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学写传记作文:我的自传7篇(一)_初二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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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学写传记作文:我的自传7篇(一) 我的自传作文一

我,一个平凡的初二女生,今年十五岁,双子座,最喜欢蓝色,因为它深邃,因为它纯洁。

我的世界没什么波澜,有的只是平淡和真实,因此,我的自传也很淡然,它不像鲁迅哪么难懂,也不像陶渊明那样的自我夸耀。

我爱好看书,但从没有“不求甚解”,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会随手拿着一支笔,把书中经典语句随时摘录下来。我爱书是因为他是有灵魂的,“每有会意”我也会“欣然忘食”的。最近我看了一本《悲伤逆流成河》的书,郭敬明写的,其中人物的细致刻画使我为之惊叹。在那条黑暗的弄堂里,人与人互相不被理解,都用“疯狂”和“冷漠”来伪装各自强悍躯体下那颗易碎的心。结果的悲剧更让我沉默。就这样,通过郭敬明的文字,我仿佛变成幽魂,在那条悲伤流成的河中飘荡……

读书虽是我的最爱,但在闲暇时间,我也会经常上网。网络是五彩缤纷的,它让我的生活充满色彩。没事听听歌,轻快柔美的曲调让我“忘怀得失”,陶醉于蔡琴的怀旧、王菲的深情。没事聊聊天,认识的聊,你我最近的心情和功课。不认识的也聊,侃侃五湖四海、国家大事,常常为之神秘的偷笑。假期也玩玩游戏,《劲舞团》就是我喜欢的。高兴时输赢都“呵呵”一笑了之;不开心时随着音乐按键如飞,烦恼立即烟消云散,心情早就神采飞扬了。

这就是我,一个真实的青春的我。我的自传二

我,一个平凡的初2女生,今年15岁了,金牛座,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因为它深邃,因为它纯洁。

在1997年4月30日凌晨2点钟降临在人世间,从那天开始,我就开始了我的人生旅程,听妈妈说,我小的时候简直就是一个小霸王,当时我留的是短发,妹妹留着长发,我羡慕妹妹的长发,就每次把皮筋拿走不让她扎辫子,还经常把妹妹打哭,就连姐姐也被我气哭了好几次,更不可思议的是,就连吃饭时,也要让妈妈追着我跑半天。

也许你们听了我上面的故事会认为我是一个外向的女孩,其实不然,我是一个十分内向的女孩,甚至有时都不敢喝认识的人说几句话,就连到了初一也是一样,就到同学只对她笑笑,几乎不说一句话,妈妈也经常告诉我,要学会放得开,要学会多和别人多交流,但是我总是做不到,连我自己有时也觉得不自然,在朋友玩时,我总是默默看着的那个人,在同学轮流读课文时,我也总是带颤音的那一个,我想改变自己,但始终都变不了。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上初二了,我也改变了许多,我不像以前那末内向了,我交到了很多知心朋友,是他们的阳光感染了我,让我学会告诉自己“要坚强,不能弱,要有自信...”是这些朋友让我变得开朗了许多,让我的学习也有着明显的进步,有时朋友还说我是多变的,安静的时候一句话也不讲,但一旦说起来9头牛也拉不回来。上初二了,渐渐的离中考进了,好像原来的贪玩的习惯也没有了,老师也有时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让我有了一个新目标,那就是好好学

习,考一个好高中,回到以前,在于现在相比,好像变了许多。

这就是我,一个安静的我,一个内心孤独的我,也许别人会不理

解我的安静,但这种安静只有我懂。我的自传三

我是一名15岁的初一学生,正值花季,身上充满着无限的青春

活力。蓦然回首,在春的温馨、夏的热烈、秋的爽朗、冬的严峻中,我度过了自己灿烂的童年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胖乎乎的,好聪明,刚到了九个月就会

说话了,把妈妈叫得很开心;10个月就会学走路了,摇摇晃晃,东

倒西歪但不让我扶,有一次从床上掉下来至今脸上还留有伤巴;奶奶

说我四岁开始就很有礼貌,路上遇见熟人都会叫人。

一眨眼的功夫,时间老人已把婴儿时期带走了,幼儿时期缓缓走来,我对幼儿园很不喜欢,妈妈送我去幼儿园很不甘愿,有一次下课后,想回家了就去爬铁栅门,被老师和妈妈批评后才慢慢地安下心来。.

