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形势与遏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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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思平: 《大清十二帝》 北京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268 页。 - 127 -
三、禁毒工作的认识误区 毒品的危害,古今中外早有无数实证。近代史上,毒品的泛滥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 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的惨败,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 中国政府割地赔银, 任人宰割。这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是民族的耻辱,更是惨痛的教训。面对新一轮毒潮涌入中华大地, 在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尽管没有人公开表示禁毒工作不重要,但并非所有人都认为它很重要, 能够说清楚它如何重要的人,恐怕更少。当前,确实存在着不少制约影响禁毒工作的认识误区。 第一,对毒品概念认识不完整。对毒品概念的认识,是做好禁毒工作的前提。现在,很多人只是 狭义地认为鸦片、海洛因、冰毒是毒品,而对毒品的外延、内涵了解不完整。 “毒品”是汉语中特有的 词汇,是中国人的俗称,联合国公约和其他国家法律无“毒品”一词,均用“narcotic drugs” 泛指 受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 。凡能改善或恢复人体机能正常代谢的物质,称之为“药品” ,有些 “毒品”本来就是“药品” “毒品”和“药品”之间没有截然的区别。当时,清政府就是没有弄清楚 鸦片是“药品”还是“毒品” 就允许鸦片作为“药材”大量纳税进口。 “毒品”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而法律具有确定性。由于毒品危及人类的健康,毒品问题亦非一国所能解决,20 世纪以来,世界各国 加强协作,签订国际禁毒公约,逐步统一了毒品的概念。根据国际公约和我国的毒情,我国 1990 年颁 布的《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7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 2007 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禁毒法》 对毒品的概念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国《禁毒法》第 2 条规定: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 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 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 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规定从外延和内涵两个方面明确了毒品的概念。外延方面,法条列举了六种 常见的毒品,并指出毒品的范围包括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内涵方面,法条指出了毒品的 本质特征是能够使人形成瘾癖。从毒品的药理性和法律的双重地位分析,毒品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毒 品的药物依赖性;二是毒品的危害性;三是毒品的非法性。 第二,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深刻。对毒品的危害认识是否深刻,是解决对禁毒工作的力度和强度 问题。现在,一些人习惯了自己无毒国的美称,习惯了死爱面子不敢正视现实,在毒品蔓延发展时, 还不能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因此,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010 年笔者参加了南京市鼓楼校门口社区 的一场禁毒活动,两名吸毒人员的家属,用亲身经历控诉了毒品给家庭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 剧,毒品的危害,使与会者感到震惊。毒品犯罪的危害,不仅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而且极大 地阻碍了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对于毒品危害的严重现实,尽管有些方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也看到和认识到, 但是担心它有损政府的形象,不愿进行宣传。正是因为对毒品危害的宣传不广泛,认识不深刻,从而 造成禁毒工作的力度不大。2004 年 4 月 15 日,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 题听取国家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汇报。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 “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和安居乐业,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的顺利实现,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禁毒工作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 ” 面对新一轮毒品犯罪对全中国造成的严重危害,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兴 衰, “那么就应该把禁毒工作摆到与它的重要性相适应的地位。