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样本(3篇)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样本一、凡发生在企业、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____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使负伤人员立即工作中断达一天及以上(或致死)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____对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____第75____及劳动____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
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采用事故快报立即层层上报主管部门外,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
才准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三、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轻伤事故由分公司____工地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____工会生产、技术、安全、保卫等部门及分公司、工地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和造成伤亡的事故与火灾事故均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并根据事故性质与应负的责任和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
四、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
伪造假情况和资料,否则应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工地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单,上报分公司及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各一份。
六、各级基层单位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与台帐,有隐瞒事故及情节者,应追究从严处理。
工伤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样本(二)根据《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文件精神,公司建立工伤事报告和处理制度如下:一、工伤事故快报表1、施工现场发生工伤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项目经理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公司负责人。
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应按照《____加强伤亡事故快报工作通知》赣[____]____件填写《工伤事故快报表》并上报公司。
预防工伤事故安全知识培训
预防工伤事故安全知识培训一、提升预防意识1.反三违:坚决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四不伤害: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四不放过:工伤事故处理时,要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行业特定预防措施1. 建筑行业•高处坠落:高处作业人员需体检合格,遇恶劣天气不得作业,使用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用品。
•物体打击:设立警戒线、警示标语,清理脚手架杂物,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坍塌事故:做好基坑支护、模板支撑,严禁数层同时拆除建筑物。
•触电伤害:实行“三相五线制”,电工作业持证上岗,做好安全绝缘措施。
•机械伤害: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增设安全防护装置,定期保养维修。
2. 化工行业•熟悉化学品安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3. 机械加工行业•员工需经过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操作过程中佩戴护目眼镜等防护用品。
•正确摆放物料,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4. 交通运输行业•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装载。
•出行前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缺陷和故障。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安全帽:必须正确佩戴,保护头部免受伤害。
•安全带: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
•防护眼镜:在切割、打磨等作业中佩戴,防止碎屑飞溅入眼。
•防护服:根据作业环境选择合适的防护服,如反光背心等。
四、职业健康检查与防范•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
•合理组织、安排劳动过程,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卫生法规。
•对职业接触人群开展普查、筛检和定期健康检查。
五、安全标志与应急处理•学习和识别安全标志,了解其所代表的安全信息。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合同中的劳动保护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合同中是否载明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
四不放过
四不放过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一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第二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第四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出处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编辑本段第一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编辑本段第二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编辑本段第三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编辑本段第四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本段出处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4篇)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确定、分类、报告、调查及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的管理。
二、引用文件(91)____第____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60)中保护久字第____号《____重伤事故范围____》三、工伤事故的确定1、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受存在的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构,以及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事故。
2、职工虽然不在生产岗位上,但由于生产区的设备和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
3、急性中毒。
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进入人体,使职工中断工作并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4、凡职工在参加公司组织的非生产性活动中受伤,只能参照工伤负伤处理,不按工伤统计。
5、凡不在上述范围的,对确定为伤亡又有异议的事故,应把详细情况上报,经主管部门(院科研生产部)批复或报地方劳动局确定。
涉及两个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伤亡职工所属单位上报统计。
四、工伤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职工受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的。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员工____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事故。
五、事故报告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的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单位)的领导,事故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报告总公司主管领导,经营部和工会部门。
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具体含义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各单位学习事故通报时,没有针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及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照本单位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不进行一次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故,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哪些岗位、哪些人员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的大讨论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作用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各企业都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但往往职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因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2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依据:____(____)____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建设部(____)____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____)____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建设部(____)____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
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____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
5、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
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
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故,必须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定执行。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二)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情况。
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报告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考艮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
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
建筑工程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建筑工程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制订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第75 号令《企业职工之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的条款。
2、伤亡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立即书面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对事故的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5、对事故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虚报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3篇)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范文工伤事故制度,是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为了使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职工的工伤事故情况和公司产形势,以便分析研究事故的基础上,总结出事故的发生规律,吸取事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措施和避免事故及其带来的经济损失,保证生产中人员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一、工伤事故的定义和分类工伤事故是指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呢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人身伤害可分为死亡、重伤、轻伤。
二、事故报告登记工人职员发生负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应立即报告班长,班长应立即报告组长,组长必须在下班之前报告副总。
公司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公司于每月____日以前,将上月职工伤亡事故,按统一的表格报送当地劳动部门。
公司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生产主管应该以最快的形式将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等简略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
三、事故的调查程序公司发生事故后,首先积极救护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认真保护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等,都不得破坏。
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人应立即组织职工进行调查分析,认真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并且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1、处理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至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凡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有关领导必须向上级作出调查处理的书面报告。
2、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演,根据事故的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要严肃适当,既要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又要避免处分面过宽、处分不当,要根据情节,分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情节特别恶劣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不放过的原则
安全生产相关知识1、四不放过的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罚不放过、他人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2、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3、三级安全教育:进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4、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帮助别人不受伤害。
5、三懂四会:懂生产原理,懂工艺流程、懂设备构造;会操纵、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会正确使用消除器材和防护器材6、安全生产要做到人人、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违章作业主要内容:1、不按规定正确穿着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
