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期末考试纪律要求
期中考试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考试的良好秩序,全面反映每位同学的学习情况,杜绝考试违纪现象,严肃考试纪律,提出以下几点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试要求:
1、学生按规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变动;不准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不准翻动别人物品;
2、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的文具;除考试必备的钢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垫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3、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学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方可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5、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
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
交卷后快速、安静地离开考场,以免影响其它年级考试。
6、考试期间学生要认真做好环境卫生,不乱丢乱抛废纸,保持好考场环境卫生。
特别强调:考试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我们倡导“诚信考试光荣,考试舞弊可耻”的准则,严禁考试作弊。
一旦发现做弊行为,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按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5分。
请同学们自尊自爱,切勿因小失大。
希望同学们诚实做人,承诺守信,自觉遵守考试规则,争取在本次期中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网上课程期末考试通知和考场规则
网上课程期末考试通知和考场规则各位同学大家好:下周就要进行本课程期末考试了,请同学们本周内做好复习工作,现就考试安排公布如下:一、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1.18:30-18:59进入学习通签到。
2.19:00系统开始发放试卷,开考30分钟内禁止交卷。
3.每位同学进入考试系统仅1次期末考试机会,中途无故不得退出系统。
4.未按时签到且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期末考试视为0分,本课程不安排补考。
5.学习通考试系统后台切换次数不得超过3次(≤3次),否则老师强制收卷。
二、考试时间:XX班:4月28日(周二)晚上19:00——20:30,共90分钟。
XX班:4月29日(周四)晚上19:00——20:30,共90分钟。
XX班:4月30日(周四)晚上19:00——20:30,共90分钟。
三、考试题型期末试卷满分70分。
考试时间共90分钟,30分钟内禁止交卷。
1.单项选择题:20*1分,共20分2.多项选择题:10*2分,共-20分3.判断题:10*1分,共10分4.简答题:2*10分,共20分。
简答题必须手动打字,不得复制粘贴,不得上传图片、音频等文件作为答案,否则简答题视为0分。
四、复习建议:1.复习PPT课件。
各个章节PPT课件均已上传至学习通。
2.熟练背诵每个章节后的思考题,每个章节都有两道思考题。
五、其他事项1.本课程学期总成绩=平时成绩30分+期末考试成绩70分。
2.本课程总成绩=两个学期总成绩的平均分(各占50%)即为课程总成绩。
3.本学期考试后暂时无法查看学期考试成绩,因需要与同学们上学期成绩进行核算后上传至系统,请同学们耐心等待课程总成绩,等候老师的通知。
4.如对考试规则及流程有疑问,请提前联系老师。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模版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模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考试是一种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全面检验方式,也是培养学生的自觉遵守纪律和规范行为的重要途径。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减少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适用于中学各类考试,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重要考试。
第三条考试由学校统筹组织,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四条学生应按照考试规则参加考试,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降低分数、不准参与下一次考试、书面警告、扣除奖学金等。
第五条学生考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查处,确保处理结果公开、公正,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第六条实施考试的监考人员应当接受考试纪律的培训,熟悉相关规定,并保证对考试现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章: 考场规则第一条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进入考场,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第二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利用任何工具交流。
第三条学生应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就座,不得随意换座,更不能换座到其他考生的座位上。
第四条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抄袭、弄抄、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第五条学生应将手机、通讯工具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的地方,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第六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如需上厕所,必须事先向监考人员请假,并由监考人员安排。
第七条学生应注意保持考试环境的整洁,不得随意在试卷或者桌面上乱涂乱画。
第八条学生应按照考试要求认真答题,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写。
第九条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有发现作弊行为,应主动报告监考人员,以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十条考试结束后,学生应按照监考人员的指示有序离开考场。
第三章: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第一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交头接耳、传递信息;2. 弄抄试卷、带入作弊器具等作弊行为;3. 擅自离开考场或迟到;4. 不按规定填写考试信息;5. 在试卷或桌面上乱涂乱画等破坏考试环境的行为;6.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材料;7. 答卷时通过各种手段抄袭他人答案;8. 其他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1、协议主体11 考生: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
12 考试组织方:负责组织期末考试的相关机构或学校。
2、协议标的21 本协议旨在明确期末考试的考场规则及考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3、权利义务31 考生的权利311 考生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312 考生有权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与考试内容无关的问题,向监考人员提出合理的询问。
313 考生有权在考试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32 考生的义务321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得入场。
322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书籍、笔记、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
323 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抄袭提供便利。
324 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要求答题,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325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和答题卡按要求整理好交予监考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33 考试组织方的权利331 考试组织方有权根据考试的需要,调整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提前通知考生。
332 考试组织方有权对考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进行处理。