鉴此,将禁毒工作确立为国家的重要国 策,是十分必要的。 ” 第三,对禁毒工作认识不全面。对禁毒工作全面性的认识,是关系到各个部门禁毒工作责任落实 的关键。目前,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大都设在公安机关,这很容易造成一种错觉,似乎禁毒工作只 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甚至有人认为禁毒工作只是一项单纯的打击贩毒、制毒和吸毒违法犯罪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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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04-2009 年南京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
图 3 2004-2009 年南京市破获的千克以上毒品案件数
枪毒合流相互交织,表明毒品犯罪的暴力化程度正在加剧,不仅给缉毒侦查工作带来更大的风险,而 且给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危害。南京市毒品犯罪枪毒合流的案件已渐渐突出,近几年,在查破的毒品 案件中,缴获仿五四、仿六四手枪 41 支。2006 年 8 月,南京市禁毒支队在查缉一起特大贩毒案件时, 罪犯竟公开开枪拒捕。2009 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的贩卖 21 支手枪 126 发子弹的阎荃,就是 一名吸贩毒人员。 现状之五,南京有成为毒品分销中转地的趋势。南京是交通枢纽,公路、铁路和航空四通八达, 毒品犯罪分子利用南京市便利的交通条件,建立毒品贩运通道,将南京变成毒品分销中转地。近几年, 苏南、苏北及安徽周边城市破获的一些重大毒品案件,很多毒品源自南京分销。 现状之六,出现二次加工毒品和制造毒品苗头。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都是严重毒品犯罪, 一旦出现制造毒品,必然给周边地区的毒品泛滥带来极大的影响。南京市已破获多起二次加工毒品和 制造毒品的案件。2009 年 4 月,南京市查获了王超制贩毒案件,当场缴获冰毒 1.05 千克,毒品半成品 3 千克以及大量制毒原料和毒品加工工具,同时,还缴获了仿五四、仿六四手枪各一支。 二、毒品犯罪的危害 暴力犯罪是点对点的危害,毒品犯罪是点对面的危害。由于毒品犯罪的危害不像杀人、抢劫等刑 事犯罪的危害那么凸显,往往容易引起人们的忽视。但是,毒品犯罪的危害是渐显的,由一个量变到 质变的过程,当量变到一定的程度,必然爆发灾难性的危害。禁毒民族英雄林则徐曾痛陈鸦片的危害: “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殆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 ① 严。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 ” 中国曾是遭受毒 品最为深重的国度。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蒙受了百年的耻辱。鸦片烟毒在旧中国的肆虐,严重摧 残了民众的身心健康,无情吞噬了巨额财富,使得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每一个有血性的中 国人都应该牢记这一段血泪斑斑的历史。然而,在国际毒潮渗透影响下,已禁绝毒品几十年后的中国, 毒品问题又死灰复燃,尽管新一代毒潮冲入南京市不到 20 年时间,但毒品犯罪的危害已渐渐显露出来。 一是诱发违法犯罪。假如毒品仅仅是给吸毒者肉体、精神上造成伤害,那么还只是危害吸毒者本 人及其家庭。不幸的是,由吸毒而诱发出各类违法犯罪,促使卖淫等社会丑陋现象蔓延,则给人类社 会制造出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吸毒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吸毒必然引起犯罪的大幅增加,这是毒 品泛滥的必然结果。近几年,南京曾发生吸毒人员为筹措毒资而引发的少女杀人焚尸案、抢劫杀害出 租车驾驶员案、连续杀害抢劫卖淫女案等一系列重大恶性案件。不仅如此,南京市还发生吸食冰毒后 产生幻觉,凶残砍杀妻子的案件。同时,吸毒还诱发大量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性案件的发生。 二是感染传播疾病。毒品被称为“现代瘟疫” ,艾滋病被称为“超级癌肿” 这两种邪恶事物结 合在一起,给人类带来可怕的灾难。随着毒品的泛滥,吸毒人员不断增多,引发了艾滋病的流传。目 前,南京市因吸毒感染艾滋的有 160 多人。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的一名吸毒女,2000 年在福建感染 艾滋病回宁后,通过卖淫性传播和吸毒交叉感染传播,使得这一地区近 60 人感染艾滋病。吸毒除传播 艾滋病外,还传播性病、皮肤病、肝炎等疾病,对广大市民的公共卫生健康安全构成威胁。据不完全 统计,南京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因病或吸毒过量死亡数已超过 500 人。 三是耗费社会财富。毒品泛滥不仅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且耗费掉无以计数的社会财富,给社 会带来无比巨大的经济损失。染上毒品,十有八九倾家荡产,很多吸毒者都是家徒四壁,吸毒危害社 会,毁灭家庭。据测算,全国每年因吸毒耗资达 270 亿元,政府用于戒毒投资约 30 亿元。南京市登记 在册的吸毒人员以每人每天耗资 100 元计算,一年也要数亿元,社会财富的耗费十分惊人。
收稿日期:2010-11-09 作者简介:许惠宏(1953-) 男,浙江宁波人,汉族,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巡视员,南京,210006。 ① 施晓娟: 《第三代毒啸突袭》 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23、27 页。 - 125 -
