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眉府发[2012]35号

【发布部门】眉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19

【实施日期】2012.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眉府发[201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更多企业自觉贯彻《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1 /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