333 考试组织方有权对考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和审核。
34 考试组织方的义务341 考试组织方应提前公布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考试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考生知晓。
342 考试组织方应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试设施的正常运行。
343 考试组织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正常秩序。
344 考试组织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公正、公平地评定考生的成绩,并及时公布。
4、违约责任41 若考生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组织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禁止参加后续考试等处罚。
42 若考试组织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考生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期末考试考场规则为了维护学校教育的公正性,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以及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自律精神,我们特此制定本考试规则。
本规则旨在创建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考试环境,以体现教育的公平原则,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学习成果的平台。
一、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进入考场,并按照指示的座位就座。
迟到15分钟以上的学生将不被允许进入考场,以避免影响其他考生的正常考试。
二、为了防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学生不得携带电子设备,如电子记事本、手机等进入考场。
已携带的设备需切断电源,并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区域。
对于在考试期间被发现携带手机的情况,无论是否开机,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取消该次考试成绩,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在考试开始前,学生应将监考老师未允许携带的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等物品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
同时,学生应对座位进行检查,如发现桌椅上有涉及考试内容的字迹,应及时向监考老师报告。
四、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试卷缺页等问题,应举手示意,由监考老师进行处理。
考试开始60分钟后,学生方可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试期间,学生应保持安静,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行为,如交谈、左顾右盼,或未经监考老师许可擅自进出考场。
同时,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偷看、夹带、传递纸条、交换文具或协助他人作弊等。
六、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等待监考老师收卷并确认无误后,有序离开考场。
任何情况下,学生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七、对于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其该课程的考核成绩将被记为无效,并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主考老师和监考老师是考试秩序的守护者,他们应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对于失职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一、所有考生均须凭学生证或带照片的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若证件遗失的,由学院出具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亦可。
二、考生须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场考试资格。
考试须满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或右上角,以备监考老师查验。
四、考生拿到试卷,应先在答卷上填写本人专业、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
五、考试结束时,考生须将答卷交到监考老师处,并在交卷签名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去。
凡考生不交卷、不签名、或签别名者,试卷作废。
六、考生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西政校发[2005]95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西南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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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期末考试实施方案
学校期末考试实施方案一、考试组织1、组织机构:由教导处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并安排专人进行考务工作。
2、命题:由各学科组长负责,统一命题。
3、试卷印刷:由教导处负责,并安排专人进行印刷。
4、考试时间:根据课程安排,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5、考场布置:考场应保持安静、整洁,考场内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二、考试实施1、监考:每场考试应安排两名监考老师,负责监督考试纪律和考生行为。
2、考生签到: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并签到。
3、考试用品:考生应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如笔、纸等。
4、考试纪律: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或违反考场规定。
5、阅卷:由各学科组长负责阅卷,并统一评分标准。
三、考试内容1、命题原则:命题应遵循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题型和分值:题型可根据学科特点设置,分值应合理分配。
3、难度控制:命题难度应适中,避免出现过于简单或过于困难的情况。
4、命题审查:命题完成后,应经过审查,确保命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考试结果1、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应由教导处统一公布,并通知到每位考生。
2、成绩分析: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情况。
3、反馈与改进:根据成绩分析结果,对教学工作进行反馈和改进,提高教学质量。
五、其他事项1、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前向教导处请假,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安全措施:在考试期间,应加强安全措施,确保考生的安全和学校的安全。
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方案期末考试是一个学期的终结,也是对同学们学习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验。
为了确保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制定一个合理的组织实施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一、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考试的全面指挥和协调。
2、考务小组:由教务处、各教学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等工作。
3、监考小组:由各班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组成,负责考试的监考和巡查工作。
考场规则(高校管理制度)
考场规则一、考生在考试中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立完成答题。
二、考生应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就座。
三、考生必须携带考籍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考试(如各类补考、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专业英语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还须携带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座位靠过道的一角。
四、除必要的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任何物品和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无意带入者,须在监考人员发卷之前自觉将不应带入的物品按监考人员要求集中放置。