禁毒人民战争开展几年来,扭转了一些地方毒品问题严重的状况,实现了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但 是,对毒品的危害和将禁毒工作摆在什么样的位置,全国上下并非都有这样的共识。20 世纪 90 年代, 云南吸毒人员是 5.7 万人,当时占全国吸毒人员总数的 78%;2005 年云南吸毒人员是 6.2 万人,全国 吸毒人员为 79.1 万人,仅占全国吸毒人员总数的 8%;2009 年中国禁毒报告白皮书公布我国的吸毒人 员总数为 133.5 万人,这组数据表明,全国的吸毒人员仍在持续剧增。毒品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存, 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从南京的情况来看,毒品犯罪形势日趋严重,不 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重视。 一、毒品犯罪的现状 今天是昨天的延续,明天是今天的 延续。悄然之中,南京进入一个海洛因 涉毒犯罪问题尚未解决、新型毒品犯罪 汹涌而来的时期。受国际毒潮和国内涉 毒因素的影响,南京从 1992 年发现第一 例吸毒者,到目前,短短不到 20 年时间, 全市查获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超过 1 万人,13 个区县都受到毒品的侵害,其 中三个区吸毒人员超千人。南京的毒品 犯罪形势已是相当严峻。 现状之一,吸毒群体不断扩大。毒品 泛滥问题的突出表现是看吸毒人员是否增 加,如果一个地区的吸毒群体持续增长上 升,从一定的意义上说,这个地区毒品泛 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见图 1) 。 现状之二,吸食新型毒品人员急剧上 升。2000 年,南京市查获登记的吸食新型 毒品人员仅为 28 人,目前已急增至 4200 多人,而且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问题尤为 突出。吸食新型毒品呈群体性、公开化, 南京市曾在一个娱乐场所一次查获吸食新 型毒品的人员 77 人。南京的新型毒品犯罪 已经历了初始、发展、蔓延到与海洛因涉 图 2 2004-2009 年南京市登记在册吸食新型毒品人员数 毒犯罪并存且逐步替代阶段(见图 2) 现状之三,毒品贩卖由零星贩卖向 大宗贩卖转化。毒品的需求与供应相互 影响,吸毒人员日益增多必然刺激毒品 的生产和供应。毒品犯罪的暴利驱使贩 毒分子不断铤而走险,组成贩毒网络。 近年来,南京屡屡破获贩毒千克以上的 毒品大案(见图 3) 现状之四,枪毒合流案件日渐突出。
第 26 卷第 1 期 2011 年 1 月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OFFICER COLLEGE
Vol.26 No.1 Jan.2011
·社会治安研究·
毒品犯罪形势与遏制对策
许惠宏
摘 要:毒品犯罪在我国持续蔓延发展,除取决于其所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条件及国外毒情变化发 展的影响外,还与我们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和抑控机制的强弱有密切关系。面对当前的毒品犯罪态势, 我们不仅要“亡羊补牢” 更应该“未雨绸缪” 超前积极应对,提升禁毒工作地位,确立禁毒工作 的目标,履行禁毒工作责任,把毒品犯罪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关键词:毒情 毒品犯罪 禁毒工作 中图分类号:D669.8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2-1020(2011)01-0125-06
毒品犯罪是全球性的社会公害,在当今的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开它的浩劫。20 世纪 80 年代初,在国际毒品消费市场特别是欧美毒品消费需求不断增长的刺激下,世界范围内的毒品犯罪出 现了新的高峰。毒潮步步渗透,撞开了中国的国门。自毒品从我国的西南边陲云南、广西涌入,随后 四川、广东出现了毒品泛滥,接着,毒潮不断向全国渗透蔓延。一部《中华之剑》电视剧,一场以“珍 爱生命,拒绝毒品”为主题的全国禁毒展览,惨烈的毒情,使全国感到震撼。 “一个景颇族居住的村庄, 竟然在毒品的劫掠下,到了 10 年多没有一户人家结婚,田地荒芜,老人死了连抬棺材的人都没有的地 步。“我们面临的已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毒品和艾滋严重蔓延的问题,而是新时期执政党和整个国家面 ” ① 临民族生死存亡的严重问题。 ” 2004 年,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亲自深入德宏、保山毒情最严重的地区调研,呈现在面前的触目惊 心的惨状,令他心情十分沉重,他严肃指出:云南的毒品危害,是关系到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 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使云南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成为一句空话!他将写成的一份长达 16 页的重量 级调研报告直呈胡锦涛总书记。云南地区的严重毒情,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2005 年,在全国 范围内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的战火终于点燃。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毒品危害、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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