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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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页 企业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济宁市工商局注册局 服务电话:2363761、2341918。 监督电话:288383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济宁市工商局注册局
服务电话:2363761、2341816。
监督电话:2883835。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承办机构:济宁市工商局注册局 服务电话:2363761、2341918。
申请人申请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
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
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
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
理通知书》
。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
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
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决定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5日内作出
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以传
真、电子邮件受理的,自收到原件起计算)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
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
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
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
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作出准予登记的书面决定,发《准予登记通知书》
颁发营业执照 申请人申请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
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
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
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决定。
决定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1日内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
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
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人申请
到登记场所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受理 收到企业集团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
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
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
决定。
决定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
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
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
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
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