五、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座位周围地面上、课桌内外的各种纸张清理干净。
如发现桌椅、地面、墙壁上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应及时报告监考人员清除。
六、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确有特殊原因需离开考场者,必须举手示意并经监考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
七、在考试过程中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八、考生如果发现试卷印制不清或有错漏处,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但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九、除特殊规定外,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水芯笔书写。
要求开考后10分钟内在指定位置填写考生本人的相关信息。
十、考生答卷完毕,必须将试卷放在桌面上,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铃响后,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离开考场。
十一、本规则适用于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和补考,对于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专业英语考试等按照相关考试主管部门的考场规则执行。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宣读版)
请监考人员在每一场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场宣读以下《考场规则》:
1.请考生按黑板上所排的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随身携带的包、考试相关的材料、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等关闭,放到物品存放处。
2.考生不准自带草稿纸(比如作业纸),如需要,由监考老师统一发放。
3.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偷看、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准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比如上厕所),须经监考人员同意,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如有以上行为的,将认定为考试违纪。
4.严禁考生在身体、桌面或其他随身物品上刻写考试内容;严禁随身携带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有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以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如有以上行为的,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5.请大家再一次仔细检查抽屉、桌面、身上是否写有或携带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再一次确认手机是否已关机并放到考场指定位置。
6.凡认定为考试违纪的,将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凡认定为考试作弊的,将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请同学们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严肃对待每一场考试。
教务部
2018年1月10日。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在学校的考试中,考场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够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也有助于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考试考场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考试前的准备1.1 准时到达考场:学生应提前到达考场,避免迟到影响考试。
1.2 携带必备物品:学生应携带好准考证、文具等必备物品,以免考试中出现意外。
1.3 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学生应遵守规定,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二、考试中的行为规范2.1 保持安静:学生在考试中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
2.2 禁止作弊:学生不得抄袭、抄袭、交换答案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2.3 遵守监考老师的指示:学生应听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违反考场规则。
三、考试后的处理3.1 提前交卷:学生在考试结束前应提前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3.2 保持考场整洁:学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废纸等。
3.3 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学生应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滞留或影响其他考生。
四、违规处理4.1 违规行为处理:一旦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监考老师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考试成绩等。
4.2 作弊处理:对于严重作弊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考试资格、通报家长等。
4.3 公平公正: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考试违规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考试规则的重要性5.1 保证考试质量:考场规则的严格执行有助于保证考试的质量和公平性。
5.2 培养学生自律:学生通过遵守考场规则,培养了自律的品质和规范的行为。
5.3 维护考试秩序:考场规则的执行有助于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总之,学校考试考场规则是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定,它不仅关乎考试的公平性和质量,也是培养学生自律和规范行为的重要途径。
希望学生能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共同维护考试的秩序和规范。
二年级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二年级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为了保障考试的公正性和秩序,提高考试的效果和质量,以下是二年级期末考试考场规则,请同学们严格遵守:
1. 考试时间: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8:30,考试结束时间为上午10:00。
请同学们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
2. 考试座位:同学们的座位已经提前安排好,请按照指定座位就坐。
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3. 考试材料:考试前,请将所有的书籍、参考资料等一律放在桌子下,不允许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 考试工具:请同学们自带黑色或蓝色的钢笔和2B铅笔,以及橡皮擦、直尺等必要的文具。
5. 考试纪律:请同学们保持考场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弄乱他人考卷或干扰他人考试。
6. 严禁作弊:一经发现作弊行为,将取消该科目的成绩,并适用其他相应的惩罚措施。
7. 交卷规定:考试结束前,请同学们不得提前交卷,等待监考老师指示后,按时统一交卷。
8. 保持考场整洁:请同学们离开座位时,将考场保持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以上是二年级期末考试考场规则,请同学们认真阅读、理解并遵守。
祝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优异的成绩!。
XXX学校期中、期末考试考场规则考试纪律
七、考试时,须将答卷完成作答的一面朝下置放。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考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九、考试时间内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教师同意。离场偷看资料等,处理办法同第八条。
十、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在考场内说话。提前交卷的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前交卷;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等候监考教师收卷。经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XXX学务办公室
2019.12.19
XXX学校期中、期末考试考场规则考试纪律
(修订)
