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十大创业之星”、“十大就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
“十大创业之星”、“十大就业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十大创业之星”、“十大就业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评选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2年8月20日——2013年3月20日
三、活动目的
1)、发挥新华教育集团直营办学优势,为院校搭建宣传平台;
2)、发掘更多成功创业、就业学子,向社会展示新华教育集团办学成果;
3)、收集成功创业、就业学子资料,丰富招生、就业宣传内容;
4)、为整理、下发新华教育集团2013版就业宣传包,增添素材;
5)、促进、借鉴、学习,推动院校创就业指导中心工作开展。

四、活动组织
主办部门:新华教育集团就业部
协办部门:新华教育集团烹饪事业部\电脑事业部\汽修事业部
参加单位:全国烹饪院校\电脑院校\汽修院校\驻外就业办事处
总指挥:沙旭
领导小组:李勇、何扬、万直全、吴莉、各院校主持工作院校长
(接到通知后,各参加单位需要组织召开活动落实工作会议,并填写“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评选活动院校执行计划”)
五、活动进展
第一阶段:
2012年8月14日—8月24日:各院校创就业指导中心、驻外就业办事处搜集、整理、包装成功创业学子、就业学子,8月24日前报集团就业部;
各院校创就业指导中心、驻外就业办事处填写: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评选活动院校执行计划(见附件1),并报集团就业部存档。

第二阶段:
2012年8月24日—8月31日:集团活动组委会对各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初选,每个方向、每个项目初选出三十名入围学子,并对入围学子资料进行核实,同时在“新华人才网”开辟活动投票专区;8月31日前活动组委会发送电子版入围贺信。

第三阶段:
2012年9月1日—12月10日:集团活动组委会根据投票情况和所在企业行业影响度,最终分别确定十名“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其余入围候选人将作为“提名奖”;
2012年12月10日—12月31日:正式以通知形式公布活动评选结果;集团就业部将正式下发“颁奖典礼暨闭幕式”院校承办工作函,并共同制定“颁奖典礼暨闭幕式活动方案”。

第四阶段:
2013年2月20日—3月20日:举办新东方烹饪教育、新华电脑教育、万通汽修教育“十大创业之星”、“十大就业之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暨闭幕式;
2013年3月20日—4月20日:集团就业部将分方向下发“十大创业之星”、“十大就业之星”院校宣传材料、“评选活动颁奖典礼暨闭幕式”活动视频(包括最终入围学子采访)。

六、活动宣传(仅供参考)
本次活动重在过程宣传,各院校需通过校园广播、校园海报、网络平台等进行宣传,集团就业部整理如下宣传方式:
活动进展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1)、网络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博客发布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宣传软文(可结合院校自身情况做适当包装);
2)、校园宣传:挂条幅(热烈祝贺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评选活动盛大开幕)、制作评选活动喷绘、组织新生班级/毕业班级学习活动评选条件(以专业、班级为单位)、校园广播播报活动评选条件等。

活动进展第三阶段、第四阶段:
1)、以创业、就业为主题,组织征文活动、寻找**院校十大创业/就业之星线上/先下有奖互动活动等;
2)、如发掘到院校创业、就业之星,可组织母校行活动(报告会、座谈会);
3)、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宣传、报道院校学子成功评选为“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创业之星、就业之星”;活动颁奖典礼及闭幕式上可带当地媒体
前往活动现场报道、专访;
4)、按集团就业部下发的宣传文件进行宣传(活动新闻通稿、颁奖典礼视频等)。

活动后续宣传(贯穿2013年秋招):
1)、根据院校招生、就业宣传需要,可向集团就业部申请协调“创业之星、就业之星”到院校开展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
2)、利用集团就业部下发的宣传素材,设计、制作成功创业之星、成功就业之星宣传册等物料。

七、各单位送选人数要求
说明:1、各单位选送的创业之星、就业之星不分男女;2、各院校创就业指导中心选送的创业之星、就业之星不包括外派驻外就业办事安置就业的学生。

八、各单位创业之星、就业之星选送要求
(一)、创业之星选送要求(报名表见附件2)
1、各单位选送的创业之星,需要有创业经历,创业业绩突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
2、各单位报送人选时,需提交创业之星的相关材料,含:姓名、性别、照片、籍贯、年薪收入、学习经历、创业经历或个人成功故事、成功感言;
3、每位创业之星要求有两张以上的照片(最好工作照和生活照均有),照片主体突出,清晰度高,传送中保持原尺寸;
4、各单位选送创业之星时,需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方可报送;
5、建议挖掘更多创业学子,往届活动中已多次选送的成功学子尽量少报。

(二)、就业之星选送要求(报名表见附件3)
1、各单位选送的就业之星,要求收入较高,故事/经历有代表性,工作行业有所区分;
2、各单位报送人选时,需提交就业之星的相关材料,含:姓名、性别、照片、籍贯、年薪收入、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或个人成功故事、成功感言;
3、每位就业之星要求有两张以上的照片(最好工作照和生活照均有),照片主体突出,清晰度高,传送中保持原尺寸;
4、各单位选送就业之星时,需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方可报送;
5、建议挖掘更多就业学子,往届活动中已多次选送的成功学子尽量少报。

九、活动评选办法
1、各单位初选:各院校创就业指导中心、驻外就业办事处,按照活动评选要求选拔,并报各院校院(校)长审批(需打印签字稿存档);
2、集团组委会初选:集团组委会根据初选评分方案进行初选,并组织对
初选入围学子资料进行核实,每个方向、每个项目初选出三十名入围学子;
3、集团组委会复选:集团组委会组织复选工作会议,集团领导、事业部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根据复选评分规则、网站投票情况和所在企业行业影响度,公平、公正的分别评选出新东方烹饪教育\新华电脑教育\万通汽修教育前十名“就业之星”、“创业之星”。

十、活动奖项设置
1)、设“十大创业之星个人奖”(烹饪院校\电脑院校\汽修院校各十名);
2)、设“十大就业之星个人奖”(烹饪院校\电脑院校\汽修院校各十名);
3)、设“优秀组织奖”(烹饪院校\电脑院校\汽修院校\驻外办共十名);
4)、设“优秀指导奖”(烹饪院校\电脑院校\汽修院校\驻外办共十名);
5)、对获奖个人、单位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十一、各单位资料报送说明
1、报送时间:2012年8月24日前;
2、报送形式:各单位所有选送学子报名表及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3、报送地址:以院校创就业指导中心或驻外就业办事处为单位报送教育集团就业部,如果文件量较大,则通过QQ报送,具体如下:烹饪院校(驻外办):陶峰,邮箱:tao.feng@ QQ: 563406848;
电脑院校:魏浩,邮箱:wei.hao@ QQ:511054949;
汽修院校:王业武,邮箱:wang.yewu@ QQ:675582319。

附件1: 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评选活动院校执行方案(模板)
附件2: 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附件3: 新华教育集团第三届“十大就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新华教育集团就业部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