2、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串岗、饮酒、干私活及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纵,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4、忽视安全、警告,冒险进进危险区域、场所和攀、坐不安全位置。
5、不按操纵规程,工艺要求操纵设备,擅自用手代替工具操纵。
6、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纵的设备和车辆。
7、不按操纵规定,擅安闲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落料、焊接、清扫和排除故障等工作。
8、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物、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和附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9、使用已失往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设施和工具。
10、不执行“危险作业申请单”所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领导的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
11、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按规定进行储运、收发和处理。
12、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纵,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
特种设备和要害部分,不认真登记和交***,擅自离岗或睡觉。
13、经济承包中不讲安全,以拼设备、拼体力来抢时间、赶速度、冒险蛮干,或不按工艺要求操纵设备,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14、违反其它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是什么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是什么1、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指什么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3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4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2、“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来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源复发生。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4)整改措百施未落实不放过(2)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是什么扩展资料:“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度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道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3、安全生产“四不放过”是什么?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zd改措施不放过。
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什么?安全事故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4)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含义:第一层“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四篇)
工伤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及.时了解事故原因和规律,以便及时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以及尽快对事故进行处理,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事故及时报告1、在施工(生产)区域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
企业对受伤人员歇工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必须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应及时上报。
2、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快速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部门。
3、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以及其它现场人员应首先组织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事故调查取证。
4、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了解情况,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工作。
5、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按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放过”原则进行。
6、轻伤和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织事故调查组;死亡事故报请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及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通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如实填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经有关机关审批方能结案。
8、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是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还是领导责任等分别予以应得的处分。
9、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谎报事故者,应依法承担其责任。
10、建立伤亡事故档案。
凡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勘察资料(记录、图纸、照片及有关证据件等),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调查材料,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事故调查的调查报告: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其事故所作的结案申请报告,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均应统一交公司全部门归卷存档,不得遗失。
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的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人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含义:
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
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在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的,它是生产那活动中必须贯彻执行和认真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准则。
“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国家对发生事故后的“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其具体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一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第二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第四层含义“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出处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四个不放过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四个不放过1、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一、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具体有:1、原则一: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
2、原则二: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能放过放过任何犯罪人员。
3、原则三: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
4、原则四:“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
二、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三、生产安全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或环境的不良刺激等原因造成的。
为了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在处理事故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1)安全生产四个不放过扩展资料:1、“四不放过”,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伴随着无辜生命的死亡,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就够了,不要总是吸取,甚至是总不吸取。
2、1975-04-07《国务院关于转发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纪要的通知》“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2、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安全生产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具体有:(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是指在调查伤亡事故的原因时,不能敷衍了事,只顾着个人的便利,未找到事故的主要原因不能轻易下结论,也不能随意建立因果关系,必须仔细认真查明,直到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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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对因工伤亡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做到四不放过,根据国家和呼和浩特首创春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
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条事故的报告
1.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当立即报告本单位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事故单位安全员或领导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领导。
2.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物损情况、处理及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等。
3.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安全管理部门应5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发生火灾事故后,发现者应立即向消防局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安
全部门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同时向公司行政安全部门报告。
5.职工经确认患有职业病的按《呼和浩特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条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在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重伤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及社会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10
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上报市有关部门批复结案。
3.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组长应由公司经理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2)成员应具有事故调查需要的专业或专长;
3)成员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的需要;
4)成员与事故发生方无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阻
碍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条事故的应急和处理
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具体执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的要求。
2.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建议,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实施。
3.处理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制定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要通过安全管理部门评价后实施,安全管理部门保存评价记录;职业病通过行政保卫部评价后实施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食物中毒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要通过行政保卫部评价后实施,并保存评价记录。
4.安全管理部门应将重大事故处理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相关单位,轻伤事故可以以会议的形式传达。
各单位应交流信息,汲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5.安全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和保存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第五条工伤和职业病患者的处理
1.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呼和浩特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
2.公司应根据规定,给予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
办法相关手续。
3.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应监督工伤、职业病患者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需要时代表员工与行政领导沟通、协商解决。
4.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如需进行工伤认定,需按照《呼和浩特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第六条附后《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附一:
编号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类别: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事故:
一、企业详细名称:
通讯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
二、企业经济类型:
国民经济行业: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三、事故发生时间:
四、事故地点:
五、事故类别:
六、事故全部原因:
其中直接原因:
七、事故严重级别:
八、伤亡人员情况:
九、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十、事故经过: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十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十三、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十四、调查组成员:
事故有关附件:
事故现场及死者照片:事故现场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