一、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护照、驾照、港澳通行证或社保卡等),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监考教师的指导。
三、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如因特殊情况迟到,须向监考教师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该课程以旷考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规定隔行就座,将考生证放在桌面上。除试卷、答题纸和考试必备物品外,书包、书籍、笔记本、字典等须按指定地点存放,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五、答卷须使用蓝色、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铅笔。拿到试卷后,应首先写上姓名、学号、院(部)、专业、班级。试卷要做到字迹清楚,卷面整洁。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精选7篇)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考场安排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
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
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
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四、考场规则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
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
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
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
(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期末考场规章制度
期末考场规章制度为了维护考试秩序,保障考生的权益,提高考试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考场规章制度。
第一章考试安排1.1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按照考试时间表确定,考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逾时不得入场。
1.2 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为学校指定的考场,考生应按照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考场。
1.3 考试准备:考试前应自备考试工具,如笔、橡皮擦、直尺等,不得携带通讯设备和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
第二章考场秩序2.1 入场要求:考生应携带有效证件、考试准考证等相关资料,按照考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入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2.2 身份核实:考生入场后需在考场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就座,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核实身份,违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2.3 坐姿要求:考生应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擅自调换座位或离开座位,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行为。
2.4 考试纪律:考试开始后,考生应按照监考员的指引完成考试,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受到相关处罚。
第三章考试结束3.1 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前交卷的应交卷至监考员处,并在监考员检查确认后离开考场。
3.2 拒绝交卷:考生未按时交卷,或交卷不完整,将视为弃考,成绩作废。
3.3 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需整齐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大声喧哗、奔跑、打闹等行为,不得在考场周围滞留。
第四章考试违规处罚4.1 作弊行为:一经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在学校学籍中记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4.2 违反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将受到口头警告、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罚。
4.3 妨碍考试秩序:如有妨碍考试秩序等违反规定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第五章考试后处理5.1 成绩查看: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内到学校教务处查询成绩,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5.2 考试投诉:如对考试过程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投诉,学校将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
学校考试考场规则一、考试考场规则的制定背景和目的考试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学校制定了考试考场规则。
该规则的目的是确保考生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考试,防止做弊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二、考试考场规则的适合范围考试考场规则适合于学校内所有举行的考试活动,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升学考试等。
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监考人员和教职员工都必须遵守这些规则。
三、考试考场规则的具体内容1. 考试时间规定:- 考试时间将在考试前提前通知,并在考场内明确发布。
- 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缺考将按照像关规定处理。
2. 考试坐位安排:- 考试前,学校将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容量合理安排坐位。
- 考生必须按照指定坐位就坐,不得随意更换坐位。
3. 考试准备:- 考试前,考生应携带好考试所需的文具、准考证等物品。
-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
4. 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肃静,不得交头接耳、传纸条等干扰他人。
-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使用禁止的参考资料。
5. 考试监考:-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全程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 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不得违反监考人员的要求。
6. 考试做弊行为处理:- 对于发现的考试做弊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做弊者成绩无效、取销考试资格等。
7. 考试后续工作:-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将采集试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审阅和成绩录入工作。
- 学校将及时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成绩查询和申诉处理。
四、考试考场规则的执行和监督1. 考试考场规则由学校制定并向全体师生发布,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都应遵守。
2.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场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则得到有效执行。
3. 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以便今后参考。
小学生期末考试考场规则说明
小学生期末考试考场规则说明1、合同主体甲方: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标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小学生期末考试的考场规则,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权利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义务311 甲方有权制定并执行考场规则。
312 甲方有权安排监考人员对考场进行管理和监督。
313 甲方有义务保障考场环境的安全、安静和整洁。
314 甲方有义务提前向乙方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32 乙方的权利义务321 乙方有权在符合考场规则的前提下,公平公正地参加考试。
322 乙方有权对考试安排提出合理的疑问和建议。