幼儿园毕业后,我进入了陈厝合小学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对学习有比较大的变化,表现比较积极,一年级第一批就加入了少

先队,四年级参加了鼓号队。在学习上,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认

真完成。数学还用草稿纸再重新验算一遍呢。因此,我的成绩还行。但就是上课不敢大胆发言,考试时不仔细。就拿语文第二单元考试来

说吧,我有些会写的词都写错了,作文还写走了题呢。所以那次考得

实在不理想。我已经在努力改掉这些缺点了,争取做个更好的学生。

进入初中以后,已使我渐渐懂事起来,开始更认真学习了,我也

再不会抱怨作业的多少了,学会了化压力为动力,学会挤海绵似地挤

时间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勇敢地站起来。但我还是很贪玩,好奇心很强,很疯疯癫癫,妈妈常说,要改变,现在你不是小孩了。我就是我。

为什么要想方设法去改变,去隐藏呢?也许我永远也改变不了,可我并不觉得遗憾,尽管我会自嘲:我这个人呀!这就是我我的自传四

自从四岁起,我就清楚的认识了一个人,我们最好不过了。简直就是形影不离的朋友。想听听他的事迹吗?

这是一个十分淘气的小家伙,他长着水汪汪的眼睛,平平而扁扁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一张打死也要面子的薄脸皮,正是这些深的我喜爱。

多么文质彬彬的小孩啊!多么乖顺听话的小孩啊!他被两家小孩的妈妈夸的天昏地暗。他妈妈得意得说到:不就是一个九十九分吗!还没到一百呢他强忍心中的喜悦,依然乖巧地站在那儿。好不容易地回到家了。我看他又蹦又跳,对着沙包疯狂地打着来释放心中的激动。第二天,他,到处炫耀九十九分的卷子,开心的何不拢嘴巴!他似乎还不死心,把九十九分的卷子贴在他家门上,想让所有人都看到。多么爱夸耀自己的他啊!他还有一种死不放弃的性格。

上中学了,但他并不怎么高兴,是因为以前的快乐时光吗?不是,他手拿一张八十分的英语试卷和七十分的数学试卷垂头丧气地走来走去。看的出他真想把两张试卷撕的粉身碎骨。但他克制住了自己。

晚上他捧着那两张不可告人的试卷稳稳的贴在了书桌前。墙上摆着许许多多醒目的纸条:必洗侮辱、奋发向前,冲到前十,靠上如意高中,上到好大学每天望着这些激励人心的话语,他老是埋头苦干。很快,他又赢来了第二次小考,成绩虽然不错,但排名上却写着铁青着脸的22。他凝望着这个22。他紧缩眉头。他手里拿着钱,沉重的走着,并不是回家他捧着高达两分米的参考书和联系书。.如果你仔细的在半夜仔细的看着他家,你会发现总有一丝光留在房间,直到深夜,才缓慢息掉。瞧!那小子终于会心地笑了,而且笑的那么灿烂。他手拿两张九十分的第七名试卷,喜滋滋的走回家。那么不言放弃的小孩啊!

他到底是谁呢!哈哈不就是我自己啊!

我的自传五

1994年6月13日下午3时,在揭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房里,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就诞生在这个世上了。如今,我活在这个世上已有15个年头了,纵观我整个人,好象与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无非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两只胳膊,两条腿,惟有那独特的性格,使我的人生增添了不少乐趣。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的我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这不,我到了九个月就会说话了,只不过很少开尊口,有时侯,突然咿咿呀呀地说上几句听不懂的外国语,会把人吓一跳!我刚学会走路时是10个月,那时胖乎乎的,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像跳鸭式摇摆舞,没想到在厨房里摔了一跤,就再也不走了,直到1岁,才慢慢地走了起来,(我说呢,怎么现在成绩这么好,原来是小时候太聪明了的后遗症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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