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编制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安徽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5 号)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我省加快了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优化了标 准制修订全过程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仍 然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切实提高地方标准体系的 科学性和适用性,2016年原省质监局提出并制定了安徽省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 修订工作指南》(DB34/T 2800-2016)。
下面就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修订的理由做如下说明:
1)修改了“归口单位”的范围(见4.1.2);
修改内容:本条款的归口单位由原来的“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专业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修改为“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修改理由:本条款修改主要是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九条“设区的市级
以上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收到的立项建议和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管理,覆盖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全过 程,加强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改变了之前的地方标准管理模式,借鉴了现 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管理,符合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方向。由归口单位负 责归口标准的立项申报、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省级标准 化行政主管部门只负责标准化项目的立项评估和审批发布。
修改内容:增加了“报送至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修改理由:本条款修改主要是依据《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增加并修改了“审查”的内容要求(见 6.1); 修改内容:增加了“制定标准审查计划,并将标准审查计划和专家组成员名单(见 附录 G)以及 5.2.2 所提及的有关材料报送至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审核后组织专家审查。” 修改理由:本条款修改主要是依据《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5)增加了起草人员的工作要求(见 6.4); 修改内容:增加内容为“承担起到工作的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 修改理由:本条款修改主要是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七条。 6)增加并修改了报批材料的要求(见 7.2); 修改内容:增加的有关材料为“安徽省地方标准审查计划及专家组成员名单(见 附录 G)和标准信息汇总表(见附录 M)”。 修改理由:便于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文件的规范性,同时满足后续备案工作的需 要。 7)修改了备案时间(见 8.1); 修改内容: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在地方标准发布后 30 日内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备案,修改为六十日。 修改理由:本条款修改主要是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8)修改了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的有关内容(见附录 D); 修改内容:修改任务书中归口单位的部分。 修改理由:本条款修改主要是依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八条。 9)增加了附录安徽省地方标准审查计划及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录 G); 修改内容:明确审查计划和专家组成员名单的内容; 修改理由:便于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文件的规范性,同时满足后续备案工作的需
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1) 制定标准的原则 (1)适用性原则。本标准是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流程、管理等方面 提供的指南,标准总体上从标准制定的全流程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步骤、时间 节点、工作内容,能够非常有效地指导行政主管部门、标准起草单位开展地方标 准制修订工作。 (2)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 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 2) 制定标准的依据
标准发布实施后,该标准在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规范了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流程和管理。随着标准化事业不断向前推进,地方标 准的运行环境也有了新的变化,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发布实施, 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和管理有了新的变化; 2019年2月2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发布了《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标准的管理要求;2020 年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发布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对地方标准 的管理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在此环境下,DB34/T 2800-2016 标准已不能较 好地适应地方标准的管理,因此开展此项标准的修订工作对规范管理地方标准、 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和起草单位开展工作等方面有重要的意义。
向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2)修改了“申请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见 4.1.2);
修改内容:增加了标准化宣贯方案的内容。
修改理由:评估申报单位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能力和项目的完成率,为后续申
请的标准项目的宣贯实施做好准备。
3)增加并修改了“送审稿”的内容要求(见 5.2.1);
在标准中,涉及到的每个环节都给出了明确的要求,包含程序和材料等各方 面,对于指导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提供了明确的参考。
与DB34/T 2800-2016《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归口单位”的范围(见4.1.2); ——修改了“申请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见4.1.2); ——增加并修改了“送审稿”的内容要求(见5.2.1); ——增加并修改了“审查”的内容要求(见6.1); ——增加了起草人员的工作要求(见6.4); ——增加并修改了报批材料的要求(见7.2); ——修改了备案时间(见8.1); ——修改了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的有关内容(见附录D); ——增加了附录安徽省地方标准审查计划及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录G); ——修改了安徽省地方标准审查会议纪要中审查结论的有关内容(见附录I); ——增加了附录标准信息汇总表(见附录N)。
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 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
任务来源
2019-1-242
(立项计划号)
负责起草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 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
参与起草单位 安徽省质ຫໍສະໝຸດ Baidu和标准化研究院
表1 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电话
编制情况 1、编制过程简介
本标准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 出,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参与起草,经过 5 次讨论和修改,于 2020 年 3 月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向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各直属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本标准制定的依据是 2018 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019 年实施的《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 年实施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3) 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 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中的计划征集、材料初审和专 家评估、计划公示和下达、起草、技术审查、报批和发布、备案、复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