材料都需要经过报样和确认,未送样板或未经过样板确认的材料不得使用。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报送样品,经设计人员事先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报样工作应提前进行,并留足确认及反复询样的时间。

4.4 工艺样板确认

经过设计人员确认后的材料,应签字盖章并标注确认的日期后进行封样留存保管,作为施工时的对照样板。对于体现外立面整体效果和立面风格的材料选定(如石材和玻璃幕墙、门窗分格等),应通过工艺样板进行确认,样板施工后应要求设计师到工地现场实地看样复核,除了确认材料外,还应确认材料品相、规格尺寸和细部处理等。

4.5材料/设备样品的变更

4.5.1 材料/设备样品在本工程完工之前将一直有效,原则上不允

许废止、调换、更改。

4.5.2 由于特殊的原因需要材料/设备变更时,应由施工单位或材

料供应商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提出变更。变更应在施工

前进行,已经开始施工的材料原则上不能变更。确需要变更

时,应详细说明原因,并经项目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或评审,

分管领导审核、项目设计人员会签同意后,由项目公司总经

理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的材料,施工中一律不能变更。

4.6建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账

样品认定会签完成后,监理单位做《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记录,并将此样品分类封存于样品间。《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有关说明:

➢格式由监理单位自定,但至少应包括:样品名称、编号、应用范围、合同方式、封存日期、封存地点、变更记录等。

➢《台帐》应随时更新,每周由监理单位将更新后的《台帐》抄送发包人及相关单位(未有更新的情况除外)。

5材料设备样品的封存

5.1总承包单位应在现场设置材料样品展示间,面积不小于30m2,用

于展示进场材料样品,展示间布置要整洁美观。

5.2 展示间至少应划分为三个样品展示区,分别为土建材料设备样品

展示区、机电安装材料设备样品展示区、装饰材料设备样品展示

区。

5.3 每个展示区由若干展示板组成,一块展示区可以由多块展示板组

成,展示板应排序编号。如:装饰材料样品展示板(1)……装饰

材料样品展示板(n)。

5.4材料样品展示板采用尺寸为1000mm×2000mm(宽×高)、厚度

9~18mm 的胶合板或者类似板材制成。

5.5 材料样品截取要求

5.5.1 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每种规格截取 1 根长 200m

m 的材料。

5.5.2 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每种规格裁剪一块 200mm×2

00mm 的材料。

5.5.3 以“个”、“只”为计量单位的材料,每种规格选取一个

或一只。

5.5.4 以“块”、“片”为计量单位的材料,每种规格选取一块

或一片。

5.5.6 以“桶”、“袋”为计量单位的材料,每种规格抽取一桶

或一袋。

5.5.7 对体积和重量较小的材料样品,应固定在展示板上,选用

绑扎带固定和螺丝固定;对体积和重量较大的材料样品,

应设置展示架统一摆放整齐,如安装工程规格较大的阀门、

尺寸较大的装饰装修块料、尺寸较大的砖、桶装防水材料

和油漆涂料、体积较大的配电箱等。

5.6 展示板上所截取的材料样品,必须取自原材料上有商标、厂家、

品牌部位,如果商标品牌字样较长可以截取长一些,保证材料样品信息的完整。如PVC管材等。

5.7 在材料样品下方需标注材料说明标签。材料说明标签用白纸打印,

标签长度*宽度为 210×50mm。体积和重量较大的块料、砖、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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