323 乙方有义务遵守考场规则,包括按时到达考场、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等。
324 乙方有义务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325 乙方有义务诚信考试,不得作弊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4、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保障考场环境或未能及时公布考试相关信息,导致乙方考试受到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42 若乙方违反考场规则,如迟到、未携带规定用品、扰乱考场秩序、作弊等,将承担以下责任:421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未携带规定用品等,将给予警告,并可能影响考试成绩。
42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扰乱考场秩序、作弊等,考试成绩将被取消,并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争议解决方式51 若双方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学校设立的专门争议解决机构申请调解。
53 若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学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以下为具体的考场规则说明:1、考试前准备11 乙方应提前了解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到达考场。
12 乙方需携带学生证、必备的文具等考试用品。
学校的考场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组织1. 考试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的考试工作。
2. 考试分为平时考试、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其中平时考试和期中考试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考场设置1. 考场应设置在安静的教室或专用考场,考场内不得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 考场内座位应按学号顺序排列,座位间隔合理,便于监考教师巡视。
3. 考场门口应设置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仔细阅读。
四、考生须知1.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无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3. 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作弊行为。
5. 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如需离开考场,应举手向监考教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6. 考生应诚信考试,不得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作弊行为。
五、监考职责1. 监考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检查,确保考场布置符合要求。
2. 监考教师应核对考生身份,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确保考生只携带考试所需的物品进入考场。
3. 监考教师应维护考场秩序,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应予以制止,并报告教务处。
4. 监考教师应按照考试时间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违纪处理1. 对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 对考场纪律不严、监考不力的教师,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破坏考场秩序、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或他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第二条学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巡视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等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第三条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排定的座位就坐。
考试进行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第四条凡进入考场不听从监考人员管理者、无证件者,或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该课程作缺考论处。
第五条闭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入座,开卷考试只准携带规定的书籍、资料和文具用品入座,其它任何物品均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集中放置。
第六条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第七条学生应按要求填写姓名、学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答卷。
除试卷缺失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形可以举手询问外,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作解释或提示。
第八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或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为他人抄袭提
供方便,或要求他人为其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
第九条学生答卷完毕,必须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全部交出,不准将试卷、草稿纸和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交谈。
第十条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卷后方能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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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2010-12-01 1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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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考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
考试开始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自带的草稿纸、纸条等以及各种通讯设备(如手机等)和具有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
已经带入考场的,应按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存放或关机。
听力考试不准自带录音机进入考场。
开卷考试科目,考生可携带与该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进入考场,但必须自己独立完成答卷。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听力考试开始以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考生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破损、漏印、重印或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求换卷。
(五)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擅自询问其他考生。
(六)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
除特殊要求的科目和填涂答题卡可使用铅笔外,用其他颜色笔答卷者,其试卷一律作废。
(七)考生在答卷前,必须把姓名、学生证号、准考证号等项目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指定的位置,填写时要准确、工整、清楚。
凡上述各项涂改或字迹无法辩认的试卷,以及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学生证号、准考证号、姓名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使用通讯设备接受或传递考试信息;不准夹带、冒名或换卷;不准吸烟。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不得继续答卷,待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和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由于特殊原因,考生同时应考两门科目,其中一门科目需留考,考生必须服从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否则留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